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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俏梅 谢彪】乡里家塾林立,平民罕有不读书识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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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olkman
时间:
2010-1-22 16:01
标题:
【兰俏梅 谢彪】乡里家塾林立,平民罕有不读书识字者
乡里家塾林立,平民罕有不读书识字者
——清代畲族积极争取科举考试权利及畲族教育的发展
[ 来源:中国民族报 | 更新日期:2010-01-22]
兰俏梅 谢彪
由于经济和政治的原因,在畲族形成之后相当长的时期里,畲族地区并没有正规的学校教育出现。
隋唐以来,在畲汉文化互动下,汉文化在畲族内部得以传播。起初主要是中原移民在向南方迁移的同时带动中原文化在南方的传播,以及到南方为官的中原士大夫力图用中原礼俗改变畲民的传统民俗。到了清代,畲族这种被动接受学校教育的局面有了较大改变。许多地方的畲族通过与汉族的长期相处,接受了汉族的习俗和价值观念,也意识到读书应举对于提高自己社会地位至关重要,因而积极地争取与汉族同样读书受教育的权利。
随着经济发展及与汉族交往的增多,畲族开始重视文化教育
清朝为巩固其在畲族地区的统治,沿袭前朝制度,“尊孔崇儒,提倡程朱理学”,在畲族地区兴办学校,宣扬儒家伦理道德,达到同化的目的,用以防止畲族的反抗。另外,明末清初闽粤赣的部分畲民从山上移居山下的平坝地区,结束了刀耕火种的游耕生活,经营蓝靛、苧麻、茶、烟等山地作物或木、油茶、漆纸等加工制造业,部分畲族从事农田稻作生产,“买田供税”,“与平民无甚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畲、汉族民间的交往、贸易日渐频繁,不仅山内的畲族常以竹、木、漆、黄蜡、皮张、蜂蜜、降香、零陵香等山区土特产与山外的汉族进行交换,山外的汉族商贩也挑鱼、盐、器皿等物进山贩卖,收购山货。烟草业是畲族从事的大宗产业,《瑞金县志》记载:“自闽人流寓于瑞,以莳烟为业,往往起家徒手,聚拥雄资。”此外,造纸业也是他们从事的一种主要行业。这些常与汉族接触的畲族,因受汉文化的影响,开始重视文化教育。
在官府实行教化的背景和受汉族影响比较深的畲族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下,清政府在畲区办学以及关于其时畲族入学的资料渐渐多了起来。从这些资料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出,经过从隋唐时期伴随着中原汉族南迁,在国家力量的强制作用和民间力量的互动下,至清朝时,畲族入籍、入学者日益增多,在教育上某些地区甚至具有追赶汉族的趋势,显示出畲族在教育上的长足发展。
畲族求考受阻与争取科举考试权利的斗争
随着畲族和汉族双方更加密切的接触、融合以及畲民经济水平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畲族开始学习汉文化,如家族的观念、文字和仪式传统等。在生产生活实践中,畲族逐渐意识到读书和科举权利的重要性,于是积极争取参加科举和受教育的权利。但是现实的道路并不平坦,他们面临着许多阻碍。
各地畲族的求考受到很大阻碍,其主要阻力来自当地的汉族士绅阶层。因为各地科举名额有限,畲民等要参加科举,必然要争夺汉族士绅的科举名额,畲族的参考阻力可想而知。另外,在部分汉族眼中仍然有着种族的隔阂,他们认为畲族一旦通过科举,就会在当地获得社会资源的分配权,在有限的生态资源条件下构成对自己的竞争和挑战。在同一区域,汉族与畲族为了争夺有限的田地、山林、水源和科举名额等资源时有纠纷发生,为了防止畲族参加科举,侵占科举名额以及防止畲民通过科举获得社会资源的分配权,汉族士绅往往会想办法来阻碍畲民获得科举考试权。
汉族士绅通过设置障碍来阻挠畲民获得考试权,其方法之一就是采取“保结”法,通过汉族秀才一类人物“保结”乃是畲民参加科举的必经程序。所谓“保结”法,即参考者必须经过当地汉族士绅共同商议和担保的程序,才能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这就意味着把科举考试资格审查的权利交给了汉族士绅,显然是给畲民参加科举考试设置障碍。
对于实施“保结”法的相关内容,我们还可以从著名的雷云反阻考事件中得到进一步的证实。浙江苍南县民族工作部门在去年组织收集畲族古籍的工作中,发现了雷云与其叔子清反阻考诉状20多份。雷云(1825年~1877年),名国友,号鹤峰。畲族,凤阳乡凤楼村人。据记载,雷云少时聪颖好学,因应试遭阻考,遂与父文和、叔子清为考案奔波达3年之久,身疲力竭。雷子清风尘劳瘁,抱病在途,赴省回乡病逝,雷云伯父文福去郡回家又终。为了争取考试资格,雷家付出了极大的代价。通过他们的不懈努力,最终迫使温州府颁发禁阻考告示,使畲民获得了考试的权利,雷云最终考取了清咸丰十年(1860年)的例授贡元。这次发现的文稿是雷云亲笔所记的诉状留底稿,每份诉状后面还记有官府批示的内容。这些珍贵的历史资料,如实记录了雷云反阻考过程中的艰难曲折。
畲族争取科举权利的道路坎坷曲折,漫长而艰辛。直至清末,汉族基本上仍掌握着科举等方面的资源。面对汉族的处处设防,畲民不得不另寻他路,通过别的途径去获得参加科举的资格,改名换姓就是一个普遍的方法。无论是应吏试, 还是应科举考试,畲族知识分子都受到不公正的对待,被迫改名换姓,甚至不敢暴露自己的民族身份。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不是起因于畲族知识分子学识的低下,而是因为他们所出身的民族。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要想获得科举考试的权利,只能求助于家族的力量,依靠群体的支持和努力才能在汉族士绅反对的情况下获得权益。
畲族家族力量在实现教育发展中的作用
为了获得相应的社会资源,畲族在与当地汉族的竞争中往往依托宗族势力,强调宗族势力的集结、扩散和竞争。
宗族的构建不仅仅以血缘作为纽带,更以地缘和利益关系为粘合剂,为了集中力量达到某些政治(地方政权和统治关系的扭转等)、经济(市场和土地等)方面的利益,不同的来源、不相关的宗脉被置于次要的地位。诸如盘瓠信仰等独特的民间信仰则演变成了聚集宗族的实用性符号。
宗族组织或家族组织起到的作用非常广泛,涉及到乡村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如调解乡里纠纷、改良地方风俗等。宗族组织或家族组织依靠祠堂、宗谱、族田、物质基础等把族众团聚在一起,扩大族群的生存空间和生存力量。宗族组织的建立主要是维护其宗族的利益和发展,特别在支持族人读书求学这方面的作用尤其强大。
在封建时代,政府很少采取发展畲族社会教育和社会文化的措施,用于推行初等教育的投资更是微乎其微。因此,一个地区文化水准的高低,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民间的力量。在这方面,清代畲族普遍存在的宗族组织发挥了异乎寻常的作用。特别是随着畲族乡村聚落的形成和畲族家族的发展,重视对家族子孙的汉文化培养与教育就成为必然。而要达到这一目的,就只能通过宗族组织。
祠堂、宗谱、族田是维持宗族存在的主要条件,也是畲族推行教育的主要机构。族田是家族制度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为族群子弟读书提供经济来源;祠堂和家谱则用以尊祖敬宗,强调血缘关系,从意识形态方面维系家族制度,激励子弟为家族争光。
在畲族宗族组织下,清代至民国靠近汉族聚居区或受汉族影响很深的畲民中普遍保持有一种重视文化的传统,有浓厚的尚文风气,宗族助学主要体现在如下3个方面:
首先,广置族田。族田是家族的公共财产,包括义田、祭田、祠田、学田等,它除了为祭扫祠墓、迎神赛会、增修族谱提供费用,为赡济贫族、解决其衣食之困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用项,便是资助开办义塾,解决族人子弟的笔墨膏火之资,并为族中优异子弟提供科举应试的费用。如清流县东华乡基头畲族村《冯翊雷氏家谱》记载:
有如雷君木松者焉,聪明正直,品概高超……愿将神岭背等处粮田,共成田面谷四十二担正助入本村合族祖祠内为学业。第年纳与众边田租小洋四十角,永为作人材之需。日后子孙不得变卖,或终缺嗣助入祠内。以松先人及夫妇附设祠右,永为祭扫之田。庶几先人有托,后世有赖焉。
其次,兴办族学。明清时期,畲族地方上的启蒙学校,有以村落为单位举办的社学,也有以家族为单位开设的族塾。族塾,又称塾学、义学、义塾,它是家族组织的一个组成部分。清代至民国畲族普遍重视兴办塾学,一般说来,一个聚族而居的大家族,都有一个族塾。辟房一间,聘请塾师一个,带领数个至数十个儿童,教他们认字读书。入学者必须是本族的子弟,办学经费来自族产。
第三,重视仕途。各地的畲族家族,往往采取许多措施,着力培养族内人才去获取功名和跻身仕途。这点在各地畲民的家谱中常有记载,如上杭县庐丰畲族乡的蓝氏族谱记载:
岁必课士,以资鼓励,先是吾族,更有蓝氏会课。其会课时,办席初,由先达命题时艺文兼及诗赋,至晚缴卷。收完后,缄送名宿评列甲乙,做优给奖赏。闻士厅尝凡遇嗣裔考取前列者,又有陪赏。至科举停罢九堡文课,尝吾族文会均提办学校,惟士厅对于嗣裔升学者,犹有酌量津贴。族先哲文化如此,我后人应如何力学成才,以为族党光乎!
如此具体地对读书士子进行物质帮助和精神鼓励,用心可谓良苦。很明显,这是为了促进本族子弟在科场中竞争,使其更有机会进入封建官僚阶层。而他们一旦仕途得志,又会反过来为本族族众增添无尚荣耀和提供政治保障。
总之,宗族组织与文化教育、科举功名的关系是相当直接而密切的。清代畲族教育的发展,正是通过这种社会组织途径,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种种努力和激励机制下,畲族地区“乡里家塾林立,以故,科第外平民罕有不读书识字者”。至清中期,较早接受汉文化的畲族地区,畲民读书的情况已与汉族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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