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见证与监控的……摄影
李公明
东方早报 2009-7-12 3:22:35
摄影在二十世纪政治斗争中的作用和地位是一个很有意义的课题。苏珊·桑塔格在《论摄影》(黄灿然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1月)中,对摄影的政治敏感首先是从摄影作为一种政治监控和证据的角度体现出来,她提到一个历史事实——“从一八七一年六月巴黎警察用照片来大肆搜捕巴黎公社社员开始,照片就变成现代国家监视和控制日益流动人口的有用工具。”(第5页)当年学习巴黎公社史的时候,我并没有留意过这一重要细节,近日重新找出当年最主要的两部读物来查找相关的史料。一部是法国记者阿尔蒂尔·阿尔努的《巴黎公社人民和议会史》(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编译室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9月),作者是公社委员,在流亡瑞士期间写成此书。另一部是法国新闻工作者和历史学家普·利沙加勒的《一八七一年公社史》(柯新译,人民出版社,1962年2月),作者也亲历了巴黎公社斗争,后流亡英国,在马克思的帮助下写作本书。可惜的是,在这两部亲历者的著述中没有找到以摄影照片搜捕公社社员的记述,桑塔格应该有其他的参考史料。她说,“相机的一个用途,是其记录可使人负罪”,“一张照片可作为某件发生过的事情的不容置疑的证据”(第5页)。这是肯定无疑的,我们都还记得在1976年的“四五运动”中,“四人帮”就是通过照片来抓捕那些在天安门广场发表演讲的学生和工人。当然,摄影的政治监控和记录无疑是一把双面刃,谁也不知道因照片而敲起的丧钟最终是为谁而鸣。桑塔格在本书的“引语选粹”部分还引述了南非摄影师阿尔夫·库马洛的一段话:“……突然,我身边一个小男孩倒在地面上。那时我意识到警察不是在鸣枪警告。他们是在向人群开枪。更多的孩子倒下。……我开始拍摄我身边那个临死的小男孩。……我说我是记者,在这里记录发生的事情。”(第190页)这是摄影作为见证的力量最突出的例子。
台湾学者陈传兴的《银盐热》(行人文化实验室出版,2009年2月)是一本摄影史论与台湾社会历史研究交织在一起的文集,其中的《见证与档案——试论美丽岛事件之影像纪录》深入地探讨了摄影作为见证和监控的政治与法律作用。在历史的活动中,摄影的介入完全是一种预定的见证行为。作者说无论是官方或私人的摄影,虽然意向目的不同,但是却共同建造着这个历史事件的“见证共体”,每张影像都沾染着历史性暗影,似乎都在召唤着某种“审判”(第90页)。但这里的“见证”并不仅仅是我们通常所讲的那种语义,而是有着更尖锐、更凝重的意义:法律——“在这过程中‘摄影’即‘法律’,‘见证’的意义就在此产生”(第90页)。除了在法庭上作为呈堂证物之外,摄影在审讯中也被作为精神心理刑求的手段工具而运用。美丽岛事件的当事人后来以小说的方式追述了审讯中的影像运用:以被枪毙的死刑犯照片威胁被审讯者;以拍摄被审讯者的遗像的方式来制造恐惧感;摄影成为逼诱供词的手段。作者指出,在这次大审判的三十三人中,有几位是以照片作为刑判证据的,而三十三人中唯一被免刑者则是以照片中“无该被告影像存在等情”为事实依据。被以照片作为证据的嫌疑人在答辩词中有这样的说法:“因为警方有我拿大旗的照片,我才去自首说明真情”、“承认带木棍游行……刚好被照到相”、“当时曾被人拍下照片,我是面向群众劝解他们”……可见摄影“见证”的法律意义。
在事件之后,影像的保存、藏匿就成了极为敏感和危险的事情。当事人陈博文说当时把照片洗出来后就把底片丢掉,只保留了比较关键的二三十张照片。作者说,这是令人不解的:底片不是更容易秘密藏匿、携带吗?而且,见证需要流通,流通需要复制,取消了底片就是取消了这种可能。作者的思考是:“销毁底片,见证了见证者要回到现场,回到那个不可能重复的历史片刻欲望,没有人能够替代他自己的亲身体验,永远独一无二的秘密……”(第114页)而情治单位的逻辑和价值观却是相反的,它会以高价安排摄影、收买底片,去建立为了政治审判而需要的秘密指证档案。作者在本书的“序”中说:“摄影与历史,书中这几篇文章的意图;另一种摄影史。”这可能是最吸引人、最能够震撼人的灵魂的摄影史。
事实上,在全世界任何地方,至今都保存有无数这样的无比丰富、无比珍贵的摄影史。比如各种各样的档案材料,其中所负载的影像就是历史最直接的“见证”。捷克前总统哈维尔的《狱中书:致妻子奥尔嘉》(张勇进等译)有哈维尔档案中的照片,我认为甚至可以视作肖像摄影史上最杰出的作品。这是两组拍摄于不同时间、地点的大头照,但是其功能是相同的:犯人入狱时由警方拍摄以建立档案。这个犯人叫瓦茨拉夫·哈维尔,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捷克最重要的戏剧家,“七七宪章运动”的代表人物,1979年被判刑入狱。上面一组照片摄于1979年,布拉格监狱;下面一组摄于1980年,俄斯特拉发附近的赫尔马尼策监狱。他于1983年获释,之后又多次入狱。1990年至2003年,哈维尔先后任捷克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总统、捷克共和国总统。这个人的一生是二十世纪欧洲政治的一部传奇戏剧,是人类良知战胜政治邪恶的象征。
照片上的这个人没有一丝的惊恐、颓唐或傲慢,而是凝重、坚定,甚至带有一种哈维尔式的悲悯微笑,或许在所有犯人档案照片中这是最出色的、最珍贵的摄影图像,可惜的是摄影者无法领受创作的荣誉。哈维尔在狱中写给妻子的信中说:“只有监狱环境才能成为人类普遍境遇的隐喻。”德国杰出的神学家迪特里希·朋霍费尔在他的《狱中书简》中也写道:“对于从思想上和行为上探索世界的人而言,个人苦难是一把比幸运更有效的钥匙。”哈维尔的这两组入狱照片是对这些话语的最好图解。未来的摄影史无论如何不应遗漏这一组照片。
在中国,与法律、刑罚等相关的最早摄影影像无疑出自西方人之手。在何伯英的《旧日影像:西方早期摄影与明信片上的中国》(张关林译,东方出版中心,2008年9月)提到,真实的砍头场面到了1890年代才被允许拍摄。在此之前,威廉·桑德斯雇用中国人在镜头前摆拍犯人戴枷和砍头示众等影像,以满足西方市场的需求。为什么“中国刑罚”会成为西方人想象中国的最俏门题材?作者指出“中国人残酷”这个主题可以追溯到成吉思汗时代,与“黄祸论”、 “治外法权”论都有根深蒂固的关系。这也是摄影政治史不可缺少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