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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杨立新、冷杉译《欧洲神话的世界》误译举隅 [打印本页]

作者: 刘宗迪    时间: 2010-5-3 02:22     标题: 杨立新、冷杉译《欧洲神话的世界》误译举隅

  按:我读了译本,没看原文,就知道这本译著完全是一个垃圾,但没想到它会如此垃圾。今天上网找到了这本书英文版的前几页书影,对照了一下译文,结果不对不知道,一对吓一跳,单是《绪论》第一段,共8个句子,译者居然译错了5个,而且有些还是基本的词义和语法错误。
  书中比比皆是的专名误译,把一些早已约成俗定的专名任意翻译,如把英国著名人类学家“弗雷泽”译为“弗拉泽尔”,把他的名著《新版金枝》译为《新的金色树枝》,把英国著名史诗中的主角“贝奥武甫”译为“裴欧沃夫”,把德国著名语言学家“卡尔·缪勒”译为“卡尔·缪勒尔”,把著名比较语言学和神话学家“马克斯·缪勒”译为“马克斯·缪勒尔”……, 表明译者完全缺乏应有的学术常识。
  撇开学术上的问题不谈,其实译者根本上就缺乏基本的英语水平,他甚至读不懂基本的英语句子,书中因误解英语语法和英文单词而导致的错误比比皆是。
  以绪论第一段为例,全段8个句子,并无迂曲难解之处,但译者居然将其中5个句子译错(其他3个句子也不是没有问题),有的是妄造词义,有的是误解语法,这样的英语水平,居然也敢揽学术翻译的瓷器活。
  我在豆瓣读书的一个帖子中初步指出了此书翻译的问题,译者“杨立新”看到了这个帖子,非但不虚心接受批评,向读者道歉,反而在跟贴中胡搅蛮缠,出言不逊,今日文人之无耻居然以至于斯。
  既然译者死不认账,我就将其垃圾译文的第一段晾在这里,并一一指出其误译之处,我倒要看看译者的脸皮究竟有多厚。
  
  《绪论》第一段原文:
  
  The word "myth" has many --often conflicting--meanings attached to it, all of which have some validity. On the level of everyday usage a myth is a false story or belief. The common meaning applies in some sense to hallowed religious stories as well. For most people it is a myth that walking under a ladder brings bad luck. But it is also fair to say that for a non-Jew and probably for many practicing Jews, the parting of the Red Sea is a myth, or that for non-Christians and many Christians, the Resurrection is a myth. In this sense a myth is a story that is outside the scope of our actual experience and therefore, literally, impossible or false. Seas do not part and humans are not resurrected. The Red Sea myth and the Resurrection myth, however, are very different from the under the ladder myth because, for the cultures to which they belong, they convey some significant truth abou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 beings and the source of being.
  
  
  第二句:
  
  On the level of everyday usage a myth is a false story or belief.
  
  烂译:从日常使用的层面上讲,神话是一个虚构的故事或信仰。
  
  正译:在日常用语的层面上,神话是一个虚假的故事或信念。
  
  说明:
  1,你从哪本词典上查到false有虚构的意思?
  2,belief在此只能译为信念,而不能译为信仰。比如下文说,从梯子上走过会带来厄运,这是信念,而不是信仰。
  
  第三句:
  
  The common meaning applies in some sense to hallowed religious stories as well.
  
  烂译:甫遍的意义在某种意义上也适用于神圣的宗教故事。
  
  正译:在某种意义上,(神话一词的)这种通常含义也适用于神圣的宗教故事。
  
  说明:
  1,把“普遍”写成“甫遍”,我都不好意思说你了。
  2,但即使你把“普遍”写对了,你还是译错了。这句话中“common meaning”前有定冠词the,表明此语是承上一句而来的,common meaning特指上面提到的“神话是一个虚假的故事或信念”这种通常所理解的含义,所以这里“common”可以译为平常、通常、一般、日常、普通,但就是不能译为“普遍”,“普遍”在学术语境中一般意味“普遍有效性”,是为学术共同体普遍接受的意思,这里用了“普遍”,意思就全反了。
  3,你没有译出定冠词,说明你根本没有读懂这句话和上句话之间的关联。
  4,你的译文中,间隔三个字就出现两个“意义”,难道你在小学的时候老师没教过你造句或写作文吗?
  
  
  第五句:
  
  But it is also fair to say that for a non-Jew and probably for many practicing Jews, the parting of the Red Sea is a myth, or that for non-Christians and many Christians, the Resurrection is a myth.
  
  烂译:不过,对于一个非犹太教的人、也可能对许多虔诚的犹太教徒来说,红海的分离是个神话是合理的,或者对一个非基督教的人和许多基督教徒来说,耶稣复活是个神话。
  
  正译:不过,对于一个非犹太教徒,甚或对于很多讲究实际的犹太教徒来说,说(摩西)分开红海的故事只是一个神话,是说得过去的,同样,对于一个非基督徒,甚至对许多基督徒来说,说耶稣复活只是一个神话,也是说得过去的。
  
  说明:
  1,Jew这句话里出现两次,两次的意思是一样的,你上面译为“犹太教的人”,下面却译为“犹太教徒”,你不嫌麻烦汉语还嫌麻烦呢。下面的“基督教的人”和“基督徒”存在同样的问题。该统一的地方你不统一,该避免重复的地方(上句的两个“意义”)你不避免重复,说你精神错乱难道冤枉你了吗?
  2,“practicing”一词,你从哪本词典上查到它有“虔诚的”意思?这已经是你第二次不顾原文的字面意思而混译一气了(参见上面的false)。一个“虔诚的”犹太教徒会容许你说摩西分开红海只是一个虚假的神话吗?他不当场唾你一脸才怪!
  3,你的译文没有翻译出“say”,因此翻出的句子文理完全不通。——fair指的不是“红海分离”这回事,而是“说红海的分离是神话”这个说法。
  4,这句话中关于犹太教徒和关于基督教徒的论述,是并列从句,“it is also fair to say”统领这两个从句,你的译文却把“耶稣复活是个神话”翻译成了一个独立的句子,难道英语老师没有教过你语法啊?
  这短短的一个句子你就出现了三处致命的错误:译错了一个词,漏译了一个词,漏译了一个从句关系,难道你这还不算烂译?
  
  下面的两个句子,也都译错了,我懒得一一给你挑错了(靠!你又不请我吃饭。)有兴趣的同学可以来做英语翻译改错练习。
  
  第六句:
  In this sense a myth is a story that is outside the scope of our actual experience and therefore, literally, impossible or false.
  
  烂译:从这种意义上讲,神话是一个超乎我们真正的经验范围之外的,从而在严格意义上是不可能发生的或虚构的故事。
  
  正译:此这种意义上说,神话是一个超出我们实际经验能力之外的故事,因此可以说是不可能发生的或者是虚假不实的故事。
  
  第八句:
  The Red Sea myth and the Resurrection myth, however, are very different from the under the ladder myth because, for the cultures to which they belong, they convey some significant truth abou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 beings and the source of being.
  
  烂译:然而,红海的神话和复活的神话十分不同于从梯子下走过的神话,因为它们属于不同类型的文化,前两者传达的是人类和生命的根源之间关系的某些重要的事实。
  
  正译:不过,摩西分开红海的神话和耶稣死而复生的故事与从梯子地下走过就会倒霉的神话是很不相同的,对于其各自所属的文化而言,这两个神话传达了某些关于人类存在与存在之源之间关系的真谛。
  
  提示:这个烂译中,有一处语法错误,有数处理解错误,译者根本没有理解某些关键词在神话学语境中的特定含义。
  
  结论:全书第一段,本应该是译者最应该用心翻译的,但这样简单的一段,8个简单的句子,译者就译错了5个句子,或者妄造词义,或者捣乱语法,不懂装懂,胡乱翻译一气。译者如果还有起码的羞耻感,就该将这样的译作回收送往垃圾站,免得让它成为自己抹不掉的耻辱,也免得误导读者,谬种流传。

  
                                                                                               

作者: 陈刚    时间: 2010-5-3 06:35


作者: 耿羽    时间: 2010-5-3 09:40


作者: 笛威辛亢    时间: 2010-5-3 10:30

一向温柔的温柔老师这下跟人飚上了哇。好戏。
作者: 孙非寒    时间: 2010-5-3 11:25


作者: silver    时间: 2010-5-3 12:23     标题: 回复 4# 的帖子

是啊,好不容易看到温柔不温柔一回。
作者: 刘宗迪    时间: 2010-5-3 12:23

引用:
原帖由 笛威辛亢 于 2010-5-3 10:30 发表
一向温柔的温柔老师这下跟人飚上了哇。好戏。
看戏要买票!!!
作者: silver    时间: 2010-5-3 12:26     标题: 回复 7# 的帖子

晓龙还真买“票”了,把那“书”拎回家了,就是被你这“广告”捣鼓的。
作者: 笛威辛亢    时间: 2010-5-3 12:44

就是嘛,票已经买了噻,只是票钱没落到温柔老师的口袋罢了。

下回您跟立新姐两口子要切哈。
作者: 刘宗迪    时间: 2010-5-3 12:59

引用:
原帖由 笛威辛亢 于 2010-5-3 12:44 发表
就是嘛,票已经买了噻,只是票钱没落到温柔老师的口袋罢了。

下回您跟立新姐两口子要切哈。
哼哼,有人稀饭捧臭脚,偶也拿他没办法
作者: 笛威辛亢    时间: 2010-5-3 13:03     标题: 回复 10# 的帖子

要尊重对手噻,越是激烈越是恭敬。
必须买“票”,酱紫才能看出戏好在哪里噻。
必须称姐和姐夫,酱紫才不涉及人身攻击噻。

哦,还有咱那四岁就能上网骂街的侄儿,忒可爱了。
作者: 爪哇堂    时间: 2010-5-3 13:08

真是瓷器活,受教了。
像温柔兄这样的挑刺者越多越好,现在的翻译界真是没有监督,责任编辑都干什么去了?
之前江苏出版的《中国民间宗教》翻译也是烂得一塌糊涂,很难找到通顺语法的中文句子。
作者: 笛威辛亢    时间: 2010-5-3 13:11

现在对科研成果的认定也确实有点不着调。
译作都不算是成果,谁还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翻译当中去啊?
所以,学好外语,读原著去吧。
作者: 刘宗迪    时间: 2010-5-3 13:19

回爪:

烂译从来有,如今格外多。平时读书遭遇这等烂译本,我一般是扔到一边完事,懒得跟他计较。
可是这对夫妻店,可怜见的,世上有路他不走,偏要向俺的枪口上撞,温柔兄也只好挑他一挑了:)
作者: ClariceChen    时间: 2010-5-3 13:53


作者: 笛威辛亢    时间: 2010-5-3 21:46

我感觉到今晚或明日这里会狼烟四起。
童鞋们,小板凳都准备好,好戏要开锣喽
作者: lovebruckner    时间: 2010-5-3 23:49

伟人毛泽东教导我们:“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这里的犯,不是学术争论,而是不懂尊重、缺乏教养、不负责任的首先攻击谩骂,它必然招来对方的反击。反击的目的,是要让首先骂人者学会尊重别人,反省自己的没教养和卑俗。这个问题解决了,才谈得上正常的学术争论。
作者: lovebruckner    时间: 2010-5-4 00:09

你的“枪口”就是你的民俗学专业喽?俺以前从没听说过你这么个人,倒也说明俺确实不是民俗学界的。现在google一下,看到你本科和研究生学的都不是民俗学,原来是个半路出家的二把刀,就把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守得严严实实的,生怕别人侵犯,这是典型的小农意识在学术界的表现。
作者: 施爱东    时间: 2010-5-4 00:28

咣咣!
咣咣!
开场锣鼓敲起来鸟。
作者: 笛威辛亢    时间: 2010-5-4 06:20     标题: 回复 19# 的帖子

咣咣!
咣咣!
嚓嚓!
嚓嚓!
二遍锣鼓敲起来鸟。
作者: lovebruckner    时间: 2010-5-4 10:48

回刘宗迪:可惜你那枪管是歪的,你那枪口经常射出臭子儿。
再说一遍,如果你端正态度,尊重别人,知天高地厚,译者愿意和你友好商榷。
作者: 笛威辛亢    时间: 2010-5-4 12:14

温柔老师:
端正态度哈,译者要跟你友好商榷了哈。。。
作者: karin    时间: 2010-5-4 19:25

今天在单位说起这事,我同事说,听上去像是Google出来的。。。

她还说,如今的学生翻译什么的都用古歌、英库、金山快译什么的。。。

回头一想,那“症状”还真有点像楼主开出的“诊断书”。。。

看来还是得把英文再拣回来。。。
作者: karin    时间: 2010-5-4 19:26

忘了说:受教了,谢谢楼主给大家也提了个醒~~
作者: 施爱东    时间: 2010-5-4 20:13

引用:
原帖由 lovebruckner 于 2010-5-4 10:48 发表
回刘宗迪:可惜你那枪管是歪的,你那枪口经常射出臭子儿。
再说一遍,如果你端正态度,尊重别人,知天高地厚,译者愿意和你友好商榷。
问题是,谁能说出天有多高,地有多厚呢?
谁也不知天高地厚呀!
作者: 刘宗迪    时间: 2010-5-4 21:26

童鞋们,你们谁想跟这人“友好商榷”。
我把这难得的机会让给他
作者: lovebruckner    时间: 2010-5-4 21:31

呵呵,说楼主不知天高地厚,指的是:他一无名鼠辈,小家子出身,从小苦大仇深,出自野鸡烂大学(他自己说的),频频换专业都学无所成;好不容易来到这么个得不到重视、被边缘化、内部很乱的领域,建树颇少,约稿近无,拿着俸禄无所事事;但又极想出名(学术暴发户的典型心态),于是开始像疯狗似的东咬一口、西咬一口,用攻击名人之手段拔升自己(实则丢人现眼),一付卑劣小人的酸臭丑恶嘴脸。
作者: karin    时间: 2010-5-4 21:43     标题: 回复 27# 的帖子

别在这里说脏话,好吗?

否则我们要请管理员把您请出去!
作者: lovebruckner    时间: 2010-5-4 21:47

你们亲爱的楼主先说脏话的,您知道吧。而且他说了成筐成箩的脏话,您知道吧。难道我说的不是事实吗,请匡正。
作者: 品三    时间: 2010-5-4 22:07

引用:
原帖由 lovebruckner 于 2010-5-4 21:47 发表
你们亲爱的楼主先说脏话的,您知道吧。而且他说了成筐成箩的脏话,您知道吧。难道我说的不是事实吗,请匡正。
楼主的话难听是难听,可人家的脏话有技术含量。
可是,你那脏话没技术,除了脏,让人看不出快感。
要加强脏话学习。
作者: 笛威辛亢    时间: 2010-5-4 22:50     标题: 回复 30# 的帖子

品三开个脏话讲习班吧。顺便也学习一下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
看看啥叫百花齐放,要一定要花,而不是牛粪。不过这两个凑合得好,倒也能互惠互利。
不管如何,都平心静气地说呗,有啥说啥,别把戾气带到坛子里来。

谢谢配合!!!
作者: 笛威辛亢    时间: 2010-5-4 22:54

引用:
原帖由 lovebruckner 于 2010-5-4 21:31 发表
呵呵,说楼主不知天高地厚,指的是:他一无名鼠辈,小家子出身,从小苦大仇深,出自野鸡烂大学(他自己说的),频频换专业都学无所成;好不容易来到这么个得不到重视、被边缘化、内部很乱的领域,建树颇少,约稿近无 ...
既然是名人或者是名人的家属,那必是有名人的风范噻,既然楼主是无名鼠辈,肯定是没有什么高的境界了,那您又何苦费这个神和口舌来斗法嘞?对不?

看您这意思,基本是把楼主损成了一坨大便,那即使您把他斗赢了,除了能说明您是个粪叉子,又能说明啥呢?

名人大家的气度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礼让三分。

不好意思,我实在是没资格说这个话的。如果有什么不恰当的,您站短告知,我自行删除。嘿嘿。。
作者: 朗文词典    时间: 2010-5-4 23:01     标题: 回复 27# 的帖子

“得不到重视、被边缘化、内部很乱的领域”?您对这个领域才了解多少就敢下如此结论,勇气实在可嘉。把民俗学界公认的翻译《金枝》“改译”为《金色树枝》、又把民俗学界尽人皆知的“弗雷泽”翻译为“弗拉泽尔”,等等等等,除了说明您颇具创造才能,更已说明您对民俗学知之甚少。您前头不是引用过毛主席的语录么,我也效仿一下,引用他老人家的另一句话: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您对民俗学界缺乏起码的“调查”和了解,抱着审慎的态度,鄙人奉劝您还是不要用本贴开头提到的一连串极为不当的形容词来妄加形容一个您根本就还没入门的领域。
作者: 笛威辛亢    时间: 2010-5-4 23:05     标题: 回复 33# 的帖子

要允许无知者无畏的嘛。
反正我们都被边缘化这个地步了,也豁出去了,索性我们敞开大门随人踩吧。
踩累了,他就走了。咱关上门,日子该咋过还咋过
作者: 刘宗迪    时间: 2010-5-4 23:10

引用:
原帖由 品三 于 2010-5-4 22:07 发表

楼主的话难听是难听,可人家的脏话有技术含量。
可是,你那脏话没技术,除了脏,让人看不出快感。
要加强脏话学习。
谁说脏话了,你才说脏话呢。
作者: 笛威辛亢    时间: 2010-5-4 23:12     标题: 回复 35# 的帖子

好!!
温柔跟品三掐架,更好看,好戏升级了。。。。

我搬沙发看。

OMG,为何把那么娇嗔柔嫩的“讨厌”给去了捏?哈哈哈
作者: 刘宗迪    时间: 2010-5-4 23:17

楼上还不快点给你家姐姐姐夫捶背去吧。
作者: 笛威辛亢    时间: 2010-5-4 23:19     标题: 回复 37# 的帖子

神啊,你怎么知道我有个姐姐?你怎么知道我姐姐结婚了?

挤米银儿,下回上平度耍哈。俺有功夫也去嫩那来批发点衣裳,嘿嘿

晚安了。。。。
作者: 木兰山人    时间: 2010-5-4 23:21

用事实说话,谁有理服谁。
作者: 王京    时间: 2010-5-5 00:16

引用:
原帖由 lovebruckner 于 2010-5-4 21:47 发表
你们亲爱的楼主先说脏话的,您知道吧。而且他说了成筐成箩的脏话,您知道吧。难道我说的不是事实吗,请匡正。
看ID,不知道是不是不鲁可男的粉丝呀。
这个楼,开在批评与方法栏目,您和刘宗迪都有资格发言,显示了论坛的基本态度。
目的既不是讨论脏话的,抬杠和挤兑也只能使话题越扯越远。
如果这不是您的初衷,那么不用花费时间对刘宗迪的成长历程及动机做什么猜测,
只用有理有据的,对他提出的对具体译文的理解和批评,提出您针锋相对的意见。
这是讨论最好的方式,也是对论坛有意义的行为。您觉得呢?
此外,据我所知,刘宗迪是真名实姓,我们当然不是硬要大家都脱下马甲,
但最起码,可以看出,他是愿意对他说的话负责任的。
作者: 施爱东    时间: 2010-5-5 00:18

引用:
原帖由 刘宗迪 于 2010-5-4 23:10 发表


谁说脏话了,你才说脏话呢。
那倒也是哈。

你看看人家:
引用:
原帖由 lovebruckner 于 2010-5-4 21:31 发表
呵呵,说楼主不知天高地厚,指的是:他一无名鼠辈,小家子出身,从小苦大仇深,出自野鸡烂大学(他自己说的),频频换专业都学无所成;好不容易来到这么个得不到重视、被边缘化、内部很乱的领域,建树颇少,约稿近无 ...
通篇也没一个“脏”字。
看来看去,还就品三童鞋说了“脏话”。
严厉批评!

弄了半天,还就
作者: lovebruckner    时间: 2010-5-5 00:22

回管理员笛威先生:为了制止随地大便的不文明行为,把它丢到该去的地方(如粪坑),有时当粪叉也是必要的,嘿嘿。粪叉,粪之克星也。
先声明,偶不是名人。但即便是名人,也不能对非礼者礼让三分哟,否则等到非礼猖獗了,还不是得怪名人们当初没有加以坚决制止?
作者: lovebruckner    时间: 2010-5-5 00:32

回王京版主:偶反复重申,只要楼主懂得尊重,端正态度,偶愿意与之友好商榷。可您看到他是怎样回应偶的善意了吧?
作者: lovebruckner    时间: 2010-5-5 00:59

回朗文词典:偶不是搞民俗学的,也不想入这个门。但偶对民俗学界现状还是做过一些调查的,也听同事们议论过,所以不是空穴来风。
还说它不乱吗?说着说着,就互相之间乱掐起来了。
民俗学界的定译《金枝》不是整个学界的共识,咋就不能译成《金色树枝》呢?连《金枝》还有新版旧版呢。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个译名也常常有新版旧版共存的情况。连“希特勒”都有译成“希特拉”的(按德文发音,“希特拉”更接近,“缪勒尔”也是这种情况),更何况弗雷泽?
您若举个马克思的《资本论》,还说得过去;举个什么弗雷泽的《金枝》,未免太没名了。
作者: 王京    时间: 2010-5-5 01:11

态度问题,容易意气用事,双方似乎都可以不必在此过于纠缠。
还是将这个栏目理解成旨在促进学术的讨论场所为好。
毕竟,论坛是公共场所,发言有自由,但不宜太随意。
对象应该设想为不特定的多数人,而不是有意见的那一个人。
不如先放下所谓的态度问题,暂存不论。
仅就翻译的具体问题,做些切磋,而将最终的评判权交给所有关心这个帖子的人。
如何?

撇开行文中的感情色彩不论,我认为,楼主在文章中是提出了一些具体问题和自己的理解的。
对这些具体论述,不知lovebruckner先生的意见如何呢?
或者暂将楼主的指摘存而不论,那么lovebruckner先生对这本译著的评价如何?具体的理由又是什么呢?
愿闻其详。
作者: 刘宗迪    时间: 2010-5-5 01:19

引用:
原帖由 lovebruckner 于 2010-5-5 00:22 发表
回管理员笛威先生:为了制止随地大便的不文明行为,把它丢到该去的地方(如粪坑),有时当粪叉也是必要的,嘿嘿。粪叉,粪之克星也。
先声明,偶不是名人。但即便是名人,也不能对非礼者礼让三分哟,否则等到非礼猖 ...

又:您若举个马克思的《资本论》,还说得过去;举个什么弗雷泽的《金枝》,未免太没名了。
弗雷泽哭着说:我是名人,但我还是被非礼了。
作者: lovebruckner    时间: 2010-5-5 01:28

像王版主这样说话,就很好,是真诚讨论问题的态度和动机。
但像楼主那样的却不能接受,包括您王版主也一定不能接受(如果针对您的话)。一上来就是“精神错乱的山寨翻译”,放谁身上都不会接受的。这句话的始作俑者,难道不是在找骂吗?
作者: lovebruckner    时间: 2010-5-5 01:33

请放心,弗雷泽若听说他的大作被翻译成《金色树枝》,一定不会有被非礼的感觉。
作者: 笛威辛亢    时间: 2010-5-5 06:22

引用:
原帖由 lovebruckner 于 2010-5-5 01:28 发表
像王版主这样说话,就很好,是真诚讨论问题的态度和动机。
但像楼主那样的却不能接受,包括您王版主也一定不能接受(如果针对您的话)。一上来就是“精神错乱的山寨翻译”,放谁身上都不会接受的。这句话的始作俑者 ...
既然王版主说话的方式得到了您的肯定,那么咱们就顺着王版主的倡导将讨论框定在学术争论范围内,那么也就请您回答一下王版主的问题,也是我们所有看这场热闹的人所期望看到的。我想谁也没这个闲心看人掐架,最好的争论还是围绕着《欧洲神话的世界》这本译作的翻译质量问题。
作者: 木兰山人    时间: 2010-5-5 06:40

我就纳闷了,只要是学过文学的专业,都知道弗雷泽和他的《金枝》,为何lovebruckner先生说他不是名人?不禁想问您所谓的名人标准是什么?
作者: 木兰山人    时间: 2010-5-5 06:57

我感觉翻译人名和书名还是尽量的不要创新为好,如果都这样,可就乱了套。在看社会学书时,知道法国的著名社会学家涂尔干,而他还有个译名是杜尔克姆。有的书各说各的译名,可能有的也会解释一下:涂尔干(又译杜尔克姆),如果大家都跟着创新名字,那不知该有多少译名啊!只会增加阅读障碍。
作者: 朗文词典    时间: 2010-5-5 09:51     标题: 回复 44# 的帖子

“举个什么弗雷泽的《金枝》,未免太没名了”,看到您的这句话,我未免哑然失笑。一个具有基本的专业学术素养的本科生都知道的名著,在您嘴里却成了这副德行。得,您说马克思的资本论有名,要是真让您翻译,说不定又跑出个“马尔克斯”的“《论资本》”来。我蓦然发现,如果对一个ILLITERATE的人来说,《红楼梦》也是“未免太没名了”,所以和ILLITERATE争论名著抑或“非名著”,结果只能是对牛弹琴。
作者: ClariceChen    时间: 2010-5-5 10:54

如果一个外国学者的一本外语著作在刚刚被译介到国内时,出现人名、书名翻译不统一的现象,这在所难免,情有可原。但是如果一本著作(况且还是名著)已经被译介到国内数十年之久、其人名、书名的翻译在历经了时间的淘洗之后,在学界形成了稳定共识,那再翻译时就应该遵守这个共识。否则,我们是应该表扬翻译“标新立异、独具创新”呢,还是该说它乱人眼目、缺乏常识呢?
作者: 朗文词典    时间: 2010-5-5 12:43

我想Frazer先生一定会对咱们现在的讨论感兴趣,鄙人斗胆请他老人家来凑个热闹~~~

[attach]7727[/attach]
作者: lovebruckner    时间: 2010-5-5 12:55

引用:
原帖由 木兰山人 于 2010-5-5 06:40 发表
我就纳闷了,只要是学过文学的专业,都知道弗雷泽和他的《金枝》,为何lovebruckner先生说他不是名人?不禁想问您所谓的名人标准是什么?
您第一句话显然武断了。我认识的学文学专业和搞文学翻译的人里,绝大多数没听说过、或很不清楚弗雷泽和他的《金枝》。另,我没说过他不是名人,而只是说他不如马克思那么有名(意思如此)。
请教:无论是在古典、近现代,还是在当代的世界文学里,弗雷泽都不在最有名之列吧?
再者说,即使弗雷泽是最有名的,他的《金枝》也只能译成“金枝”吗?那岂不是太霸道?港台、海外的中文译者首先就要抗议了,您说是不?大陆的译者也肯定会有其他译法。所以,还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好。
作者: silver    时间: 2010-5-5 12:57     标题: 回复 54# 的帖子

强!
小词典还会PS?!
那还不到庆典委员会去报到?
作者: 木兰山人    时间: 2010-5-5 13:03     标题: 标题

记得朗文词典原来注册时,我还以为是发广告的呢。没想到也是民俗学人。不好意思啊!
作者: 刘宗迪    时间: 2010-5-5 13:04

哦耶!原来弗拉泽尔爵士这样帅啊,把品三都比下去了。
作者: lovebruckner    时间: 2010-5-5 13:04

我没看过弗雷泽的《金枝》,只知道他是著名人类学家,《金枝》是文化学名著。注意,是“文化”,而不是“文学”,两者是两个概念。请楼上不要偷换概念。
作者: 朗文词典    时间: 2010-5-5 13:07     标题: 回复 57# 的帖子

没关系的啦,是我这个名字起得太搞笑了,呵呵。不过也不像发广告的吧,哪有在论坛里推销词典的~~
作者: lovebruckner    时间: 2010-5-5 13:13

引用:
原帖由 木兰山人 于 2010-5-5 06:57 发表
我感觉翻译人名和书名还是尽量的不要创新为好,如果都这样,可就乱了套。在看社会学书时,知道法国的著名社会学家涂尔干,而他还有个译名是杜尔克姆。有的书各说各的译名,可能有的也会解释一下:涂尔干(又译杜尔克 ...
您也承认对名人有不同译法这个事实。大陆和台湾就有这个现象大量存在。我们不能用一种译法打压其他译法。最好的办法是附上原文。这就是对人的尊重。
至于您说一个译者一个译法就乱了套,须知这是不可能出现的,因为总有最基本的规律可循,“万变不离其宗”。
作者: 笛威辛亢    时间: 2010-5-5 13:21     标题: 回复 60# 的帖子

我当初也被唬着了,以为是推销翻译软件的,哈哈哈。
ps得不错啊,加入庆典委员会吧,咱们正缺PS高手呢。。。
作者: lovebruckner    时间: 2010-5-5 13:22

引用:
原帖由 ClariceChen 于 2010-5-5 10:54 发表
如果一个外国学者的一本外语著作在刚刚被译介到国内时,出现人名、书名翻译不统一的现象,这在所难免,情有可原。但是如果一本著作(况且还是名著)已经被译介到国内数十年之久、其人名、书名的翻译在历经了时间的淘 ...
大家都知道有这种情况:沿用了数十年的老译名随着时代发展科技进步等因素,而变得愈加不合适了,最好改而又碍于“定译”的束缚。当然《金枝》不是这种情况,但有别译也是应该允许的。马克思的《资本论》若译成《论资本》,科学地讲也是可以的。
作者: 笛威辛亢    时间: 2010-5-5 13:27

愁死我了,你们。
不就是个人名的翻译嘛,人家爱怎么翻就怎么翻去,指不定五百年后,人家这个就成了标准译法了呢,我们要是看着不顺眼,我们就赶紧催生一部《翻译法》,谁要是不照着我们的译,就把他抓起来。问题是现在没有这个法呢吧不是?
还是百花齐放吧,也别争鸣了。多大点事儿,在这耗费精气神和唾沫星子,没看到中国胶州湾、美国墨西哥湾都漏油呢嘛,闲着没事赶紧去堵去
作者: 朗文词典    时间: 2010-5-5 13:27     标题: 回复 62# 的帖子

"高手"谈不上,随便弄弄而已,非专业得很~~
作者: 笛威辛亢    时间: 2010-5-5 13:33     标题: 回复 65# 的帖子

如今就是这些个“非专业”、“非著名”的反而是高手。
真好,得一宝贝
作者: 木兰山人    时间: 2010-5-5 13:34

引用:
原帖由 笛威辛亢 于 2010-5-5 13:27 发表
愁死我了,你们。
不就是个人名的翻译嘛,人家爱怎么翻就怎么翻去,指不定五百年后,人家这个就成了标准译法了呢,我们要是看着不顺眼,我们就赶紧催生一部《翻译法》,谁要是不照着我们的译,就把他抓起来。问题是 ...
龙哥要当和事佬?
作者: 木兰山人    时间: 2010-5-5 13:35

论坛好不容易诞生这个热贴,为千万次点击贡献不小。
作者: 笛威辛亢    时间: 2010-5-5 13:37     标题: 回复 67# 的帖子

您说我是什么角色?哈哈哈
作者: lovebruckner    时间: 2010-5-5 13:37

引用:
原帖由 朗文词典 于 2010-5-5 09:51 发表
“举个什么弗雷泽的《金枝》,未免太没名了”,看到您的这句话,我未免哑然失笑。一个具有基本的专业学术素养的本科生都知道的名著,在您嘴里却成了这副德行。得,您说马克思的资本论有名,要是真让您翻译,说不定又 ...
《金枝》在学术界某些领域很有名,但在所有学术领域都很有名吗?在广大人民中很有名吗?您难道想说他们都是文盲、未受教育、无知吗?不要以偏概全、井底之蛙好不好?否则真正illiterate的是您。
作者: 朗文词典    时间: 2010-5-5 13:45


作者:新华通讯社译名室
《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是一部大型综合性人名翻译辞典,收录人名68万余条,计950万字。覆盖面广,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基本包括了世界名大主要语系。本修订版对上一版进行了精心修订与更新,特别是增加了世界各国知名人士的简介以及说明。

建议:每一位尽职的译者手头都应该有一部这样的工具书(或者您有更权威、更详实的,那更好)。的确,人的知识总是有限的,不可能像电子词典似的存储着上百万个词条,碰上没读过的书、没见过的人名,很正常。但是这时是不是应该查查一本好词典再做翻译呢?词典是不会说话的老师,默默帮助我们填补自己认知的空白。现在的确没有翻译法,您也知道,咱这儿的立法还不很完善,目前有N多法等着立,翻译这块儿估计还暂时轮不上。但是这也不意味着可以随便翻译,没有法,还有规。台湾、大陆有一名多译的现象,但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么?本着对学术、对读者负责的精神,是否应该在人名、地名的翻译上也下下功夫,对译文做到精益求精?

今天在这里讨论这个看似“鸡毛蒜皮”的事,并不是要弄得刀光剑影、你死我活,而是以此为鉴,给我、给大家、给每个正在从事翻译或将来有可能从事翻译的人提个醒,如果大家能有所启示,那今天的讨论就不是“鸡毛蒜皮”,Frazer先生也会感到happy~~
作者: Robot    时间: 2010-5-5 13:55

  《金枝》缘起于一个古老的地方习俗:一座神庙的祭司被称为“森林之王”,却又能由逃奴担任,然而其他任何一个逃奴只要能够折取他日夜守护的一棵树上的一节树枝,就有资格与他决斗,就能杀死他则可取而代之。

     《金枝》这一译法,在整个人文学术界早已约定俗成。这是学术传统,大家用不着再费什么口舌。

     《金色树枝》也想在中国学术界“取而代之”的话,《新的金色树枝》不就更想了吗?

      问题是这种标新立异能“取而代之”吗?
作者: lovebruckner    时间: 2010-5-5 13:59

回朗文:有这种情况,正是本着对学术、原著、读者负责的精神,而在人名、地名的翻译上下了“过多”的功夫,从而发现并弥补了原译乃至定译的错误或缺陷,出现了新译。这是允许并且应该提倡的。
现成的词典也主要是作参考用的。新华社有套译名,商务、外翻、港台也有他们的一套译名呢。您咋那么无知呢?看来您还是境界有限,不能beyond
作者: 朗文词典    时间: 2010-5-5 14:00     标题: 回复 70# 的帖子

尊敬的bruckner先生(或女士),我没有说广大人民都是文盲,我丝毫不否认群众的智慧。的确,我不能要求一个核物理学家对巴赫的赋格颇有研究,我也不能说没读过莎士比亚的建筑师就是文盲。韩愈说得好,“术业有专攻”,人家的职业和这个就没关系,您说我能强求么?但是,尊敬的bruckner,作为译者,职业(或者说您的兼职)就是翻译,在翻译一本书前,是不是需要先补补课,把书中的相关知识、背景了解了解?不懂的没关系,咱可以查字典么。您既然要翻译,这本书就和您有关,您就应该做到对读者、对学术的负责。您刚才不小心把问题扩大化,非要放到“人民群众”中去讨论它的影响力,那咱干脆和外星人讨论讨论,如何?金枝可以和李政道没关系,但是和您——一位译著中多次提到《金枝》的杰出翻译——就有关系,咱看问题该泛化就泛化,该具体就具体,好不?刚才我已经说了,这次事件对每个人都是一个启示,大家以后做翻译都要更加认真谨慎。可能您是没体会出我的意思,大动肝火,非要说俺是井底之蛙。没事,这不,北京马上要下雨了,井底之蛙得到雨水滋润,还是蛮舒坦的~~
作者: Robot    时间: 2010-5-5 14:02

引用:
原帖由 lovebruckner 于 2010-5-5 12:55 发表

您第一句话显然武断了。我认识的学文学专业和搞文学翻译的人里,绝大多数没听说过、或很不清楚弗雷泽和他的《金枝》。另,我没说过他不是名人,而只是说他不如马克思那么有名(意思如此)。
请教:无论是在古典、 ...
那您何不建议“文学专业和搞文学翻译的人”将英国古典名著《贝奥武甫》改译为您发明的《裴欧沃夫》?连教科书一块改。
作者: 朗文词典    时间: 2010-5-5 14:06     标题: 回复 73# 的帖子

我的境界远不能和您想比,本来大家是诚心指出问题,希望共同引以为戒,没想到您肝火这么旺盛,不住地以“无知”、“井底之蛙”来给别人冠以美名,既然您对自己这么自信,干嘛不在商务、外翻、港台版的译名之后也自成一家、出一套bru版的译名呢,我们实在很是期待~~~

另:遇到一个名字查一下词典,如果是纸质的就多翻两页书,如果是电子的就多敲两个键盘,这功夫能算“过多”么?当然,不排除一种可能,那就是书里的人名您都拿不准都不熟,需要挨个查词典。如果是这样的话,这本书那您还敢往下翻译啊~~
作者: lovebruckner    时间: 2010-5-5 14:07

《金色的树枝》不想“取而代之”,而只是另一个译法。
看来您一见到别的译法,就往“取而代之”那儿想。这是否是您的思维定式和习惯做法呢?
作者: 朗文词典    时间: 2010-5-5 14:08

有些显而易见的道理,就是讲不清,哎~~~我唯有报以这个表情:
作者: lovebruckner    时间: 2010-5-5 14:13

引用:
原帖由 朗文词典 于 2010-5-5 14:06 发表
我的境界远不能和您想比,本来大家是诚心指出问题,希望共同引以为戒,没想到您肝火这么旺盛,不住地以“无知”、“井底之蛙”来给别人冠以美名,既然您对自己这么自信,干嘛不在商务、外翻、港台版的译名之后也自成 ...
您咋看不懂中文呢?也是,都怪我在过多二字上加了个引号。
是您的肝火引起了偶的肝火的:illiterate,对牛弹琴难道不是您说的吗?自己刚写的贴咋那么快就忘了呢?
作者: lovebruckner    时间: 2010-5-5 14:17

您有诚心,俺谢谢您。只要心诚,肝火大些也无妨。
作者: 朗文词典    时间: 2010-5-5 14:21

我的原文如下:“我蓦然发现,如果对一个ILLITERATE的人来说,《红楼梦》也是“未免太没名了”,所以和ILLITERATE争论名著抑或“非名著”,结果只能是对牛弹琴。”请您看看这句白底黑字的话,请问我有没有说您是illiterate?有没有说您是“听琴”的那个动物?没有吧~~~哎,您咋这么自觉、这么自动的就把自己对号入座了呢,主动性积极性过高,有时也不是好事啊~~

另:我的肝火引动了您的肝火?别,我可不想让您伤身,您还是消消气吧,气坏了身子,以后谁再去翻译更多精彩著述啊~~~
作者: Robot    时间: 2010-5-5 14:21

引用:
原帖由 lovebruckner 于 2010-5-5 14:07 发表
《金色的树枝》不想“取而代之”,而只是另一个译法。
看来您一见到别的译法,就往“取而代之”那儿想。这是否是您的思维定式和习惯做法呢?
无视学术传统,无视学界、译界的“约定俗成”,无视您的新译给读者制造的混乱和“阅读障碍”(木兰山人童鞋语),请问“这是否是您的思维定式和习惯做法呢?”
作者: 蜜三刀    时间: 2010-5-5 14:29

我们都爱lovebrukner,就像她爱brukner。
你可以不接受我这番表白,但不介意我请教你一个问题吧?
我接着楼主的问题,关于下面的两个句子的翻译问题:

But it is also fair to say that for a non-Jew and probably for many practicing Jews, the parting of the Red Sea is a myth, or that for non-Christians and many Christians, the Resurrection is a myth.
  
杨译:不过,对于一个非犹太教的人、也可能对许多虔诚的犹太教徒来说,红海的分离是个神话是合理的,或者对一个非基督教的人和许多基督教徒来说,耶稣复活是个神话。 (应为:说耶稣复活是神话也是合理的)
  
第八句:
The Red Sea myth and the Resurrection myth, however, are very different from the under the ladder myth because, for the cultures to which they belong, they convey some significant truth abou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 beings and the source of being.
  
杨译:然而,红海的神话和复活的神话十分不同于从梯子下走过的神话,因为它们属于不同类型的文化,(应译为:对于它们所归属的文化来说)前两者传达的是人类和生命的根源之间关系的某些重要的事实。

短短的一段里你就误解了两个句子的语法,请问你这是想跟英语语法“百花齐放”呢还是想beyond英语呢?
  
作者: lovebruckner    时间: 2010-5-5 14:32

引用:
原帖由 Robot 于 2010-5-5 14:02 发表


那您何不建议“文学专业和搞文学翻译的人”将英国古典名著《贝奥武甫》改译为您发明的《裴欧沃夫》?连教科书一块改。
偶以前说过,天下没有完美的事,这书的译文也不例外,不少地方可以译的更好的。斐欧沃夫译得不理想,但贝奥武甫却只是译法之一,不是“定译”。比如“瓦格纳”也有译成“华格纳”的,两者允许并存。在老一辈人和海外人士中,说“华格纳”的很多。
作者: lovebruckner    时间: 2010-5-5 14:34

引用:
原帖由 朗文词典 于 2010-5-5 14:21 发表
我的原文如下:“我蓦然发现,如果对一个ILLITERATE的人来说,《红楼梦》也是“未免太没名了”,所以和ILLITERATE争论名著抑或“非名著”,结果只能是对牛弹琴。”请您看看这句白底黑字的话,请问我有没有说您是illi ...
您看您的无赖相出来了吧?
作者: 朗文词典    时间: 2010-5-5 14:39     标题: 回复 86# 的帖子

哦?出来了么?我怎么没看见?哦,明白了,同样一句话,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赖的人就看见@赖~~
作者: lovebruckner    时间: 2010-5-5 14:42

引用:
原帖由 ClariceChen 于 2010-5-5 14:27 发表
bru筒子,您的火气是有点儿大了,我看大家其实也是提出一些将来需要引以为戒的问题,而且对事不对人,已经从您这儿把问题引向了翻译者今后都需要注意的方面,您又何苦这么大动肝火呢,这么做不是不打自招、自动对号入 ...
偶已经和诸位(或诸位马甲)开始探讨学术问题了,可各位咋就不能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呢?引用我的话却言其他,真是搞不懂
作者: 蜜三刀    时间: 2010-5-5 14:43     标题: 我不停的问,不停地……

我们都爱lovebrukner,就像她爱brukner。
你可以不接受我这番表白,但不介意我请教你一个问题吧?
我接着楼主的问题,关于下面的两个句子的翻译问题:

But it is also fair to say that for a non-Jew and probably for many practicing Jews, the parting of the Red Sea is a myth, or that for non-Christians and many Christians, the Resurrection is a myth.
  
杨译:不过,对于一个非犹太教的人、也可能对许多虔诚的犹太教徒来说,红海的分离是个神话是合理的,或者对一个非基督教的人和许多基督教徒来说,耶稣复活是个神话。 (应为:说耶稣复活是神话也是合理的)
  
第八句:
The Red Sea myth and the Resurrection myth, however, are very different from the under the ladder myth because, for the cultures to which they belong, they convey some significant truth abou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 beings and the source of being.
  
杨译:然而,红海的神话和复活的神话十分不同于从梯子下走过的神话,因为它们属于不同类型的文化,(应译为:对于它们所归属的文化来说)前两者传达的是人类和生命的根源之间关系的某些重要的事实。

短短的一段里你就误解了两个句子的语法,请问你这是想跟英语语法“百花齐放”呢还是想beyond英语呢?
作者: 朗文词典    时间: 2010-5-5 14:46     标题: 回复 89# 的帖子

哈哈,三刀童鞋的话让我想到苏芮《爱的奉献》里的歌词:我不停地问我不停地找不停地想。。。。。
作者: 朗文词典    时间: 2010-5-5 14:51

三刀童鞋,不介意我也掺和一把,顺便向亲爱的bru老师提一个我不懂的问题吧:
bru老师说:“正是本着对学术、原著、读者负责的精神,而在人名、地名的翻译上下了“过多”的功夫,从而发现并弥补了原译乃至定译的错误或缺陷,出现了新译。这是允许并且应该提倡的。”不知您的《欧洲神话的世界》中的人名、地名的翻译,是如何弥补原译、定译的错误和缺陷的?请不吝赐教,也好让晚生多多学习。
作者: cfngroup    时间: 2010-5-5 14:52

引用:
原帖由 lovebruckner 于 2010-5-5 14:34 发表

您看您的无赖相出来了吧?
前面王京斑竹已经给这里的讨论规定了“语境”。
这里提醒lovebruckner,“无赖”这样的字眼最好不要再出现在讨论中。

大家监督。。。
作者: 蜜三刀    时间: 2010-5-5 14:53     标题: 我不停的问,不停地……

我们都爱lovebrukner,就像她爱brukner。
你可以不接受我这番表白,但不介意我请教你一个问题吧?
我接着楼主的问题,关于下面的两个句子的翻译问题:

But it is also fair to say that for a non-Jew and probably for many practicing Jews, the parting of the Red Sea is a myth, or that for non-Christians and many Christians, the Resurrection is a myth.
  
杨译:不过,对于一个非犹太教的人、也可能对许多虔诚的犹太教徒来说,红海的分离是个神话是合理的,或者对一个非基督教的人和许多基督教徒来说,耶稣复活是个神话。 (应为:说耶稣复活是神话也是合理的)
  
第八句:
The Red Sea myth and the Resurrection myth, however, are very different from the under the ladder myth because, for the cultures to which they belong, they convey some significant truth abou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 beings and the source of being.
  
杨译:然而,红海的神话和复活的神话十分不同于从梯子下走过的神话,因为它们属于不同类型的文化,(应译为:对于它们所归属的文化来说)前两者传达的是人类和生命的根源之间关系的某些重要的事实。

短短的一段里你就误解了两个句子的语法,请问你这是想跟英语语法“百花齐放”呢还是想beyond英语呢?
作者: lovebruckner    时间: 2010-5-5 14:56

引用:
原帖由 Robot 于 2010-5-5 14:21 发表


无视学术传统,无视学界、译界的“约定俗成”,无视您的新译给读者制造的混乱和“阅读障碍”(木兰山人童鞋语),请问“这是否是您的思维定式和习惯做法呢?”
约定俗成要有,合理创新也要有,这才是科学的发展观,也必然是如此人类才能进步。这您不反对吧?
作者: 朗文词典    时间: 2010-5-5 14:59

请~~~~~~~~~~~
作者: 朗文词典    时间: 2010-5-5 15:00

您~~~~~~~~~~~
作者: 朗文词典    时间: 2010-5-5 15:00

回~~~~~~~~~~
作者: 朗文词典    时间: 2010-5-5 15:00

答~~~~~~~~~~~
作者: 朗文词典    时间: 2010-5-5 15:00

问~~~~~~~~~~~~~~~
作者: 朗文词典    时间: 2010-5-5 15:00

题~~~~~~~~~~~~~~~~~·
作者: 朗文词典    时间: 2010-5-5 15:01

100楼了,喔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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