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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浅谈中国文化地理 [打印本页]

作者: ClariceChen    时间: 2010-2-21 21:03     标题: 浅谈中国文化地理

作者:周振鹤

文化区的表现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是描述文化特征的分布,二是根据文化特征的分布情形进一步划出文化区域来。

中国古代看风俗至关重要,以为风俗之厚薄,关系到国家的存亡。


文化的发展既有时代的变迁,又有地域的差异。一般而言,研究文化的发生、发展与消亡的历史以及研究文化的传承与变异的原因和规律是文化史的范畴。而探索文化的分布与扩散的格局则是文化地理的任务。但是任何文化现象的历史演变总有地域上的表现相伴,而任何区域的文化面貌又总是特定历史过程的产物,所以文化的全息图景必须由时间与空间这两个坐标轴来表现。换句话说,研究文化地理离不开历史,研究文化史也不能忽视地域间的文化差异。譬如研究现代汉语方言地理格局的形成,如果不从历史背景去探索,而只纯粹从语言学或地理学的角度审视,就无法了解其真谛。地理学的任一分支,都几乎可以只研究当代,而不及于以往,唯独文化地理,若不追索历史,则无从着手。就这个意义而言,文化地理已隐含着历史文化地理的内涵。当然这并不是说文化地理就等同于历史文化地理,后者有自己的独特的对象与方法,比起前者来,难度更大,范围更宽,线索更长。
中国古代虽然没有文化地理一说,但是类似今天文化地理研究内容的著述却也曾出现过。其中最出色的要算是《汉书·地理志》正文之后朱赣的一篇风俗地理文字。该篇文字因为与刘向的分野说混在一道,而难以见其庐山真面目。拂去分野说的无稽之谈后,我们便发现西汉可以分成三大风俗地带:塞上塞外地带、黄河中上游地带及淮汉以南地带。每个地带又可分为若干风俗区,尤其是黄河中上游地带的十二三个风俗区,呈现出一幅绚烂的文化马赛克图景。当时的“风俗”与今天的含义不同,内涵丰富得多,既包括居住方式的物质文化,如西北六郡的“在其板屋”,又含有人生无常的心态文化,如河东地区的“今我不乐,日月其迈”,因此汉代的所谓风俗,实即现代意义上的文化的同义语。相信类似朱赣的论述历代都会有,可惜留下来的不多,也都不如朱赣这篇精彩。这和地理著作在中国长期处于史学的附庸地位有关,直到明代后期王士性和徐霞客出现,写作了《广志绎》与《徐霞客游记》两部辉煌的大著,才使地理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说到中国的文化地理不能不谈到中国历史文化区。文化区的表现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是描述文化特征的分布,二是根据文化特征的分布情形进一步划出文化区域来。第一种形式比较简单,只要把各种特征表示出来就行。第二种形式比较复杂,必须将有相同性质的文化特征划为一区,以与其他不同的文化特征区别开来。对于同一文化区内部而言,我们近似地认为其文化特征是同质的,而不同文化区之间的文化特征则是异质的,文化区的划分就是文化地域差异的体现。我们通常所说的这里的文化与那里的文化不同,无形中就意味着这里是一个文化区,而那里是另外一个文化区。但是当我们要深究“这里”和“那里”,亦即这个文化区与那个文化区的明确界限时,却往往感到十分棘手。事实上,文化区的划分的确带有某种任意性,由于研究者的视角不同,可能有不同的划分方案,例如对于方言区的划分,几乎可以说有十个语言学家就有十种分区的方案。而根据我们的实际经验,方言的变化有时的确是逐渐过渡的,在这个村子与那个村子之间,语言特征并不是一下子面目全非,而是有些特征不同,而有些特征却一样,很难以人为的界限截然分开。因而文化区的边界有时是很模糊的,并不像行政区划那样有明确的人为的界限,常常是一道较宽的带。就像光谱带上很难截然分开红色与紫色、黄色与绿色一样。两种颜色之间一定是一种介乎两色间的过渡带。而且所有的文化区,虽然我们近似地将它们看成是均质的,而实际上却往往有一个核心,区内的文化特征由核心向边界逐渐减弱。就像石头激起的波浪一样,越往远处涟漪越小,又像一滴墨水滴在纸上晕染开来一样。很少有一个文化区是完全均质的。
要划分历史时期的文化区域,首先要恢复历史时期的文化景观。文化景观有物质方面与非物质方面。物质方面可能是有形的农舍、梯田、寺庙,非物质方面可能是学术水平高低、杰出人物多寡、宗教信仰程度。有形者可以直接看到,无形者要从有关资料去探寻。当代的文化景观比较容易理解,历史时期的文化景观就不大容易复原。有形的已经不存,偶尔可能存在遗迹。
西方兴起文化地理时,先是侧重物质文化领域,20世纪40年代后扩展到精神文化方面,近来各国的文化地理多趋向于以狭义文化为对象。因此语言地理、宗教地理、风俗地理等方面成为研究的重点,这是有道理的。因为最能表现文化特征的首先是语言,语言(方言)的认同有时几乎就是文化的认同。以我国为例,客家人的文化认同,首先就是以客家话为第一要素,而地缘方面的认同却是次要的。但是究其实,语言很难说是精神文化还是制度文化的层面,它是超出于一般对文化进行分层的简单化理论之上的。次于语言的重要文化要素一般而言是宗教。无论在东方或在西方,宗教的不同,甚至教派的相异有时就是势同水火的事,因此以宗教的差异来表示文化的区别通常是可行的。宗教以外,则应以风俗地理的研究最为多姿多彩。风俗包括民间信仰、风气习尚、居住方式、衣食特征等等内容,既有物质层面也有非物质层面。风俗的差异也很直观地体现文化的差异。
语言、宗教与风俗对于划分文化区的这种作用,是就世界范围的一般情况而言,在我国则情况有些不同。在中国,宗教地理似不如风俗地理重要。因为一方面,中国人宗教观念比较淡薄;另一方面,在历史上政治体制从来就凌驾于宗教组织之上。因而,就国家宗教而言,在我国,区域性并不显著,往往只能就同一宗教的不同特征进行点状的分析。相反,在民间信仰方面,地域差异却是十分明显的,而民间信仰是应归入风俗范畴的。中国古代看风俗至关重要,以为风俗之厚薄,关系到国家的存亡。宋人苏轼说:“国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浅深,而不在乎强与弱;历数之所以长短者,在风俗之厚薄,不在乎富与贫。道德诚深,风俗诚厚,虽贫且弱,不害于长而存。道德诚浅,风俗诚薄,虽富且强,不救于短而亡。”(《苏东坡集》卷五一《上皇帝书》)因此在中国是视风俗的重要性在宗教之上的。此外,我们重视风俗甚于宗教,也还有一个普遍性的原因,那就是风俗的发生原在宗教意识之前。据达尔文的观察,南美洲最南端火地岛上的土著民族没有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但却有歌咏、舞蹈等习俗。据说,澳大利亚的塔斯马尼亚岛的原始民族亦无宗教意识。因此人类最初的文化是风俗文化而不是宗教文化,一般认为后者是由前者孕育而出的。当然,无论风俗还是宗教都源于人类的社会生活,是人类社会心理意识的文化显现,说哪一个比哪一个重要都只具有相对的意义。
中国古代对于文化的地域差异和民族差异是有深刻认识的。《左传》襄公十六年载戎子驹支语曰:“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挚币不通,言语不达。”《吕氏春秋·为欲》也说:“蛮夷反舌殊俗异习之国,其衣服冠带、宫室居处、舟车器械、声色滋味皆异,其为欲使一也,三王不能革,不能革而功成者,顺其天也。”这是反映不同民族之间在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方面存在天然的差异。《汉书·地理志》具引《礼记·王制》说:“高山大川异制,民生其间者异俗。”这又说明不同地理环境中要孕育出现不同性质的文化。
在古代中国,风俗的变化有两方面的推动力,一是官员的教化,二是民众的习染。这就是所谓“鼓舞于上者为之风,习染于下者为之俗。”《后汉书》中记载许多循吏改变边俗之例,虽然其中不乏夸大过甚之词,但他们将中原文化传播到南方与边地的事实是明显存在的。但官员的教化毕竟速度较慢,有大量官员只是等因奉此,不能使中原文化都扩散到所有地区。因此风俗的变迁主要依靠接触传播,即不同文化人群的杂处来实现。《后汉书·南蛮传》说:“凡交趾所统,虽置郡县,而言语各异,重译乃通……后颇徙中国罪人,使杂居其间,乃稍知言语,渐见礼化。”岭南之化,并非以此为始。在秦始皇开岭南地以后即已初见端倪,当时所派五十万戍军,必将中原文化带入岭南。后世此类事屡见不鲜,如唐初,王勃《广州寺碑》就提到:“扬粤当唐初,北人多以商至,遂家于此。”人是文化的载体,北人南来经商,自然也要带来他们自身的文化,使得岭南固有文化受到影响。在平时,这一影响可能不太大,但在特殊情况下,例如中国历史上三次自北而南的大移民,就必然要使南方风俗与中原渐趋一致。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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