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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不能离开本土

传承不能离开本土

杨福泉
《中国民族报》阅读提示:云南社会科学院的杨福泉研究员多年来对云南等地的民族文化传承情况进行了田野调查,总结出目前在云南大致有民间自发培训和家庭传承两种方式。杨福泉得出的结论是,传承不应该离开本土。(其实我在文中也讲了本土传承和集中培训之间的关系,此文的主旨应该是“本土传承与集中培训的关系”,此文供感兴趣的坛友参看)

  民间人士自发进行办班培训,是传承民族文化卓有成效的一种方式。云南大理市的民间艺人张亚辉,酷爱白族民间歌舞艺术,15岁时开始学习,已经学了30年。他看到白族年轻人对民间艺术懂得不多,白族民间艺术后继乏人,便自筹资金,从1986年开始办培训班,每期8个月。开始时只有3个学生,现在培养了将近3000人左右,每期有五六十个学生。传授的内容主要有白族大本曲、唢呐、三弦等,现在学生遍及昆明民族村、苍洱艺术团等,几乎所有的学生都能凭借自己学到的才艺找到工作。

  家庭传承方式也是比较普遍的一种,特别对于一些民间特殊行业,诸如民间信仰中的神职工作、民间工艺、民间医药等,就常常采取这样的传承方式。比如纳西族的祭司东巴、彝族祭司毕摩、哈尼族的贝玛等,按照传统是实行父传子的传承方式;又如大理周城的白族扎染、新华村的银器制造、丽江市玉龙县白沙县的古老铜器业、民间的不少草医等,采取的也都是家庭传承。丽江的纳西族民间音乐“白沙细乐”的传人和茂根先生,就曾经长期采取家庭传承的方式。

  笔者在2007年的调查中得知,2002年4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民间工艺美术大师”称号的鹤庆县标祥九龙工艺品加工厂厂长寸发标,擅长制作银器铜器工艺品,他设计制作的九龙壶、九龙火锅等银器九龙系列产品深受国内外人士的欢迎,而他的技艺就是家庭传承,到他已是第6代。如今,他在家里又带了20多个徒弟。被授予“云南省工艺美术大师”称号的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银制品厂厂长洛桑扎西,是一个藏银传统制作工艺师,祖祖辈辈是藏银工艺制作世家,传到他已是第14代。此外,香格里拉著名的尼西陶器制作,名师也都是出自家庭传承。

  此外,据了解,像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白族大本曲的著名艺人,过去多是家庭传承,现在有家庭传承和拜师学艺两种。民间草医进行家庭传承的例子,在各个民族中更是非常普遍的现象。

  笔者认为,如果把文化传人的培养与社区民众的日常生活割裂开来,进行封闭式的培养,是不会成功的。已经过世的音乐家田丰先生曾经在昆明市的安宁县郊区主持过“民间文化艺术传习班”,对从各个民族中选拔出来的年轻人进行封闭式的培训,当时学术界颇有微词,认为是“把鱼儿捞出了它赖以生活的水”的培养方式。这话听起来也对,从理论上讲,培养民族文化传人确实应该是在他们从小成长生活的故乡,但笔者也理解田丰先生的苦衷,他是无奈地进行这种培训方式的,因为他看到了中国乡村在主流文化潮流和全球一体化浪潮中,正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文化变迁,也许这些鱼儿生活的水里,已经没有能足够供应的养料,他们可能在为日常生活的奔波中无暇顾及学习自己的传统艺术,或者已经无法学习到他们自己民族的艺术,而需要专门到一个有老师的训练班里进行一些强化训练。

  所以, “进行不离本土的培养”,这个提法是对的,但有个前提,即他们的本土应该具有能够培养他们的条件,即文化资源、文化环境;另外,他们必须有相应的条件能安心学习自己的传统艺术。如果自己每天生活的环境已经全然没有滋养自己的传统文化的土壤,那鱼儿也没有办法。我说的水,这里指的就是日常状态的民俗土壤和养料,有了它,才能抚育出民间艺术的青枝绿叶红花。

                                                (《中国民族报》2009-2-6)

       对此感兴趣的朋友,可看拙文::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新论》,《云南社会科学》2007年6期 ; 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新论  《中国民族报》2008-1-25;新华文摘》2008年第7期摘载(论点摘 编).
       让村落成为少数民族文化的“活水之源”,《中国民族报》2008,8,1,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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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鱼儿捞出了它赖以生活的水”.
拉出来是给人看的,哪些人看?还是给人吃?看了还能放回去吗?吃了肯定放不回去了。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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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梁文道在南方周末里评论中说到的“尊重常识”,鱼离不开水,有些人偏要一个劲地鼓捣要让鱼儿跳出水,鱼变不了龙,也一时成不了化石。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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