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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黄涛 孙非寒]古村落保护不能忽视村民活态文化 [打印本页]

作者: Robot    时间: 2010-4-15 18:08     标题: [黄涛 孙非寒]古村落保护不能忽视村民活态文化

古村落保护不能忽视村民活态文化

黄涛 孙非寒



  古村落保护不能忽视村民活态文化

  苍坡村是温州市永嘉县楠溪江流域古村落群中最具代表性的村落之一,1991年被列为浙江省历史文化保护区。“村落格局”和“村中古建筑”是苍坡村拥有的优越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主要特点。因传统时期的永嘉乡土社会历来推崇半耕半读的生活方式,代代宣扬“耕以致富,读以荣身”或“耕为本务,读可荣身”的祖训族规,所以其总体布局按“文房四宝”设计。这不仅是楠溪江流域乡土文化的典型写照,也为苍坡村赢得了很大名声。村中大部分人家还保留着建筑风格与村中主要古建筑物景点如车门(寨门)、仁济庙、李氏宗祠、望兄亭、八卦井、三份祠等一致的老房子。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苍坡村古建筑得到了以当地旅游部门为主导的保护和开发,苍坡村成为重要旅游景点,但近年来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出现了一些令人忧虑的问题。

  “老屋”与“新房”的矛盾

  苍坡村的古建筑蕴涵着丰富的传统文化信息。如其大小宗祠、四合院民居是宗族文化的传承场所,仁济庙则是村民从事信仰活动的场所,其寨墙、凉亭等公共设施则是对外相对封闭、对内强化凝聚性的村落文化的体现;现在作为村民重要休闲场所的望兄亭与村外东南方不远的送弟亭则承载着一段兄弟相亲相爱的动人故事,传播着儒家“兄友弟恭”的人伦理想。无疑,这些物质形态的古建筑文化遗产,与其传统文化内涵是表里相依的。

  目前,苍坡村几个代表性古建筑被设为小型博物馆,分散在民居之间,其余民居古建筑也还作为私人住房使用或闲置。所以,总体来看,苍坡村还是常态下的村落,一个与社会环境融为一体的现代农村社区,只不过它是一个拥有优秀古建筑资源的特殊村落。村民们仍然像当地普通村落的农民一样从事各种生产活动,但由于古建筑保护政策的限制和发展旅游政策的实施,苍坡村民们的生活受到了较大影响。

  现今苍坡村的建筑格局新旧参差,卫生条件不好,古村风貌被破坏,近几年游客稀少。村中古貌被破坏主要是由于村民居住的老屋得不到很好的保护,有些村民要改善自己的居住条件而拆掉老屋,或在老屋旁边盖起新式楼房。虽然政府部门制定了关于保护村中建筑风貌的规定,但是这些老屋毕竟是村民私产,村民盖新房也是出于生活所需,而政府部门又没有拿出更好的处理办法,所以村民盖新房的行为屡禁不止。这一问题是古村落保护的主要症结所在。

  传统文化断裂加剧

  古村落是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综合体。村中正在存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是古建筑承载的文化内涵的现代传承,它与古建筑是水乳交融的关系。如果没有古建筑所处环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较好活态传承,这些古建筑的价值也会大打折扣或变得索然寡味。

  在漫长的传统社会,这些古建筑作为村落的私人或公共生活设施,一直发挥着其正常功能。自从20世纪初期中国社会发生现代转型以来,这些建筑物逐渐失去了其原有的实用功能,或因不适应现代社会而功能衰退。因为政治运动影响,有些建筑物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毁坏。自然风化因素也对建筑物造成很大程度的毁损。有些居民不懂得珍惜古建筑也对老屋造成毁坏。20世纪80年代以后,古建筑成为地方政府保护的文化遗产。但此时对古建筑的保护是由行政部门主导,保护效果欠佳,其保护策略与方式值得讨论。

  苍坡村的李氏宗祠本是苍坡村与邻近方巷村的李姓人家举行宗族活动的中心,也是两村举办较大型戏曲演出的场所。在20世纪80年代后,经县政府拨款修复,恢复了建筑物原貌,随后把它与仁济庙连在一起作为“楠溪民俗馆”的一部分供游人参观。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并没有修复原有的祖先神像和牌位。仁济庙原是供奉主掌水利的平水王的场所。三份祠原来供奉的是李氏某代祖先的三兄弟,据村民说,后来要搞旅游,不准敬祖先了,被改成了“女织馆”,陈列传统时期女工用具和女性服饰。仁济庙后面是太阴宫,其神像也被拆毁,而改成了“楠溪江摄影展”。在西砚池北侧一处保存较好的古屋,原来是村里接待外来宾客的地方,现也成为“古村耕读文化展馆”。这几处古建筑的展示方式,集中体现了苍坡村保护工作领导者的工作思路,即一方面下大气力保护古建筑,一方面要努力向外界展示“值得肯定的”传统民俗文化,而回避宗族文化、民间信仰、阴阳八卦等历史文化。如此展示就不能使参观者完整了解这些古建筑的文化价值;同时,也阻碍了这些传统文化形态在现代农村的自然演变与传承,加剧了传统文化的断裂。

  保护工作应由当地村民实施

  古村落既是传统社区的遗存形态,也是作为现代社会一部分的村落社区。但长期以来,旅游者、管理者、学者等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古村落的古建筑上,把古建筑等同于古村落,而忽略了一个根本事实:这些古建筑里面或周围是住着活生生的人的,这些古建筑曾经是这些人祖先的居所,现在仍然为这些村民所居住和使用;古建筑不是脱离具体时空的空中楼阁,而是特定村落社区生活设施的一部分,不仅与拥有它们的村民们的历史息息相关,也与其现实生活密不可分。单纯从旅游的角度出发,会导致各方面对古建筑进行过度的、不适当的开发利用;行政部门从发展旅游或者仅从保护古建筑的角度而进行的强力干预,则使古建筑的主人——古村落村民们处于被动的、不相干的甚至是抵制者、反对者的位置。

  把关注焦点放在古村落的物质遗存上,不关心与古村落物质遗存密切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关心古村落居民的切身感受,这种保护思路显然是有失偏颇的。完善的古村落保护,不应只重视保护、修复古建筑的物质层面,也应该完整展示、合理传承与古建筑密切相关的传统文化。保护、展示古建筑,不能忽视、损害古建筑主人的活态文化和生存利益。而且古村落的保护工作应该由当地村民作为主要实施者,政府管理部门应承担指导与资助责任,而不能成为保护工作的主体。

  (作者单位:温州大学人文学院)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2010-4-8 15: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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