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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 】当前中国农村的宗教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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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竹林遗风
时间:
2010-6-13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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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 】当前中国农村的宗教概况
当前中国农村的宗教概况 信息来源: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
第一章 当前中国农村的宗教概况
西方宗教在我国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传入到解放前夕,二是全国解放到文革前夕,三是80年代初宗教开放政策到现在。
当前我国农村整体的宗教生态无论从信众数量,还是从发展速度和趋势来看,西方宗教都保持着一枝独秀的局面;佛、道教信仰的空间虽较改革前有所复兴,但总体状况是逐渐萎缩;民间传统的信仰形式在细枝末节上似乎有“复兴”迹象,但无法在体系上重构,呈急剧衰败之势。基督教在西方宗教中又占据独大的角色,在中国认定的五大宗教中,基督教信众在北方农村占95%以上,地下基督教(家庭教会和邪教)近年发展的速度惊人,占基督教的70%左右。天主教在农村的传播稳中求进,地下天主教势力在河北、温州一带较为严重。
就区域而言,北方农村与南方农村的宗教生态差别十分明显。北方农村的传统信仰形式已接近衰靡,无法自圆其说,留存的枝节性信仰也已经形式化和去神圣化,难以满足农村对宗教的庞大需求。西方宗教的各种形态在该地区遍地开花、结果,迅速蔓延,其中基督教信众业已占其总人口的10%〜15%,且呈急速增长趋势。
南方农村以祖先崇拜为中心的信仰体系尚保存完整,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自圆其说,给予人们应对各种变化形势的一套相对圆满说法。因此该地区传统信仰体系构成了对西方宗教的抗体,使后者无法顺利进入。但调查表明,南方信仰体系亦正在走向瓦解,抵抗西方宗教的抗体正被人们怀疑和抛弃。
下面将分别详细叙述南北农村的宗教信仰情况。
第一节 北方农村宗教生态
北方农村地区的调查点位于河南、山东、陕西、安徽以及江苏省北部。
一、河南省农村地区的宗教信仰情况
基督教于1882年传入河南,到解放前已有28个教派,365座教堂,经过新中国的整治后,到1984年,基督教在河南有牧师43人,传道员110人,长老23人,教徒43万余人,正式开放教堂16座。2003年以后的统计表明,河南“三自教会”的教徒多达400多万,开放教堂2411座,登记的聚会点有3402个,尚有不少未能统计的农村家庭聚会点。除“三自”以外,河南的家庭教会也十分庞大,要超过“三自教会”两倍多。我们本次调查了A的B行政村、C市的E乡和安阳市的K村。
1.B
A位于豫东平原,2006年的人口统计是66.7万人。基督教约于1915年左右,由山东曹县、河南开封传入A境,有四个派系,即中华基督教、福音会、圣公会、浸礼会和循礼会。近30年A基督教发展很快,具体情况如表1。
表1、A基督教信徒与堂点数量变化 [1]
B居县西部,距县城8公里,全村分为8个村民小组,共有350户,1486人。B所在乡有三个堂点,B属于白云山堂点,该堂点管辖周边7个行政村。B最早的一批教徒也是1982年左右加入的,当时有六七个青年和中年媳妇,2000年后发展迅速,每年从两三个人的增数到现在的近10人,截至2008年上半年,B共有信徒近100人,有一个固定的聚会点,两三个不固定聚会点。
B其他的信仰形式,除一户信仰佛教,其他仍有一半以上的人家信奉传统的烧香拜佛。村庄解放前的一整套信仰体系解体,剩下的只有家庭的佛像和村旁的“张良坟”。村里还有近十人的邪教信徒,据称是“呼喊派”,被村民不屑。整体而言,传统的信仰趋于萎缩,越来越多的人不再相信烧香拜佛,而基督教则逐渐获得了人们的认可。
2.E乡
E乡位于豫东平原的虞城县西南角,西南方向被C县包围,离安徽省的D较近;方圆20多平方公里,大约5万人口,28个行政村,50余个自然村。E乡是一个典型的农业乡,种植结构单一,经济落后,人口密集,交通也不太方便。E乡是虞城县一个普通的乡,处于县域的边界,应该说对于E乡的考察能够很好的代表当地社会的普遍情况。目前,在E乡一带的农村社会中,共存在三种形式的信仰:基督教、地下教会,以及传统民间信仰。表2是E乡基督教近数十年的发展情况。
表2、E乡基督教情况
以上信徒人数皆指正式受洗过或者经常上教堂聚会的,而那些不经常上教堂的信徒则没有计算在内。调查者从各方面材料估算,不经常上教堂教徒数量要高出受洗或经常上教堂信徒数量的3〜4倍,也就是说一个5万人口的E乡应该有6000〜8000人信教,即占总人数的12%〜16%。基督教信教在各个村庄的分布不同,有两个村庄基本上是所有村民都信教;而一般的村庄也就是几十人,至多上百人的样子。这与各村庄的传教者素质和道德水平相关。调查的几个自然村,以F庄和G庄信徒的比例最高,有50%以上的村民是信徒;H庄有20%的村民信教,I庄和J庄的信徒比例约10%左右。
上世纪90年代,“灵灵教”等邪教组织的活动非常频繁,传播劲头很足,基本上处于“半公开”状态,后来当地派出所以非法宗教活动为名给予了打击。地下教会是秘密传播的,它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因为地下教会在当地是“政治不正确”,农村少有人公开议论。在传统信仰方面,2000年前后E乡I附近的各个自然村基本上每个庄都修了小庙,并唱了几年大戏以示庆贺。H的庙宇在解放前叫做琉璃庙,是一座大庙,它供奉的有两尊神,一个是祖师爷,另一个是老天爷,也就是玉皇大帝,重修之后放置了更多更杂的神像。传统的信仰形式似乎有复兴的迹象,但许多已经简化和变换样式,缺少了解放前的系统性。
3.K村
豫北K村所在的安阳县总人口112.38万,目前登记在册的基督教信徒数量为3万余人,基督教教堂56座;天主教众数量为4900人,教堂24座。K村现有人口740人,天主教于1985年传入,90年代发展最为迅猛,目前教徒数量在130人左右,占村庄人口总数的20%,大部分教徒年龄分布在35-50岁之间。除天主教外,K村还有1人信奉基督教,烧香拜佛以老年妇女为主,但是祭拜鬼神已经仅仅成为一种形式、一道不得以而为之的程序,本身缺少了实质性的内涵。家庭祭祀意识比较淡薄,祖先崇拜也在走向解体,一些家庭的祖坟被遗弃。K村本村内没有邪教侵入,但邻近村庄有“东方闪电”活跃。
二、山东省农村地区的宗教信仰情况
基督教最早于19世纪60年代传入山东境内,解放初期有10万余信众,文革前有教堂350处,牧师517人,教徒7万多人。到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山东省两会公布的受洗信徒约20万,教堂44处,宗教活动点开放2139处,拥有教牧人员275人。[1] 我们在山东调查的村庄是L庄。
L庄是潍坊市下辖县级市M市的一个行政村。M市总面积1569平方公里,人口90万。M市有非常著名的佛寺,包括正在重建的龙兴寺和已建成的华兴寺。M重建古寺的本意在于依托佛教寺院发展旅游业,但其外在的效应则客观上刺激了近十年来M佛教的逐渐兴盛,特别是对于抑制地下基督教的快速传播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道教在M一样历史悠久,不过现逐步走向衰落,除道观里的少量道士外,道教在民间的影响已经微乎其微,并会继续衰落下去。全市有2.2万的回民信伊斯兰教。天主教在明朝时已传入M地区,当时属于益都教区,现在M辖区内仍有天主教徒约1500人。在M,天主教徒多为家传的,即父亲母亲信了的,孩子跟着信,而一般不对外传教。M市现有“三自”教徒约4500人,除此还有家庭聚会点,估计教徒有1500人。现已登记的农村聚会点有20处,市区有两座教堂。“东方闪电”、“三赎基督”等邪教在M也有一定的教徒。
L庄处于M市西北部的城乡结合部,距城区约2公里。L庄现辖四个村民小组,为杂姓村庄,人口900余人,其中回民约占1/3。现在全村土地90%已经被租出用于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农民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于在市区务工。
在L庄的传统信仰中,祖先崇拜已逐步远离信仰空间,丧事能简单的尽量简单,对祖先祭祀失去了信仰的成分,完全流于记念性质。其他的信仰形式如庙宇、风水等虽较集体时代有所“复兴”,并在近年还对村庄的庙宇进行了扩建和添加新神祇,但这些信仰在快速淡化,也不占村庄信仰主流。占村庄三分之一的回民信奉伊斯兰教。L庄有个基督教的家庭聚会点,囊括了旁边其他三个村庄的教徒,整个聚会点在100人以上。
三、陕西省农村地区的宗教信仰情况
据陕西省基督教两会统计,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该省信仰基督教的教徒约计7万余人,有教堂28处,活动点500余个,以宗教为职业的牧师160余人。基督教徒主要集中分布在西安、宝鸡沿陇海铁路一带的城镇。[1] 该省现有教徒43万,教堂550座,登记聚会点1200个,牧师56人,副牧师66人。[2] 本次对陕西的调查是在N地区的O教堂完成的。
N市现有牧师2人(皆为男性),副牧师1人,为女性,传教义工20人(以女性居多),N市基督教会每年受洗的信徒在150人左右。N市有504万人,隶属它的13个县区的基督徒人数在12万左右。O有人口2万,所有村庄都有基督教的信徒,基督教在O最为活跃,组织性最强,信徒传教最为积极。天主教受其保守的传教方式和管理体制的影响,影响力没有基督教大。解放之前的O民间信仰非常发达,以佛教、道教和民间烧香拜神为主。如今传统信仰内繁荣的局面不再,只剩下没有得到政府确认的“明新善社”。O有“东方闪电”、“安息日教”等邪教传播。全镇公开活动的“安息日教”教徒有20余人。天主教解放前在O扎下了根,有一个400人的自然村是天主教村,村里大多数村民都信奉天主教。
O镇教会从1984年开始正式活动,最初只有20人参加聚会,现在经常聚会的有400余人,估计教徒在1500〜2000人之间,信徒占镇总人口的7%〜10%。若考虑到未满18岁的教徒数量,则整个镇范围内的信众要超过10%。80年代信仰基督教的妇女没有勇气在别人面前承认自己是基督徒,十余年之后则以信仰基督教为荣耀。10年时间人们对待基督教的态度就彻底颠倒过来。
四、安徽省农村地区的宗教信仰情况
据安徽省宗教局资料,安徽省现有经过登记注册以正式合法形式存在的基督教堂点4000多处,天主教堂50多处,伊斯兰清真寺170所,佛教寺庙2000多座,道观20多所。这些宗教场所90%以上存在于县及县以下的乡镇。与宗教场所的分布相一致,信教群众也主要集中在农村。[1] 安徽省信教群众人数现已超过310万,基督教占教徒数量的94%以上。据安徽宿县、阜阳两市的不完全统计,1949年宗教教徒共计35万人,1966年降至1.3万人,1979年〜1982年,增至14.1万人,增幅近11倍,1988年〜1966年,由近24万人增加到62.4万人,平均每年增加3.5万人,其中基督教占了相当大比例。[2] 本次安徽农村的调查点为P的Q和皖北的R村。
1.Q
Q县全县土地面积2168平方公里,人口96万。P南乡、西乡旧有佛教寺庙36处,现存7处寺庙,已受戒的出家人和在家居士1.5万人。Q在解放初尚有道观10座,道士17人,现在只有道士1人,已无道观。据县志记载,基督教于1914年传入S镇,最初发展并不顺利。至1956年登记,三河境内有教徒438人。就P计,1980年约有基督教信徒1000人,1981年增加到4000多人,1984年增至7000多人。现在全县有5万多基督徒,已登记的聚会点118处,另有30多处私自聚会点。
Q距离P城25公里,到S镇要有15公里的路程。Q现有人口约1654人,其中流动人口有60%以上。村中人均耕地有限,且种植结构单一,加之自然环境恶劣,当地农业收入实在有限。即便是农忙时节,村庄也极少见到年轻人,农田里只有4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村里2001年建有一座教堂,现有受洗教徒100余人,没有受洗、时而参加教会活动的人数也与之接近,因此Q基督教信徒占全村的比例要远远超过10%。其他信仰方面,现在Q里仍有祖先崇拜,接祖、祭祖等仪式都在坚持,但家庭祭拜的灶神、土地神在80年代已消失。佛教信仰在村里的声势较大,与基督教分别在不同的自然村占据主流,佛教处于守势,基督教公开对佛教进行污名化。
2.R村
R村位于皖北平原,是一个传统农业型村落。全村共包括括后杨、小许、付庄、陶东、刘庄、王湾、后陈、李寨、关杨等9个村民小组(自然村),总人口在1500人左右,耕地面积2800亩左右。目前,村庄中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务农和外出打工,其中40岁以下的村民基本上都在“长三角”一带打工。
历史上,R村所在区域的旱灾和涝灾较为频繁,这种相对脆弱的农业生态条件造就了当地一种对生活过分发达的实用理性态度。在历史上,R村曾经拥有一座土地庙,老人去世后,孝子们都要到此烧香,以此象征性的动作来为老人在阴间的生活“报道”。每逢土地神的诞辰,周围村庄中的村民自发地前来祭拜,并形成了赶庙会的传统。不仅如此,对观音、关公以及泰山老母的祭祀在解放前也较为普遍。然而,由于地方信仰根基本身的脆弱,在国家意识形态和权力的干预下,这些地方社会的信仰传统彻底地被扫荡一空,而当国家权力放松对农村社会的控制之后,以村神、村庙复兴为标志的所谓“传统复兴”也并没有在本地出现。至今,在村庄中,即便是老人,也没有烧香、烧纸的习惯。
由于R村没有教堂,村庄中的基徒教徒每周末的聚会一般都到隔壁的段村。段村教堂影响的范围大体包括R村和段村在内的四五个相邻行政村(总人口在8000人〜10000人左右),在教会注册的信徒总共有在300人左右,其中R村基督徒在70人左右。从时间上看,R村所在地区基督教徒的爆炸式增长是在2000年以后。据教堂的教主回忆,1990年代,几个村庄信仰基督教的人数不超过10人,到2001年时则达到了四十人,而在那以后短短的1年时间,聚会的信徒就以每年翻番的速度增长,据估算段村基督教堂真正的聚会人数应该在400〜500人之间,R村的基督教徒在120人左右。
2、T县五村
根据杨宏山1994年对皖东T县五村的调查,[1] 亦可明晰基督教在安徽农村发展的状况。基督教自1986年起在皖东逐渐流行。按被调查者自己承认是否信教、信什么教,得到关于1985年前后的宗教信仰基本情况。
表3、1985年T县五村宗教信仰情况
而1994年对以上五村宗教信仰格局的追踪调查,情形就大有变化。见表4。
经过近10年基督教在农村的传布,农村的宗教信仰格局已经发生了巨大变迁。基督教信仰已经上升占据主导地位,5村基督教信徒比例皆超过10%,其中4个村在18%以上。相比之下,土地教、道教的信奉者人数已经明显下降,出现了外来宗教驱逐本土宗教的现象。皖东T县民政局1993年9月的一份调查报告统计表明,T县现有农村人口27万,其中基督教信奉者4.8万人,占农村人口总数的近18%。若按照此增长比例,到目前为止,基督教在该地区所占比例要达到20%以上。
五、江苏省北部农村的宗教生态
苏北的调查点为U村,该村位于苏北京杭大运河畔,2002年合村并组之后,形成由5个自然村,4500余人组成的大行政村。现有可耕地面积5230亩,土质为两合土,田地肥沃,保水保肥力强;水源丰富,村的南面靠京杭大运河,北面靠不牢河;交通便利,水路、公路穿境而过。目前,蔬菜种植面积2300多亩,占全村耕地面积的50%左右。2006年人均收入达到4328元。改革开放之初,该村村民就开始外出打工,最早去东北、山东等地,甚至有到越南的,从事的也多为食品加工等行业,比如摊煎饼、做豆腐,卖小菜等等。上世纪80年代中期和90年代前半期形成两个外出高峰,现在外出的多为年轻人。
U村最早于上个世纪20年代出现基督教活动。当时徐州地区有三位来自国外的牧师,一位海姓牧师负责包括U村在内的徐州东部地区的教会,而具体负责U村教堂的是一位姓孙的牧师。当时的教会开办了一所慈善小学,家境贫寒的孩子都被吸引到此上学,而教会则在讲授文化课之外,向学生进行布道。现年84岁的孙老先生当时就在这所名为培英的教会小学上学,许多像他一样的农村孩子在经过几年的教育后,接受了洗礼,成为一名基督徒。现在还在世的当时受洗的不超过10人,而村里60岁以上的老干部认为,当时信教的很少,每个村只有一两个人。
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是基督教会和民间信仰全面沉寂的阶段。80年代后,宗教政策放宽,U村教会恢复重建后,第一次重新聚会有40人参加,随后教徒人数迅速增长,并在90年代前中期达到鼎盛。调查者估计U村教徒只有数十人,不会超过100人,但周边数村要远远超出这个数字。因此,该地区的教徒占人口比例应该在10%左右。而且,每到过年,能容纳1200人的教堂就会全部聚满,考虑到年轻人一般时间都是在外打工,说明有相当部分年轻人是信教的。
其他民间信仰形式如土地庙、风水等,在解放后都遭受到致命性摧毁。原来大年初一要去拜年,全村每家每户都要去磕头,“累得很”,后来磕头的范围越来越小,变成本姓的,又缩减到五服以内,现在则只剩下父母和亲叔叔大爷了。原来大年初一还要去祖茔,带上供品,放鞭炮,祭奠祖先,而现在至少一半的人不去了,不去也没人管,“长辈懒得操心”。
结论:北方农村宗教生态的总体特征
最大特点是基督教“一枝独秀”,在五大宗教当中要占去95%以上。与基督教迅猛发展和庞大教徒数量相比,天主教、佛教、道教的信众则要逊色得多,天主教在北方农村稳步发展,总体人数增长的不是很快,佛道两教的信众则有不断减少的趋势,特别是农村的年轻一代很少皈依者,而且信众被基督教挤压。传统民间的烧香拜神在形式上有“复兴”的迹象,但缺乏神圣性和系统性,趋向功利化,且被冠之以“封建迷信”而越来越为人所弃,总体上是在迅速淡化。
第二节 南方农村地区宗教生态
南方农村地区的调查点位于湖南、江西、广西以及湖北省南部。
一、湖南省农村地区的宗教情况
湖南可分为湘北、湘中和湘南三块,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湘北与湘南地区基督教渗透得较为脆弱,少有正规的基督教,而湘中LO市一带农村则教堂林立,每隔5里路就有一座宏伟的新教堂。隶属LO市的县级市Lu市,辖19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全市总面积1895平方公里,总人口109万,有受洗教徒3.1万,没有受洗的教徒是受洗的3倍多,教堂48座,且多是近年修建。如sb村总人口600人,有年满18岁以上的教徒150人,占全村人口的25%。若将18岁以下的教徒也计算进去,则几乎有50%的人信奉基督教,且男女比例相当。其中受洗教徒45人,占信众的30%。[1] 我们的调查村落是湘北的V村与W村以及湘南的X村。
1.V村与W村
湘北的调查村是位于湖南省岳阳市昌县北乡的V村及邻村W村。V村和W村位于北乡东北部。两村至乡政府所在地约15公里,离南镇约12公里,离县城约50公里。V村现辖12个村民小组,皆为自然村,除4个自然村是纯姓外,其余为杂姓村落,然每个姓氏源于一个祖先。V村现有人口数1072人。W村与V村一山之隔,现有821人。V村和W村一带没有“三自”基督教和家庭教会,只有“三赎基督”,已传入8年许。V村有3户信三赎基督,其中两户是全家信,一户是一人信,总共有近10人,占村总人口的1%。W村的三赎基督要多一点,达到近70人,占村总人口的9%,其中80%的教徒年龄在30岁〜60岁之间,男女比例各占一半。普通村民分不清三赎基督与国家承认的基督教有什么区别,一律认为是后者,因此也令三赎基督能在农村里公开、自由活动。
V、W两村一带传统的信仰还较为浓厚,由家神—庙神—野神组成的信仰系统比较完备。家神即认定祖先是神,将生活中的许多事情都与祖先联系在一起,因此祖先崇拜是首要的信仰。平日想起祖先就祭祀一下,在固定的过年、七月半等都要祭祖,祭祖的位置有祖先的坟墓、家里的神龛。祖先是唯一的、不可选择的,因此是当地信仰的主体,而家神之外的神祇则是可以选择的。当地的庙神是祖先崇拜之外的最高神祇,大部分老一辈的农民都信奉,但年轻一代则放弃了这种信仰。V村有六座寺庙和城隍,以及十几个土地庙。除庙神外,当地还有野神信仰,分为灵官菩萨、妖精鬼怪和野鬼。V、W村的完整的信仰体系是三赎基督在当地传播的阻力。
2.X村
湘南的调查点是湘粤边界的X村。该县现有人口55.97万,界内寺庙林立,亦有不少道观。全县没有基督教教堂,从香港传过来的家庭教会主要活跃在县城和一两个乡镇,人数在100人左右。县城有两个家庭聚会点,每个聚会点人数20余人,相当于河南的一个小庄。PH乡位于宜章东北部,全乡面积7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0878亩,其中水田5970亩,旱地4908亩。辖12个行政村,121个村民小组,12060人。全乡未发现有真正的基督教信众,曾有县城家庭教会人员前来传教,但无果而终。
X村是一个由两个大姓组成的行政村,全村人口1600人,两个姓氏分别占据几个自然村落。X村人的主要信仰是祖先崇拜和其他的烧香拜神。祖先崇拜是主导性的信仰,其他的神祇概为祖先的补充和辅助。人们将自身和周边发生的好事、坏事一概归结为祖先的安排或者祖先显灵与不显灵,祖先是生活解释知识的来源。祖先崇拜的场所有宗祠、祖先坟墓和家里的“先祖位”。X村曾姓宗族共700多人,有四个宗祠,一个总祠加三个分祠,杨姓宗族有两个宗祠。宗祠是X村一带信仰的主要场所,几乎所有的重大事情都要“经过”宗祠,如红白事、宗族大会、祭祀等。老人过世埋葬后要由道士将其“灵魂”从墓地接到宗祠,将灵位上到宗祠的“先祖位”上,曰“接灵”。每年大年三十还要通过大型仪式将寺庙的菩萨抬宗祠祭拜,意味着将菩萨等的神气、灵气移植到祖先身上,增加祖先保佑后代的能力。其他神祇如寺庙诸神、道观诸神、村神、路神、土地、山神、孤魂野鬼等,皆各掌管一物一域,协助祖先保佑宗族及子孙。
X村一带的祖先崇拜及其补充性信仰,给予人们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一切以一套完整的说法,人们可以从祖先崇拜中找到当下发生的事、当下行为以合理解释。也就是说,当地自身有一套关于现象、行为、生命、历史与未来的自恰的解释体系,人们能够在其中对生活处之泰然,使安身立命成为可能。
二、江西省农村地区的宗教情况
在江西的两个调查点分别是赣南的YC村和赣中的UO村,都是典型的农业型村庄。
1.YC村
YC村位于赣南IN县的WF镇。YC村有580户、2100人,耕地面积1620亩。全村共有8个自然村,其中4个自然村是纯姓村落,其余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姓氏杂居。每个姓氏由同一个祖先传下,为一个宗族,纯姓村落和大姓有宗祠,宗族在村庄政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YC村的信仰体系由祖先崇拜和鬼神世界组成。祖先崇拜与传统的宗法制度相互融合,宗族的象征物有宗祠、祖坟、家谱和家仙。在YC村,宗祠是宗族死去祖先的“家”,是先人们的神灵聚集地。宗祠里摆有祖先的牌位,每逢年节几乎家家户户都要带上供品、鞭炮、香烛到宗祠祭祀。宗族里的人都认为自己死后要进宗祠,所以不仅对死亡的方式和地点很看重,而且在重建、修葺宗祠以及与以宗祠为名义的派款中,都会积极响应,而人自己死后无需进宗祠或不派款被人们认为是“思想落后”,连祖先都不要了。族谱的作用在于记载宗族的历史,从而使族人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新生男嗣的名字要在一个特定的时间被添加到族谱上,称“添丁”。如果没有儿子,就不能续写族谱,意味着断了根脉,亲戚都不再来往。祖坟的选址很重要,人们认为山上有煞气,只有有福之人才能葬福地,为子孙造福,如果福气不够葬在福地上反而会招致不幸,贻害后人。因此老人去世后要请风水先生选阴宅。清明节每户人家都要上山祭祖、扫墓。“家仙”就是农民将自己远逝的祖先看作家中的一员,在家里设神龛供奉他们。每月初一、十五村民都会盛上斋饭、点上香烛,放一挂鞭炮,供奉家仙,有不少人家甚至天天上供。在当地,祖先崇拜往往还与传宗接代联系在一起,一方面祖先会保佑当下子孙都能生育男嗣后裔,另一方面人们也为传递香火努力,若无后则是最大的不孝,对不起祖先,死后也无颜面见他们。因此人们会极力生育儿子,把主要精力放在生养儿子上,而非当下的享乐,事实上祖先崇拜给予人们“有儿子就有世界,总有出头之日”的面向未来的寄托,同时也是对当下行为(如累死累活,还生活不好)的合理性解释(为了儿子,当下是不重要的)。祖先崇拜给予人们活着的一套说法。
YC村的鬼神世界里有鬼和神仙。对鬼的信仰是相信人死后会变成鬼,要是自己家的老人则变成家仙,他人就变成鬼。不同的死亡方式,会变成不同的鬼,寿终正寝的老人死后变成善鬼,非正常死亡、因怨气致死就变为“厉鬼”,有短命鬼、上吊鬼、水鬼等。人们对这些鬼都很害怕,更不希望自己变成这样的鬼,所以一般情况下老人不会随意选择自杀,都希望寿终正寝。人们因对恶鬼的害怕,而运用许多带有神圣的物品驱邪避鬼,如村里家家户户门前都会挂着一面镜子和一把剪刀。神在当地是对人有利的灵力,能够帮助人们实现愿望,共同完成人间的美善。当地人信奉的神仙有观音老母、土地公公、灶王爷、灵石公等。因为有鬼神观念,日常生活和各种仪式中就有很多的禁忌,在重要的日子里,人们总是严格遵照各种仪式、禁忌,丝毫不敢打破。当地的仪式性活动有祖先祭祀,这是全族人参加的,还有投拜、游神、叫魂、看花、丧葬等。这些仪式性活动的规矩、程序和禁忌都保持比较完整。
因为YC村当地保存着完整的信仰体系,基督教在该地区的发展就没有多大的市场。基督教在1995年左右才传入当地农村,至今人们对它还是持排斥的态度,主要理由是基督教不叫人们拜祖先,也不让祭祀、烧香等。YC村没有“三自”基督教信徒,只有两个妇女信“三赎基督”,一个是38岁,一个67岁,都是13年前开始信的。两人信教都遭到丈夫、儿子、媳妇的强烈反对,其他村民也断绝与她们来往,但仍信得虔诚。
2.UO村
赣中的UO村由8个自然村、17个村民小组组成,有家庭420户,总人口1978人。UO村属于宗族性村庄,除一个自然村是古姓之外,其他自然村的村民皆姓左,且左姓7个自然村是从同一宗祠里分出去的房支,两个姓氏都有自己的宗祠。UO村距其所在的乡镇3公里,距县城25公里。UO村的信仰体系包括家神、祖公神、村神和菩萨。家神是去世的祖先,一般是四代之内的,远了就不再祭祀。祖公神则是宗族的开山鼻祖,是全族人的祭祀对象,他对全族人负责。每个自然村还有村神,负责保佑自然村的安全与福气。除了这掌管一家、一族、一村的神之外,还有神力更大、管辖范围更广的“大神”,一般是寺庙里的菩萨,当地称为“神公坛”。
尽管UO村有着强烈的祖先崇拜和其他鬼神信仰,村里仍出现了反对祖先崇拜、排斥一切其他信仰的基督教(“三赎基督”或“门徒会”和“东方闪电”)。UO村的“东方闪电”于2008年3月从该村所在的市传入,两成员是夫妻,男子是上门女婿,在村里地位很低、被边缘化。“门徒会”又称“三赎基督”,最早传入UO村是在1996年,十几年时间发展到14名成员。UO村邪教信徒占总人口1978人的0.8%。
三、广西农村地区的宗教情况
广西调查点一甲村位于广西桂林市GA县RJ镇境内。一甲行政村位于RJ镇的中心地带,国道322线,湘桂铁路横贯全村。全村辖13个自然村,15个村民小组,总户数1130户,总人口4508人。全村土地总面积8170亩,耕地2050亩,水田3020亩,森林2000亩,主要经济来源以葡萄种植、养殖与劳务输出为主。一甲村所在县民间的传统文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民间信仰以祖先崇拜为主,各村也有地方性的神祇供奉。而在民间宗教之外的四大宗教,则活动场所稀少,信徒人数也不多。
在一甲村只发现一名信仰基督邪教的妇女,没有正规基督教的身影。村里人在谈到这个妇女时明显地有一种不屑一顾的口气:
不顾家、不喜欢做事,经常和其他村的一帮陌生人进进出出,有时还在家里聚餐,神神秘秘的,不讨人喜欢!晚上在家看不到人的,第二天白天又在家里,不知道她在干什么!她有时还劝村里其他人也来信,有谁理她呢?
四、湖北省南部农村地区的宗教情况
鄂南的调查村是XA村,属于咸宁市TH县CW镇下的一个行政村。根据官方统计,1980年代咸宁地区基督教和天主教徒总共只有5000人,而如今已经发展到了6万人。赤壁市1987年只有教徒800人,如今则超过了1万人。1980年代,TH县信徒数额为零,如今则发展到了1000多人。1980年代初,基督教和天主教的堂点只有数十个,如今已经发展到了500多个。基督教按照县镇等行政区为基础划分教区,形成了“县——镇——村”的组织传播网络。据调查,咸宁有堂点200多个,通城有110多个,赤壁有70多个,嘉鱼有60多个,崇阳有70多个,通山有30多个。[1] 但是,据调查员在XA村及通山县域范围内的调查资料和经验估计,通山县现在的基督教信众应在3000〜4000人之间,而非官方统计的1000多人。通山县现有人口42万,则基督教信徒所占的在比例0.71%〜1%之间。闯王镇现有人口18093人,估计教徒在100人左右,比例超过0.5%,与全县的比例相符。闯王镇的全部教徒在XA村的教堂聚会。
通山农民对基督教的态度有三种,一是认为基督教是一种迷信,持这种态度的人不多;二是认为基督教劝人向善,是好的事物,政府也不反对,这种人较多;三是说自己与基督徒各活各的,互不干涉,也没有什么看法,持此态度的人亦不在少数。但是,绝大部分村民对基督徒“不认祖宗”还是感到恼火,特别是老年人不能接受基督教信徒数典忘祖,年轻人因祖先崇拜观念不强而对基督教持更开放的态度。除基督教信仰外,闯王镇另有11座庙宇、道观,有超过700人的信众,是基督教在CW镇的7倍许。该地区传统的祖先崇拜和佛道信仰虽然急剧衰弱,但仍构成对基督教快速渗透的阻力。
结论:南方农村宗教生态的总体特征
通过对南方数省的村庄及面上资料的叙述和分析,我们把南方农村宗教生态概括为,一是南方农村的祖先崇拜构成了这一地区的主导性信仰,尽管有衰弱的趋势,但依然是人们的精神支柱,能够给予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出现的行为、事件、现象、变化等一套相对圆满的解释,使人们能够从容应对;二是以祖先崇拜为中心的鬼神信仰体系依然保存较为完整,能够满足人们日常性的某些需求;三是因为上面两点,在南方农村就没有出现对基督教的需求,或者需求较少,因此正式的基督教无法通过正规渠道传教,而更多的是以邪教(如“东方闪电”、“三赎基督”)的面目出现。
第三节 中部农村地区宗教生态
根据我们以往对农村社会性质的调查,我们将江汉平原农村和川西平原农村划入中部农村的行列。
一、江汉平原农村信仰的基本情况
中部农村宗教信仰的特色在于,基督教信仰和其他的信仰形式都很弱,调查时几乎感觉不到当地还有信仰的形式和空间。此次调查点有湖北荆门市的OC县数村和东宝区的BJ村。
1.OC县
OC县地处江汉平原。OC县属于荆门市管辖,现有一座教堂,修建于三年前。OC县没有成立“三自教会”,教会组织有OC县教堂管理。2008年10月整个荆门市召开第一届基督教代表大会。OC县教堂现有教徒200余人,近七八年都在这个数上下,信徒增长缓慢。除OC县教堂外,OC县教堂还在一个乡镇设有堂点,但信徒不多。OC县除受政府领导的教徒外,还有少量家庭教会和邪教组织。
OC县农村调查点UQ镇LA, 一直没有受政府领导的教会组织,主要是基督教家庭教会,村里第一个信徒于1989年受洗,90年代初村里信教的人数明显增加,有二十几人参加地下教会。1992年UQ镇展开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家庭教会信徒骤减一半。但是从1995年到2003年税费改革期间,UQ镇和LA的信教人数又有一个猛增的过程,1997〜1998年,LA参加聚会的信徒达到近百人。这时期信教人数的猛增可能与当时税费沉重带来的一系列治理性危机相关。
LA曾一度教派林立,不仅家庭教会内部组织较多较杂,相互攻讦、争夺信徒,而且还有基督邪教组织如“东方闪电”、“三赎基督”,但普通农民并不能区分它们。人们对待这些宗教信仰秉持的是“宗教信仰自由”和功利性的进退。
隶属中部农村的另一个主要调查点是SH村。该村位于湖北OC县UQ镇,393户,1400多人,有9个村民小组,目前耕地面积3500亩(原有4000多亩),山林2000多亩。SH村地处丘陵地带,村民居住分散,建房于各个“湾子”。村民一般就在自家田地的旁边建房。居住区与背面的山林分开。
目前,SH村最主要的宗教信仰是“基督教”,或者以“主”的名义传播的各种教派。基督教在SH村的传播并不广泛,总计不足30人,不足全村人口的1/50,但却教派林立、并且教义各异。村庄中基本上没有人信仰“佛教”和“道教”。
2. BJ村
江汉平原的另一个重要调查点东宝区的BJ村,共有9个小组,1938人,502户。其中,1、3、4、9组的大部分村民姓杨,2组主要姓姚,5组以万姓为主,6、7、8组基本上都姓马。村内同姓氏的村民都同祖先,各个小组内都有少量杂姓,均为上门女婿的后代。从居住结构可以看出,BJ村从前的宗族势力是很强的,但如今对村庄政治和村民生活的影响都很小。
改革开放后,BJ村又有村民开始公开信仰佛教,但在1980年代,并没有人在寺院举行过皈依仪式。自1990年代中期开始,陆续有佛教徒在寺庙中接受皈依,至今共有7人,其中3、5组各1人,其余5人都是7组人。从性别上看,在这7人中只有2名男性,另外5名均为女性,从年龄结构来看,70岁以上有3人,60〜70岁间的有2人,50〜60岁的1人,40〜50岁的1人。道教徒在BJ村共有4人,均在8组,分别为马玉兰、马卫国、刘金芳、杨珍。除杨珍已经65岁外,其余3人的年龄都在50岁左右。
在从前,BJ村的村民都相信鬼神,然而现在村民对鬼神的信仰已经具有明显的分化。地下基督教的教徒自然是不相信这些本土的鬼神的,而在非基督徒中,也因为年龄的不同而表现出差异:年龄越小,对鬼神的怀疑越多。60岁以上的村民中,大多数都相信鬼神的存在,50岁以下的村民则相反,大多数都已经不再相信鬼神,只是这种不相信并不彻底。
从1980年代中期开始,有地下基督教到当地发展,至今已有20余年。现在地下基督教在村中开展活动的教派有“三赎教”、“全能教”,均为政府所认定的邪教组织。不过,大多数不信教的村民只是知道本村的“基督教”行事诡秘,但并不了解这些“基督教”是邪教组织,更不知道这些地下基督教分别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派别。据村民估计,在地下基督教最兴盛的时候,全村共有教徒约300人,而现在只剩下数十人。
二、川西平原农村宗教信仰情况
川西平原农村的调查点是YI村。AG位于成都市中心区正西16公里处,距双流国际机场18公里,全区幅员面积277平方公里,辖6镇4街办,总人口32.67万(2006年统计)。AG是4000多年前古蜀鱼凫王国的发祥地,自西魏恭帝(公元555年)建制以来,一直是川西政治、经济、文化重镇。解放后长期为AG地委、行署所在地,1983年划归成都市管辖。2002年4月撤县设区,成为成都市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YI村位于AG的西北端,与郫县、灌县(现改名为都江堰市)相邻,与成都、都江堰的市中心分别相距40公里、15公里,均通公交车,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YI村辖8个村民小组,现有耕地面积1173.34亩,非耕地面积432.7亩,农户400多户,人口1300多人。YI村没有工业,养殖业也日趋萎缩,大多数农户没有家畜或家禽。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为外出打工和种植业。由于种植苗木需要技术,且市场波动较大,因此,农户间的经济分化较严重。
YI村村民大多没有明确的宗教信仰,只有一点模糊的鬼神观念和祖先崇拜意识,宗教信仰对村民的影响日趋缩小。
基督教传入AG,始于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由中华基督教四川大会(英美会)派英籍传教士到寿安乡吴家场布道,建福音堂。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英国人何忠义(译音)在AG城关西正街租赵姓店铺布道。民国四年,在AG城关建福音堂。教徒家中父母信教,子女可以不信;星期日到教会做礼拜,向上帝祈祷。据民国三十五年统计,两个教堂共有教徒76人,其中男34人,女42人,主要分布于玉石乡、寿安乡、柳林乡和柳城镇等地。50年代以后,神职人员相断离去或死亡,原来有组织的宗教活动停止。1985年尚有教徒16人。[1]
1998年前,YI村信仰基督邪教的有20多人,他们经常聚会,宣称信教后,米仓中的米可以增长,钱包的钱可以变多,生病不吃药也可痊愈。现在全村信教的只有张华秀、施琼玉两人。
结论:中部农村宗教信仰的总体特征
传统信仰十分微弱,人们更加讲究实用理性,讲究科学,对信仰一概皆痛斥为封建迷信,因此,在这个地区宗教的信仰基础十分脆弱。当基督教在这个地方传教时,人们还是按照对待传统民间信仰那样看待它,对它不屑一顾,人们不相信神灵,而信仰自己和钱。所以,基督教的传播与其他信仰一样艰难。但是,基督教在某个特定时期给予了该地区人们以一种莫大的心理慰藉,即在农村税费十分沉重的90年代末,乡村社会出现严重的治理性危机,人们企图通过基督教的庇护来度过危机。而当国家在政治上彻底调整之后,乡村社会的危机迅即消失,人们对基督教的依赖也随之脱卸,纷纷退出基督教。
第四节 农村宗教生态的区域比较及整体状况
如果对北方农村与南方农村地区[1]进行比较,我们可以发现,南北方西方宗教传播具有极大的差异。在区域比较的基础上,我们将对我国农村地区宗教生态的总体特征作出概括。
一、农村地区宗教生态的区域比较
北方农村地区与南方农村地区在宗教状况上,存在着以下差异:
1.西方宗教遍布北方农村,在南方农村缺少根基
从全国农村的宗教生态来看,北方农村有10%〜15%的人口被基督教囊括,另有50%左右的人声称信仰传统的民间宗教,如烧香拜神,其他的则声称什么也不信,或者信仰自己、信钱,或者信仰共产党,或者信仰基督邪教。尽管传统信仰所占的比例较高,但是真正起主导作用的是基督教“三自教会”或者地下教会,它主导着信仰的话语权和信仰空间,并具有很强的渗透力和传教欲望,传统信仰在基督教面前没有任何的合法性,往往被后者贬斥为“封建迷信”和拜偶像,因而越来越萎缩。且就国家承认的五大宗教而言,基督教信徒高居首位,在不少地方占宗教信徒的95%以上。从北方农村的地域来看,几乎每个省份的基督教信徒都要远远超过南方省份,农村信徒更甚,其中又以河南为最。[2] 天主教也主要存在于北方农村。
南方农村几乎没有正规基督教的身影,只有家庭教会和基督邪教在不遗余力地渗透。一般的县域内没有正规的教堂,只有少数聚会点,如湘南宜章县,一个偌大的县城只有两个家庭聚会点,相当于北方的一个庄。并且不少县基督教没有建立“两会”。江西UO村所在的县也如此,1983年,K村县的基督教被纳入“三自”爱国基督教,由统战部门管理。但是,“三自”爱国基督教在K村县的发展规模很小,人数不到100人,且多为县城人口。正如宗教局的领导所言,K村县基督教的硬件也很差,没有正式的教堂,信众在教堂旧址上租了两间瓦房,以供活动。
南北农村基督教发展的差异与各自社会内部对基督教的需求有关。而需求又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是当地信仰形式对人们的满足程度,二是当地乡村治理的状况。调查表明,北方农村信仰的完整体系已经基本上瓦解,难以满足人们信仰及日常功能的需求,不能提供一套说法,而南方以祖先崇拜为核心的信仰体系尚能为人们提供内部的解释资源。并且,北方诸多农村的乡村治理状况确实不佳,特别是税费改革后,基层政权进一步从乡村撤退,退出了了农村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农村矛盾丛生,治理出现严重困境,伦理出现危机,等。而南方农村多宗族性村落,社会结构相对较为传统,内生秩序还能整合村庄,为村庄提供公共服务和道德建构。
王习明在解释四川AG为什么农民对宗教的需求少时,写道:
AG是都江堰灌区中土质最好和灌溉条件最好的地区,水旱灾害较少,农民能够自己决定命运,需要求助鬼神的地方不多,在历史上AG的高僧也较少,民国时期AG的寺庙有90多座,只有10多座由僧人主持,其他均为比丘尼主持。1946年(民国三十五年)统计在册的僧尼共有518人,其中尼433人,[1] 接近80%。这些妇尼大多没有文化,对佛教的教义研究不深。现在AG农民的收入水平更高,因为从事花木生产和办丧事需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合作,村民之间的相互交往比较密切,村民基本上没有孤独无助的感觉。而且由于合作医疗和农村养老保险的推行,基本上解决了看病难和老人无人赡养的问题。
AG区自2004年开始推行新农合,属于成都市六个非全国新农合试点县(新都区、AG区、双流县、郫县、青白江区、龙泉驿区)之一。
2006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以家庭为单位,每人每年缴费10元,省市、区财政配给40元。五保户、特困户等人员的筹资,采取医疗救助的办法解决。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可持合作医疗证在区“新合办”定点的医疗机构和到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镇乡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50元,超出部分除去自费部分后按45%报销;区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600元,超出部分除去自费部分后按30%报销;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0元,超出部分除去自费部分后按20%报销,本行政区域以外的非营利性医院起付线为1200元,超出部分除去自费部分后按20%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费用不超过1万元。计划生育每例补助500元。农民个人所缴资金的80%作为门诊医疗费用,在家庭账户中列支,超出自理,自动结转,不得退款,不得作为抵冲次年家庭成员应缴合作医疗费用;剩余的20%作为统筹基金,统一管理,体现互助共济、大病统筹的原则。
从2008年1月1日开始,AG区调高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的标准,达到了每人200元,其中农民自己承担40元,当地政府承担160元。在乡、区、市三级定点医院住院的起付费分别为50元、200元、5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90%、65%和50%,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定额补偿标准为900元。
AG自2008年开始实行农村养老保险,凡男满60周岁以上,女满50周岁以上人员每人一次性交10250元,从缴费的次月起按月领取280元的养老金,并根据社会发展水平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将会上调养老金。在实行养老保险前,AG农村的老人也基本上不存在温饱问题。[1]
江西UO村也是个各方面治理相对较好的村庄,不仅村干部的工作面是在村庄内,极力为村民和村庄集体办事业,为村民提供各种各样的公共服务,典型的如村支书送病危村民上医院、提供村庄内的生活保障。而且:
村庄秩序的维持还依赖于宗族组织以及由其所形成的软力量──村庄舆论和地方性规范。如果说村干部的威望是由体制所赋予,那么村庄中另外一群人的威望则是由宗族赋予的。这群人便是宗族中的“族长公”,各房的“长房”,年过了六十“老生”以及喝了点墨水、专门主持村庄红白喜事的“斯文”等。这些人辈分高,威望强,是村庄公共事物中的积极分子。他们积极参与村庄中各种理事会,受邀请出席各种红白喜事和纠纷调解。这群长老操纵着由宗族生存的一系列规范。比如,宗族最为严厉惩罚机制──“革祖”,即将违反村庄伦理秩序或村庄合作的村民开除“村籍”,不但将其排挤出村庄的公共生活,而且不能参与宗族的任何活动,死后不能进宗祠。在UO村最近的新农村建设的修路筹资活动中,为了对付不愿出资的钉子户,UO村的族长公、“斯文”和几个“老生”便宣称要对他们实施“革祖”,钉子户听说后当即送钱到筹款委员会。[2]
2、 北方基督邪教已被污名化,南方尚分不清楚基督教与邪教的区别
北方农村对基督教的认识相对要深刻些,普通教徒和民众能够清醒地区分出“政府允许”的基督教和“歪门邪道”的基督教。
因为共同生活在一个熟人社会的圈子中,信地下教会者(“灵灵教”)不可能完全游离于正常的社会生活之外,于是笔者就在村民对于地下教会的议论中看到了地下教会的一些典型表达。总的来说这些表达都是负面的,也就是群众对于信地下教会者的诙谐,有这样一些说法和故事。有村民说信地下教会者晚上聚会被人听到唱这样的歌“天罗罗,地罗罗,人家死咱活着,人家楼咱住着,人家老婆咱搂着”。群众认为,这样的信主“派数多,有目的,并且都是想要好处的”。在村民看来,地下教会并不是什么正派的事务。
有H村民曾给笔者讲述了这样的事情。庄上一个老婆婆信“小教会”,就是地下教会组织。老婆婆儿子外出打工,一个人在家住,她养了几只小鸡。晚上老婆婆去聚会的时候突然想到自家的小鸡,她怕小鸡被狗咬了,于是就回家看了下,后来又回到聚会地点,等过一会儿,老婆婆还是不放心小鸡,就又回去看了看。当时小教会的人问老婆婆干什么去了,老婆婆如实说回家看小鸡了,结果其他人就认为老婆婆是“妖魔缠身”了,于是他们为了驱逐“妖魔”就打老婆婆的脸,直到把老婆婆的脸打肿了。后来这个婆婆因此就不信教了,说这个教太“邪”。农民还告诉笔者一件事情,有一个妇女信小教会,晚上到一户人家聚会的时候抱着自己的孩子,孩子睡着了,于是她就想把孩子放在床上睡,结果放下孩子的时候孩子醒了,于是妇女就开始狠狠地打孩子,说孩子是“妖魔缠身”,怎么一放下就醒了。[1]
鲁中L庄有一家信仰“东方闪电”的,人们的评价也比较低:
其中一个叫扈佩仪(化名),村民对他不是很熟悉,也搞不清他现在还信不信,但知道他信过,村民说这人经常胡说八道,搞不清在干什么,现在也不在村住。扈佩仪名义上信的是耶稣教,实际不和外人交往,不走亲戚,亲戚家死了人他不去送殡,所有关系都断绝,说话归说话,但不交往,不像一个社会的人。如本庄亲舅死了,他不去烧香,全当没有事,他母亲和他父亲也这样做,他们全家都信。结果影响很不好。[2]
北方农村对正规基督教与基督邪教的严格区分状态,既与宗教管理部门对邪教的打击、反面宣传有关,也与该地区基督教的正规化、合法化有关。基督教本身是极度排外的宗教,其内部各种派别在农村争夺信众而相互攻讦、拆台,拉拢对方成员。因此正规的基督教与基督邪教之间往往是竞争关系,前者会不断地制造出后者不合法、反动的言论和事件,以在名誉上维护自身的纯洁和他者的邪恶。基督邪教则宣扬基督教在各方面的差池:
许多邪教组织对自己神祇的宣传专门是针对基督教的,给人们的印象是它比主耶稣更有灵性,更能拯救人类。“呼喊派”宣称教会颂的那本经书已经过时了,无法给人类福音了,“懊悔派”则强调耶稣只能二次降临时才能拯救人类,而它的神无时无刻不在拯救人,给人以福音,而“东方闪电”则更直接,宣扬“耶稣已经带着复活的灵体降临在世界的东方”。这些更厉害的神对于进入教会寻求更大功能满足和有点“拯救”思想的人来说,无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B聚会点的中期领导人李宝莲信教五年后,带着一帮人马信了“呼喊派”。[1]
正规基督教由于是“政府允许”而为人们所接受,并接受其对其他宗教的评论,乃至污蔑。邪教组织在北方农村已被标签化和污名化,因而不被人们认可,尽管有所发展,但速度远没有正规基督教快,而且近年有衰弱的趋势。[2] 正规基督教占据着北方农村大部分的信仰空间。
在鄂南、湘北、江西等南方农村传播的基督教主要是基督邪教,如“东方闪电”、“三赎基督”,正规的基督教一般只在县城少量存在。人们并不认为这些基督邪教是邪教,基本上没有正邪的概念,普遍认为是信仰基督教。人们除了对它“不要祖宗”甚为反感外,一般不主动排斥。“要学好的话什么都不信也能学好,但为了要学好却要丢掉祖宗,就是学得再好也是不好”。[3] 江西UO村的情况:
对于UO村的大部分村民来说,他们压根就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基督教,他们更不明白为什么村庄中会有两种基督教(“东方闪电”和“三赎基督”)。
南方对正规基督教与邪教缺乏严格区分,与该地区对基督教需求较少、正规基督教发展缓慢有关。由于南方农村自身内部的宗教信仰体系相对较为完备,特别是对祖先的崇拜非常虔诚,将祖先视为真神,处在村落信仰体系的中心。如湘北V村的情况:
祖宗是V村人最重视的部分,V村人的生活很少能与祖宗分得开,做大事情时首先想到的会是祖宗。做事情成功与否也会联系到祖宗,典型的如:“一坟二墓三风水,四积阴功五读书”。坟墓风水与祖上积累阴功是构成读书成功与否的必要条件,尽管从现代科学的观点来看,不一定是这样,但V村人信这个。
以祖先崇拜为中心的信仰体系,一方面能够满足人们的信仰需求,因而使人们对其他宗教的选择缺少了动力,而且选择的机会成本非常之大。另一方面祖先是信仰的中心,因而是唯一的,不能选择的,如果抛弃祖先投靠其他的神祇就等于放弃了原有的信仰和自身的合法性。因此,人们很难因为功能性的需求去选择基督教,也因此南方的信仰体系是抵制基督教传播的重要堡垒。基督教传播少,人们对它的认识就很不清晰,认为只要是信仰耶稣的都是基督教。基督邪教与正规基督教的区别,除了对教义的理解、组织的缜密程度、宣扬的功能满足之不同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区别是传教的动力不同。正规基督教传教动力远比基督邪教要小。正规基督教,特别是“三自教会”在需求较少的南方地区传教,只要遇到阻力,认为难以传播之后,就容易退缩,不再主动向这些地方传教。而基督邪教则相反,它有极强的传教、扩大组织的冲动,并在内部规则中明确规定信徒传教的义务与数量。因此,即使在需求较少的地方,也很容易发现基督邪教的身影,尽管传播的人数很少。这样人们就容易根据基督邪教来定义基督教。
3.北方传统信仰体系丧失主体性,南方尚能自圆其说
任何一套完整的文化信仰体系要在当地生根、得到人们的认可,必须满足提供三个不同层面的支撑系统。从基督教传入情况来看,北方农村的文化信仰体系已经丧失了完整性,无法给予人们这三个层面的支持系统,而南方则相对保存完整,尚能在这些方面满足人们的需求。
首先,具备主体性的文化信仰,给予置身文化信仰系统的人们以行为和社会现象的合理性、正当性之内部解释及规则系统。具备主体性的文化信仰系统能够规避人们寻求外部的解释资源。若有人想破坏内部行为,对自身行为的正当性论证寻求外部的解释系统时,有主体性的文化会给予回驳,丧失主体性的文化信仰系统则会被迫接受外来解释系统的入侵。特别是当边缘人群援引外来解释系统时,若成为惯例则可能肢解内部系统。[1] 南北方在对待边缘性群体对外部资源的援引时表现出来的不同态度,一个是坚决拒斥,一个是默认最终引发内部系统崩溃的浪潮,说明两者的文化和价值主体性的不同。
当北方农村文化碎片化之后,就不再是人们能够获得社会性面子、荣耀、地位、权力的评价系统,这一系统也越来越弱化,人们可以轻易逃逸出去。特别是当村庄出现其他团体性人际关系网络和评价系统时,这样的逃逸就更可能。基督教信徒是当地最决绝的逃逸者,他们完全是对村庄评价系统的规避,显得很决绝,原因就在于他们能够在教会里获得这样的评价体系。他们干脆利落、不留一点瓜葛地退出,一方面表面教会的评价系统更吸引人,他们完全可以在其中获得某些社会性、精神性的成就,另一方面则表明的是村庄的评价系统已经瓦解,不再构成吸引力和对人们的压力,对退出者已经没有了任何惩罚措施,即没有在评价系统上进行边缘化这样的能力了。
但南方尚有,人们在这里很难有彻底的退出机制,无论是村庄价值评价体系还是信仰,都没有退出的机制,即使是不信仰鬼神的个人和家庭,也必须得服从信仰层面的一系列规则。否则就会遭遇村落的惩罚。例如湘南杨家冲某年轻男子因盗窃本村人家东西,被发现后自杀,说明他无法规避村庄的评价体系和解释系统。[1] 在对待基督教问题上,南方基督教信徒很完全退出传统的文化信仰系统和人际关系网络,如江西UO村的情况:
UO村地下教会受到村庄中传统信仰的排挤,从而表现出相当程度的隐蔽性和严重的“基督纷争”。UO村村民无法容忍地下基督教徒弃祖忘宗的行为,也不能理解教徒们对毛主席和各路菩萨的仇视。为此,UO村的地下基督徒必须小心冀冀地行事,以免引起村民的反感。比如,信徒刘华丽已逝的丈夫也是一个有着三年教龄的地下基督徒,但她不敢用基督教的仪式安葬其丈夫,而是完全按照村庄的传统仪式下葬。再如,“朝拜日”那天,每户要出50元活动经费,地下基督徒虽然不朝拜祖公,但不敢不出资。去年的“朝拜日”,一个地下基督教徒也来路旁凑热闹,当即遭到族长公的斥骂:你这个弃祖的人来这里干什么?此外,地下基督徒总会遭到村民的公开嘲笑或责骂:“七月十五不送‘爷爷奶奶’会使你的祖先成为饿鬼、野鬼。”[2]
其次,具备主体性的文化信仰,能够回应社会变迁,给予人们角色和地位变化以一套说法,安定人心、固化社会结构。具有主体性的文化信仰,能够自圆其说,不仅对各种现象、事物能够给予一套合乎当地逻辑的说法,什么都能够解释得了,而且能够成功应对社会的变迁,在较短的时间内使人们适应变化的社会形势。特别是社会结构的变迁,自身角色和地位的变化,一般是难以适应的,但是具有主体性的文化就能够从自身的解释系统中寻找到资源对其进行合理性“论证”,以适应并试图规训变迁。缺乏主体性的文化信仰系统,则在面对外来强势文化时极度缺乏自信,甚至干脆对自身的各种变化和离奇的行为通过外来的解释系统加以解释,或者通过对外边的想象给予新出现的行为以正当性的确认,使内心能够接受。
北方农村的文化信仰体系已经支离破碎,无法在整体上具备一套完整的、自圆其说的解释系统,因此在面对变迁时就难以应付,自乱阵脚,所以社会才会感到惊诧莫名,又无力解释,因此会产生心理的焦躁和社会结构性的紧张。同时,面对外来的基督教文化时,又显得过于萎缩,在“封建迷信”的阴影下,一步步退缩。所以,人们很容易就接受了基督教的解说体系。
南方尚能应对变化的政治社会秩序,特别是其祖先崇拜与传宗接代联系在一起的时候,对事物的许多解释就倾向于从这里头去寻找原因。例如,当某一祖先下来的子孙命运并不一样的时候,就会从其更近的祖先寻找,因为各自有各自最近的祖先,这是不同的,因此命运也就会不一样;而对待当下的变化和人们之间的差距时,不是陷入恶劣的社会性竞争,而是将“出头之日”放在将来,有儿子就有世界、就有未来。因为这一套体系人们还在秉持着。北方则陷入了残酷的社会性竞争当中,就会有许多被甩出来的人,成为村庄的边缘性群体,而成为边缘性群体,又没有解释系统能够给予他一套说法,让他安心接受现实,基督教进来很快就皈依了它。
最后,具备主体性的文化信仰,能够给予人们一套安身立命的价值系统。每一套具有自主性和主体性的文化,都应该是能够给予受其熏陶的人们以超越性的、能够安身立命的价值系统。这套价值应该是超越了当下的物质性的,且不是通过无限的消费和物质刺激来完成的,因为无限的物质性消费所能够给予的只是部分人或者大部分人,但无法给予所有的人,而事实上有主体性的文化和价值系统都将考虑到所有的人(对所有的人有交代),因此,它就必须超越当下,超越物质,超越有限性,在无限当中使人们获得人生的归属感和意义感。基督教文化有这样的设计,传统的中国儒家文化和村落的传统文化也能够给予人们这样的超越性体验,佛教文化也为人们设计了一个彼岸世界(西方极乐世界)。
当下农村文化,正在丧失这样一种提供价值的可能,村庄很难再生产出这样的价值体系。北方文明的碎片化,早已不为人们所津津乐道,传宗接代已逐渐被人们所唾弃,生育观念在最近的若干年已经转变,多子多福已不再是人们追求的目标,“生两个儿子哭一场”成了人们的共识。而其他的价值体系又无法建构起来,所以价值失落者甚多,农村价值正处在飘零阶段。
南方文化和信仰体系中,尚有支撑超越性的基础,那就是以祖先崇拜和传宗接代的文化体验。对于农民来说,精神上的寄托就是传宗接代。人们在现世的努力都是为了能够创立祖业让后代继承下去,将家族发扬光大。“有儿子就有世界,总有出头之日”,如果没有儿子,“想想后面冰冷冰冷,人生也就懒得去奋斗”,因为没有传宗接代的人继承自己所创下的业,所以还不如及时享乐。农民不管受再多的苦,都会想方设法完成自己传宗接代的任务。只有完成了此任务,他们的人生才获得了圆满。[1] 因为南方文化信仰系统能够给予人们安身立命的可能性,所以对于基督教提供的永生盼望不太感兴趣,基督教难以在价值层面上吸引信徒。
二、我国农村地区宗教生态的整体特征
基于上面对数十份村庄报告、省市县材料以及全国性资料的透析,大体上能够把握基督教在全国的发展态势以及全国农村宗教生态的整体状况。
1. 当前农村宗教呈现出西强中弱的整体态势
近三十年,西方三种形式的宗教在中国农村都有着不俗的表现,基督教在农村宗教领域占据绝对统治地位,天主教稳中求进,基督邪教组织在全国农村各地渗透。中国传统宗教和信仰形式则趋于衰弱,丧失了完整体系和对社会生活的解释能力。
天主教自唐朝传入我国,后经元朝、明朝、清朝前期、鸦片战争之后等几个阶段的传教,到解放前夕有300多万的教徒。1980年中国天主教教务委员会和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在北京成立,中国天主教独立自主、自办教会事业向前推进一大步。1989年撤消中国天主教教务委员会,现在的全国天主教团体是中国天主教爱国委员会和中国天主教主教团。1997年我国的天主教徒约400万,神职人员约4000人,教堂、会所4600余座。[2] 据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和中国天主教主教团统计,我国现有天主教徒550万人,这个数字包括了受天主教地下势力影响的教徒。[3] 说明近十年天主教在我国稳中求进,发展较基督教要缓慢。
本土的邪教组织在北方农村处于地下状态,在南方则大多公开活动。本土邪教产生于北方农村,但因北方农村正规基督教极其壮大,不仅缩小了邪教的发展空间,而且已彻底将其污名化,普通农民能够分辨基督教与邪教。而南方农村基督教发展甚少,没有正规基督教与邪教的概念,一律视为基督教,从而使邪教如“东方闪电”、“三赎基督”等能够相对公开地传教,但亦因其对祖先的不敬而难以获取信众。邪教组织的这种生存处境为国家严厉打击提供了便利条件和群众心理基础。
传统民间信仰在全国趋于衰弱态势,不存在“复兴”之实。民间信仰80年代在全国各地似乎有“复兴”,但此复兴之风多流于形式,缺乏厚实的实质内容。北方农村的民间信仰体系在经过历次革命、运动之后,到80年代已趋于瓦解,“复兴”的只是传统信仰体系中的枝节,但遇到基督教强劲侵袭时,往往难以抵挡,很快被“封建迷信”化和边缘化,成为不合法、不合理的信仰。南方农村的信仰体系尚较为完备,但总体趋势是衰弱。
2.基督教在北方农村取得绝对统治地位与唯一合法性
北方农村95%以上的宗教信众为基督教徒,其他四大宗教信徒不到5%。就全国主要的基督教蔓延省份,如A、山东、河南、安徽、浙江、江苏、陕西、山西、黑龙江、吉林、辽宁、福建沿海等,基督教信众(“三自”、家庭教会)在总人口的10%〜15%之间,若将未成年人算上,则在15%以上。于建嵘对全国基督教的调查估计,全国“三自教会”人数是2500万〜3000万,家庭教会人数在6000万〜7000万之间,总人数要近1亿。[1] 由此估算,基督教信徒和认同基督教的人数应在1亿〜1.5亿之间。基督教在南方农村发展较为缓慢。
3.基督教“三自教会”、家庭教会与基督邪教三者关系微妙,不容忽视
三者都以圣经作为自己的教义来源,在本质上不存在区别,基督教“三自教会”是政府认可的唯一合法的基督教组织,家庭教会则是处在合法与非法的灰色地带,政府采取的是不出事不管理的默许态度,本土基督邪教则是基督教的异端组织,对教义的理解和组织形式都有别于前两者。“三自教会”与家庭教会就目前在农村的发展而言,几无区别,两者的联系特别广泛和深入。“三自教会”首先为家庭教会提供了合法性资源,即农民对基督教的认可来自“三自教会”政府承认的宗教组织,家庭教会因此也受益,普通农民难以区分“三自教会”与家庭教会。其次,“三自教会”作为唯一拥有正式培训系统的基督教组织,为家庭教会培训了相当数量的神职人员,一方面为家庭教会异常迅猛地发展作出了“贡献”,也为家庭教会信徒个人提供了上升空间,使更多的人愿意加入其中。
家庭教会大量吸纳“三自教会”各教会领导层中的失意者或斗争的失败者,扩充自己的阵容、提高对教义理解的层次,同时也高薪聘用“三自教会”神学院培养的学生作为自己的神职人员,为“三自教会”神学院减轻了就业压力。在其他方面,“三自教会”与家庭教会的交流也十分频繁,特别是新一代的神职人员和教会管理者几乎没有二者的身份区隔,在对中国近代史、海外教会、基金会等的认识上几乎是一致的,“三自教会”甚至通过家庭教会从海外募取大量资金。本土基督邪教组织则直接产生于家庭教会。
4.南方农村强烈的文化信仰主体性,是抵挡基督教侵袭的堡垒
南方农村普遍将祖先奉为神灵的信仰,在两个方面阻止了人们对基督教的选择:一是对祖先的强烈情感寄托,使人们对基督教的反祖先、反偶像崇拜的教义宣传甚为反感,从而远离基督教;二是祖先崇拜给人们提供了近乎一神教的信仰体系,能够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和对变化社会的解释,祖先是唯一的、不可选择的,因而难以投向信奉一神的基督教。同时,南方的鬼神信仰仍保存着较为完备的体系,能够自圆其说,是抵制基督教的强有力网络。
与北方农村相比,南方农村的信仰体系较为完备,具备自主的解释系统和价值生产能力,这在很大程度上是抵挡基督教侵袭的重要堡垒。因此,基督教在中国农村传播不是经济发展程度的问题,而是农村自身传统的文化和价值主体性的强弱问题。具有强烈的文化与价值主体性的农村地区,在面对农村上发生的各类现象、社会实践和变迁带来的阵痛时,就有自己的一套解释话语,且能够自圆其说,无须寻求外在的解释资源,并且对外来的解释体系有着敏感的文化保守性,往往采取拒斥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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