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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被就业,哭笑不得 [打印本页]

作者: 山田小子    时间: 2010-5-22 10:33     标题: 被就业,哭笑不得

我宝贵的生命何时才能停止奔波于形式?
可怜毕业生们还在迷茫地找寻出路,学校就开始让我们签就业合同了。至于跟谁签,给你充分的选择权,自己编!到打印店造个假章:北京市第一高级中学教务处(不知有没有)。不仅就业率有了,连就业质量也顺带着提溜上来了!哈哈!学校培养我四年不容易啊,该做的工作还是要做地。
作者: 木兰山人    时间: 2010-5-22 10:41

去年“被就业”成为热词,今年能热的起来吗?
招教考试好多地方还没开始呢,学校就明目张胆的伪造毕业生就业情况。除了浪费学生的钱,学校捞的好处就是:XX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率95%以上,大家都来报考吧!(不敢写学校名字,要是拿不到毕业证书怎么办,大家理解吧)

[ 本帖最后由 木兰山人 于 2010-5-22 10:56 编辑 ]
作者: 瑶族小妹    时间: 2010-5-24 16:59

天啊
在民大好像没有这样的情况
作者: 木兰山人    时间: 2010-5-24 17:02

当然啦!你们是名牌大学,名声在外,不用操心。
作者: 沙野    时间: 2010-5-24 18:13     标题: !!!

怎么能这样!!!
作者: 齐鲁青未了    时间: 2010-5-24 22:02

被就业,年年火!
这种事情在中国的大学里面普遍的很。我们学校的同学也都被就业了。
还有灵活就业,就是把自己的人事关系转到人才市场,学校就算你就业了。
如果不被就业,哪来那么高的就业率啊?
作者: 恩施土家    时间: 2010-5-26 01:05

我们学校内部参考消息是:油工,地质等相关专业就业百分之百,但其他院系都在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六十徘徊(截止去年毕业生离校时)
作者: 木兰山人    时间: 2010-5-26 08:46

“被时代”,多少公民权利遭无情狙击
2009-08-19 09:56:35 来源: 南方网  :
  躲避炎夏、陪放假在家的孩子……一进入8月,很多公司员工休年假的高峰期就到了。但近日有网友爆料,真实情况是,虽然不少公司都有年休假,可不少人有假却不能休。于是,网络上继“被就业”、“被增长”之后,又出现了华丽的说法——“被全勤”。(8月18日《河南商报》)

  法学家耶林有一句名言,“一切权利的前提就在于时刻准备着去主张权利”。可以说,在权利意识日益葳蕤生姿的当下,每个权利感清醒的公民都不愿意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都会积极主张权利。然而,在这个苍凉的被时代里,权利意识往往被毫不留情地肢解,留给权利人的只是一段无奈与负恨。

  在“被就业”、“被增长”之后,“被全勤”无疑又是公民权利受伤的寂寞注脚,充满着悲情意味。可以说,没有人不愿意享受休息权。休该休的年假,既师出有名,又于法有据,但为何偏偏无法遂愿呢?显然,在当下,资强劳弱仍是无法回避的事实,在强悍而傲慢的资方面前,劳动者是无力的,是没有对等的博弈能力的,不是他们不想博弈,而是他们不敢博弈,是饭碗重要还是休假重要?如果强行休假而失去了饭碗,这岂不让人更窒息?

  但是,一方面我们固然可以指责用人单位之冷酷无情,另一方面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指责法律法规为何如此疲软?《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一被寄予了公众深厚期待的法律,对劳动者的权益可谓有更充分的保障,但遗憾的是,在不少时候,这部法律成为劳动者的纸上富贵,其命运被未有根本性的改观,其合法权益仍然受到无情的伤害。请问,监察部门在哪里?谁来捍卫法律的尊严?如果法律被一再虚置,再精密的法律也就没有威慑力,无法使为非作歹的无良单位受到丝毫的触动。

  我们常说,一个现代公民,一定是一个有着责任意识、权利意识、民主意识的公民。思想家卢梭说,公民关注个人自由,臣民关注整体和谐。毋庸讳言,经过多年的民主操练,国人的现代公民意识,正蓬勃生长,当自身权益受到无理对待时,没有人愿意选择忍气吞声,也没有人愿意逆来顺受。是的,一个清醒的有着权利意识的公民,绝不是斯德哥尔摩症患者。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当公民挺身捍卫自身权益时,谁来为他们呐喊?谁来伸出援手?谁来为他们撑腰?在法治社会,法律和职能部门无疑应该扮演这一责无旁贷的角色。

  但令人悲愤的是,当寂寞在唱歌,在公民的权利在悲情控诉,权力在躲猫猫,法律在沉睡。如此境状,情何以堪?是的,权利不会从天降,每个公民都不能任凭权利在“被”中被磨损,但一个人的战斗,一个群体的战斗,又如何抵得上利益集团的倾轧,当用人单位坚决不允许员工休假,而监管部门置若罔闻之际,公民的抗争更像是战风车的唐·吉诃德。

  尤其可怕的是,在形形色色的“被XX”中,一些职能部门、一些权力部门本身就扮演了损害公民权利的角色,比如,捐款中的被自愿,高校中的被就业。当这些部门本社就在伤害着公民的权利,我们又怎么指望它们维护或捍卫公民权利?

  权利不会从天降,消除被时代,一方面固然需要公民葆有权利意识,勇敢地主张权利,另一方面更需要惩处制造“被XX”的部门。否则,公民的合法权利就永远很受伤,而一个公民权利不断受害的社会是断然不会是一个健康的稳定的社会。(编辑:东雪)
作者: 地苏木    时间: 2010-5-26 08:58

都差不多  听说一个学校的学生考上了公务员  在答辩的时候还没回去  老师打电话找他 当老师知道他考上公务员后就直接让他过了答辩
就是论文指导老师对已就业和未就业的态度也不一样  相当惨绝人寰啊
作者: 恩施土家    时间: 2010-5-26 09:18

市场教育,教育市场。毕业生就业跟卖猪肉差不多…政府不解决“深层矛盾”,经济形势再好,都只是表面现象
作者: 竹林遗风    时间: 2010-5-26 09:40

呵呵  被就业就被就业吧  学校也不容易  哈哈
作者: 瑶族小妹    时间: 2011-1-4 00:40

是不是北京管理相对规范一点。
本科毕业档案还是在学校的,然后要签三方的学校才会给你那个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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