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凤岗】高三老师拜佛说明什么问题
6月3日《中国青年报》报道说,高考临近,一拨又一拨的高三老师上山拜佛,祈祷今年高考自己带的学生能有个好“收成”。广西铁路某附属中学公开的秘密是每年派老师到庙里求神,今年派了5位老师去湖南衡山祈祷,而且选派的老师必须是精英:太年轻的不行,离过婚的不行,业务差的不行。 这一报道一经刊出,立即引发很多议论。这种具有明显功利目的的“临时抱佛脚”,自然受到很多抨击,但是也有不少人认为拜佛烧香不过是老师和考生减压的心理调节方式。 这让人联想到,据说想出国留学的北京大学生很多人会到香山卧佛寺去上香许愿,问其缘由,之所以到这个特定的寺庙,是因为美国大学的录取通知称作offers,与“卧佛寺”谐音。我听后觉得好笑又好玩,用标准的英语和标准的普通话去读,二者显然差得太远,大概始作俑者是个英语没学好的南方人吧。虽然这个谐音显然太牵强,可是一拨又一拨的考生还是不断地去那里祈祷,据说香火还很盛。
拜佛未必信佛,更不一定信而奉行佛教的教义和戒律。这两个例子中的行为严格说来不能算宗教行为,其实都是巫术。宗教学奠基人都一致强调宗教与巫术的区别。宗教和巫术的相同点是都相信超自然神灵的存在,不同在于巫术是为一时一事操控神灵,宗教则要求一生一世侍奉神灵;巫术是功利的,要神灵“有求必应”,求而不应则换一个神灵来拜,宗教则是讲伦理的,要遵行神灵所定的诫命,寻求神灵的旨意。单就佛教来说,削发为僧为尼意味着弃绝尘世的欲求,专心供佛,寻求解脱涅槃,那才是宗教。但大众的“临时抱佛脚”,寻求灵验,神佛不分,便是巫术。这样说来,中国目前宗教不昌,巫术盛行。
关于巫术与伦理的关系,吾淳的新著《中国社会的宗教传统——巫术与伦理的对立和共存》(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出版)作了比较系统的梳理。由于巫术也常被一些学者和普通人称做宗教,但二者又确有不同,因此吾淳在书中把它们分别称为“低端信仰”和“高端信仰”。低端信仰的巫术重功利、神秘、形式,而高端信仰的宗教则重集体、经典、伦理。吾淳援引众多经典学者的论述,认为中国的民间宗教信仰保留了源自远古的巫术观念和神灵观念,伦理观念薄弱,甚至可以说是不讲伦理的。在古代中国,是世俗社会承担起了伦理,特别体现在儒家体系当中。不过,儒学在汉以后演化为儒教,在民间大众中推广时,借助了家族,扩展到乡里,因而不得不时常向巫术妥协。“一方面,以儒家学派为代表的一部分知识与思想的精英基于理性的性质和要求,巫术被认为是一种愚昧和有害的现象而受到排斥或积压;另一方面,又由于中国宗教本身并未接受革命的洗礼,巫术又自然而然甚至堂而皇之地与理性包括伦理平起平坐”(第217页)。这就形成了巫术与伦理的共存现象。
总之,巫术与伦理并存,伦理来自儒家,巫术致使其与伦理疏离。此书的论述停留在援引经典学者上,没有提供直接的实证证据。人类学和社会学考察民间宗教,特别是社群宗教,发现其中还是有较强的伦理戒律和道德要求的。当然,吾淳可能会说,其伦理主要来自儒家,而其所谓宗教部分,大多是低端的功利性的巫术。
回到开头的例子,为什么本该注重理性的学生和老师却会“临时抱佛脚”?吾淳书中所引宗教社会学家杨庆堃论述儒生的话颇为中的:“对于儒家而言,由于他们的社会和经济地位相对稳定,其所受过的教育使他们对世界的认识更富理性,因此完全可以期望他们会较少怀有迷信思想。但是即便是儒家学者,也依然固守中国人的一些基本信仰,如天、命、占卜、巫术等。而在涉及考试成败的问题上,更是迷信思想泛滥”(《中国社会中的宗教》,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版,第251页)。显然,儒生从事巫术,并非新事。我去山西平遥古城参观时看到两点很有意义,一是孔庙比县衙还大,说明以前儒教的影响巨大,此城也以儒商众多出名;二是这座儒城的县太爷深宅后院里的二楼上供奉着狐仙,祈求狐仙保印,也就是求狐狸精保官位。这种“低端信仰”与儒家的共存现象,的确值得深思。
从宗教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巫术与宗教是在同一个大宗教市场上共存和竞争的。当“高端信仰”的宗教缺乏时,人们便会诉诸本能性的原始神灵信仰和巫术。由此说来,中国的巫术兴盛,反映了宗教的匮乏。但是巫术的本性是非伦理、非道德的,无益于社会伦理和社会整合。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