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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传闻:事件与功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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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传闻:事件与功能(一)

神奇传闻:事件与功能

安德明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内容提要:神奇传闻所讲述的是与民间信仰相关的事件,这些事件不仅活在讲者与听者的记忆里,而且也活在他们的生活实践中,往往与现实生活中某一具体的人或地点等有密切的联系。它能够对已有的人际关系以及人与周围环境的关系起到解释、证明乃至巩固的作用,能够对所包含的民间信仰观念起到十分有效的宣扬和强化作用,在信仰活动当中,这类口头文本的大量流传和讲述,则为保证活动目的的顺利达成创造了基础。

关键词:神奇传闻、传说、事件、功能



在传统的民间叙事(Folk Narrative)学领域,长期以来主要为研究者所关注的,是神话、民间传说、狭义的民间故事、笑话、史诗、叙事歌谣等叙事文类(Genre),但近年来,一些一直被民间叙事研究所忽略的口头艺术形式,例如个人叙事(personal narrative)、都市传说(urban legend)、传闻(anecdote)等,开始越来越多地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并由此构成了作为叙事学研究对象的新的文类。
传闻是一种具有久远传承历史的口头艺术形式,在中国的农村和城市都有着广泛的流传,其数量之丰富,甚至超过了传说。但是,在中国民间叙事学领域,长期以来一直对它缺乏专门的探讨。一些相关的论文和著述,在偶尔涉及这一文类时,也往往只是把它作为与“民间传说”相区别的一种事象,用以说明“民间传说”自足与独立的特性,至于这种事象本身,则是被排斥在“口头文学”之外的。[1]
本文将立足于对甘肃天水地区的田野调查资料,选择“传闻”中的一种——神奇传闻——进行初步的考察和分析,希望能就此引起大家对“传闻”这一叙事文类的更多关注。


在天水市北道区双溪乡的双溪村、黄坡村等毗邻地区[2],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3]

80年代初期,黄坡村人求雨的时候,作为主持者的黄老人无意中违背了斋戒的规则,在回家吃饭时吃了两颗鸡蛋,结果回到神庙不久,就突然昏倒在地。人们把他送到乡卫生院检查,却根本查不出病因。后来有人从他女儿那里得知,她为了关心父亲,曾偷偷在老人的饭里加过两个鸡蛋,于是几位主事者马上到该村求雨主神八海龙君的庙中替老人忏悔和求饶。结果,黄老人很快就醒了过来,吐出一团蛋清之后,便恢复了正常。[4]

这一故事当中的黄老人,不仅确有其人,而且至今健在。他在求雨期间吃鸡蛋以及随后生病、病愈的事也是真实地发生过的。这一点,不仅黄坡、双溪以及其他几个相邻村落的人们都在传说,连黄老人本人也承认“确有此事”,并曾向笔者详细介绍了“事情的经过”。
根据我的田野调查,在天水地区的农村,无论是在平时的生活中,还是在举行各种信仰仪式的活动中,这一类的故事都有着大量的讲述。我们在这里要问的是:此类口头艺术(verbal art)形式,能否按照传统民间文艺学的体裁分类来进行划分?如果不能,它又属于什么文类?应该如何界定它?
以讲述黄老人“亲身经历”的这则故事为例,可以看出,这一类的口头艺术,所讲述的内容,并不一定具有很强的故事性,但都是有着强烈现实色彩的事件:事件的主人公或发生地点,都是现实中存在的,并且往往是讲述者及听者经常接触和熟知的;事件则大多是作为主人公的现实生活中“那一个”或“那一群”确定的人所亲自经历,或者,至少是其亲眼所见的。从这一点来说,这类口头艺术类似于狭义的“传说”——它们都是有具有强烈真实性、与真实的人或事密切相关的口头叙事。但是,民间文艺学领域所谓的“传说”,通常都具有一定的传承性和比较强烈鲜明的情节;而这类故事所讲述的内容,则往往是即时出现,具有较强的当代性,而且通常是在熟悉所关涉的某个人、某件事或某一物的特定人群当中流传,往往会随着该特定群体成员的减少(亡故)而逐渐被遗忘乃至消亡。因此,我们可以称之为“当代传闻”,以同传统民间文学当中所谓的“传说”相区别。
本文所要探讨的传闻,都同民间信仰观念有一定的关系,即其讲述的多为某种超自然力量显现的事件——这也是天水地区流传的传闻当中占有主要比例的部分。马林诺夫斯基曾以“巫术底当代神话”[5]及“活着的传说”[6]等来称呼类似的口头故事,李亦园在提到这类故事时,称之为“现代的神话”[7]。在这里,我们则从“传闻”的角度,把它称作“神奇传闻”。
丹麦著名的民间文艺学家Bengt Holbek在一篇研究家庭传闻(Family Anecdote)的文章中,对家庭传闻这一文类的特征及其与传统意义上的“民间传说”的区别做了初步的归纳,他指出:由于家庭传闻与个人经历(personal experience)密切相联,所以它们一般不会代代相传;它们不一定有着精妙的语言,甚至不具备一个完整的叙事结构。它们大都是描绘在一种情境(situation)中某人说了或做了什么有特点的、有趣的、愚蠢的或可笑的事情。家庭传闻存在于活着的记忆当中,存在于讲述人自己的家庭范围。假如这种文类能够发展出固有的叙事品格,假如它能够因为具有自足的特性而流传到下一代或原来所流传的家庭以外,那么它也就有机会转变成一种传统意义上的文类。[8]Holbek关于传闻存在于活着的记忆当中的认识,可以说是抓住了这一文类的一个本质特征,他所概括的家庭传闻的这些特点,在神奇传闻文类中也有部分体现。但本文将结合作者自己的调查,对此做进一步的深入阐发。


作为一种口头艺术的形式,神奇传闻本身实际上已经有很长的传承历史。但其所涉及的内容,却往往都是当代的、新的事件,而且总是能够结合新的时代、新的环境和新的人物,经常不断地产生着,始终保持着“当代”的特征。不过,尽管如此,所有这类传闻中的内容,却都是围绕着一个传统的中心展开,这个中心,就是神的灵验。从它的主题来看,大体上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内容:
(1)因虔诚敬奉神灵或严格遵行有关的仪式而使得某种心愿实现。例如:

秦安县古月镇水泉村,1995年夏天求雨,很快即告成功。当地群众欣喜若狂,马上请来了秦腔剧团,为方神“三娘娘”唱戏。[9]

又如:

秦安县北沟乡北沟村,1995年夏天求雨,很久未能如愿,人们于是把方神“黑脸龙王爷”的神像,放在阳光下曝晒。最后神像脸庞也被晒裂,终于下了场雨。[10]

(2)由于对神不敬而遭到了神的惩罚。例如:

北道区双溪乡柳叶村每年夏收之后,都要为方神唱一场戏,但是,1994年夏天,因为某些原因,村中没有请戏班唱戏。结果,次年夏季,方圆各村都或多或少下了雨,柳叶村却一直很干旱,致使该村大多果园,遭受了极大的损失。[11]

又如:

双溪乡双溪村,早年有一棵闻名方圆数十里的大松树,树身三人难以合抱,共有九条主要枝干,称“九股松”。70年代末80年代初,需要新建公社大院,地址选在了“九股松”所在之处,而在当时公社一些主要的领导看来,该树又是充足而上好的木料。但在当地人观念中,九股松是具有灵力的神树,而公社干部大多是当地人。受这种观念影响,对于如何处理此树,他们也颇为犹豫。因为他们担心,如果砍倒九股松,会给自己带来灾难。因此,公社干部连续数天开会讨论此事,谁也不先开口说同意砍树。后来一位姓张的干部,由于实在忍受不了长期拖延的疲劳,随口说了一句:“那就砍了算了!”于是大家纷纷赞成,最后砍倒了九股松。但是,此后10多年间,张某却时常遇到各种不幸,家中妻子儿女大多遭受了灾难,他自己也于近年在受尽身心煎熬后故世了。[12]

(3)由于违犯了某些社会公德而遭受神的惩罚。例如:

双溪村崇福寺所在之山,称作“爷山”。山上有许多苍松翠柏。60年代的一天,当地突然发生了一场大暴雨,闪电雷鸣,十分骇人。其间随着一声巨响,爷山上的一棵大柏树,树皮从根到顶,全部被剥了下来。大大小小的树皮撒遍了山下村中的半条街。人们后来在那棵柏树的树身上,清楚地发现了五条手爪抓过一般的印迹。当地人说,这是由于该村李某对其祖母及母亲十分不孝,惹怒了雷神,要来抓走李某之头。在当时雷电交加之际,李某看到一个类似大鱼的脑袋,吐着舌头,在半空中从窗外往屋内挤。他惊恐地躲在了祖母的衣襟下,其祖母也苦苦向雷神求饶。后来雷神放过了李某,但盛怒之下,顺手抓起了爷山最高处的那棵柏树。不少人至今还记得,他们当时在雨停后,曾跑到大街上去捡树皮来做木柴,许多人都捡到了一大捆。[13]

(4)神灵或其他超自然存在的力量通过各种征兆显现出来。这类传闻,尤其多地体现在关于湫的神异特点上。湫,本意是水泉,但天水地区的人们,都以之特指求雨时需要祈得的少量“神水”,即神灵赐给雨水的信息物。它需要在湫泉或湫洞去求得。每一位求雨的主神都有自己的湫泉或湫洞,一般距神庙四、五里到四、五十里不等,是该神所固定拥有的圣地,也是求雨仪式中人们必须前往的地点。湫泉是一汪泉水,一般为川谷地区所常有。湫洞是一个比较潮湿的山洞,洞顶石上可以渗出水来,多为山区所有。当地人对于求来的湫,都有“湫发”的说法,即每次取得的湫,只在湫瓶底上有一点水珠,但在返回的路上或回到庙里,瓶中的水却会满满地溢出来。这是大雨即将来临的征兆。[14]双溪村方神的湫泉,在距村中二里左右的一处山坡上,是从山中渗出的一汪山泉。当地人对它也有类似的传闻:该湫泉平日水流只有一点儿,但每逢下雨之前,渗出的水流却会变得很粗。不过,双溪村人求雨时却不能在这里求湫,因为取这里的湫后,天马上会下泥浆,而不是雨水。[15]又如,雾山乡雾山村一代有关辘轳山的海子(即湖——作者注)的传闻:辘轳山的海子里住着一条成精的瞎蟒,每次只要那里有云出现,就是瞎蟒出来为祸于人,一定会发生大的雹灾。后来解放军的一支部队,在附近专门安设了一个炮点,一见那里出现黑云便开炮,最后把海子中的水全部轰干了。所以近些年来,大槐村及雾山村一带虽然还时有冰雹发生,危害却比往年小多了。[16]
以上这些传闻,从内容来看,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有情节,一类没有情节。有情节的一类,都是叙述一个事件的经过,虽然这种事件的情节并不一定都很丰富、鲜明,但至少其中均包含着一个现实的故事。没有情节的一类,则都是陈述一个事实,这个事实,在信仰世界里被相信是真实存在着的。按照狭义的叙事学,只有前一类的内容可以称作“叙事”,后一类内容则不属于这一范畴,就此而言,这两类内容似乎相差甚远,那么,把它们统一概括成“传闻”这样一个概念,究竟是否妥当呢?
实际上,除了表面的“具有情节”和“不具有情节”的差别,这两类内容之间更多的还是相同的特点。其相同点,首先是我们在前文提到的:它们所涉及的,都是同具体生活环境中真实存在着的人、物或真实发生过的事密切相关的事件或现象,这些人、物或事,同讲述人与听众都有着现实的、客观的密切联系,也就是说,它们都是同一种“活着的记忆”相关的内容,不是“我的经历”、“我的见闻”,就是“我(们)所熟悉的人的经历或见闻”。除此而外,其相同点还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它们都对与讲述人及听众密切相关的人和人、人和周围环境之间的既有关系,起着重要的解释、说明乃至维护和巩固其合理性的作用,并作为实用的地方知识,直接指导着人们的现实生活。例如前述关于双溪村方神湫泉的传闻,讲不能在这里求湫。而多年来双溪村求雨时,都是舍近求远,到其他村落从别的神灵的湫洞或湫泉取湫。每当问起人们之所以这样做的原因,他们总是会以这则传闻来解释。可见,这些内容,不仅是活在讲者与听者的记忆里,而且也活在他们的生活实践中。
第三,它们都可以作为素材或源泉,为形成内容更加丰富、结构更加完整的传说或狭义故事提供基础。
第三,就不具有情节的一类内容来说,其传承的时间可能比较久远,例如关于“湫发”的说法,并不只是当代即时产生的口头艺术文本。但是,在每一则表现为陈述形式的这类口头文本背后,往往会附带着数个描述具有强烈现实真实性事件的传闻,既进一步证明着所陈述事实的真实,同时也使这一类的传闻更加密切地同现实联系起来。还是以关于“湫发”的传闻为例,与这个一般性的陈述同时存在的,是大量的“某某年我们村求雨时,我(们)看见湫从瓶子中往外冒”一类的叙述。可以说,无情节的传闻中这种被陈述的事实,其实是从内容相同或相似的多个事件中提炼的结果。而在它传承的过程中,与之相关的富有现实性的新的事件,会不断替换代表过去时代的事件,成为围绕着这一被抽象出来的事实并加强其合理性、可信性的重要证据。因此,这一类的传闻,对现实生活中诸多关系和法则的规范作用,其实更为直接,更为强大。
这些特征,既是使我们把以上两类内容均称作“传闻”的依据,同时,也是使传闻这一文类区别于传统民间文艺学意义上的“传说”的本质属性。

    [1] 例如在段宝林教授等著的《中国民间文艺学》中,为了明确作为“具有文学意义的”、“狭义的”民间传说的定义,作者指出:“在我国古代,对传说还有两种叫法,一种叫传闻,一种叫传讹。但这种传闻、传讹所包括的内容,有些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传说,只是一代一代口传下来的东西。例如在扬州市的瓜州镇,人们传说水里有种水猴,人游泳时遇上了它,它就会把人拖下水,堵住人的七窍,憋死人。这种传闻没有什么故事情节,可人们就是这么传的,因此,它只是一种泛指的传说,还不能算口头文学意义上的传说。”(参看:周红兴主编,段宝林、王树村等著:《中国民间文艺学》,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年版,第216页。)在这段文字中,作者能够注意到“传闻”、“传讹”之类的口头艺术现象,并对它与传统民间文学研究领域的其他类似文类的不同予以说明,实属难得。但遗憾的是,该书著者却并没有抓住这一现象做深入的探讨。这种情况,在笔者所熟识的一些研究中也有所体现:他们在研究当中、特别是进行田野研究时,都曾注意到传闻或类似传闻的口头艺术形式的大量存在,且认为这种现象值得关注,却很少有人进行专门的研究。

  [2] 为了保护当地民众和资料提供人的利益,本文按照民俗学、人类学的惯例,对所涉及的村落和人物采用了化名。不得已处,敬请读者和当事人原谅。

  [3] 这里所说的“故事”,指的是所有具有一定情节的散文叙事,而不是民间文艺学意义上的狭义的“故事”。本文对这一词语的采用,基本上都是从这一层意义上来说的。

  [4] 笔者1995年夏调查资料。

  [5] 〔英〕马林诺夫斯基(B. Malinovski)著,李安宅译:《巫术宗教神话与科学》,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第71页——该书系李安宅据原作者的论文《巫术科学与宗教》(Magic Science and Religion)和《原始心理与神话》(Myth in Primitive Psychology)一书翻译合编而成。

  [6] 马林诺夫斯基(B. Malinovski)著,费孝通等译:《文化论》(What Is Culture),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72页。

  [7] 李亦园:《人类的视野》,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第326页。

  [8] Bengt Holbek. 1990. The Family Anecdote: Event and Narrative. In Storytelling in Contemporary Societies, 103-112. ed Lutz Röhrich and Sabine Wienker-Piepho. Gunter Narr Verlag Tübingen.

  [9] 笔者1995年秦安县采风资料。

  [10] 秦安县县志办刘先生(男,30岁)讲述,笔者1995年采风资料。

  [11] 据柳叶村田老人(女,50岁)讲述。

  [12] 双溪村王老人(男,68岁)讲述,笔者1995年采风资料。又据双溪村刘老人(男,58岁)讲述,笔者1996年采风资料。

  [13] 双溪村安老人(女,56岁)讲述。笔者采风资料。

  [14] 双溪村徐某(男,46岁)、何某某(会长)、大槐村赵老人(男,67岁)等人,皆讲到此事,并对之深信不疑。笔者数次采风,均能够听到这类说法。

  [15] 据双溪村王某某(男,38岁)讲述。然而当笔者分别于晴天和下雨之前到该湫泉去观察时,却发现在两种状况下山泉的水流并无不同。笔者1996年夏天采风资料。

  [16] 刘家村康老人讲述,笔者1996年夏天采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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