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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陈金文老师谈做学问 [打印本页]

作者: 恩施土家    时间: 2010-1-4 18:49     标题: 陈金文老师谈做学问

按:广西有一民俗大军,田师称其为“桂系民俗学派” ,最近正在青年论坛做“才艺展示”链接:http://www.pkucn.com/chenyc/forumdisplay.php?fid=54&page=1。学生前去凑凑热闹,没想到还有意外收获。该收获缘起于桂系大佬陈金文先生和田师的一段对话(姑且叫陈金文老师谈做学问吧),在此与诸位坛友分享,特别与正在求学的民俗学子,交流交流。

田:陈教授身材伟岸,真是民俗学的中流砥柱!桂系民俗学大军,正在茁壮成长!叫桂系民俗学派吧。期待桂系民俗学派形成自己的风格,形成学界的广泛认同。总之,广西民俗学获得一个认同的称号,也是很重要的。

陈:谢谢兆元兄既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介绍自己的平台,又来给我们捧场。谢谢各位同学的过誉。兆元兄称我为“伟岸”,实在是一种美誉,其实我那体形应该称为臃肿才是。至于所谓民俗学派问题,05年《光明日报》曾发表了我的一篇短文,就是讲这个问题的,想来我们广西也应该有一派,但即使有了这么一个民俗学派,我也不过是其中卖力的呐喊者之一,与广西的各位同行及同门相比,本人实在还惭愧得很呢。同学们都夸我,我知道你们是怕我,还是这段时间我没有吹胡子瞪眼你们对我有了些好感?抑或是未雨绸缪?
这么多同学都到这里来了,我就趁机给大家谈谈心吧。首先谈谈学问与生活的关系问题。我以为,就社会来讲,学问是重要的,其重要意义在于学问有推动人类进化之功能;但就个人来讲,无论如何都要首先解决生计问题,吃上饭、穿上衣、有钱花,才能做其他,马克思主义所谓物质第一,意识第二也。从前讲知识改变命运,现在不好说了,就业形势严峻得很呢!所以我提醒大家要早有准备。
第二点,我要谈谈如何看待我们所学专业的问题。我的学术理念是,许多文科专业其作用都是没有区别的,它们或许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但其最终的作用都是深化人类的思维,提高人类理性认识的水平,当然,一些人文学者也批评理性,但这种批评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理性深化的过程。就此而言各学科没什么高低。一个人研究什么有很大的偶然性,他研究什么并不一定要热爱什么,就像研究佛教的不一定喜欢和尚,研究晚清史的不一定喜欢慈禧一样,研究民俗的也不需要热爱民俗。不但不一定,不需要,而且一定不要,否则,你就把自己和研究对象混淆了,失去了研究者的主体性。要把学问做好,最主要的是你要适合这种青灯黄卷,皓首穷经的生活方式,而不是取决于你对研究对象的喜好程度。
第三,作为老师,我对你们在学问方面有很高的期望,但并不苛求。短期来看,仅要求你们体面地通过硕士论文,顺利毕业;长远来讲,希望你们把握自己所长,尽力发挥,有所成就。就我自己而言,没有非让你们成学问家的意思,适合做学问的人终究属于少数,再说,适合做学问也不是什么光荣,与适合做理发师,适合做大厨之类没多少区别。
先讲这么多吧,大家平等交流,谁有异议,可以提问。
接着再讲几句。
  慧能藏来躲去,这一天来到了广州的法性寺,赶上印宗法师正在讲解《涅槃经》,这就引发了一个著名的故事。老师在台上讲经,忽然风吹幡动,两个和尚就为这点小事起了争执,一个说风动,一个说幡动,谁也说不服谁。慧能在旁边插嘴了:“不是风动,也不是幡动,是你们的心在动。”此言一出,震惊四座,把正在讲课的印宗老师也给惊住了。
  我举这段公案是想说明一个道理,做学问是以追求真理、真相为目的,但是真理、真相未必找的到,它的价值往往体现在思辨上。三位僧人,说幡动的讲的是大实话,但最没价值,说心动的远离了现象,用老百姓的话叫胡咧咧,却是震惊四座。我很佩服列维斯特劳斯,常誉之为天才,大家也都对他的结构主义方法赞美有加,但是,你用他的方法去分析一下神话,难免得出原始人都是思想家的结论。那么,列先生的价值在哪里呢,我觉得就在于他的深刻!
  先说到这里吧。

田:希望民大的大学理解陈老师的苦心!陈老师和同学沟通的话,我看过很感动,也很受教育。
有这么多的这样的导师在苦心孤诣地为这个学科的发展出力,真所谓德不孤,必有邻!
学问之道,无有际涯。而无师道,则无学问,道德学问需要学子的呼应。
弟子与师长之齐心协力,方可成就事业。
衷心希望广西民大民俗学成为师生齐心协力共襄大业的模范!

陈:谢谢兆元兄鼓励。小窦你把老师给拍晕了。尚茂,我对民间文学基本理论的探讨还欠火候,以后,你们成了气候,咱们一起做吧。
  接着前边谈。
  有同学去做田野,我开玩笑说,你回来不要给我跳大神哦。其实,这是有所指的。有人调查回来,对劳动人民的智慧赞不绝口,口口声声说自己热爱劳动人民。这如果不是虚伪的话,就是浅薄。想做劳动人民实在太容易了,我曾对一位青年朋友说,你爸爸如果不让你读书,你现在就是劳动人民。他马上领悟了我的意思,他说:“我不读书的话,真的就是那种人。”此后,他不再给我说他怎么崇拜劳动人民。研究佛教的做了和尚,研究基督教的做了牧师,是把自己的角色搞乱了,从研究者转化成了被研究者。要尊重自己的研究对象,你下乡去,说这是迷信,那是愚昧,这调查就搞不下去;但不要热爱,热爱自己的研究对象要不得。某博士要研究“我爷爷”,他爷爷比我们的爷爷厉害,完全可以研究,但他研究不行,因为他太热爱他爷爷了,他的成果不可能是学术成果,而最有可能的是赞美诗。
  还要给大家说,衡量一些学术观点的价值,不能仅囿于对错。神话研究曾有“语病说”、人类学研究曾有文化传播理论,现在大家对进化论也开始质疑,但是,我们能否定他们曾经的价值吗?公孙龙说“白马非马”,三岁孩童知其谬也,他却是我国先秦思想史上重要的一家。我们每天说多少实话、真话,目前看,还都成不了家。当然,说错话也不一定成家,还要看你错的水平如何。
作者: 恩施土家    时间: 2010-1-4 18:57     标题: 补充一点:孙老师之嘱托

孙老师有一言,大意是叮嘱我们几位民俗学子行动第一,实践第一。他说:不需要你们成为思想家学问家,你们不需要去做高深的研究,要做就做实实在在的传承……

几位老师(包括巴莫老师,晓龙老师)对后辈的关怀都无微不至,一则教我们如何做学问,二则教我们如何立足于社会。 肺腑直言,不胜感激。我相信我们这一代民俗继承人,一定会把这笔丰厚的精神遗产传承下去的。
作者: 恩施土家    时间: 2010-1-4 21:19     标题: 田师只见

引用:http://www.seawn.cn/frame.php?fr ... 5686%26highlight%3D
古代传下来的遗产都有其道,这个道或者是面向市场的,或者是面向自我精神愉悦的,或者是为了社群的整体利益的。我们的传承,如果作为管理者,当起到倡导引导的作用;如果作为商人,应该起到赞助的作用;如果是一个文化工作者(教育新闻等),应该起到宣传作用。
还有,如果有兴趣和能力,自己就是一个传承者。
对于有市场前景的,推向市场,把它盘活。我这次到台湾,见到台中的太阳饼,那是他们的特产,市场做得很好。我在上海帮助高桥申报高桥松饼,坦率讲,比台湾的口味不差,但是市场状态差很远。
我们不能想象所有的产品都卖钱,比如那个鼓盆歌是不能拿来卖的,拿来卖就是破坏文化遗产了。
但是,工艺品,民间艺术品,还有马山民歌是有前景的。是可以面向市场的。
大家的调查研究都很好,但是,能不能做成光盘卖出去?
或者推出有名的歌师,像龙船调一样打响呢?
文化产业之路,你们是可以思考和实践的。
作者: 英古阿格    时间: 2010-1-5 00:22

有趣得紧呵!
作者: 恩施土家    时间: 2010-1-5 11:52

引用:
原帖由 英古阿格 于 2010-1-5 00:22 发表
有趣得紧呵!
民俗学界经常会出现这样有趣的对话,特别是大师与大师的对侃,后生们看来,着实有趣得紧!
作者: 马知遥    时间: 2010-1-5 12:44

冒昧的问一句:没有热爱谈何研究?陈老师这里的研究者是否应该具有这样的素质:热爱和理性应是研究者都应该具备的素养。只是在不同的角色和场域中应有不同表现。你可以热爱民俗,但在研究时保持起码的职业性即理性的探究和专研。你也可以热爱爷爷,但把爷爷当做研究对象时,应该将其最为理性评判和探究的对象儿不应该带有私情。这就对研究者提出了 一个很高的要求。
作者: 马知遥    时间: 2010-1-5 12:56

“不要热爱,热爱自己的研究对象要不得。”其实热爱是一切活动的动力源泉,如果从事某方便的研究而不培养热爱的精神,那么那可能将成为精神煎熬。许多研究生在选择考研究生时为了今后延宕就业压力选择考研或者为了一个美好的未来考研,功利性质很明显。但带着这样的功利心儿不培养对研究对象热爱之心,注定不会成为长久的踏实的研究者。

美好的情感热爱的激情,是对研究对象起码的态度。这不代表研究历史就是因为热爱战争,研究杀人犯就代表热爱杀人。我们所说的热爱其实有很多含义:对事业的激情和热爱,所以表现出对研究对象的极度关心。对历史的热爱让我们热爱所有有关战争的资料;热爱心理学,所以有必要研究同性恋或者畸恋者等等。我们不能丧失热爱的能力。
作者: 恩施土家    时间: 2010-1-5 13:23

马老师说的有道理。

陈老师所说的热爱可能有特殊语境,针对特殊对象说的吧,应该不是热爱 普适性的用法。

我认为:尊重研究对象是学术的起码态度,理性对待研究对象是科学的研究方式。

至于热爱 是和个人情感有关,不可和理性混为一谈,也不可把热爱作为评价研究者素质的标尺。热爱产生于一种不自觉的情感,或真或假,用好了可以促进研究,控制不好也会影响判断。
作者: 陈金文    时间: 2010-1-5 23:33     标题: 回复 7# 的帖子

知遥兄,针对你的置疑,我在民间文化青年论坛已作了回复。在辩论中才能激发出智慧,欢迎继续抛砖。
作者: 陈金文    时间: 2010-1-6 00:16

引用:
原帖由 恩施土家 于 2010-1-5 13:23 发表
马老师说的有道理。

陈老师所说的热爱可能有特殊语境,针对特殊对象说的吧,应该不是热爱 普适性的用法。

我认为:尊重研究对象是学术的起码态度,理性对待研究对象是科学的研究方式。

至于热爱 是和个人情 ...
不要这么快就投降,你看我在那边是怎么答复马老师的。
作者: 恩施土家    时间: 2010-1-6 09:52     标题: 回复 6# 的帖子

陈老师回复(青年论坛):
--这个问题,可以简单地这样说,事实上大多数专业研究者并不是因为热爱什么才成了某一方面的研究者的;甚至于可以这样说,许多人走上了做学问这条路都未必是自觉自愿的。你说这些人都成不了好的研究者,本人觉得这话有点武断。
--对某些东西感兴趣与热爱是两码事。你说你对历史感兴趣,我明白你的意思,你说你热爱历史,我就不太明白。再说,我说的是不要热爱自己的研究对象,不是说不让你热爱自己的专业。热爱民俗学专业与热爱民俗是两码事,热爱心理学也不等于热爱精神病。不要偷换概念吆。随便说一句,对自己专业的热爱也不是先验的,往往需要一个过程,事实上是,在那个时候想热爱别的专业也热爱不成了。
--在研究过程中,本人尤其反对诗情的感悟。
--“你也可以热爱爷爷,但把爷爷当做研究对象时,应该将其最为理性评判和探究的对象儿不应该带有私情。这就对研究者提出了 一个很高的要求。”--是的,这个要求太高,世上基本找不到这样的孙子。
--欢迎继续批评!知遥兄直接把阵地转移到这里来吧。---后边还有回复。
作者: 恩施土家    时间: 2010-1-6 09:54     标题: 陈老师回复(青年论坛)

我经常发文商榷别人,怎么能不容别人提不同意见呢 。
白天有事匆忙了一些,再补充一句话--即使真有知遥兄虚拟的那样一个境界高的“孙子”,仍然说明不了任何问题,因为那仅是一个偶然!
--这时候才有点思辨的味道了,知遥兄会立时明白我的意思的,我的弟子们未必。
---请把我的所有回复传到知遥兄那边,谢谢恩施土家,向孙博士问好。
作者: 天曳    时间: 2010-1-6 19:54

一、自己觉得好玩的有:
原文:
他研究什么并不一定要热爱什么,就像研究佛教的不一定喜欢和尚,研究晚清史的不一定喜欢慈禧一样,研究民俗的也不需要热爱民俗。
即:
他研究A并不一定要热爱A,就像研究C的不一定喜欢D,研究E的不一定喜欢F一样,研究B的也不需要热爱B。
这句好玩:“研究A并不一定要热爱A”,怎么就能像“研究C的不一定喜欢D”,前者所指对象均为“A”,后者前后对象分别为“C”和“D”,并不等同。
所以,怯怯地感觉:或许是陈先生自己先偷梁换柱了
原谅天曳理科底子,所以有时候对表达有点死心眼。

二、自己读了频频点头的有:
适合做学问也不是什么光荣,与适合做理发师,适合做大厨之类没多少区别。

三、自己觉得表达够力度的有:
在研究过程中,本人尤其反对诗情的感悟。

不过不知道对“诗情的感悟”如何界定。
恳请不吝赐教。
作者: 草民何    时间: 2010-1-6 20:18

我明白不了,有请陈先生提示。
作者: 马知遥    时间: 2010-1-7 10:40

昨天忙了一天才看到了回复,感谢金文兄的坦率,我细细读后,遥抛砖了啊
作者: 马知遥    时间: 2010-1-7 10:41

引用:
原帖由 天曳 于 2010-1-6 19:54 发表
一、自己觉得好玩的有:
原文:
他研究什么并不一定要热爱什么,就像研究佛教的不一定喜欢和尚,研究晚清史的不一定喜欢慈禧一样,研究民俗的也不需要热爱民俗。
即:
他研究A并不一定要热爱A,就像研究C的不一定 ...
发现天曳基本上已经提出了我要提出的问题和疑惑啊,请陈兄解答??
作者: 马知遥    时间: 2010-1-7 11:25

陈兄说:“一个人研究什么有很大的偶然性,他研究什么并不一定要热爱什么,就像研究佛教的不一定喜欢和尚,研究晚清史的不一定喜欢慈禧一样,研究民俗的也不需要热爱民俗。不但不一定,不需要,而且一定不要,否则,你就把自己和研究对象混淆了,失去了研究者的主体性。要把学问做好,最主要的是你要适合这种青灯黄卷,皓首穷经的生活方式,而不是取决于你对研究对象的喜好程度。”

我以为:热爱什么和成为什么是两回事。热爱某个东西不一定就成为某个东西。先生似乎偷换了概念啊。

陈兄说:我说的是不要热爱自己的研究对象,不是说不让你热爱自己的专业。热爱民俗学专业与热爱民俗是两码事,热爱心理学也不等于热爱精神病。不要偷换概念吆。随便说一句,对自己专业的热爱也不是先验的,往往需要一个过程,事实上是,在那个时候想热爱别的专业也热爱不成了。

我以为:热爱民俗后才可能热爱民俗专业。如果不爱民俗关心民俗,却对专业非常热爱的人几乎罕见。因为民俗专业就是对民俗的研究,同时还是回到刚才那个问题:热爱并不是要成为对象本身。这本来就是一种理性的选择。当然在研究中我们也会遇到研究对象不是我们所热爱的,但我们怀着探究和对真理的热情或者学术的操守还是要投入精神和激情,从某种意义上这种热爱已经超出了普通所谓热爱,上升到精神层面对真理的不舍追求,对研究者主体来看,这是对事业的激情和热爱。不论表层的还是深层的热爱,研究和做学问离不了热爱这一力量的源泉。

至于诗情判断这肯定不能进入理性思考的范畴,但他却能锻炼研究者的思维和想象力,从而产生创造力和灵感。而且激情和热情能涵养一个人的境界和情怀,作为人文科学的研究者,大抱负和大情怀能够让我们懂得我们从事的目的和意义。

我想陈兄所谓的不能热爱,意思是对研究对象保持“间离效果”,以保持人的理性和判断。这有点像世界戏剧理论中的布莱希特戏剧理论,所谓的第四堵墙。演员表演中要保持和观众的距离,保持和角色的距离,不能完全融入。如果是这样我表示同意。


    

[ 本帖最后由 马知遥 于 2010-1-7 18:34 编辑 ]
作者: 施爱东    时间: 2010-1-7 15:00

恩思土家兄弟辛苦了,还得麻烦你把马老师的回复搬到民间文化青年论坛去。
陈老师在那边眼巴巴地等着马老师的板砖呢。
你是一个辛勤的搬运工、传声筒。
争取做一个“2010年先进工作者”。
作者: 陈金文    时间: 2010-1-7 18:08     标题: 回复 18# 的帖子

  首先说明我没明白天曳兄说什么。佛教研究的对象不包括和尚吗?晚清史研究的对象不包括慈禧吗,不知道怎么就是偷梁换柱了呢?
  “我以为:热爱民俗后才可能热爱专业。”因为这既不是通过逻辑思辨,也不是在事实基础上得出的结论,所以这种“我以为”没有任何论证力量。
  热爱民俗,这句话本身就很成问题。民俗是由一个个具体事项构成的,包括传统节日,婚丧嫁娶的仪式、民间信仰等等,等等。我真的不知道你是怎么热爱的,你是热爱过节,还是热爱烧香、跳大神,抑或扭秧歌,踢键子?
  学术研究本身就是排斥情感参与的,情感参与会影响判断的准确性,就如知遥兄所说让孙子客观评价他爷爷要求太高,这样的孙子大概没有,即使有也不会太多,因为偶然性的东西是不能作为论据的,所以即使有也说明不了任何问题。个人的执着,那是自己的自由,至于有人要把研究论文写成抒情散文,陈某也无权干涉。
  爱东兄的观点我赞成的不多,但他的“鸭食桶效应”理论我还是赞成的,没有不围着鸭食桶转的鸭子(不敢绝对,事情总有例外,个别理想高尚的鸭子就不)。我的研究动机有高尚的成分(不是热爱吆),但绝对不是第一位的。不知道像我这种人能不能代表一般。
  施博士是最早顶我的贴的,必也是和我一样是不“热爱”民俗的民俗研究者。但我们还要研究,不研究这个,我们研究不了别的(对不起,未经施博士同意,我把他给我们了)。想当官,没当成;想当诗人,到现在还是打油水平;喜欢文学理论,研究水平太低,文学理论(美学)圈不认,还是要研究民俗,写几篇文章换点油盐酱醋,混个衣食无忧。当然,也不敢说自己研究民俗的水平多高,能在这个圈里混,全靠咱民俗学界有海纳百川的胸怀。
  君不见全国各地民俗学会有多少人成为会员仅仅是凭的他“热爱”,如果有点小权力说不定还能成为理事,常务理事;君不知某高校开一个与民俗学相关的会议,来了地方文化局、档案馆的一大帮人,说的是来开会是来热爱民俗,办会方明察秋毫,懊恼地说:都是来旅游的。我一个民俗学界的小瘪三一下子成了重量级的人物,先做主持人,后做点评人。难啊,绞尽脑汁地从那些“论文”中发掘闪光点。那一次爱东博士没去,否则,我一定给他大师一级的评价。
  随便批评一下,施博士往往不阴不阳地扔上一句就走,好像比我们高几级的大人物,这样不好啊,群众有意见。
作者: 天曳    时间: 2010-1-7 19:19

引用:
原帖由 陈金文 于 2010-1-7 18:08 发表
  首先说明我没明白天曳兄说什么。佛教研究的对象不包括和尚吗?晚清史研究的对象不包括慈禧吗,不知道怎么就是偷梁换柱了呢?
  “我以为:热爱民俗后才可能热爱专业。”因为这既不是通过逻辑思辨,也不是在事 ...
恩,上午跑步的时候,对在这里的疑惑一晃而过,间杂的,还有一丝忧,呵呵
决定不继续了,继续下去其实是鸡蛋里挑骨头,或者说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把学术大智慧的追求变成徘徊于“训诂”小学的状态,呵呵
退出
措词不当之处,多有得罪
作者: 陈金文    时间: 2010-1-7 19:59     标题: 回复 20# 的帖子

  “诗情的感悟”,不是个人的杜撰,有出处,见《西方哲学精神》,何兆武,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第142页:后来,大致体会到中国古人大抵是诗意的,他们偏爱具体的形象有甚于抽象的概念;他们的思维方式是一种诗情的领悟,而非一种名理的推导。
   --我稍作了一点变动。解释权在何先生。
   “措词不当之处,多有得罪”--辩论过程中,话语有些锋芒很正常,相信大家都能理解,不会因此伤了和气。在这方面施博士表现最好--爱东兄又被表扬了!

[ 本帖最后由 陈金文 于 2010-1-7 20:40 编辑 ]
作者: 英古阿格    时间: 2010-1-7 20:44

一看到“热爱”,就想起了以前学校里教育的“五讲四美三热爱”。
“热爱”一词总有点那个泛政治化的感觉,就如我们总是无法以“人民”把“民众”取而代之。
陈兄言之有理。“热爱民俗”这似乎也高尚得太官方化了呵。
相对于民俗学专业而言,余更提倡“冷爱”。得坐冷板凳,得挨冷言冷语,何况当下也不是很“热”的专业,这份“爱”也众爱里的一种,当然也不见得比“热爱”低下。
作者: 施爱东    时间: 2010-1-7 22:26

引用:
原帖由 陈金文 于 2010-1-7 18:08 发表
随便批评一下,施博士往往不阴不阳地扔上一句就走,好像比我们高几级的大人物,这样不好啊,群众有意见。 ...
这么说可就不厚道了。
看打架的难道都是高人吗?
恰恰相反,
喜欢看打架的,都是小人物。
我就是个小人物。
爱和人打架,
更爱看人打架。
作者: 施爱东    时间: 2010-1-7 22:31

引用:
原帖由 陈金文 于 2010-1-7 18:08 发表
 那一次爱东博士没去,否则,我一定给他大师一级的评价。...

作者: 马知遥    时间: 2010-1-7 22:40

默默无言两眼泪。。。。。。。。。。。。。。
作者: 恩施土家    时间: 2010-1-7 23:40     标题: 施老师,都是我的错啊……

学生本想传到批评与方法那边交流交流的,后被巴莫老师转到话题讨论,后被马老师置于高亮精华,一个小小的对话就这样引来了讨论,让几位老师互拍砖头,不好意思

希望越争越明才好!
作者: 恩施土家    时间: 2010-1-7 23:42     标题: 邀请田老师过来解围

我应该把“肇事者”田老师请过来的,他的一席话引起了陈老师的感叹,随后引起了与马老师的争鸣……
真想听听田师的意见如何?
作者: 陈金文    时间: 2010-1-8 00:42     标题: 声明

想当官,没当成;想当诗人,到现在还是打油水平;喜欢文学理论,研究水平太低,文学理论(美学)圈不认,还是要研究民俗,写几篇文章换点油盐酱醋,混个衣食无忧。当然,也不敢说自己研究民俗的水平多高,能在这个圈里混,全靠咱民俗学界有海纳百川的胸怀。
--这是讲的我自己,没有任何影射别人的意思。应该有几个人知道,我研究生毕业后曾在某镇、某市连续做了几个月的秘书;我确实写过诗,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在《黄河诗报》上还有诗歌发表,在高校论坛上,我还专设了一个“天天打油”栏目;至于喜欢文学理论,可以说明的是,我在文学理论教研室呆了10年。
  在辩论的时候,我喜欢呈口舌之快,但绝对不会像鲁迅那样(当然,整体上讲,我不及其万分之一),与顾颉刚吵架,殃及顾某的鼻子,如果无意间伤害了哪位仁兄,金文在这里有礼了!
  至于民间文化青年论坛“广西民族大学宣传周”当中学生对我的美誉,本人概不接受,不让他们灌水也不行,就热闹不起来。对于论坛来讲,是一种策略,大家千万不要认为老陈还真把自己当成什么人物了,如果那样,我就羞于见人了。
作者: 陈金文    时间: 2010-1-8 01:08

引用:
原帖由 施爱东 于 2010-1-7 22:31 发表

施兄,不要发什么牢骚,咱们不是老“战友”了吗?
作者: 陈金文    时间: 2010-1-8 01:10

引用:
原帖由 恩施土家 于 2010-1-7 23:42 发表
我应该把“肇事者”田老师请过来的,他的一席话引起了陈老师的感叹,随后引起了与马老师的争鸣……
真想听听田师的意见如何?
田老师说,几个家伙吵起来了?吵得好啊,论坛火了。再吵一会,看哪个傻家伙参战!很好,ok!
作者: 马知遥    时间: 2010-1-8 08:52

原来都是中了圈套的?傻家伙???
作者: 天曳    时间: 2010-1-8 09:04

引用:
原帖由 马知遥 于 2010-1-8 08:52 发表
原来都是中了圈套的?傻家伙???
小的也决定学聪明
作者: 天曳    时间: 2010-1-8 09:09

幸亏及时幡然醒悟,否则还另有打算的,哈哈
涉圈未深啊,
作者: 陈金文    时间: 2010-1-8 09:24     标题: 回复 32# 的帖子

打架有理,灌水有功,劝架有德,观战有趣。
--一旦就学术问题展开思辨,实际上就进入了哲学的层次。愚以为辩论的结果正确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思辨的过程。譬如柏拉图的理想国,怎么看都像人民公社,甚至更糟糕,但老柏还是伟大的哲学家。我们也正好通过辩论磨砺我们思想的武器。
  大家都远隔千里,甚至未曾谋过面,决不是利害相关者,如果说谁非要谁的好看,无疑于是说关羽非要废了秦琼不可。我想大概没谁作此想。

[ 本帖最后由 陈金文 于 2010-1-8 09:27 编辑 ]
作者: 恩施土家    时间: 2010-1-8 13:31     标题: 回复 31# 的帖子

马老师的弟子呢?让他们也来论坛吧,人多势众啊。您道一声:童鞋们,给我上!
那阵势,不得了啊
作者: 恩施土家    时间: 2010-1-8 14:04     标题: 感谢陈老师,马老师

陈老师,您从西南走来,带着桂系学派的风度与严谨,带着生平一贯的放达与执着,带着充满哲思理趣的论见,向我们展示了广西民俗大军首席将领的神采!

马老师,您从华北出山,用一腔热血与激情点燃“话题讨论”的希望之火,用敬业坚定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经营民俗论坛的大小事务,给我们以深切的感动和自豪。

回头一想,陈老师和马老师一样,都是从齐鲁之地走出的学者,二位先生在民俗学的这一方水土里(特指民俗论坛和青年论坛),奉献着自己的真情和智慧,教育着一代又一代民俗学子,默默耕耘,笔耕不辍。后生必将学习之,践行之!
作者: 恩施土家    时间: 2010-1-8 14:08     标题: 也谈论坛语境

论坛之中,或打情骂俏,或争锋相对,或强烈共鸣,或深刻思辨……小讨论,大智慧!

一日,听我校团委书记言,说我去过你们论坛,我对你们的诸多表述不很赞同。我说:论坛之话茬乃打情骂俏之言,勿多想;其语境实乃论坛好友之间默契生成,外人不可解也!
作者: 恩施土家    时间: 2010-1-8 14:09     标题: 本话题之打油诗

陈马二位不服谁,
志愿团队来解围,
两大论坛轮流跑,
只为来把帖子推。
爱东老师尚犀利,
切磋之中见哲理,
民俗论坛师生情,
相邀共创好天地!
作者: 恩施土家    时间: 2010-1-8 14:11     标题: 田老师 终于发言了!

摘自青年论坛:http://www.pkucn.com/chenyc/redi ... o=lastpost#lastpost
对于民俗对象,我是区别对待的,属于民间文学民间艺术类的,我是很喜欢滴,说热爱是可以的;对于民间信仰,我是尊重的,但其情感因对象不同有亲疏之分;对于习俗,那就有的喜欢有的不喜欢了,如合胃口的美食,喜欢,热爱;不合口味的,吃下去可能要吐,要爱也难。总之是有所偏爱。
像陈教授那么冷静做不到,对于研究对象都爱那也不可能。
对待研究对象持何种态度,其实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比如学生选题,涉及地方文化的,因为描述会对地方有价值提升,我有几条原则:
家乡,你情人朋友的家乡;
公共文化,孔子,炎黄等;
边疆,少数民族地区;
友善和尊重文化的区域;
你热爱的区域;
出钱邀请研究的区域;

其他,尤其是那些鄙视文化,对于文化人不友好的区域和单位,不主张学生选择那样地方的论题。哪怕再有价值的东西,毕竟,我们做不到像太阳那样,我们精力有限,不可能研究一切,必须有所选择。人间正道是沧桑,只能随它去。
作者: 恩施土家    时间: 2010-1-8 14:34     标题: 一切情语皆景(境)语

田老师的“分别对待”醍醐灌顶,若果要批评热爱说或者批评非热爱说,应该都是有语境的,针对特别的理性的同学就让他充满热情,针对盲目热情的童鞋就让他多点理性。

因材施教,孔孟之道,陈马同是齐鲁名士,乃孔丘乡党,其言都应是有所指的
作者: 陈金文    时间: 2010-1-8 15:57

引用:
原帖由 恩施土家 于 2010-1-8 14:34 发表
田老师的“分别对待”醍醐灌顶,若果要批评热爱说或者批评非热爱说,应该都是有语境的,针对特别的理性的同学就让他充满热情,针对盲目热情的童鞋就让他多点理性。

因材施教,孔孟之道,陈马同是齐鲁名士,乃孔丘 ...
  恩施土家兄弟,如果把田兄这个贴子看作是对问题做结论,田兄就成了貌似公允的“第三种人”。我觉得,应该说你没有真正领会田兄的意思。他的这个,包括我最后发的两个贴子,更多的是体现我们做人的原则。
  观点谁对谁错并不重要,这好像不是一个重要的学术问题,至少不是一个专业性多么强的问题,无论哪个专业都可以讨论这个话题。意义在于过程,在辩论的过程中,至少2个论坛都热闹一时。无论辩论中谁的嘴巴沾便宜还是吃亏,都算是给咱们学界的论坛出了一份力。
  能参与辩论不容易,既要有批评别人的勇气,也要有承受批评的勇气。学术批评有助于学术进步,希望在我们民俗学界形成一种批评的风气。

[ 本帖最后由 陈金文 于 2010-1-8 16:09 编辑 ]
作者: 陈金文    时间: 2010-1-8 18:59

引用:
原帖由 恩施土家 于 2010-1-8 13:31 发表
马老师的弟子呢?让他们也来论坛吧,人多势众啊。您道一声:童鞋们,给我上!
那阵势,不得了啊
呵呵,恩思土家兄弟也不光是搬运工吆!
作者: 马知遥    时间: 2010-1-8 21:28

对待研究对象采取的态度问题,可能因人而异,我是个热情似火的人,做什么比较投入,所以我坚持我的“热爱”!!!
作者: deva    时间: 2010-1-9 17:06

每当我寂寞孤独无聊空虚的时候,我就来到论坛,看看帖子,总会发现一些让我摆脱上述负面情绪的东西,那就是很奇怪的“笑点”,难道我的笑点太低了
作者: 马知遥    时间: 2010-1-9 17:08

那就笑口常开吧,这里本来就是为了引起争夺,引人气的地方。不笑就怪了
作者: folkman    时间: 2010-1-9 20:44

最近陈老师和马老师的争论很激烈,他俩棋逢对手,对学术问题的讨论使论坛人气大增。

[ 本帖最后由 folkman 于 2010-1-9 20:46 编辑 ]
作者: 恩施土家    时间: 2010-1-9 21:43     标题: 欢迎并感谢FOLKMAN 视察!

施老师说很多大人物一般不会逛到我们这种小童鞋,小话题上来,呵呵,这不来了么,谢谢前辈的指导!
作者: folkman    时间: 2010-1-9 22:36

引用:
原帖由 恩施土家 于 2010-1-9 21:43 发表
施老师说很多大人物一般不会逛到我们这种小童鞋,小话题上来,呵呵,这不来了么,谢谢前辈的指导!
恩施土家,你好。你的误解使我脸红,千万不要给我戴“前辈”的帽子,千万不能把我放到“大人物”行列中去,我可是无名小辈。你这样一说,我都不敢在论坛上露面了。
作者: 陈金文    时间: 2010-1-10 09:39

引用:
原帖由 deva 于 2010-1-9 17:06 发表
每当我寂寞孤独无聊空虚的时候,我就来到论坛,看看帖子,总会发现一些让我摆脱上述负面情绪的东西,那就是很奇怪的“笑点”,难道我的笑点太低了
仙啊!好久不见了。
作者: 恩施土家    时间: 2010-1-10 11:42     标题: 回复 48# 的帖子

那是我认错人了?? 您的用户名就像是个大人物,我一直把您当成我心中的那个前辈也
作者: folkman    时间: 2010-1-10 11:56     标题: 回复 50# 的帖子

没关系,今后多交流
作者: 张润平    时间: 2010-1-20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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