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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叶婷]伏羲女娲与亚当夏娃比较研究 [打印本页]

作者: Robot    时间: 2010-4-1 20:31     标题: [叶婷]伏羲女娲与亚当夏娃比较研究

伏羲女娲与亚当夏娃比较研究

叶婷

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 更新日期:2010-03-29 13:47




  摘 要:伏羲女娲与亚当夏娃神话是地处亚洲两端的古代华夏民族和古希伯莱人的神话。在故事建构上它们有着相同的叙事模式和视角。在文化身份上伏羲女娲神话代表着农耕文明,亚当夏娃神话则表现为游牧文化;在哲学意义上,伏羲女娲神话反映着东方阴阳和谐、人本主义精神,而亚当夏娃神话则显示着西方二元分立的哲学思想;在美学追求上,伏羲女娲神话流溢着宁静空灵之美,亚当夏娃神话则激荡着悲壮理想之情。

  关键词:比较研究;文化价值;哲学意义;美学追求


  伏羲女娲和亚当夏娃神话分属华夏民族和希伯来民族的始祖神话。在华夏文明里,女娲既是一位创世神,又是始祖神。传说她与伏羲,兄妹成婚,共同繁衍了人类。因而,他们又被尊为华夏民族的始祖。而在希伯来的造人神话里,按《旧约•创世纪》记载,上帝在第六天按照自己的形象造出了亚当,同时为了能够使他更好地履行职责,上帝就用亚当的肋骨造出了第一个女人——夏娃。但是有一天,魔鬼撒旦趁着上帝不在的时候,混进了伊甸园,附在蛇身上,诱惑夏娃吞食了智慧果,而亚当也吃了夏娃送来的果子,上帝回来发现后,将他们夫妻逐出了伊甸园而去耕种土地。

  虽然这两个神话是一种原始的文学样式,是想象和虚幻的产物,但是其基础却是当时的现实生活的反映,浸润着古老文化、民族精神及传统民俗的背景。因此,本文对伏羲女娲和亚当夏娃神话进行比较,可以看到不同民族、文化的人们,以何种文化手段和以怎样的想象力来讲述并表达对源初世界的理解与领会,则始源地体现着不同的民族、文化的始初的差异性。基于不同文化土壤的各民族人类起源神话包含了人们的价值取向、行为标准和道德风俗等民族意识内容,它必然对后世文化心理、思维方式以及行为习惯等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对伏羲女娲和亚当夏娃神话进行比较研究,有利于准确理解中国、希伯来民族意识之差异,促进彼此理解与尊重,减少民族文化的隔阂与误解,进而促进其共同发展。

  一、相同的叙事模式和视角

  首先,伏羲女娲与亚当夏娃神话虽然是在两个完全隔绝而又相对封闭的文化系统中形成的神话,但它们在叙事模式和视角摄定方面却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

  1、共同的叙事模式:

  解析两则神话的叙事系统,我们发现它们有着一个共同的叙事模式:

  同被受罚———同为人类的始祖神

  在中国,伏羲女娲生人的传说又与洪水故事发生了联系。据说人间百姓得罪了玉帝,故降大雨把百姓都淹死,只因天上一位神仙见伏羲女娲兄妹人品好,便赐一个竹篮或葫芦作为避水工具。洪水后,兄妹成婚,百日之后,女娲生下一个肉团,伏羲看后生气,便拿刀乱砍,砍下的肉陀一个个变成了人,恰好一百个,每人一个姓,这就是百家姓的由来。伏羲女娲生人神话之借助于葫芦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洪水背景下的伏羲女娲生人神话已是再造人类,而不是原始人了。肉团变人导出两种结果:其一是,说明百家姓之由来;其二,说明各民族及各民族分支之由来。怪胎及畸形儿,是对兄妹婚的谴责与惩罚,也可以看出原始先民经过长期的生活实践与观察,已对近亲婚配给后代造成的危害有了相当自觉的认识,已逐渐认识到严禁氏族内部通婚,而实行族外婚的必要,历史正是沿着人类的这种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轨迹,一步步演变前进的。

  在两河流域的希伯来文化中,上帝是希伯来民族唯一信仰的神,他的地位独一无二,并且神圣不可侵犯,世间的一切都是由上帝创造并主宰的,所以人类必须绝对地服从和遵循其意志。因此,在长期的过程中,两者之间产生了巨大的阶级差距,仅仅只是存在着单向的统治权,而人类所谓的自由、价值和生命意义都在于上帝的掌握。比如,夏娃由于蛇的诱惑与亚当一起犯了诫令而偷食了禁果,上帝知道后便严厉地惩罚了他们,在逐出伊甸园之后,罚亚当终生在地里劳作,罚夏娃在怀孕和分娩时遭受痛苦,这便是人类诞生之时犯下的“原罪”,从此每个人从一出生就走上了一条漫长的救赎之路,而获救的办法只有一个——信仰上帝,只有接受惩罚并虔诚地皈依上帝,才能找到终极基础和可靠保障。

  2、共同的视角:女性地位的缺失、男权地位的增强

  女娲、伏羲共同生人,这不但昭示着中国古代由女性生人到男女共同生人观念的转变,同时也预示着中国社会由母系氏族时期向父系氏族时期的过渡。在各种史籍中,女娲仅以伏羲的妹妹和妻子的身份被记载,这显然是涂抹上了男权主义文化的色彩,更适合男权社会统治的需要,女娲不再是独立神,而成为了伏羲的配偶神,表明女性不仅在现实生活中,而且在人们心中的地位下降了,男性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得到提升。随着男权制社会的发展,女性在社会经济关系中不再处于主要地位,经济独立权丧失,地位进一步下降,逐渐由社会的主角滑向社会配角的位置。男权制进一步强化,女性对男性的依附在所难免。

  夏娃被逐出伊甸园后,终生屈从丈夫管辖,承受生儿育女的苦难与艰辛。而且在这里女性被认定为是人类堕落的源薮,并认为男人被永远连累。女娲、夏娃神话就是这样为男权社会的合法化发放着通行证。这些神话也昭示人们,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当人类进入父权制时代后,父权是在不断地同女权残余思想进行殊死搏战中,彻底征服和剔除女权意识,才建构了惟我独尊的男权社会,男权文化和男权话语的。

  这种叙事模式导引出的结果是:从此在东西方语境下形成了对男权地位推崇的文化母题。其次,两则神话都是以男性视角进行描述和判断的话语系统,为此,女人都被视为是男人的附属,女人的品格、意志和道德水准都较男人为低。这显然已是人类早期社会中男权取得统治地位时对女权消解的神话,男人已掌握了在氏族和社会上话语的权力,这种描述与判断中轰鸣着男性权力与地位不可凯觎的声腔。

  二、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的差异——伏羲女娲与亚当夏娃神话的文化价值比较

  剖析这两则神话,进而放眼它们所生成时代的所有东西方神话,我们可以看出它们在文化上的差异和区别。

  首先,女娲神话是中国原始农耕文化意识的遗存。由于中国先民较早进入农业文明,所以,和伏羲女娲神话同时代或更早时代的中国神话,基本上都是农业文明时代的神话。而农业文明时代神话的一个共同主题就是希望构建一个天下太平,守土为安的生存环境。在社会生活中,具体表现为竭力稳固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关系。此外,农耕文明时代注重人丁兴旺。女娲既是古老的女性的“形象大使”,也是生殖文化的图腾范式。女娲与伏羲总是交合在一起,双尾缠绕,是典型的生殖崇拜。其次,农业文明的突出特征是定居生产。伏羲女娲神话从一个侧面向我们道出了农耕文明兴起时代的文化心态:守望家园,乐对人生,面视现实,这就是农耕文化经儒家化形成的华夏民族的人生信仰和道德规范。它导引着华夏先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守护着现世的家园。

  亚当夏娃神话则是古代希伯来民族游牧文化时代的历史余音。上古希伯莱人和所有的游牧民族一样,驱赶着牛羊群,浪迹天涯,征服着每一块未知领域,追逐着理想之地——即水草丰茂的大草原,充满着冒险的激情。这种集体无意识深深镌刻在古希伯莱民族的精神碑石上。就当他们兴致勃发追寻理想之国时,天降大祸,他们又一次次被抛入苦难深渊,亡国之痛、灭族之灾,使全民族渴望着挣脱罪罚,远离苦难,重返天堂乐园。怡然丰裕的游牧生活被极尽艰辛的流亡生活所取代,追求、抗争、挫败、挣扎成为全民族的精神体验,而渴求幸福、安宁、和平的情感欲望最后在重返天国的契合点上凝结成新时代的民族文化精神。亚当夏娃神话实际上是古希伯莱人游牧流亡文化编码的变形改写。这种游牧文化是伴随着战乱与流亡生活联袂而行的。亚当夏娃神话以隐性话语叙述了古希伯莱民族社会转型期的文化演变结果。神话是民族的身份证,伏羲女娲与亚当夏娃神话以独特的话语结构,向我们解说了生活在亚洲东西两端的两个古老民族的文化身份。

  三、人神的和谐和对立——伏羲女娲与亚当夏娃神话的哲学意义的比较

  神话是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所以神话也表达了当代人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伏羲女娲神话以一种朴素的表徵向我们演绎了华夏民族的人本精神、阴阳和谐的哲学观念,即人的命运就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每个人都是他内在因素的创造物,幸运与苦难全本决定于自身。人类由于得罪天皇而遭致洪水之灾。作为“阴神”的女娲,与“阳神”的伏羲构建了古人心中的阴阳和谐,伏羲女娲故事一方面包含了华夏初民两性关系的演变,另一方面汉唐以来,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对两性关系得到和谐发展的良好祝愿。这个故事也努力强调协调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处。

  而亚当夏娃神话则带有明显的神/人,理想/现实二元分立的哲学色彩。亚当夏娃神话谕示人们命运是不可知和不可选择的,因为凌驾于人之上的神决定和主宰着一切,人无法抗拒神的决定。人的始祖亚当夏娃因为没有听从神的安排,铸成“原罪”,便隧入了天堂不可复回的永恒痛苦。这种劫难是非人力所能挽回的。为追求天国永恒,必须经受现世苦难,才能走向来世天国,才能再度获得上帝的怜爱。因此他们相信受苦是人类必需的,“人就觉得在神面前,自己毫无价值,他只有在对神的恐惧以及在神的忿怒之下的颤抖中才得到提高。”经受现世磨难,洗涤人生一切罪愆,才会使人洞悉人生,超越现实。这也是犹太人及其所创造的犹太教在备受欺凌和歧视后,最后以移身换位的基督教形式被罗马社会接受的思想哲学原因。

  四、儒道合一与原罪救赎说的区别——伏羲女娲与亚当夏娃神话的审美特征的比较

  对美的追求是人类的共同本性。但对美的本质和美的实现各民族有着迥异的认识和选择。伏羲女娲的故事,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育成过程。其思想内涵及审美形态是个非封闭系统。但其基本文化精神是矗立在中国儒、道思想体系已趋完善的时代。因此从审美角度观照这则神话,我们认为它闪烁着儒、道兼容的审美特征。儒家一直主张美、善统一观:“尽美矣、又尽善矣。”即善的肯定是美的。善可致人抑制非礼欲望,美可启人臻于道德崇洁,并以此来建构天人秩序。如敦煌遗书残卷中“即下(不:布)共(洪)水,汤(荡)除万人殆尽,唯有伏羲女娲有得(德)存命,遂称天皇。”可见,伏羲女娲能够“存命”,是因为他们“有德”。人应该在相互体认的秩序中确立自己的位置和权利;非分之望不可求,非礼之举不可行。因为人类颠覆了这个美善规范,才遭罹上苍爆发洪水,以惩戒人民之恶。

  同时儒家也主张“充实之为美”,现实主义的中华先民只关注自身和周围环境,内心的充实是以和自然的谐和相依凭的。宇宙的一切皆存在于人的身体之中,只要常蓄浩然之气,自成怡然之乐。追求秩序之完美和精神之充盈共同铸成了中华民族的礼乐精神,这一精神流泄着充实宁静之美;道家则主张永生之乐。儒家的现世精神(现实主义)和道家的出世思想(理想主义)。在这里弥合的天衣无缝。这种儒、道合流的审美意蕴则是华夏文化的又一特征。

  亚当夏娃神话显现的是充满悲剧色彩的理想主义灵光。在犹太先民的思维范畴里上帝与世界的二元对立,使得理想与现实充满剧烈的冲突。亚当夏娃神话奠基的《旧约》中所解释的以色列人的历史表明,人生的世界是充满罪恶和苦难的世界,人之磨难及历劫是具有无上权威的上帝警醒和拯救人类所设置的不可逾越的关隘。因此现世生活充满着悲壮的赎罪精神,故夏娃的遭遇悲壮而不悲惨。《旧约全书》中说:受罪是铁定的,受难是人类必需的,因为有了痛苦,人们才能洞悉人生,大知大觉。他们受苦却从不绝望,因为上帝最终会垂青自己的“特选子民”,并接纳他们重返天堂乐园。这种对来世充满憧憬的希求喷涌着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在悲壮的人生中获得理想主义的解脱,这就是夏娃神话飘逸出来的审美韵味。

  总结

  综上所述,由于伏羲女娲和亚当夏娃神话因都产生于人类文明的初始阶段,人类在与自然的斗争中,不断扩展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形成了自己对自然和社会进行探索、理解和幻想的看法,因而中国与希伯来神话有相似之处。但由于两国的地域、自然条件、历史发展进程等方面的不同,造就了不同的民族精神。中国为大河文明,文化单一、稳定,且古中国人以农耕生产作为获得物质资料的主要方式,形成了中国人重道德人伦、偏于稳定、阴阳和谐的观念;而希伯来为游牧文化,由于希伯来民族历经劫难,他们的文化具有强烈的宗教色彩,也就是对唯一真主的推崇,上帝操纵人的命运,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人类必须绝对服从他的意愿、意志,人类的所谓的自由、价值和生命意义都在于上帝的掌握。因此,人类的受苦、救赎并虔诚地皈依上帝,才能找到终极基础和可靠保障。因此希伯来文化呈现一种强烈的悲壮美。

  神话反映了一个民族原始生活状况与原始信仰,是一个民族精神和民族文化的根源,它表达的文化思想是神话产生年代的社会思想文化。我们对伏羲女娲与亚当夏娃神话的解析,就是想探寻华夏民族和希伯莱民族上古时代的民族文化及民族精神的差异。因为,不管神话看来多么荒诞无稽,夹杂着几多幻想的偶然的任意的成份,归根到底,它总是由心灵产生的,总要含有意义。

  (作者简介:叶婷,女,汉族,湖北鄂州人,中南民族大学2008级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族文学与民族文化)
作者: 太阳鸟    时间: 2010-4-12 20:46

很好的比较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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