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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亟待立法保护 [打印本页]

作者: ericsams    时间: 2010-2-2 11:31     标题: 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亟待立法保护

  视点
    1950年,日本颁布了《文化财保护法》,首次提出了“无形文化财”的概念
    1962年,韩国颁布了《文化财保护法》,并于1967年把江陵端午祭列为“重要无形文化财”
    1997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制定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评选法》
    2003年,联
合国科教文组织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
    2006年,我国将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文化遗产日”
    2005年,内蒙古将每年的9月6日定为“草原文化遗产保护日”,这是我国第一个以省级政府名义设立的文化遗产日
    上世纪60年代初,我国著名历史学家翦伯赞先生指出,内蒙古是一个历史文化宝库,有待开发保护。40多年后的今天,内蒙古全面启动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就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全面普查。在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内蒙古就有1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列其中:有蒙古族长调民歌、蒙古族呼麦、蒙古族马头琴音乐和蒙古族四胡音乐,达斡尔族鲁日格勒舞、蒙古族安代舞,达斡尔族传统曲棍球竞技、蒙古族博克,蒙古族勒勒车制作技艺、桦树皮制作技艺,那达慕、鄂尔多斯婚礼等等人们或熟悉或不再熟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现状一】
    目前,内蒙古有49个项目入选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宝音德力格尔、吴云龙等10名民间艺人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67个旗县苏木(乡、镇)被命名为全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007年6月,公布了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140项。
    2004年“蒙古服饰艺术”被文化部批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家40个试点项目之一。2006年,重点在区内进行了田野调查,调查组先后走访54个旗县,采录各种蒙古族服饰、配饰4000多件,拍摄照片8000多张,基本摸清了内蒙古境内蒙古族服饰艺术现状。2007年,又重点到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青海、甘肃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蒙古族聚居区进行田野调查。同时,评选命名了首批19个蒙古族服饰艺术传承人、2名蒙古族服饰艺术收藏家、4名蒙古族服饰艺术民间表演团(队)。
    【现状二】
    2005年11月25日,我国与蒙古国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为“人类口头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这是内蒙古第一个得到国际权威组织认证的文化遗产项目,也是我国第一个与其他国家联合申报成功的项目。2007年8月,中蒙两国在乌兰巴托召开了保护长调民歌第二次联席会议,签署了《中蒙两国蒙古族长调民歌联合田野调查协议》,明确了中蒙双方联合田野调查的原则、方法和步骤要求,用两年时间完成两国联合田野调查。2008年蒙古国境内田野调查人员由内蒙古派出的5名专家和蒙古国5名专家组成,历时32天行走了蒙古国9个省33个苏木行程6250多公里,采访了118名民间歌手,录制了蒙古族长调民歌246首。今年8月两国专家将在我国境内开展田野调查,这为抢救、保护、传承长调民歌积累了第一手资料。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文化部对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几年来,先后划拨专项经费480多万元,用于资助内蒙古开展中蒙长调民歌联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首批国家级名录保护和蒙古族服饰艺术试点。自治区和各盟市、旗县共投入556万多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
    【法律呼吁】
    虽然,内蒙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自治区文化厅社会文化处原处长刘希燕还是不无担忧地说:“民间艺术的生命是脆弱的。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各种新型文化艺术形式的广泛传播,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呈现加快消亡的趋势,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件长期的需要人们一代一代做下去的事情,仅靠调动积极性和应急性措施是远远不够的。”
    如何让这些珍贵的文化样式远离衰亡?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明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同时也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但是,已经取得的进展与建立起科学、规范、持久、具有完整体系的保护制度距离尚远。现在的保护工作,各地重视程度不一,进展不平衡;重申报、轻保护现象比较普遍,有的保护项目目的不明确;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和传承规律缺乏了解,有的保护方式欠科学。”明锐副厅长建议尽快将起草的《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提交人大法工委审议,早日纳入自治区人大立法计划,改变目前这一领域立法滞后的现状。
   
    非物质文化遗产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
    1、口头传统和表述;
    2、表演艺术;
    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
    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人类以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具有民族历史积淀和广泛、突出代表性的民间文化遗产,它曾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影”。
    特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活”的显现。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来说,人的传承就显得尤为重要。    (内蒙古日报)
作者: 山田小子    时间: 2010-2-4 17:43

“如何让这些珍贵的文化样式远离衰亡?”这是个多么严肃的问题啊!期待内蒙古的遗产保护进行得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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