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少数民族生态保护传统内容丰富
何星亮
各民族在历史长河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知识,形成了独具一格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制定了保证充分利用动植物等自然资源的规范和习俗。它不仅适用于传统社会,也适用于现代社会。各民族生态保护的规范和习俗表现在传统生产方式、传统制度和习俗及宗教信仰等方面,内容丰富。
一、传统生产与生态保护
1.传统农业与生态保护。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大多数民族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在长期的生产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生态保护经验,并形成一套机制和习俗。例如,云南傣族和哈尼族合理种植和利用林木资源,形成完善的传统农业生态系统。他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懂得了森林与水源、森林与农业的关系。西双版纳地区的傣族具有种植水稻的悠久历史和丰富经验,并形成了一套自成体系的稻作文化。
傣族农业生态系统分为9个部分,一是“垄林”区(寨神林),二是坟林区,三是佛寺园林区,四是竹楼庭园林区,五是人工薪炭林区,六是经济植物种植园林区,七是菜园区,八是鱼塘区,九是水稻田。前四个林区严禁砍伐树木。尤其是“垄林”(即寨神、勐社居住的地方),禁忌更为严格。长期以来,傣族的这种农业生态系统保证了西双版纳傣族地区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的平衡和谐,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民族文化的长盛不衰。
哈尼族将森林资源划分为七个类型林区:一为寨神神林区(神居之地),二为坟墓林区,三为村寨防风、防火林区,四为传统经济植物区,五为传统用材林区,六为国境线防火林区,七为轮歇地林区。第1~4区和第6区为村社保护林区,严禁砍伐,第5区为可采伐林区,第7区为进行刀耕火种,耕种与休闲轮流交替。
生活在哀牢山地区的哈尼族,充分利用特殊的自然环境,修筑了众多缠绕大山的沟渠,又在沟渠下开发一山一山的梯田,用大大小小的水网将溪流引入田中灌溉。水流经过梯田层层下注,最后汇入谷底江河,又蒸发为云雾阴雨驻留在高山森林中,形成了周而复始、永不衰竭的良性循环生态农业系统。哈尼村寨也选在梯田上方,人们可以居高临下,合理利用水利资源,同时便于山水将人畜肥料冲入田中,大大节省了人力和物力。哈尼族的梯田(稻作)文化被誉为“山区农业的最高典范”。
其他民族也一样,即使是刀耕火种生产方式,都有一套保护生态的机制,以保证生态平衡,有效地保护了生态环境。
2.渔猎生产与生态保护。尊重动物的生命,保护动物界的生态平衡,是大多数渔猎民族遵循的原则。20世纪50年代前,南北方均有不少民族或长或短地从事渔猎生产,如北方的鄂温克、鄂伦春、赫哲、达斡尔、蒙古、哈萨克、柯尔克孜等族,以及南方的傈僳族、独龙族、怒族等,都把狩猎当作主要或次要的生产方式之一。不过,各民族的狩猎都有一定的规则和禁忌,并不是随心所欲。
一是严禁捕杀未长大、未成熟的动物,不打正在哺乳、交配、怀崽、产崽、孵卵的动物。古代中原地区也有类似的禁忌,《荀子·王制》:“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不夭折动物的生命,不断绝动物的成长”)。
二是动物出生、成长季节禁渔猎,大多数民族春夏禁猎,至秋冬时才狩猎。古代中原地区也规定孟春之月禁止渔猎(《礼记·月令》:“毋覆巢,毋杀孩虫、胎夭飞鸟,毋麛,毋卵”)。甚至认为不到时间捕杀动物是不孝的行为。《礼记·祭义》引曾子说“……禽兽以时杀焉,……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
三是少打母兽,因为母兽是动物繁衍的根本,是动物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母兽少了,产兽也少,可打的野兽也少。所以,传统的狩猎生产在狩猎时尽量少打母兽。例如,狩猎是历史上藏族重要的生产活动之一,狩猎的动物多种,其中獐子是主要的狩猎对象之一。不过,他们只捕雄性獐子,而不捕雌性獐子。由于一般不捕雌性獐子,千百年来,藏族地区狩猎生产从未中断,而林中的獐子也从未绝迹。
二、传统习俗与生态保护
传统习俗包括多方面,这里仅就人口数量与环境资源平衡、性别控制与生态平衡的传统经验及技术作简要的分析。
人口密度与环境资源的平衡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人口众多而资源贫乏,与之关联的是生态环境的破坏和生活质量的低下。性别比例也一样,如果性别比例失调,人类自我繁衍和生活质量也就没有保障。有些民族在长期的历史经验中,积累了保障人口、性别与生态平衡的经验和知识。
贵州省黔东南从江县有一个侗族自然村落叫占里,这一村落很小,但创造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来两项令世人惊叹的零记录:一是人口自然增长率几乎为零,二是刑事案件发生率为零。据有关调查,自从上世纪50年代有人口记载文献的1952年开始截至2000年,整整48年里,占里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几乎为零增长。此外,在占里侗寨,几乎98%的家庭均为一男一女,性别比例平衡,很少有双男双女的现象。侗族之所以能够保证人口数量和性别比例的平衡,主要受长期积累的经验知识和人口数量与生态环境平衡观念形成的。他们世代遵循人口数量与村落生态资源平衡的朴素观念,长期实行传统的节育习俗,有效的保障了人口与生态的平衡。
至于性别平衡,据说是食用一种名叫“换花草”的中草药,当女人生完第一个小孩后,倘若第一胎是男孩,那么“换花草”就会让她的第二胎为女孩;如果第一胎女的,则第二胎必定是男孩。换花草不仅可以平衡性别,而且也具有安全地避孕的功能,起到人口与生态平衡的作用。虽然“换花草”的真实性尚待深入的研究,但该村赛的侗族应有他们独特的节育和平衡性别的传统经验和知识。
禁止杀害妇女,也是人类本身自我保护和生存发展一种原则。许多民族在战争和械斗中不杀女性。例如,云南怒江的白族各家族、村寨之间在20世纪50年代前冲突较多,经常发生械斗。械斗时,男性参加,妇女不得参加,只负责煮饭、送信、护理伤员等。按照他们的习惯,在械斗中不得射杀妇女。而且,妇女还有调停战斗的权利,如双方伤亡过重,一方的妇女可以跑到阵地前,挥动裙子或头巾高喊停战,械斗就必须停止,否则女方会含羞自杀。一般情况下,妇女一到阵前喊停,战斗即停止。这一规则对于白族自身的生存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各民族传统文化中保护生态系统的经验和知识表现在传统生产、社会习俗、宗教信仰等多方面,经验丰富多彩,技术多种多样。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本网发布时间:2008-10-9 10:3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