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启动

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启动

  2015年11月19日16:29 来源:人民网-文化频道

  人民网北京11月19日电 据文化部官网消息,为提高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增强传承活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文化部、教育部决定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以下简称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委托有关高校、设计企业等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的教育培训。该计划将从传统工艺传承人群入手,逐步扩展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各领域。

  通知指出,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分为研修、研习和普及培训三个层次:研修,委托相关高校对具有较高技艺水平的传统工艺传承人或资深从业者进行研修培训。研习,组织中青年传承人进入高校工作室、实验室及设计企业研究学习,通过手工实践与设计、学术、高新技术的跨界交流,解决非遗保护传承中的瓶颈问题。普及培训,委托相关高校对传统工艺项目学徒或从业者进行普及培训,以提高其文化素养、学习和领悟能力,提高传统工艺的审美水平和实用程度。

  此外,研修、研习、普及培训时长1—2个月。各高校每年组织3—5期。研修班每期不少于20名学员,普及培训班每期不少于60名学员,研习每期不超过8名学员。计划用5年时间,培训10万人次。

  通知要求,各高校应充分发挥相关学科专业优势,构建“通识课+专业课+参观交流+实践”的教育教学体系,完善课堂教学、实践训练、考察观摩、交流研讨、作品展示的培训模式。课程安排要充分考虑受训人群的实际情况,因人因事施教,坚持问题导向、作品导向,坚持案例教学,保证通俗易懂。专业课程要把握好非遗自身的传承发展规律,尊重文化多样性,尊重地方和民族文化。

  据悉,文化部、教育部按年度遴选高校和设计企业等单位参与研修研习培训计划。2016年度计划遴选50—60所高校和20—30家设计企业。

TOP

文化部、教育部:关于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000014348/2015-00054 分类: 重大文化项目 ; 通知
  发布机构: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发文日期: 2015年11月17日
  名  称: 文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的通知
  文  号: 办非遗函〔2015〕581号   主 题 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 研修研习 培训 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教育局:

  为提高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增强传承活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文化部、教育部在先期试点基础上,决定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以下简称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委托有关高校、设计企业等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的教育培训。该计划将从传统工艺传承人群入手,逐步扩展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各领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目的

  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着眼于“强基础、拓眼界”,旨在通过组织非遗传承人群的研修、研习、培训,帮助非遗传承人群提高文化艺术素养、审美能力、创新能力,在秉承传统、不失其本的基础上,提高中国传统工艺的设计、制作水平,促进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促进现代设计走进传统工艺,促进就业增收。该计划对于推动相关高校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更好发挥文化传承创新功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二、培训对象

  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分为研修、研习和普及培训三个层次:

  (一)研修

  委托相关高校对具有较高技艺水平的传统工艺传承人或资深从业者进行研修培训,推动跨界交流,提高其文化艺术修养、审美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研习

  组织中青年传承人进入高校工作室、实验室及设计企业研究学习,通过手工实践与设计、学术、高新技术的跨界交流,开拓眼界,互汲营养,解决非遗保护传承中的瓶颈问题。

  (三)普及培训

  委托相关高校对传统工艺项目学徒或从业者进行普及培训,以提高其文化素养、学习和领悟能力,提高传统工艺的审美水平和实用程度。普及培训采取本省(区、市)培训与异地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在组织学员省(区、市)内培训的同时,可集中组织部分学员到北京、上海、成都、杭州等地进行异地培训。

  三、时间和规模

  研修、研习、普及培训时长1—2个月,具体时间由各高校或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高校每年组织3—5期。

  研修班每期不少于20名学员,普及培训班每期不少于60名学员,研习每期不超过8名学员。要争取经过各级各地共同努力,用5年时间,培训10万人次。

  四、课程要求

  各高校应充分发挥相关学科专业优势,构建“通识课+专业课+参观交流+实践”的教育教学体系,完善课堂教学、实践训练、考察观摩、交流研讨、作品展示的培训模式。课程安排要充分考虑受训人群的实际情况,因人因事施教,坚持问题导向、作品导向,坚持案例教学,保证通俗易懂。专业课程要把握好非遗自身的传承发展规律,尊重文化多样性,尊重地方和民族文化。

  五、实施机制

  建立分级负责机制。文化部、教育部统筹开展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在全国范围内遴选高校和设计企业等单位,并由文化部门拨付研修、研习和普及培训经费。在具体实施上,研修、研习和跨省(区、市)的普及培训由文化部牵头组织管理;其他普及培训由各省(区、市)文化厅(局)牵头组织管理。文化部、教育部将不定期对各高校和企业研修、研习、普及培训工作进展情况组织交流。

  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教育厅(教委)应根据通知精神,制定本省(区、市)的非遗传承人群培训计划,并报文化部备案。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应争取本级财政支持,将培训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六、工作步骤

  (一)组织推荐

  文化部、教育部印发通知,组织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教育厅(教委)推荐本地区内符合条件的高校和设计企业等单位。推荐材料应包括各单位基本情况及初步的工作思路。

  (二)遴选单位

  文化部、教育部在各地推荐基础上,按年度遴选高校和设计企业等单位参与研修研习培训计划。2016年度计划遴选50—60所

  高校和20—30家设计企业。

  (三)审核方案

  各参与单位根据培训要求,制定各期培训班的详细培训方案。研修、研习方案由文化部审核;普及培训方案由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审核后报文化部备案,其中跨省(区、市)的普及培训方案由文化部会同相关省(区、市)文化厅(局)审核。

  (四)组织招生

  文化部和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根据培训方案印发通知,组织报名。各培训班原则上采取定向招生的方式,其中研修、研习面向全国招生;普及培训主要面向本省(区、市)招生。

  (五)实施培训

  各参与单位按照培训方案组织实施研修、研习、普及培训工作。期间,各地要跟踪了解培训情况,并做好媒体宣传工作。结束时,参与单位应考核培训效果,总结交流培训经验,颁发结业证书,适时举办学员成果展示活动。

  (六)颁牌命名

  文化部、教育部将在各地推荐基础上,对研修、研习、普及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培训基地”称号并授牌。文化部、教育部将另行制定管理办法,实行动态管理。

  七、工作要求

  实施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水平的重要举措。请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教育厅(教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将此计划纳入常态化工作。

  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应尽快组织开展区域内传承人群的摸底调查,了解其数量、分布范围和培训需求。在调查基础上,请各省(区、市)文化厅(局)会同教育厅(教委)按照推荐条件(见附件1),推荐1—2所高校(其中北京市、上海市各推荐5所,四川省成都市、浙江省杭州市各推荐3所)和1家设计企业(其中北京市、上海市和广东省深圳市各推荐5家)参与2016年度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推荐材料(见附件2、3、4)请于2015年12月5日之前,以正式文件(一式两份)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文化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岳青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59881282

  电子邮箱:feiyichu@sina.com

  (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杨华杰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联系电话:010-66097329

  电子邮箱:gjs_wkc@moe.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推荐条件.doc
        2.推荐汇总表.doc 
        3.推荐表.doc
        4.工作思路(模板)2016年度.doc


  文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15年11月17日

TOP

文化部启动非遗传承人群研习试点工作 跨界交流破解瓶颈

  12月10日,由文化部非遗司主持召开的“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习试点工作座谈会”在京举行。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传承人群研习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明年该工作将在大范围内全面推开。据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试点工作,以传统工艺为切入点,委托有关高校、设计企业等开展传承人群的教育培训。目前该计划已顺利开展了研修与普及培训两项工作,共有23所试点院校举办了33期研修班和普及培训班,培训学员1700人,取得了显著成效。(来源:《中国文化报》12月16日讯)

TOP

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 > 工作动态

TOP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关于开展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培训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
  
文化部网站 时间:2015-07-24 编辑:易硕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青海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为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的当代实践水平和传承能力,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在先期调研和试点基础上,文化部将正式启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培训计划”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针对部分传统手工艺者的综合文化修养、设计创新能力不高,民族特色知名品牌缺失,行业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不足等问题,秉持“强基础、拓眼界”的原则,通过大范围组织研修和培训,帮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提高文化素养、审美能力、学习能力;通过提高传统手工艺的设计、制作水平,促进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并促进增加就业,提高传统工艺从业者收入;通过扩大传承人群,振兴传统工艺,全面提高非遗保护传承水平。

  二、研修培训对象

  (一)研修对象

  依托高等艺术院校、综合性大学和研究机构的专业教学资源,对具有较高技艺水平的传统手工艺传承人或资深从业者进行研修指导。

  (二)普及培训对象

  依托高等艺术院校、综合性大学、研究机构以及职业技术学校的专业教学资源,对传统手工艺项目学徒或从业者进行培训。

   三、内容和要求

  包括中国传统文化、非遗基础知识等基础文化理论知识;美术设计、艺术鉴赏、项目风格介绍等专业基础课程;应用技艺和衍生品开发等应用类课程;以及与代表性传承人、设计师、营销人员的交流互动等。

  课程设置要充分考虑受训人群的实际情况,因人因事施教,坚持问题导向、作品导向,坚持基础培训、案例教学,保证通俗易懂。

  四、时间与规模

  研修时间为2015年下半年,普及培训时间为2015年暑期,时长1个月。具体时间根据各试点院校培训方案确定。

  研修班每班不少于20名学员;普及培训班每班60-100名学员。

  五、职责分工

  (一)文化部

  1、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会同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共同成立工作组,确定试点院校,拨付培训经费,统筹开展研修培训计划试点工作。

  2、研究确定研修的项目或方向,确定研修学员,指导试点院校开展研修工作;

  3、指导相关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确定普及培训的项目或方向,指导开展普及培训工作;

  4、协调专家参与授课;

  5、组织编制全国培训示范教材。

  (二)相关省级文化行政部门

  1、各省(区、市)文化厅(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会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共同成立工作组,建立专人负责制度;

  2、了解本省(区、市)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的基本情况、培训需求以及相关院校的基本情况,按文化部要求推荐试点院校;

  3、确定普及培训的项目或方向,负责普及培训学员的招生工作,指导试点院校开展普及培训工作;

  4、按文化部要求推荐研修学员,协助组织学员参加研修;

  5、协调本省(区、市)内专家参与授课,承担教材编制的相关工作;

  6、跟踪了解试点院校培训情况,总结本省(区、市)内培训成果和经验,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文化部。

  (三)相关地市文化行政部门

  1、及时了解并掌握所在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情况和传承情况、传承人群的基本情况和培训需求,相关院校的办学条件,按要求向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推荐试点院校;

  2、按要求向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推荐普及培训学员,配合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普及培训工作;

  3、跟踪了解试点院校培训情况,做好与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及试点院校的对接。

  (四)试点院校

   1、制订本院校培训方案(包括课程设置、师资安排等);

  2、组织实施研修或普及培训工作,与学员签订安全协议,颁发结业证书;

  3、及时总结成果和经验,根据试点情况拟订长期培训计划。

  六、下一步工作要求

  请参与试点工作的各省(区、市)文化厅(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协调,按照要求做好研修培训工作,届时,文化部将派工作人员赴相关地区督促落实。

  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应尽快做好学员的组织工作,并指导各试点院校完善培训方案。完善后的普及培训方案报送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审核同意后,将与各试点院校签订协议,正式启动普及培训工作。

  请参与研修工作的试点院校,按照要求制定研修方案,报送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研修方案确定后,将由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与试点院校签订协议,正式启动研修工作。

  文化部鼓励各地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协调各方力量,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活动。对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文化部将组织交流和推广。

  七、联系方式

  (一)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管理处 岳青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59881282

  电子邮箱:feiyichu@sina.com

  (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张勍倩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1号

  联系电话:010-64913768

  电子邮箱:cnglbh@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培训计划试点院校名单(共23所)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15年7月1日  

  

  附件: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培训计划 试点院校名单(共23所)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北京服装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上海大学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师范大学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中南民族大学

  湖北省民间工艺技师学院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凯里学院

  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贵州盛华职业学院

  云南省艺术学院

  西北民族大学

  青海民族大学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本帖最后由 Robot 于 2015-12-25 07:08 编辑 ]

TOP

文化部启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培训计划”试点工作

 文化部网站 2015-07-24 编辑:易硕

  为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的当代实践水平和传承能力,提高传统工艺设计、制作水平,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文化部于近期启动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培训计划”试点工作。该计划以传统工艺为切入点,委托一批高等艺术院校、综合性大学、研究机构以及职业技术学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进行研修和普及培训。

  一、充分调研论证,扎实推进前期筹备工作

  2015年3至4月,文化部会同中央美术学院开展了“非遗保护与现代生活——中青年非遗传承人交流实践活动”,组织20名漆器、木雕、刺绣、剪纸四类项目的中青年非遗传承人进行了为期四周的集中研修,得到研修学员和授课专家的一致认可,为开展大范围的研修培训积累了成功经验。

  2015年5月25日至30日,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牵头组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培训计划”试点院校东、西线考察组,分别赴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湖北、贵州、云南、重庆等省市,走访了20余所院校,沟通商讨委托学校利用暑假开展研修培训事宜。这些院校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已经开展了大量的探索,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如设立非遗博物馆和传承人工作室、开设非遗教学和培训课程、请传承人到校授课、与传承人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及建立重点实验室、研发非遗衍生品等。各文化厅(局)和相关院校对此次研修培训试点工作高度重视,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培训对振兴传统工艺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大意义。6月2日,项兆伦副部长召开办公会,听取了考察组的汇报,初步确定在中国美术学院等20余所院校开展试点工作,为大范围、可持续开展培训探索积累经验。之后,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牵头,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参与,成立了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培训计划工作小组,专门推进此项工作。

  二、2015年暑期正式启动研修培训试点工作

  6月16日,文化部在上海大学组织召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培训计划”试点工作现场协调会,统筹组织各试点院校在2015年暑期开展传统工艺项目培训工作。会议由文化部副部长项兆伦主持,对每个学校的教学安排做了研讨评估。

  会议认为,文化部启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培训计划”试点工作,旨在通过大范围组织研修和培训,帮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提高文化素养、审美能力、学习能力;通过提高传统手工艺的设计、制作水平,促进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并促进增加就业,提高传统工艺从业者收入;通过扩大传承人群,振兴传统工艺,全面提高非遗保护传承水平。

  会议提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培训计划”分两个层次:一是对具有较高技艺水平的传统手工艺传承人或资深从业者进行研修,委托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中央美术学院等5所高校开展,时间为2015年下半年。每班学员不少于20名,由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推荐;二是对传统手工艺项目学徒或从业者进行普及培训,委托上海大学、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凯里学院等18所院校开展,时间为2015年暑期,时长1个月。每班学员60-100名,由各省(区、市)文化厅(局)组织。

  会议要求,各试点院校要本着“强基础、拓眼界”的原则安排课程。要充分考虑受训人群的实际情况,因人因事施教,坚持问题导向、作品导向,基础培训、案例教学,保证通俗易懂。要通过培训帮助非遗传承人群补文化修养之缺、美术基础之缺、设计意识之缺、市场意识之缺;帮助他们提高审美能力,提高传统工艺的设计制作水平,更好地将美带入作品,带进生活。培训应采用小班教学、分组教学的方式,各组设置专业指导教师对学员进行跟踪指导。

  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已审核修改各试点院校制定的培训方案,正式印发了通知,将与试点院校签订协议,组织开展暑期研修培训试点工作。

TOP

有幸参与第一期,很不错,希望越办越好,ps一定要看清承办单位

TOP

传承人都进高校了?成学院派了?

TOP

非遗传承培训不应忽视基层文化工作者

近年来,随着国家各级机关部门对非遗传承保护工作的日益重视,学者的研究姑且不说,针对地方相关人员的培训也日益增多。有对地方政府文化部门高官的培训,也有眼下即将开展的“传承人群研修培训计划”,然而,却鲜闻针对地方政府文化部门基层工作人员开展的相关培训。从我对当地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一些了解,很多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具体到非遗项目的申报、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与传承人的沟通交流等等,都是这些最基层的工作人员在做,他们对非遗工作的态度认识、理论水平、实践技能等都将最直接地反映在实际工作中,领导层的非遗决策也是靠他们去逐步实施的。然而他们却很难得到相关理论和知识培训的机会。
    这个论坛有很多专家学者,很多都是著名高校的,也希望大家能讨论一下,如何为这些最基层的文化工作者开辟一条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的途径。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