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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秀]被征用的艺术:黔西长角苗跳花坡习俗调查

[杨秀]被征用的艺术:黔西长角苗跳花坡习俗调查

被征用的艺术:黔西长角苗跳花坡习俗调查

杨 秀

                                                                      (中国艺术研究院艺术人类学研究中心)



[摘要] 本文是在黔西长角苗社区调查的基础上写就的调查报告。1990年代中期以前,长角苗人正月里的跳坡习俗一直以相对散在的“民间状态”存在着,是专属于青年男女纵情欢娱的节日;1990年代中期以后,政府等有关部门着力张显民族特色文化,将当地“跳场”习俗中的部分传统仪式“征用”过来,纳入到跳坡习俗中,筹办“跳花节”,编排节目表演给中外游客观看,并改称跳坡为“跳花坡”,积极向外宣传这一新近糅合出的“传统”习俗。可以说,这是传统的民间歌舞艺术被政府移用创新,是国家意志在民间文化中的体现。借重“旧”传统打造新“传统”,也是当下各部门对传统人文资源开发与再利用的主要模式之一。

[关键词] 长角苗;跳坡;跳花坡;跳花节;跳场;征用


                                                                                               一

       长角苗为黔西苗族的一支,从服饰上看,其以头戴长的木角头饰有别于他民族及苗族其他支系。“长角苗”与“短角苗”和“歪梳苗”等一样,初为民间惯用的区别性称呼,在相对“官方”的称呼里多以“苗族的一支”名之。长角苗人现有4000多人,主要聚居在黔西12个村寨中,另有少数与他族杂居。这12个村寨的许多民俗事象都在族内进行,基本上形成了一个“对内活跃,对外封闭”的稳定群体,其人生仪礼和岁时节日习俗等方面仍保持着整体上的同质性。1995年,中挪两国政府以这12个长角苗聚居村为载体,合作建立中国第一座生态博物馆,即中国贵州六枝梭戛生态博物馆,博物馆的信息资料中心于1998年落成于12寨之一的陇戛寨。此后,随着对这支苗族的介绍和关注的增多,“长角苗”的称呼也广被各界认知。考虑到本文所述对象的独特性和这支苗族如今的“知名度”等因素,这里使用有特指的“长角苗”一词代替泛指的“苗族的一支”。
      

       在与周围其他族群的比较中,长角苗人的经济能力和生活水平一直处于劣势。他们久居深山,以务农营生,粮食产量很低,要靠政府扶助等才能解决温饱问题。近10余年以来,一方面,政府逐渐加大了经济扶持和政策干预的力度,另一方面,出外打工人员也逐年增多。这些新增的非农业收入使他们的生活状况得到改善;同时,政府干预和打工者视野的开阔,也使当地岁时节日等传统习俗发生了程度不同的改变。本文关注的跳坡习俗近年来所发生的部分变化即主要是政府干预的结果。


                                                                                            二

       根据对考察资料的分析,可以将长角苗人的跳坡习俗大致分为两个阶段来描述,暂以1990年代中期梭戛生态博物馆等政府部门的开始介入为前后分界。前期可称为“传统散在的跳坡习俗”,后期则为“新式集中跳花坡习俗”。需要强调说明的是,后期是对前期习俗的一个内容补充,而非取代,即提起长角苗人今天的“跳坡习俗”,实际上同时包含了传统和新的两方面的内容。下面分别描述之。


      (一)传统散在的跳坡习俗
       长角苗人传统的跳坡节俗在每年的正月初四到十四这段时间内进行。“跳坡”习俗具体是指长角苗族内的青年男女一起相约着到山野坡地去相互交流、对唱情歌等传统活动,又称“坐坡”。“跳”和“坐”突出了活动者的情态,“坡”则指明了活动地点。在当地,人们还习惯于用跳坡来指称这一节期中包括跳坡在内的一系列相关民俗事象,比如,走寨、围炉夜谈等习俗。

       在1990年代中期政府等部门介入以前,长角苗人的跳坡习俗一直呈自发自在的传承状态。活动的主体是未婚的青年男女。跳坡习俗为长角苗的青年男女谈情说爱提供了合民俗法的时间和空间,但这一期间的男女往来,多是三五成群的集体行为,基本上处于“推销”自己、发现目标、探明对方心迹的阶段,家长等成年人基本上不参与也不干预。真正到了谈婚论嫁阶段,一般情况下,是必须有家长和媒人的意志“在场”的。

       跳坡习俗中,有一个“走寨”行为,即指小伙子们三两相约,一起在寨中或到别的村寨“走动”,找姑娘们说笑嬉闹、唱情歌,又叫“串寨”。依习俗,走寨多是在每天下午开始,约在天黑时分到达姑娘家。姑娘们不到外寨去,都在自己家中或到邻近同伴家玩耍。小伙子进门前,要在门外用歌声“通报”,姑娘们听到了,就在屋内隔门相问,与小伙子对唱“进门歌”。小伙子进门后,就与姑娘们一起围坐在临时土砌的大火炉旁,聊天、唱歌,姑娘家还会准备些零食招待他们。除了在家里聊、唱之外,他们还常常相约着到山上跳坡。这里的“跳”不能做“跳舞”解,大意是指大家到了山上,随处都可以停歇,“随便坐,随便唱”,“随便玩嘛”。



       (二)新式集中跳花坡习俗
       从我们的访谈资料看,“跳花坡”、“跳花节”和“跳坡”之间原本并没有习俗内容方面的关联。10多年前,政府有关部门对长角苗文化进行特色打造,不仅将长角苗人代代相承的从正月初四到十四的“跳坡”习俗易名为“跳花坡”,还将正月初十定为“跳花节”,组织长角苗12寨青年在“跳花节”当天进行节目汇演,并给发放奖品。这是一项有组织的活动,参与活动的工作人员和演员等都能领到物质报酬。政府组织“跳花节”目的是给外来人看的,这就需要给演员和观众提供足够的空间,且有相对固定的表演场地与节目,基本情形借用了另一习俗中“跳场”的主体模式,又在具体表演时加入了部分决策人自创的与时俱新的节目。“跳场”指的是当地每新开一个贸易市场,前三个场都要请长角苗青年男女去表演歌舞的习俗活动。除此跳花节之外,整个跳花坡期间的其余习俗与前面传统的“跳坡”习俗内容相似。


                                                                                             


       概括而言,传统的跳坡习俗具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跳坡”之“跳”不能做“跳舞”讲;二是“跳坡”的“坡”是个活动场所的泛指,不是指某一固定不变的地点;三要明确“跳坡”习俗无统一组织的自在的传承性特点等等。后期新式的跳花坡习俗中跳花节活动特点如下:一、它是有组织的;二、它是集中于一处进行表演的;三、“跳花坡”之“跳”可做“跳舞”解。这里,用表格对传统的跳坡习俗与后期跳花坡习俗中新增的“跳花节”内容做一简单对照。


类别
传统散在的“跳坡”习俗
新式集中的“跳花节”习俗
时间

正月初四到十四

正月初十

地点

散在的“坡”上

集中于“跳花场”;另栽有花树

表达方式

随心即兴唱歌、吹芦笙等“表现”给“自己人”看;“跳”无“跳舞”意

事先排练的歌舞等“表演”给“外人”看;“跳”可指“跳舞”。

主要内容

青年男女游乐、“谈爱情”

青年男女、学生等依次表演歌舞;另有“拔河”节目;不同年龄、性别的人参与抢“花线”

参与方式

无人组织,自由依俗活动;无“出场费”

有专人组织,编排节目单;给“出场费”


        严格意义上讲,“跳花坡”活动更接近传统的“跳场”习俗,而不应该将之纳入到传统的“跳坡”习俗中。政府部门将不常有机会举行的不定期的“跳场”仪式放到每年都有的“跳坡”习俗中,并以“节”强调,张显这一习俗特色,使“跳场”仪式每年都有被表演的机会。他们这样做,也许出于“捆绑销售”,强化民族文化特色的考虑。现在,在“跳花坡”习俗被越来越多的局内外人称呼并认可的既成事实面前,而且其活动时间又确实在“跳坡”期间,鉴于此,暂以将错就错的处理方式,将“跳花坡”活动作为“跳坡”习俗一个新的阶段。


                                                                                       四


       我们在长角苗社区经过两三个月的深入调查,才从熟悉了的访谈对象那里一点点地探知到,长角苗人展示给外人的部分“现在”并不是其自身文化的原初样态,而是经政府部门一些人士的借用、移植,被整合出来的。当地“跳花坡”习俗的这一“现在”就是被整合出来的长角苗人的“传统习俗”。

       我认为有必要对我们最后探知到这一“真相”的过程做一些补充。我们课题组成员初到博物馆时,这里的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并同样热情地答我们所问,还多次主动介绍长角苗人的文化特色,帮忙推荐、联系寨中合适的信息提供人等,很是尽了地主之义。这为我们的调查提供了很大便利。我们先后两期的调查持续了四个多月的时间,他们一直耐心地提供必要帮助。至今也深以为谢。但后来,随着调查的深入,我们才知道,他们最初关于长角苗“跳花坡”习俗的一些介绍提供的却是虚假信息:他们将原本只出现于“跳场”的部分习俗借用过来,添加到“跳坡”习俗中,讲给参观者、各媒体和我们这些来做调查的人听;不仅如此,他们还将此“习俗”告知长角苗人自己,双方“统一口径”,口头重塑新民俗。现在想来,这重塑很有明代《挂枝儿》中爱情歌所言“重捻一个你,再塑一个我”的“泥人”意味。但在当初,他们的这一做法,自然置我们于深信不疑中。多亏了我们是求甚解的较真的人,不断地追问细节,随时提出疑问。我们还找了许多他们推荐之外的人访谈,他们最初的说法不能自圆了,我们才生疑。最后,这些工作人员和长角苗民众半是无奈,半是被我们的认真感动吧,都对我们“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地讲真话了。当我们绕了那么大一个弯,又回到了起点重新走时,那一刻我们满怀喜悦:感谢他们能推翻前言真诚相待;庆幸自己因辛苦求索才没被假乱真。虽然这一过程有些迷离,耗人心力,但好在最终光明尽现。至于几方同绕的那段弯路,我们想,也不算枉然,大家都能达成“同情之理解”吧。
       对田野作业中遇到的这种由政府、学者等造成的“干扰事件”本身,其实也是一个很好的田野个案,由此,我们可以探知“民间”样态的文化如何被官方“征用”,成为体现国家意志的新“传统”,这一过程体现了国家“型塑民间仪式的力量”[1]如今,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等相关活动中,这种政府型塑模式屡见不鲜,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这些旧貌换新颜的新“传统”是这一时期政府与民间互动的产物。

[1] 高丙中:《民间的仪式与国家的在场》,《仪式与社会变迁》,郭于华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

文章来源:中国艺术人学网

[ 本帖最后由 twlijz 于 2009-10-24 09: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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