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精神──一种自由的状态
──关于民间“体育”的对话(9)
所谓“业余”,就是学业和谋生职业之外的某种兴趣爱好。“业”,除了那些有幸把职业和兴趣结合在一起的人,一般情况下,是和“为稻粱谋”联系在一起的;“兴趣”也主要指功利性较弱的那种,下班后炒股和为一个球赛较真到发疯上升到国家民族兴亡的行为不在其例。“业余”,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或时间状态,更是一种优雅放松的生命状态,一种没有“业障”的精神性的存在。被按模块成批复制的人和自由无关,被过度物化或异化的人和审美无关。游戏为什么有时候使我们有幸福的感觉,因为它能使我们进入到一种轻松洒脱的自在自由状态,进入到无功利的审美观照之中。这种来自日常的唾手可得的诗意,正是我所理解的游戏精神。
邓启耀:或许我们应该对三十岁或八岁的游戏有所区别。对于孩子来说,他的感觉没有越过游戏的本义,“没感觉”就是一种感觉,一种化合在日常体验中已经不被注意的感觉,如同一个呼吸正常的人不会注意到空气一样。“他就在游戏当中”而且从游戏中获得愉悦,这正是游戏的本义。而对于成人来说,他关于游戏的记忆,关于“幸福”的探讨,无论是被唤起的还是重温的,已经属于过去,而且为了不致被人看作老顽童“装天真”,还只有躲着玩一下,“谨慎地表达一种美好的感觉”,或者在一个和日常空间区隔的空间(如旅游空间、游乐空间或网络空间)“放松”了疯一下,这就是说他的日常状态是“紧”的,心理的“空气”不足,所以需要不时的“充氧”。
杨晓芹:游戏在我眼中就是别人跟你做一项你们都会从中获得快乐的活动。而游戏的种类是多之又多,有很多人对它进行分类,虽然自己玩过的不是很多,可是却觉得自己的生活中因为它们的存在而丰富,不寂寞,不孤单。以前只是把游戏当作娱乐的一种方式,可现在游戏也有了变异种,也就是一种竞技的游戏,成为一些比赛的项目。虽然游戏是一种快乐的手段,可它有它约定俗成的规则,于是也决定了有对手,有输赢。我玩过的游戏中没有一种是大家公赢的游戏。在游戏中调动的就是一个人要赢的心态,调动求胜的本能,所以人们喜欢玩,其实在玩的过程中获得一种赢的快乐,追求自我美好的感觉。游戏是人自然的表现,但是游戏的复杂规则却是在人类社会发展中不断制定的,不管是民间的还是官方的,不管是传统的还是现代的。动物的游戏和人的游戏让我们认识到什么呢?我也不清楚,但我清楚人的生存本来就在玩游戏,只有游戏规则运用好了,只有自己在生存中处理好各项之间的关系,人类才能在游戏中获得成功,获得快乐,获得生存。
很多游戏是生活的一种延续和演变,在采集和狩猎社会中很多活动是需要团体合作的,而且面对一种猎物一定要有一定的捕猎规则,这些人类原始的生存活动逐渐演变为一些游戏,在今天的生活中很多游戏还保留那最本真的颜色。当今社会也新开发出很多游戏,这些成了一些人生存的手段,职业化的游戏成为社会运转的一部分,成为某种身份的象征,成为某些人才能玩某些游戏,而不是大众化的游戏。
邓启耀:更不是儿童的游戏。前面的调查材料说到:“小孩不就那点期待吗”?现实是这种期待现在也正在缺失。我们只要看一下小学生那个由单肩书包变成双肩背包,再到拖着走的“行李”包,我们就可以知道现在的孩子压力有多大!还回到我们“体育”的话题吧——拍过《高三》的朋友周浩曾谈过的一个拍摄计划:跟踪拍摄那些被选出来预备参加奥运会的孩子,拍他们的日常生活,训练,拼搏与淘汰。他的重点不是最后留在奥运赛场上的“选手”,而是在这整个过程中的“人”,那些未成年但肩负了太多父母期望、学校荣誉、民族强盛和祖国繁荣等沉重压力的孩子。他们将接受严格甚至严酷的训练,以童年的可怕记忆换取别人的喝彩。我说这句话的时候眼前立刻浮现这样一些“训练”镜头:身体被强扭成麻花的孩子眼泪汪汪。他们付出童年,去换取奖牌。但就像高考一样,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并不能“夺得”奖牌,甚至连进入赛场的资格都不可能获得。
这个现实使我想追问一下什么是“奥运精神”?或者,从发生学的角度,从词源以及行为的起源上看,游戏、竞技、体育这些词,它们意味着什么?有什么异同?
刘秀丽:古代汉语中“游”主要从“游山玩水”一词中的含义,而“戏”则指“戏谑”,“游”与“戏”并置作为合成词则同时包含了这两种意思。但在说文解字中,“游”指“旌旗之流”也,“戏”则是“三军之偏”也,都是指不成器的军队。由末流之军延伸为不认真的人生和态度,自有古人的道理;而现代汉语中的游戏一词,亦指是一种不需要较真的玩乐,也才由此延伸出“游戏人生”的说法。当玩乐上升为比赛,又添加进更多的技术、体力和脑力时,游戏便演变成了体育竞技。
熊迅:现代的各种竞技体育活动绝大多数来源于西方的Sport。而“Sport”一词来源于拉丁语的deportare,而后传入法国,在古代法语中被标记为desporter,意为“情绪转移”、“使高兴”、“使愉快”、“玩”、“忍耐”等等。15世纪又由法国传入英国,并经过disport以及sporte的演变,17世纪以Sport固定下来。[1] 19世纪后,20世纪初以奥运会为代表的竞技运动提出了“更快、更高、更强”的口号 。国际竞技体育协会(IESPE)在“竞技宣言”中指出:“凡是含有游戏属性,并与他人竞争以及向自然障碍挑战的运动都是竞技运动”。[2]大致可以认为:竞技是以打败对手来获取有形和无形的价值利益为目标的,通过竞赛来显示体力和智力,在正式的对参加者的职责和位置做出明确界定的规则所设立的限度之间进行的一种文化活动。甲骨文字形的“競”,就是二人竞逐的形象化表示。
邓启耀: 汉语中的“游戏”,指的是一种不需要较真的玩乐;西语中的Sport、desporter,主要和“移情”、“高兴”、“愉快”、“玩”等相联系。现在却只剩下了一个“忍耐”!我们可以理解从运动员到球迷粉丝们面临输赢时刻的亢奋和沮丧了。那是“忍”了多久才爆发的呀!
席勒为什么认为人类的审美起源于游戏?还有康德的无利害观照,海德格尔的“诗意栖居”,说的都是一种让人放松和愉悦的自由状态和审美精神。
熊迅:康德用游戏来把握一般的艺术,认为艺术和游戏一样,是一种“自由”的活动。这里的自由意味着无功利性,艺术以其自身的魅力而不是以其可以带来的功名利禄来吸引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们从事艺术活动的性质和游戏类似。游戏是自由的,至少在决定加入和退出时是自由的,也没有如盖内普所发现的三个阶段的状态。但游戏仍然是有功利的,如对游戏中的人的教育;对角色之间能力与技巧的比拼也是形成群体内部人际关系的因素;《街角色会》中怀特描述的打保龄球的游戏既是赢钱的手段,又是强化成员在“街角帮”中地位的手段。在游戏中,很多的功利特征并不明显,甚至游戏中的人自身都没有或不愿意识到,它是一种间接功利。当我们追问到“为什么会觉得好玩”的问题上时就可以看到,完全没有功利的玩乐和趣味是一方面,间接功利则是另外一个方面。
邓圆也:说到“自由”,我想再说回“身体”,以及身体的“包装”。我们都是穿“运动服”长大的一代人,直到现在中国的中小学生还只能穿运动服。我们是运动员吗?不是。但为什么都要统一穿上难看无比的运动服呢?人作为社会动物,身体并不是赤裸的,各类的衣装是具有符号表述能力的“身体”的一部分。从人类学角度,身体可以看出三个层面:赤裸的本体、修饰的衣装、个体的社会化--个体通过身体的社会化过程。服饰作为改变身体的组成部分而成为解决社会个体和群体双面性的统一符号。作为个人,你可以不认为服装是你的身体,但是作为他者的观看和社会的评价体系,你的身体其实是包括了你的服装、表情、发型等等作为素材的。运动装中山装军装都是很好的模具,不同的人都给捣鼓捣鼓炼融了以后倒模进去。那样的结果是,human被看到的将不是作为以“人”,而是作为以“群”出现。在服装都被重复的时候,人的意愿也被重复了。成批复制的“群”将所有的人变成模块,方便揉捏,容易纳入系统纳入结构。我们的身体革命是从包装到动作甚至到精神,都是统一规格的。很久以前我说过,我们中国人具有强烈的模仿能力,所以为什么从我们的国家性格到制造赝品和盗版的能力都如此之鲜明强悍,是因为我们是成批生产的。作为一种国民特色,我们被世界记住,但是作为个人,我们失去了自己的身体和专注点。这样的身体革命还彻底过复活节彩蛋,彩蛋虽然画在形态一致的蛋上面,但是起码外表纹样充满个体想象。
邓启耀:是的,没有谁会穿着统一的职业制服游戏。运动员的统一着装是“结构内”的身份标志,相当于这个行当的制服。如果没有搞错,我记得奥运规则里似乎还有一条,即参加者的“业余”身份。这两个字可能早已被人淡忘,或者置换了。因为要为参赛运动员添加一个另外的“主业”做幌子,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了。但为什么奥运的“原教旨”中有“业余”这一条?它的意义是什么?
所谓“业余”,就是学业和谋生职业之外的某种兴趣爱好。“业”,除了那些有幸把职业和兴趣结合在一起的人,一般情况下,是和“为稻粱谋”联系在一起的;“兴趣”也主要指功利性较弱的那种,下班后炒股和为一个球赛较真到发疯上升到国家民族兴亡的行为不在其例。“业余”,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或时间状态,更是一种优雅放松的生命状态,一种没有“业障”的精神性的存在。被按模块成批复制的人和自由无关,被过度物化或异化的人和审美无关。游戏为什么有时候使我们有幸福的感觉,因为它能使我们进入到一种轻松洒脱的自在自由状态,进入到无功利的审美观照之中。这种来自日常的唾手可得的诗意,正是我所理解的游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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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军政,《略论竞技体育的社会文化价值》,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10月。
[2] 蒋丰、兰林,《对体育教学中排斥竞技运动观点的质疑》,体育学刊,2006年5月。
2008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