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文化遗产日:“非遗”保护需立法 传承也是难题
[打印本页]
作者:
木兰山人
时间:
2010-6-12 17:48
标题:
文化遗产日:“非遗”保护需立法 传承也是难题
文化遗产日:“非遗”保护需立法 传承也是难题
2010年06月12日 04: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6月12日电 12日是中国的第五个“文化遗产日”。今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主题是“文化遗产 在我身边”。综合各方报道,“非遗”保护与立法等问题,备受关注。
文化部:科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日前表示,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由以往单项的选择性的项目保护,逐步走向全国整体性、系统性的全面保护阶段。
王文章指出,目前中国已逐步形成了符合本国国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基本完成了第一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工作。初步查明,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总量共87万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中央和省级财政已累计投入17.89亿元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确保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目前,中国已有22个项目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有3个项目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国成为世界上入选代表作名录项目最多的国家。
王文章同时也指出,虽然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
首先,共性的问题。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主要依赖口传心授方式加以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这是国际性的问题。第二,就中国自身面临的问题而言,主要是一些地方仍然缺乏科学保护意识,重申报、重开发、轻保护、轻管理,保护措施不落实,甚至出现超负荷利用和破坏性开发,背离了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
王文章强调,科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成为时代赋予我们的非常紧迫的历史使命。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今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国家将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放在首要位置。
一部电影引发的公案 “张艺谋成被告”凸显法律真空
“《千里走单骑》影片本身以及影片发布会都不曾表明‘云南面具戏’的真实身份,也没有在后期放映和发行阶段提及‘安顺地戏’,其错误地诠释了地方民俗文化,不仅严重伤害了安顺人民的情感,而且也侵犯了‘安顺地戏’作为民间文艺作品或者非物质文化遗产标明名称的权利,即署名权。”
张艺谋也许不会想到,自己编剧和导演的这部以“云南面具戏”为线索的电影,竟然会将其带入一场颇具示范效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署名权之争。由于影片中所谓的“云南面具戏”实际上是贵州的“安顺地戏”,可影片中却未提及此事,引发了贵州省安顺市文化局状告影片出品人、制片人以及导演张艺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第一案”。
据了解,中国著作权法第六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2006年,文化部出台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基本上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对非遗保护工作进行了明确,但是对于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权利的内涵和外延以及保护的具体方式等,都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
对于此案,多位专家学者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据《北京晚报》报道,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刘春田认为,对待这个案子要慎重。民间文学艺术是一种民间生活方式的体现,是非物质文化,需要特殊的载体去表达。非物质文化遗产,用《著作权法》很难去解释。
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李顺德认为,安顺地戏是一种文学艺术,可以理解为非物质遗产,文化部有一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部门规章。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应该被尊重。在文学艺术作品创作中,应该在尊重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对它进行开发利用,如果通过使用得到利益,应当在利益上有所分享。
李顺德说,这个案子启示我们,今后在开发利用文学艺术作品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该标识清楚的就应该标识清楚。他呼吁,对民间艺术及民间艺术作品,应当加大立法保护。
“安顺地戏”的遭遇并非个案。
据《解放日报》报道,近年来,发源于传统民间艺术的金山农民画却遇到不少困难和困惑,甚至一度身价大跌。原因很简单:盗版泛滥,赝品充斥。
“这些行为,到底算不算侵权呢?”金山农民画家们对此很困惑。对专家们来说,更大的困惑是,如何界定金山农民画?
实际上,金山农民画面临的法律问题,已成为中国“非遗”保护中一个共同的难题。
被列入联合国“非遗”名录的中国剪纸,是深受百姓喜爱的一种艺术形式。但近年来,屡屡出现的民间艺术家优秀剪纸作品未经许可被“翻版”的现象,损害了剪纸艺术的传承和发展。对此,上海剪纸学会秘书长、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李守白气愤之余又颇感无奈。
作为“非遗”的剪纸艺术受不受法律保护?比原作增减一两个人物,或在采用原作“关键性元素”基础上改动细节,算不算抄袭?将剪纸作品“翻版”成油画、重彩画等艺术表现形式,是否侵权?……这些问题,都有待法律的权威解释。
2008年,获得国家级“非遗”的浙江温州“药发木偶戏”因其传统制作工艺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相冲突,导致“药发木偶戏”的传承人周尔禄因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而被起诉,尽管最后处罚免了,但他的罪名还是成立了。这让“非遗”传承人周尔禄深感委屈。
“此类事件暴露出的‘非遗’文化保护与法律保护不同步的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张建君说。
有评论指出,近年来,中国虽已基本形成了一个文化保护体系,但就 “非遗”保护目前还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正是因为专门立法的缺失,才直接导致了“非遗”保护的这些无序、无规、无责。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文化部副部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王文章表示,通过立法,可以解决非遗保护中存在的许多问题,使中国的“非遗”保护进入全面、科学、健康的发展轨道。他指出,立法保护“非遗”已迫在眉睫。目前,相关立法工作已展开调研,法律草案也已在征求各方意见。
一次招募引发的感慨 工艺大师叹非遗传承后继乏人
与立法问题同样引人注目的,是“非遗”后继乏人,大师无良徒可教的问题。
据报道,当下,一些依靠口传心授方式加以承传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经常可见。
据《人民政协报》报道,6月2日,在北京象牙雕刻厂举行的公开招徒考试现场,看过考生的作品后,作为考官的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柴慈继感叹道,“现在的孩子起点比我们当年做学徒时高出很多,全部是大专甚至本科学历,都有相当的美术基础。如果真有志于牙雕事业,相信上手会很快,咱这一行就不愁继承了。”
这是北京市急需保护的非遗项目首次试点面向社会公开招徒。
除了象牙雕刻技艺,首批面向社会招募徒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还有雕漆技艺。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共有216个项目,其中72个项目入选国家级名录。这些项目中有些因传承单位经济效益不佳、技艺后继乏人、代表性传承人年岁较大,传承状况令人担忧。为此,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鼓励并协助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向社会尤其是大专院校公开招募学徒,并将根据情况给予传承单位一定资助。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还将尽快出台扶持办法,为急需保护项目的传承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这次公开招徒,两个项目都开出了较苛刻的入门条件。“象牙雕刻”要求报名者有大专以上学历,有相关艺术课程学习经历(如雕塑)及实际操作基础。“雕漆”则要求报名者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艺术类毕业生或具有良好的美术基础。这与过去只要动手能力强,能简单画几笔就能来学徒的情况已有很大不同。
评论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关键一环是带徒授艺。除了要求要有“十年磨一剑”的毅力,如今,学习者的综合文化素养越来越被看重。
另据《人民日报》报道,民间口头文学、民间艺术和手工技艺的传承使命的艺人日益减少乃至死亡,民族的“文化记忆”出现中断的概率大为增加,非物质文化遗产即民间文化正面临着被遗忘、遭损坏、消失和破坏的严重威胁。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专家委员会委员刘锡诚说,这种情况,无疑已成为我们民族的不能承受之重。
以南京云锦为例,云锦织造是目前中国唯一不能被机器取代的织造工艺,而口口传、手手相授的传承不仅需要技艺,更需要智慧和悟性,“色有定也,色之用无定。针法有定也,针法之用无定。”清代沈寿记述了云锦传承之景状。如果要织一幅78厘米宽的锦缎,在它的织面上就有14000根丝线,所有花朵图案的组成就要在这14000根线上穿梭,从确立丝线的经纬线到最后织造,整个过程如同给计算机编程一样复杂而艰苦。云锦织造鼎盛时拥有3万多台织机,近30万人以此和相关产业为生,是当时南京最大的手工产业。新中国成立后,尽管政府先后投资几千万元用于恢复和保护云锦,科学复制出马王堆汉墓出土的“素纱禅衣”、十三陵定陵出土的明万历皇帝“织金孔雀羽妆花纱龙袍”等,但云锦仍然面临着后继无人的局面,目前全国懂云锦技术的不超过50人。
非遗濒危的例子举不胜举。中国曾有2000多个剧种,现存活于舞台的仅有几十个。作为唐代音乐再现的《唐和曲》,随着传人的离世,因无人记录而难以再听其“环佩之声”。80多种少数民族和地方语言中1/8濒危衰退,纳西古乐、内蒙古长调以及各民族民间的织锦、服饰、印染工艺,风筝、彩灯、皮影戏、年画、谚语、歌谣、故事等都在逐渐衰退或消失,民间文化典型器物也流失海外,不少民间技艺缺乏有效传承。
评论指出,传承人每分钟都在逝去、传承形态每分钟都在消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即使拥有再长再厚的名录,也只能是风干于纸页上的“文化空壳”。
警惕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建设性破坏”和“保护性破坏”
据报道,与前些年非遗保护观念淡薄不同,当下的非遗保护面临着更为严峻的问题:利益的巨大诱惑、资源的过分开发、学界的过度解读,这些往往会成为非遗保护的致命瓶颈,节日变成“会日”、民俗变“官俗”,非遗生于民间、死于庙堂的事例频频发生。
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认为,在当前的遗产保护工作中,两种误区尤其值得警惕,一种是建设性破坏,一种是保护性破坏。两种破坏,常常是在加强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名义下进行,更具有危害性。他说,对于非遗,好的保护方式是活态保护、活态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每个民族古老的生命记忆和活态基因,是确定文化特性、激发人类创造力的重要因素,它只有存活于我们的日常生活里,才具有生命力。
欢迎光临 民俗学论坛-中国民俗学网 (http://chinafolklore.org/forum/)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