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质上说,十八世纪末的德国人和遭受前来的西欧帝国主义的苦难的全球土著处于同一种历史状态之中。这有助于解释赫德尔(Johann Gottfried von Herder)为这个或那个“文化”所作的辩护:所有文化都应得到尊重,因为它们都是被本土塑造的、独一无二地组织起来的、在本质上值得珍视的人类精神的表达。(人类学“文化”概念的渊源,对殖民主义抵抗的重要性,至少不亚于为殖民主义服务,这句话还要被重复多少遍?)赫德尔指出,我们最不该做的事,是将欧洲文化当作普世的标准,当作全人类恳切渴望的造诣;只有真正玩世不恭的人,才会希望这一种群的其他成员拥有这一命运。每个民族自身都有其自身判断完美的标准,形成了独立于其他任何文化,其他文化也无法比拟的自身的文化特色。
“人类社会从不孤立。”这句话出自列维-斯特劳斯的《种族与历史》(Race and History)。如今,这本书已刊行大半个世纪了,从中生发出了许多重要的观点,但其成果尚未丰硕到提出这一看法的境地:文化的差异性“与其说是群体孤立的功能,不如说是将它们联为一体的关系的一个功能”。在一个对传播的历史主义研究风行一时,一个担心支配和涵化将导致人类学的他者消失的不祥感大行其道的时代,这是一个大胆的举动。当时流行的名言是,跨文化接触导致同质性,或至少导致混合性(亦即“混杂性”)。然而,列维-斯特劳斯认为,互动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是辩证地联系在一起的,基于这一相反的原则,他开始了漫长的结构研究——尤其是在神话学领域——的生涯。通过拒绝成为他者,也就是说,通过拓展对抗或超越毗邻民族所提供的秩序的可能性,每个[文化]得以确立自身。对立面是其对立面的来源,这是亚里斯多德的格言——饶有趣味的是,这是在《政治学》(Politics)中提出的论断,也许从这一格言开始,这一难题便拥有了一个著名的历史;假如这让你联想到格雷戈里•贝特森(Gregory Bateson)称之为“竞争性分化”(schismogenesis)的版本,我会试图揭示,你有充分的理由。
生活在山脉纵横的缅甸腹地的克钦头人,是如何变成中国皇帝的遥远腹地的变体的呢?在著名的《缅甸高地的政治体系》(Political Systems of Highland Burma)中,埃德蒙•利奇(Edmund Leach)论证了某些克钦头人“变成掸人”的热望,因此,不足为奇的是,用以讨论他们的房屋的方式,与讨论掸人王宫的方式几无二致。但是,这些建筑物是如何被称为“短吻鳄之穴”——这里指的是一个象征性综合体,一个与中国帝王之龙“非常相似”的寓言中的怪物兼祖先,它们又是如何发挥着类似于中国王朝崇拜中天坛的功能的呢?利奇提供了一个值得重视的仪式与建筑对应的个案。天坛是皇帝为国家的福祉和庄稼丰收举行重要仪式的地方,它由两个部分构成:一个供奉昊天的圆顶建筑(应即祈年殿——译者)和供奉地祗的圆形露天平台。恰好,在gumsa克钦人中间,头人在自己盖有屋顶的家庭神龛前,向护佑所有福祉的主神(Madai)供奉供品。他还在村子入门处的一个圆形露天场地中,向控制土地和人民的生产力的地祗供奉供品。地祗所在的地方通常用石头围着,在一些繁华的村子中,它“成为按中国风格装饰的石台”。因此,利奇的结论是,克钦头人的仪式角色“具有一种确定无疑的中国风格”,他的房屋不仅是一座居室或是王宫,而且有点像是一座供奉伟大的天神的庙宇。
试想想借助东南亚的香木——诸如从遥远的马来亚、苏门答腊、婆罗洲和爪哇作为贡品进献的樟脑或檀香——达成的力量-效应的流通。在中国方面,来自东南亚的香料和其他舶来品,正如谢弗(Edward Shafer)指出的,“既带有神圣和善性的因素,同时也带有死亡和该诅咒的因素”。而且,在樟脑及其他类似香料的遥远的、蛮野的来源地,这一神圣而死亡的力量也同样是显而易见的。在其参考价值很高的著作《马来巫术》(Malay Magic)中,W. W. 斯基特(W. W. Skeat)注意到,樟脑被住在树中的精灵所控制,为发现它们,当地人必须给这些精灵供奉牺牲,他们在寻找它们时,还必须使用一种特殊语言——为了与神灵沟通?——因为那时忌用普通的马来语。
从相反的方面看,中国的徽记、头衔和姓氏等礼物的力量,给予野蛮头人持久的合法性,这解释了为何中华帝国文化的影响范围比他们武力影响的范围更大。公元255年,为了重新确立帝国对当地人的统治,自称继承汉代的蜀汉著名的大臣和将军诸葛亮,领兵侵入今天的云南地区。在认识到自身不具备直接统治这些被征服者的力量后,诸葛撤退了,指派如今被赐封了中国身份和姓氏的当地首领维持当地秩序。然而,几个世纪以后,许多本地人继续为诸葛建庙,将他视为他们自身的神明。(分布很广的民家[白族]乡民,云南著名的土著,在二十世纪甚至还把轭的特殊形状归功于诸葛,说他们的祖先当年在这位蜀汉英雄的军队中服役时学会了这种制作风格。)当地民族的其他久远的传说讲述道,“他们酋长领地的铜鼓,这一西南地区权威的普遍象征,原本是诸葛亮赐给的。”万志英(Richard von Glahn)提到,当1573年一个当地头人被迫将一只这种类型的鼓交给得胜的明朝军队时,他这样来衡量他的损失,他说,“两、三只鼓便足以让人自立为王。在山顶击鼓,便可招集所有的部落。但如今,一切都不复存在了”。换句话说,诸葛的鼓在土著社会具有内在的权力效应。
正如O. W. 沃尔特斯(O. W. Wolters)在论及室利佛逝(Srivijaya)向唐、宋皇帝朝贡时指出的,跟越南人不同的是,这是一个生活在如此遥远的地方的民族,远到中国人根本不足成为他们担忧的理由——这意味着,打动他们的主要不是中国权力的行使。相反,沃尔特斯认为,苏门答腊人考虑的是地方霸权。朝贡使团想要成为“马来霸主在苏门答腊国内地位的海外投射”。960年宋朝的兴起,“对室利佛逝而言,是向中国推销他们在苏门答腊的地位的契机”。因此,一般而言,当地马来统治者“渴望获得帝国的恩赐,这显示了他们相对于其他中国附庸,尤其是他们那些邻居和潜在对手的优越性”。
甚至传闻中中国军队的军事征服,实际上也可能只是幻想。C. P. 吉尔斯奇(C. P. Giersch)谈到十八、十九世纪掸国的编年,其中讲述了一个十四世纪统治者如何因公然反抗明朝皇帝而招致中国惩罚性入侵的事迹。然而,根据吉尔斯奇的说法,在明代历史记载中,并不存在这一军事行动的任何证据,他的结论是它从未发生过。这是按照文化组织的、秩序生成之力的时空场域,牵涉其中的是某些涵化和转型的动力学。
类似的涵化和抵制二重唱,一直贯穿于以后的王朝。从十一世纪初大越王国建立之后,越南便自立为一个帝国,一个与“北朝”即中国相对的“南朝”,宣称他们的国家是建立在天命之上的。J. K. 惠特莫尔(J. K. Whitmore)注意到,1427年越南官方宣布战胜明朝军队的公告,开篇就“参照了中国经典的仁义原则,但也宣称中越之间存在ol根本的差异:
同样的通过同化达成区分的辩证法——这种A. L. 克鲁伯(A. L. Kroeber)所称的“对抗性涵化”(antagonistic acculturation)——一波接一波地从庞大体系的第二、三级中心,扩散至部落腹地。的确,互动的民族距离原始中心的距离越远,他们之间的文化差异就越明显。“文化差异与其说是群体孤立的功能,不如说是将它们联为一体的关系的一个功能”, 列维-斯特劳斯的这句格言,对庞大秩序的边缘特别切中肯綮。在遥远的高地、内陆或是岛屿上,所谓的“次原子”或边缘民族的工作,面对的是独特的生态,他们的生产方式也与低地中心不同:离中心最近的王国,其生产方式体现为商业和灌溉体系;而在这些地区,典型的是刀耕火种的农业。同样典型的是,这些部落民与更为强大的邻居处于贸易、掠夺和朝贡的复杂关系之中,对于后者,他们抱着同样复杂的嫉妒、尊崇和蔑视的情绪。其后果是从庞大中心、尤其是从对腹地只具备有限行政渗透力的第二、三级中心散发出来的文化脉动,是一个规模不小的地方中介过程。
我称这个波利尼西亚之旅为绕道,是因为它没有将我们带回西周的统治者:那些大家公认的野蛮武士,那些与商代中国王朝较量并击败他们,并出于给他们的统治辩护杜撰出天命的武士吗?孟子说文王是“西夷之人也”,而一本应该可靠的古代文本(《竹书纪年》)说,武王“率西夷诸侯”伐殷。顾立雅(H. G. Creel)注意到:“许多周人的统治家族抱怨说,就算在被征服之后,商人还胆敢瞧不起周人,说他们是‘乡巴佬’,没文化”。不管如何,像神勇无二的毛利的Tu一样,征服天下的周王借助上天的合法性,超越了尘世的缺憾。跟商人不同,周王没有编出一个宗族谱系,为他们与伟大的天神(帝)建立中介关系。相反,他们为自己创造了天子这一准家庭的仪式地位——天在长期的过程中被非人格化。本质上说,天命胜过了商和夏的本土权威。如果说秦遵循先例,开启了一个中国皇帝和改朝换代的悠久历史,难道这不是因为他们发源于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