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涂尔干借助“失范”概念建立的“集体”与“个体”的悖谬关联,实际上早肇始于涂尔干在《社会分工论》中“颠倒”滕尼斯(FerdinandT?nnies)的“共同体”与“社会”的概念的做法。对比滕尼斯与涂尔干对“社会”概念的不同理解,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失范的概念蕴含的“社会学眼光”。在滕尼斯看来,“共同体”是有机的,因为那里包含的是“温暖的心灵冲动”(thewarm impulses of theheart),而“社会”不过是机械的聚集,只有“冰冷的理智”(coldintellect),也就是冷酷的“头脑”。涂尔干的洞察力就在于他看到,现代社会同样是“有机”的,也就是说现代社会具有一种与传统社会不同的“团结”方式,这种现代社会的团结,基于社会的异质性和功能分化所形成的相互依赖和功能整合,比起相似性基础上的机械团结,更有弹性,更牢固,甚至更有凝聚力。但是如果对比自霍布斯(ThomasHobbes)以降的现代政治哲学传统,我们会发现,涂尔干敏锐的社会分析带有潜在的危险。在提出了一种与“社会主义”不同的社会理论的同时,涂尔干对现代社会的“护教”似乎危及了这一社会的基础,即自由。我们不妨承认正如涂尔干所批评的那样,滕尼斯的“社会”理论没有充分对待现代社会本身的复杂性[7],但在一个非常重要的地方,这位最早致力于研究霍布斯思想的现代学者,传承了霍布斯政治哲学的一个重要洞察力,之所以“社会”是机械的,正如霍布斯笔下人为的“利维坦”一样,正是因为要证成个体的自由。而如果我们像涂尔干一样说,现代社会是有机的,那么这个现代社会又怎么可能同时是自由的呢?这样看来,滕尼斯的《共同体与社会》尽管要阐述的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但正如其中的自然法学说所暗示的那样,在根本的地方这是一种“政治性”的社会理论。所以,滕尼斯与涂尔干的对立,在某种意义上,揭示了现代性在“政治”面向与“社会”面向上的两难,前者揭示了现代性作为“无根”的构建,一种无中生有的创造,一种意志论的人为物的特征,而后者则揭示了现代性的另一面:一种深藏的有机团结,一种看不见的手的编织,神意隐秘的体现[8]。当圣多马斯在人的亚里士多德定义上加上“社会”这个词,使人不仅是政治的动物,还是社会的动物,当整个基督教的政治理论始终面临社会理论的制衡和挑战时,我们已经隐约地触及到了现代性命运的关键。彼得和保罗的争论似乎从来就没有停止。按渠敬东的话说,尽管涂尔干已经触及到了现代性的基本问题,但“他的出发点是要化解矛盾,而不是揭示矛盾”(页28)。而如果我们不想象涂尔干一样“化解矛盾”,就要充分认识现代社会的“政治”概念与“社会”概念之间的根本冲突。而这两个概念之所以会导致如此根本的冲突,就在于二者都是现代性的合法性赖以成立的基石,然而现代性的这两个“护教”方向彼此之间却针锋相对,相互耗蚀。涂尔干“有机团结”和“制度化个人主义”的论述,乃至其整个社会学思想在这里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从某种意义上,这个挑战也是针对整个社会学的。而渠敬东就是要接过这个挑战,证明社会学理论能够在捍卫现代性的“合法性”同时,也捍卫这种合法性的基础——自由的可能性。这样,经过重构的现代性的社会学话语,同时包含了紧密相关的自由的话语和纪律的话语,从而化解了现代性的“政治”面向与“社会”面向之间的紧张。这个重构的核心就是“失范”这个概念,它蕴含了现代人的基本特点:既是社会性的,又是超越社会性的,而他超越社会的自由行动,本身也是“社会”性的,而且恰恰因此具有了超越性。失范作为社会的缺席,反而可以开辟自由的空间,而社会学对失范的言说,在言说现代社会的“危机”的同时,可以克服社会学理论自身的危机。只有理解了这一点,我们才能明白为甚么这样一本现代社会学理论的著作,却有一个古怪的开头,一个对苏格拉底的“罪”的奇异讨论。
[7] Werner J. Cahnman, "T?nnies and Durkheim: An Exchange ofReviews", in Ferdinand T?nnies: A New Evaluation, ed. Werner J.Cahnman (Leiden: E. J. Brill, 1975), 239-56.
[8] 这两种对立的倾向具有浓厚的神学色彩,归根结柢都与基督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参见JohnMilbank, Theology and Social Theory: Beyond Secular Reason (Oxford:Basil Blackwell, 1990), 29-39, 5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