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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鹏专栏】宗教对控制酗酒的影响

【张志鹏专栏】宗教对控制酗酒的影响

  

宗教对控制酗酒的影响

  □ 张志鹏


  酗酒导致的社会危害是有目共睹的。仅仅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酗酒一方面会对生命和身体造成损害,进而可能会直接地毁灭了长期积累的人力资本;另一方面,酗酒每年都会消耗大量的粮食和金钱,造成了社会资源的低效或无效耗费。进一步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酒后驾车、酒后斗殴、酒后滋事往往也会造成许多后悔莫及的惨痛教训。鉴于酗酒的诸多不良后果,前苏联的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甚至就是从反对酗酒拉开序幕的。既然饮酒被看做是一种文化现象,那么控制和缓解“酒风”就不仅是只靠医疗机构,还可以借助于宗教文化方面的相关约束和禁忌来增强其影响。

  在各大主流宗教中,佛教和伊斯兰教是明确反对和禁止饮酒的。佛教认为饮酒的害处有很多,会破坏戒律。伊斯兰教在《古兰经》中明确反对饮酒,并且将之作为一个宗教禁令渗透在穆斯林的日常生活中。

  基督宗教对于饮酒的态度比较复杂。根据资料,在最后的晚餐时,耶稣拿起饼和葡萄酒祝祷后分给门徒,酒象征的是耶稣的血。在欧洲和美国的基督教集会中,常有饮酒的仪式,而葡萄是酿酒的主要原料,这就促使葡萄遍植于地中海沿岸,并移植至欧美各地。时至今日,基督宗教的各支派对禁酒的看法也不尽相同。在美国,圣公会、美以美会、摩门会和安息会都是赞成禁酒的,而罗马天主教、路德宗以及其他支派则允许饮酒。这种对酒的不同态度,对于酒的销量影响极为明显。居住在美国得克萨斯州北部的居民,大都为天主教和路德宗的教徒,酒的销售量极大,被称为“湿”区,而该州的南部则多为圣公会和美以美会的教徒,酒的销售量急剧减少,被称为“干”区。

  在理论上,宗教与饮酒之间的关系已得到了较为深入的研究,而且宗教也一直被看做是一种反对青少年饮酒或酗酒的防护性因素。美国研究者米德尔顿和普特尼在1962年首次实证检验了宗教对饮酒行为的影响,他们在一项针对在校大学生的研究中发现,具有更强宗教归属感的大学生更少接触酒类饮料。之后,一系列的研究表明,宗教在普通人群中和在特定的种族或民族群体中同样能够禁止饮酒特别是酗酒。

  究竟宗教是通过何种途径影响青少年对饮酒的偏好?美国一家研究机构的李德博士在一份最新的研究报告中揭示了家庭宗教环境和青少年饮酒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宗教对青少年饮酒既有直接的影响,也有间接的影响,在这些影响中,家庭是一个重要的中间环节。李德博士的研究假设是:父母亲更高水平的宗教性和家庭对宗教的更高归属将导致一个更为正面的家庭环境,这包括更少的父母之间的冲突、更有效的教育行为、更为紧密的父母—子女感情纽带。这一正面的家庭环境将作为一种反对青少年饮酒或酗酒的防护性因素而发挥作用。也就是说,青少年在一个具有更低父母冲突、更好的教养行为和更亲密的父母—子女关系的家庭中成长,将会更少地饮酒或酗酒。为了检验上述假说,李德博士利用美国劳工统计局1997年到2004年的多次调查数据,证明了家庭的宗教环境对青少年饮酒的影响是存在的。这一研究的应用价值在于,它有助于帮助人们理解宗教在培育家庭和睦和有效的教养活动中具有显著的作用,也有助于理解家庭的宗教环境作为一种非正式的社会控制形式如何影响到青少年的饮酒或酗酒行为。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 本帖最后由 代启福 于 2009-11-24 09: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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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鹏老师已经成为宗教文化周刊的专栏作家了。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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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鹏】信仰与信任

  信仰与信任

  □ 张志鹏

  现代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信任经济。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易能够正常进行,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往能够和谐顺利,都离不开信任。一些研究者将信任看做是“社会资本”的核心内容,认为信任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从中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来看,信任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不讲诚信的危害已经多次地显示出来。如何增强社会的信任程度已经成为一个受多方关注的重要问题。

  具体来看,信任又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自己对他人的信任程度,一是他人对自己的信任程度。对于信任的研究表明,信任与人们获得的信息有关,在信息不完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信任关系很难建立起来。但是,信息不完全、不对称的问题是很难真正解决的,人们不得不建立起其他的信任机制来。宗教信仰就是一种比较独特但作用较明显的信任机制。因为在几乎所有宗教中,宗教教义和教规、宗教仪式和活动都是建立在对特定超自然力量的“信任”上,离开了“信任”,几乎就无宗教可言。深入来看,宗教信仰中的信任关系会进一步延伸到社会经济生活中,为世俗交往中的信任提供重要资源。

  仅仅从中国传统文化来看,信任关系的建立与儒家文化、道教传统、佛教思想是密切相关的。例如,孔子提出“子以四教:文、行、忠、信”。荀子提倡诚信的商业道德,“商贾敦悫无诈,则商旅安,货财通,而国求给矣。”佛教的信任则建立在对觉悟和正觉的追求上,通过执着于精神、信念和理想,佛教与信徒建立了信任关系。道教则基于“道”的最高法则和多种经典、神明取得了中国数千年来民间的信任。这些信任资源对于中华民族的信任道德和信任关系的建立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究竟信仰对于信任关系有何影响呢?刘吉·圭索等学者在全球范围内就宗教对信任的影响进行了分析。他们发现,在宗教环境中长大的人,信任程度能够提高两个百分点。如果某人定期参加宗教仪式,信任程度能够另外增加20%,该效应因教派不同而不同。其他的多项研究也深入分析了信仰对信任关系的影响,并得到了类似的结论。

  中国国内的调查研究似乎也验证了信仰与信任程度之间的联系。例如,中共中央机关刊物《求是》的子刊《小康》杂志,对我国2008到2009年度的“信用小康”进行了调查。对49类不同群体的诚信度调查的结果显示,宗教职业者成为仅次于农民的最值得信任的群体。

  一些学者对中国有宗教信仰的企业家的研究也有许多新的发现,例如,该研究发现,道教企业家在信任方面分为多种,保守型认为,信任不信任,完全由神决定,没有人际信任,只有神际信任,神决定人的信任;温和型认为,神帮助他们增进了人际信任与商业信任;开放型与极端开放型都认为信任与神灵无关,而是依靠一切规章制度以及监督体系。该研究还认为,在总体上,佛教信仰对佛教徒的信任没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同时这一研究发现,穆斯林商人确认对方是否可信并不主要由他们的宗教信仰程度决定,而与他们对宗教和商业之间关系的看法相关。这些研究进一步增加了信仰与信任关系的复杂程度,表明了虽然宗教作为重要的信任资源值得借鉴,但信仰与信任程度之间的联系并非是简单对应的。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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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鹏】宗教对艾滋病防治的关注

  

宗教对艾滋病防治的关注

  □ 张志鹏


  12月1日是世界艾滋病日。虽然距离医学界1981年首次记录艾滋病病历已经过去了28年,但人类面对艾滋病病毒仍然没有良策。按照国际艾滋病协会(IAS) 主席卡恩博士的说法,“艾滋病可以预防,可是每天新增1万多感染者;艾滋病可以治疗,但是每年200万人为之丧命。别说了,行动吧!”艾滋病对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挑战是严峻的,已有数以千万计的人被它夺走了生命,还有更多的病人因之丧失了劳动能力,加剧了经济落后地区的负担,需要世界各国投入大量用于防治艾滋病的资源。

  虽然说艾滋病归根结底是由于人类不当行为引起的疾病,但是仅仅凭借科研成果和医学方法来改变性行为和吸毒行为,以达到完全预防艾滋病的传播,还是不现实的。要使得那些有科学依据且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得以贯彻落实,需要推动人们在生活方式和伦理道德观念上的转变。在完成这一工作时,宗教伦理和宗教组织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力。

  从宗教伦理与艾滋病预防的关系来看,两者之间既有一致的一面,也有相互冲突的一面。主流观点认为,宗教伦理有助于抑制艾滋病病毒的传播,因为大部分宗教伦理都要求信徒禁欲、忠诚于家庭、提高个人修养、坚持良好的生活习惯,等等,而且都宣扬慈悲救世、博爱助人、珍惜生命等观念。然而,也有一些宗教伦理与科学预防艾滋病传播相对立,例如,拥有11亿信众的天主教一贯拒绝安全套并质疑其有效性,因为天主教会认为,节育措施切断了性和生殖的天然联系。此外,还有一些宗教因素的影响使得一些地区艾滋病的防控变得复杂化,有限的资源没有在统一的行动方案支配下得到合理使用。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曾刊登评论,肯定了宗教组织在缓解艾滋病危机中拥有独特的精神和世俗资源优势,但同时也提醒各种宗教组织在接受防治艾滋病资助时应该特别注意,其使命是治病救人,而不是传教。

  从中国宗教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的实践来看,不仅取得了巨大成就,而且已经摸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参与方式。一是宗教组织捐赠资金用于救助艾滋病病人。例如,2007年9月28日,香港宗教界国庆访京团在北京向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捐赠港币300余万,用于开展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救助工作。二是宗教组织成立专门的艾滋病预防项目。例如,2006年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佛教协会“佛光之家” 建立艾滋病预防与关怀项目,形成以佛教为主、“佛光之家”为基地、三县(市)为工作站的艾滋病关怀与帮助服务网络,开展进村入户和社区帮教活动,提高妇女儿童的防病意识和能力,减少因艾滋病而造成的影响和伤害。三是采取宗教权威介入结合宗教仪式的方式关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在全民信教的少数民族地区,宗教介入艾滋病防治工作, 运用心理安抚、经济帮助、临终关怀、孤儿关怀等方式,使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的生活及生存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从而减少了他们受到的歧视。四是开展多个宗教组织在预防艾滋病上的合作交流。例如,2007年1月在辽宁省沈阳市举行了基督宗教艾滋病防治工作交流会议,有来自全国11个天主教和基督教新教的社会服务机构相互交流了各地区、各宗教团体在参与防治艾滋病上的经验。

  据国家卫生部报告,截至2007年7月底,我国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214300例。随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进入发病和死亡高峰期,遗留了大批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可见,各宗教组织仍然面临着艰巨的任务,也将在预防艾滋病、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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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鹏】宗教信仰熏陶下的企业管理模式

  

宗教信仰熏陶下的企业管理模式

  □ 张志鹏



  企业的效率来自于分工合作,企业的形成则主要依靠企业家的活动,他们通过基于信任关系的一系列合约,将各种稀缺资源聚合到企业中。一旦企业创立后,就面临着日益复杂多样的管理问题,即通过计划、组织、指挥、协调等方式来配置内部的资源。深入来看,企业内部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或者说通过良好的机制设计来使人们创造性地努力工作。机制设计的不同集中表现为企业千差万别的管理模式及管理方法。决定企业管理模式的因素很多,例如企业的产权性质、法律制度、产业性质、领导风格等。然而,即使在其他制度性条件和市场环境都相似的情况下,不同的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也会影响到企业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

  通常来说,宗教信仰主要通过3种途径影响到企业的管理模式。一是当企业家本人是信徒时,他往往会主动地应用宗教教义来确立企业管理模式。例如,香港有一家叫做“国天香”的公司,其董事长梁德成就提出“用佛法来管理企业,是引导企业走向繁荣、利益社会的良药”。他认为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实际上离不开道德与功德的积累。当一个企业家与宗教发生关系时,他看问题的角度就会变得新颖。在某种意义上,宗教思想更像是哲学思想,因为它能指引企业正确向前行驶。在佛法的指导下,这位企业家认为“对管理者来说,感恩是双向的,不仅你要感恩员工,员工也要感恩你”。

  二是企业家利用员工信仰宗教的特点设计管理模式。很多企业家不仅从宗教中找到了立身的根本,做人做生意的原则,他们也善于将宗教文化运用于企业管理。例如,青岛双星集团内部有人偷鞋,集团外也有人进来偷东西。双星集团总裁汪海想到的办法是“让观音为我站岗值班”,他宣称一个人如果做坏事,观音菩萨都看得见。当地很多人信奉观音,汪海的办法非常有效。

  三是一些企业家即使本身并不信仰特定宗教,但能够从宗教思想和宗教组织制度中汲取和借鉴相关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模式。例如,一些管理学者认为道家思想是中国企业管理一张独特的王牌,其开发利用价值不可估量。有的管理学家推出了《道与企业管理》、《<心经>与企业管理》等论著。我国知名企业家张瑞敏、牛根生、薛永新等对道家管理思想推崇备至,他们运用老子智慧获得了企业管理的巨大成功。与此类似,儒家思想也成为许多中国企业管理思想的宗教资源,造就了一大批儒商。虽然儒家思想不具有“轮回”、“原罪”、“末日审判”等更具震慑性的学说,但在互爱向善,以仁义礼智信为做人准则,推崇道德的自我完善等方面与佛教、基督教并无本质不同,都可以被运用到对于人的管理和教育上。

  究竟哪种宗教信仰更有利于提高企业管理模式的效率呢?目前还没有充分的实证研究。从表面看,各宗教信仰的超自然力形态可能有所不同,有的强调来世的报应,有的注重神灵的庇佑,有的倡导天堂的美好,有的重视良知的安宁,但共通之处在于企业可以借宗教之力约束自己、约束员工,以求在管理者与员工之间形成一种有超自然力监督的互信合约。《中国企业家》2004年第11期有一篇题为《当企业家遇上宗教——管理的回归》的文章,其中在介绍分析了多个有着虔诚宗教信仰的企业家之后,总结指出,无论是虔诚的信仰者,“还是借宗教之力约束自己、管理企业的其他企业家,他们都在宗教中找到了有益的东西,并尽力将它传达到更远的地方。道也好,术也罢,有了约束,事物才可能更好更快地生长。如果我们的企业家们都心怀敬畏,他们的生存环境肯定会比现在好得多。”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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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是企业文化的借鉴资源之一

  □ 张志鹏

  企业文化是指企业所倡导的并为大部分成员所选择与遵循的特定价值观体系。20世纪80年代以来企业文化受到了广泛关注,成为管理学和经济学的新课题。随着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发现,企业文化与企业经营绩效、竞争力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例如,一项针对世界500强企业的调查表明,这些企业出类拔萃的关键是具有优秀的企业文化,它们令人注目的技术创新、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根植于其优秀而独特的企业文化。这些认识促使更多的企业将企业文化建设看做是兴盛的秘诀,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投资决策而付诸实施。

  然而,企业文化并不能如同厂房、机器设备、技术等要素可以轻易购买到,甚至很难研发和模仿,因为它是一种涉及到人们价值观的无形要素。在此,企业文化却很容易受到宗教信仰的影响,并与宗教信仰之间形成复杂而紧密的联系。

  从表面上来看,企业文化与宗教信仰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社会现象。毕竟企业是以追求利润为目标的经济组织,宗教是以传播其信仰为目标的精神组织;企业文化反映的是企业家的价值观和经营管理理念,宗教传播的是教义信仰;企业文化是为了实现公司业绩目标而运用的管理手段,而宗教则是为了传播其信仰而运用的组织手段。

  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宗教信仰却可以成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借鉴资源之一。这是因为企业文化的核心是特定的价值观,这些价值观往往与某些宗教信仰所主张的伦理道德观相一致,企业借用宗教资源可以更好地在内部传播和推行特定的价值观。深入来看,只将盈利作为企业的愿景和使命是不够的,因为为了满足员工更高的事业追求和终极诉求,企业也倾向于从宗教资源中获取支持。

  更为奇特的是,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还出现了企业宗教化的现象。西方学者发现,日本的宗教思想已经深入到日本企业的文化中,对企业文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日本企业就像一个个的宗教组织,都具有自己的宗教思想,企业最高领导者就是“教主”,他为实施自己的“教义”,不断向他的教徒传播他的经营哲学,企业员工则是一群狂热的宗教信徒,为维护他们的信仰,可以舍身取义,因此日本企业能够取得令人难以想象的成绩。如被誉为“经营之神”的松下幸之助,他一生中最尊重的企业事务顾问就是一位日本的佛教僧人,他通过各种宗教活动,把宗教的各种教义、精神和企业巧妙地结合起来,然后灌输给企业员工,使员工们相信工作的目的并不只是为了个人和社团,更多的是追求人类生活的共同幸福。丰田汽车公司就明确提出“尊崇神佛,心存感激,为报恩感谢而生活”。正是这种“感激”和“报恩”的思想,使该企业员工的奉献精神发挥得淋漓尽致。

  可见,虽然企业文化的建设不同于任何宗教,但无论是宗教的超自然信仰、伦理规范,还是宗教的仪式、组织方式都可以为企业创建企业文化时所借鉴。

  在全球化竞争的时代,中国企业不仅面临着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的挑战,也面临着建设高效、和谐企业文化的新要求。中国企业文化建设可借鉴的宗教资源是非常丰富多样的。例如,有学者提出儒家仁学的核心是“修己”与“安人”(即安人必先修己)、诚以待人、和以待人、爱护和尊敬人、以德服人,等等。可以说,以人为本是儒家管理学最显著的、最基本的特征。这些思想和伦理观念完全可以为中国企业文化所用。此外,佛教、基督宗教、伊斯兰教等宗教的一些价值观念和组织形式也可以为企业文化建设所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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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信仰与公司战略的选择

  

宗教信仰与公司战略的选择

  □ 张志鹏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司战略逐渐成为企业家和研究者关注的重心。公司不再被看做是一个仅仅关注内部生产效率就能够成功的组织,相反,如果想要取得成功,公司就要对其所处的政治经济环境以及竞争对手作出更为长远的判断,对重大经营决策必须从战略高度来进行筹划。公司战略、竞争战略、战略管理等研究领域被用来探讨公司成败的原因。当研究者解析了影响公司战略选择的资源条件、制度状况后,对于文化以及宗教信仰因素的影响力也开始加以关注。

  对于公司战略来说,建立“长寿公司”,实现基业常青是成功的重要标志。据报道,美国《家族企业杂志》日前把全球最古老家族企业的头衔给了日本的粟津温泉饭店,该饭店至今已有1289年历史。然而,大多数的企业寿命比较短,有许多曾经规模庞大和声名显赫的大公司转眼间就退出了历史的舞台。相比之下,宗教组织的寿命要长得多,不论是2553岁的佛教,还是2009岁的天主教,又或者是最年轻的基督教,都比世界上目前现存的最长寿的企业还要长寿许多。虽然这些宗教组织都曾经遇到过挑战,遭受过打击,进行过调整,但其基本的使命和组织依然得以存在。这就为许多热衷于进行战略管理的公司提供了启示。显然,公司战略的核心并不应放在对竞争态势的分析上,而应是深刻地反思公司本身的使命和愿景有多高远,如果公司的使命触手可及,则在战略设计上也会相应地急功近利。

  如何确保公司战略能够得到贯彻和执行,宗教也提供了一个成功的秘诀,那就是形成真正的信仰。以佛教为例,目前全球拥有寺庙60多万座,教职人员300多万,信徒5亿余人,知道它的人更是达到40亿之多。佛教能够吸引这么庞大的群体来参与,依靠的不是财富报酬或晋升制度,而是信仰的支撑。正是这种真诚的信仰才使得佛教的使命得以不断延续。事实上,无论是公司战略的确立还是变革都需要得到信仰的支撑。一位研究者指出,只有公司战略得到价值观、信仰、仪式、礼仪、故事、象征、语言和模范人物等文化因素的支持时,管理者往往才可以迅速而容易地实施变革。相反,如果支持性文化不存在,也没有被建立,那么战略的变革就可能是无效的,甚至是有害的。

  实践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在公司战略的制定上会受到宗教信仰的影响。例如,房地产公司万科的领导者王石先生就将宗教信仰问题和公司战略非常密切地联系在一起。作为一个地产商,王石自称“对教堂的兴趣远远大于对摩天大厦的兴趣”。他撰写的《徘徊的灵魂》一书中,不可思议地将耶路撒冷游记和2008年万科的境遇结合起来。王石认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源头就是基督教文化,是基督教文明的产物。他不但以宗教的精神来反思企业与人的生存意义,也着迷于追问:“新教伦理是西方企业家的精神源泉,那么,中国现代企业家的精神源泉在哪里?”在对企业的经营上,王石强调一定要从战略布局的高度往前看,谋求长远发展。我想,万科多次成功的战略转型背后,也许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受到了宗教理念的启示吧。

  今天,要使企业在战略选择上站得更高,看得更远,就要让企业有信仰,就必须从企业体制、企业宗旨、企业理论和观念等各个方面打造企业的神圣性。在这方面,从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以及儒家学说中都能够找到丰富的资源。围绕企业树立起长远的与社会发展相联系的终极目标,让企业的每一个成员能够向着这同一个神圣的目标共同努力,战略则能起到沟通这二者的作用,促进公司获得持久竞争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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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信仰暗含着产权制度安排

  □ 张志鹏



  财产权利或产权是一种制度安排,它由法律、规制、习惯或等级单位来确立,对经济效率具有决定意义。产权结构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私人产权为一个极端,共有产权为另一个极端,大多数产权安排都处于这两者之间。在竞争条件下,私人产权能够进一步削减交易成本,有助于促进企业、个人及社会收入的增长。具体来说,一是私人资产的使用由个体自己负责,自负盈亏,鼓励了个体自力更生的愿望。二是私人产权的转让能够使得稀缺资源的使用转换到善于利用者的手上,充分发挥资源的作用。三是基于私人产权的市场,价格信息的传达虽然不一定准确,但比起其他制度来说还是较为可靠的。

  从形成历史来看,产权制度受到政治、习俗以及宗教信仰的巨大影响。因为产权的确立要求在法律和信仰上都得到认可。同时,绝大多数宗教都需要在产权问题上给出自己的规范和评价,向其信徒表明自己的立场。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C·诺思在《经济上的结构和变革》一书中所指出的,“政治经济单位的成功与意识形态的发展有关,这些意识形态令人信服地将现存所有权结构及相应的收入分配合法化了。如果这些结构是在一场广泛的宗教运动中建立的,那是最成功的。统治者与神合为一体(如在有法老的埃及)是最令人信服的合法形式。”

  当然,各宗教流派对于财产权利的认识是不尽相同的。在圣经中,摩西十诫就有对私人产权坚定的认可,将之看做是所有良好经济的一个基础。提出“不可贪恋人的房屋......并他一切所有的”、“不可偷盗”等训令,这些训令都表明了要为私人产权提供一个神圣保障。财产权也是《古兰经》经济思想的核心内容。伊斯兰教认为,人类维持生存所需要的物质财富当然也是真主所创,归真主所有。《古兰经》一方面肯定世人可以占有物质财富,应该享受今世生活,“如妻子、儿女、金银、宝藏、骏马、牲畜、禾稼等”。另一方面,《古兰经》又强调,人的信仰和后世的归宿比占有财富更为重要。

  在印度,法律和宗教的关系密不可分,宗教经典是基本的法律渊源,法律汇编也包括宗教教义。法律要依赖宗教去贯彻实施,宗教也要凭借法律去有效传播。按照宗教经典,在资产所有权上,婆罗门是“万物之主”,有资格享有一切,有权没收低等级的首陀罗的持有物;而首陀罗则因出身低下,没有权利拥有财产。在拉丁美洲,主教会议或者“解放派神学家”以及耶稣会教士们谴责赢利动机、竞争和消费主义。他们为穷人的贫穷而悲叹,但与此同时却又宣扬拥有财产的念头是有罪过的,靠勤奋、节约和创新而取得经济成就的行为也是有罪过的。

  研究者的实证分析则表明,在对待私有制的态度上,各宗教派别各不相同。严格的天主教徒支持私有制的程度是基督教新教徒的两倍,穆斯林和印度教徒则强烈反对竞争。除了佛教徒以外,所有教派的教徒都容易相信,穷人之所以贫穷是因为懒惰而缺乏自制力。新教和天主教在这方面的效应更强。

  在中国历史上,儒家对于财产权利的规范和评价具有重要的影响。孟子在《滕文公上》中说:“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深刻点明了财产权利的重要性,影响了中国数千年的经济社会发展。

  时至今日,虽然在产权制度的安排上国家宪法已经取代了习惯法。但在产权制度的具体实施和保障上,宗教信仰因素仍然发挥着重要影响。人们宁可付出生命的代价来保护自己的土地和房屋,就暗含着对“天理”和“道理”的信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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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来这个网站就发现了这么多的好东东,太感谢版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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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文化对收入分配制度的影响

  □ 张志鹏





  一个社会如何安排收入分配,往往内在决定着资源配置的方向与效率,当收入分配制度被改变后,人们的生产行为及经济发展状况都会随之改变。例如,在中国的改革开放过程中,在收入分配制度上就实现了从“按劳分配”向“按生产要素分配”的重大转变。当制度能够确保生产要素投入可以获得合理收益时,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将自己拥有的土地、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本投入到生产活动中,推动人均收入水平的快速提高。相反,如果在一个社会中人们的要素投入与收入水平无关,这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就会缺乏激励机制,从而会陷入“低效率均衡”状态。

  大体来说,有3种分配方式:通过市场实现的收入分配,称为第一次分配,通过政府调节而进行的收入分配,称为第二次分配,而个人出于自愿将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捐赠出去,称为第三次分配。事实上,包括宗教文化在内的传统认知也会参与到收入分配制度的选择和构建过程中,对收入分配制度产生十分深远的影响,使得多种多样的收入分配制度在世界各国并存。

  由于早期宗教经典被视为指导人们生产生活的“百科全书”,所以几乎所有的教派都有自己对于收入分配问题的看法。例如,佛教认为人间的财富来源于大自然界的生力、众人的助力和个人辛勤的劳动力。因此,在分配时,除了要把财富用于谋求自身的幸福上,同时还要将财富回馈大自然,保护赖以居住的环境,更应对父母、师长尽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照顾需要帮助的人,回馈社会,这样才不会违背佛教的因果律。同样,在《圣经》和《古兰经》中都有多处涉及收入分配的言论,确立了相应的经济伦理。而且在实践中,宗教组织也积极地宣扬自己认同的收入分配观念,例如,天主教的多个通谕中都明确提出了收入分配的原则。

  有人认为,随着现代政教关系的分离,宗教的影响更多地限于神学、道德和社会事务上,而这些事务大多与经济态度关系不大。但实证研究却表明,传承了数千年的宗教文化传统仍然在深层次上影响着普通民众对于收入分配制度的看法。

  一项基于美国社会调查的实证研究发现,与不信教的人相比,天主教徒、新教徒、犹太教徒答卷人对再分配都持消极态度。信奉其他宗教的人更倾向于赞同再分配,尽管其效应在统计上接近于零。分析还表明,与典型的英裔美国人相比,赞同再分配的祖先来自非洲的美国人和所有的美国黑人要高出20%。第二组赞成再分配的人是加拿大裔美国人,西班牙裔和美国印第安人紧随其后。

  社会信念和福利政策之间的互动将导致多重均衡状态。如果一个社会相信个体努力决定收入水平,每个人都有权利享受自己努力的结果,该社会将选择更少的再分配和更低的税收政策。在均衡中,努力程度将更加提高,毕竟幸运的作用是有限的,在此情况下,市场产出将相对公平而且社会信念将会自我满足。这一点也在世界价值观调查数据中得到证实,那些个人相信财富和成功更多地来自于“幸运和关系”而不是努力和勤奋的国家更容易采取收入再分配政策。

  在中国传统的宗教文化中,“多劳多得”的传统与“均贫富”的传统都有较大影响。在市场经济的建设过程中,这些传统认知仍然或多或少地影响着今天收入分配制度的选择。而且,在实践中,各宗教组织也会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自己的观点。例如,2008年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的大会发言上,中国道教协会会长任法融委员就一直关心着收入分配问题,他建议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过程中,加强相关立法工作,进一步增加群众收入,力争和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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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鹏】宗教组织与志愿服务

  

宗教组织与志愿服务

  □ 张志鹏



  3月5日是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自2000年以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这一中国青年志愿者精神得到了越来越多民众的认同。志愿服务不仅是一种公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利,也是一种社会责任,它的特征是不计有形的报酬而实际付出时间、财物、体力和知识来帮助他人。在实践中,志愿服务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社会福利的提高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具有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志愿服务还是各国和联合国进行人道主义援助计划、技术合作、改善人权、促进民主与和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每个文明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宗教伦理和宗教组织作为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因素之一,应当而且能够与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实现融合与互补。

  大多数宗教组织都提倡志愿服务,这一方面是为了提高传教的效果,另一方面也是由其教义、伦理所决定的。佛教《六度集经》中说:“护济众生,跨天逾地润弘河海。布施众生,饥者食之,渴者饮之,寒衣热凉,疾济以药”。基督教主张的“荣神益人”也是志愿服务的一种精神资源。伊斯兰教认为,真主赋予了人能够思维、判断是非、行善的天然属性,并以天园报酬行善的人,鼓励人们去做善事。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仁爱”、“济世”的思想同样蕴含着丰富的志愿服务伦理思想。在这些宗教教义和伦理道德的教化下,宗教信徒和民众就会时常怀揣怜悯、恻隐之心,参与志愿服务的活动。

  通常认为,志愿服务起源于19世纪初西方国家宗教性的慈善服务。英国为了协调政府与民间各种慈善组织的活动,在伦敦成立了“慈善组织会社”。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国家的志愿服务不仅进一步规范化,而且扩大成为一种由政府或私人社团所举办的广泛性的社会服务工作,志愿服务逐渐制度化、专业化。

  近年来,在我国的一些大事件中,宗教组织的志愿服务开始发挥其独特作用。在汶川大地震救援中,人们看到了各大宗教的志愿服务者穿梭在灾区的身影,他们组织实施了多项救助活动。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奥运村的宗教服务中心就有69名志愿服务者是宗教徒,其中包括66名中国志愿者和3名国外志愿者。这些志愿者分别来自北京市的4个宗教团体,23个宗教活动场所和3所宗教院校,他们为有宗教信仰的各国运动员和工作人员提供了高质量的志愿服务。

  同样,在我国台湾地区,宗教志愿服务也在蓬勃发展。许多宗教组织都通过志愿服务来实践其“悲田胜敬田”或是“博爱精神”的宗教教义。一些佛教与民间信仰的宗教团体也逐渐从传统的救济转变为向弱势群体提供面对面的服务,一些基督宗教的信仰分享小组也开始转化成关怀行动小组。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临,我国对于志愿服务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多。然而,目前我国的志愿者只占人口总数的7%,约有8000多万人,多为在校大中学生,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的人较少。相比之下,美国在1998年18岁以上的人口中有56﹪的人从事志愿服务,英国1997年有48﹪的成人参与志愿服务。可见,在积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发展的同时,宗教组织也应该在信徒中宣扬志愿服务的精神,更为广泛地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当前,我国在志愿服务活动上还存在着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和完善的问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宗教社会服务功能的更好发挥,一些宗教团体和组织在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方面也还不够规范,阻碍了宗教界对社会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但是,可以相信,随着有关宗教组织志愿服务法规制度的健全,我国宗教组织将会在志愿服务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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