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金光】文化产品“走出去”的思考
中国对外文化交流,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很少或基本不从市场角度考察中国文化产品走向世界的问题。因此,不仅在我国外贸体制的总体结构中,文化产品的比重所占很小;而且中国文化产品在国际上的扩散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文化外交场合,杂技、京剧和民族歌舞等也曾出去演出,但并未进入世界主流文化市场。 近年来,国家实施了文化产业“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对出口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给予优惠。但是,由于体制和观念的原因,涉外文化商贸领域制度性壁垒太多。过多强调意识形态在对外文化交流中的重要性,不仅使文化外贸权过度集中于中央,地方缺乏文化外贸自主权,而且也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国际文化外贸体系,更未能培育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产业群和跨国文化企业。
文化的隔膜
上世纪90年代,我随一个蒙古族民族歌舞团去荷兰参加国际民间艺术节。根据组委会的安排,演员住在当地人家里。为了表示友好和热烈欢迎,他们把几个小孩打扮成中国人的模样来迎接我们。小孩们穿着旗袍马褂,戴着瓜皮小帽,后面还留着一个小辫子。有的大妈还好奇地掀起中国女演员的裙子,看是不是“三寸金莲”。我们被弄得啼笑皆非。
相处一段时间后,他们诚恳地告诉我们,刚听说要接待来自中国的演员时,他们都很紧张。见到我们后,他们发现我们和西方人其实也没什么差别,穿着和西方人一样,举止也非常得体,就不再把我们当做“天外来客”了。
还有一次,我在瑞典参加国际民间艺术节。中国团的演出主持人是瑞典著名女演员,为了介绍她所了解的中国,特意教在场的观众几个中国字。我起先没听懂她说什么,后来才发现她说的是粤语,即我们打麻将用的“条、饼、顺、和了”。我赶紧用普通话教她说“你好,我爱中国”,她马上招呼大家跟我学,可以看出她纯粹是对中国了解太狭窄,并没有什么恶意。
现在,随着互联网络的发展和中国综合国力的提高,西方国家对我们的了解有所增加。但长期以来对中国的刻板印象,依然在深刻地影响西方国家的思维。这一方面是西方国家对中国的发展变化关注不够,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们对自己的宣传还太少,在文化方面缺少话语权。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全面推进,文化“走出去”的必要性日益凸现。让世界了解中国,了解中国的传统和文化,在这方面,文化的力量不可代替。
文化的力量
在很长的时间里,我国的文化对外交流始终保持着“大一统”的格局。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为外交服务,一般称之为文化外交。应该承认,文化对外交流首先是为我国对外交往的大格局服务的,有时还能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
1990年,在瑞典国际民间艺术节上,当时中国在国际社会中被孤立,但我们却受到了欢迎,所在城市不仅悬挂出了中国国旗,而且在开幕式上,主办方官员还主动邀请中国驻瑞典大使启动艺术节的开幕仪式,带头跳“韩波舞”(瑞典的传统民间舞蹈,类似交谊舞)。开幕式上,省长还主动和大使攀谈,这在几个月前根本是不可能的。
艺术节结束后,大使非常高兴,热情邀请全团一起去使馆做客。大使说,我们的演出,为中国驻瑞典大使馆做了大量的工作,把西方改变对我国的看法的速度至少提前了一年。他说,你们的表演是任何一个外交举动都无法代替的。
近年来,在国际上,“文化软实力”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影响力的重要指标,我国也越来越重视国际间的文化艺术交流。目前,我国使用最多的文化交流形式是双边文化交流协议,又叫国家项目,双方对等接待各自的艺术团或展览团。近年来又掀起了“文化年”的高潮,继“中法文化年”之后,又开展了“中俄文化年”、“中日文化年”等。
方兴未艾的文化产业
虽然目前“大一统”的格局还没有打破,但是已经发展的文化产业方兴未艾,文化走出去已经成了不可逆转的趋势。深圳大芬油画村就是一个例证。
大芬油画村是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布吉村民委员会下辖的一个村民小组,占地面积0.4平方公里,本村村民有300多人,外来流动人口1万多人。改革开放以前,村民依靠种田为生,人均年收入不到200元。1989年,香港画商黄江来到大芬,租用民房进行油画的收集和转销,同时招募学生帮助他完成与外商签订的订单,由此将油画这种特殊的产业带进了大芬村。由黄江和他的学生在大芬村形成的油画生产、收购和集中外销一条龙的体系,成为了“大芬油画村”的雏形。随着越来越多的画师或画工在大芬村安营扎寨,在黄江之外,又出现了两家较大规模经营油画收购和外销的画商,而每个画商周围又聚集了一批专门为其供货的画工。大芬油画的崛起,使这个没有企业的小村,2005年的交易额超过两亿元,其中90%销往欧美及中东。
大芬村本为客家人的居集地,油画的落地生根,使客家人与西洋油画产生了紧密的联系。而大芬油画走俏欧美10多个国家,又使“中国·大芬”的名字在海外广为传播。在大芬村经常可以看到不同肤色的国外画商在画店进出,有一名法国画商干脆在村里租房长住,通过互联网与手提电话,做起了批发油画的生意。
现在大芬村共有2000位画工,700间油画创作工作室,一年创汇3000万美元。《半月谈》的一位记者在法国巴黎花了600美元买回一幅“圣母玛利亚”名画,经一位学油画的朋友考究后告诉他:这幅画就来自深圳的大芬村。
在大芬村,无论什么流派,谁的作品,都要面对市场的检验、比较和竞争,经受“优者受宠,劣者冷落”的考验。大芬村汇集了来自20多个省市的美术学院毕业生,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美术家协会的会员。即使是画工,也是经专业人士“带徒学艺”训练出来的。油画在这里完成了商品化的过程。2004年11月,大芬油画村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文化产业示范单位”。
对外演出也有突破。在北京有一家专门经营国外演出的公司名叫“天创国际演艺制作交流有限公司”。它成立于1999年,至今已经打造了数台中国演艺产业的品牌剧目,创立了一个剧目、一个剧团、一个经营公司的产业化模式。它是中国唯一一个实现百老汇品牌剧目演出的舞台剧制作公司,即一个剧目长期在国内驻演,同时在国外巡演。2005年,天创公司被文化部列为全国4家文化产品出口示范基地之一,2007年被文化部评为优秀文化出口企业。
由此可见,我国的文化产业“走出去”的步伐已经迈开。而文化部也在2005年出台了关于鼓励对外商业性演出的政策。一个中国文化产业全面走向世界的趋势正在形成。
让更多的文化走出去
文化产业走出去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而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文化产品完全变成商品还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根据文化外交的需要,有些产品可能永远不会变成商品,但除政府保留一小部分作为外交用途外,大部分文化产品走向市场、走向世界,应该是一种趋势。而在此之前,还有许多准备工作要做:
(1)文化部的文化出口权可否下放一部分给地方政府和有关部委,鼓励地方或其他部委有组织地将本地产品或本系统的文化产品推出去。文化部对此给予指导。(2)充分发挥各友好城市的作用,组织自己的资源到对方城市进行演出,同时接待对方的艺术团。(3)放宽对外演出、展览公司成立的尺度,鼓励商业性地对外文化交流,特别是民族性较强的剧目和展览,做成精品,打向世界主流文化市场。(4)在国内开展艺术经纪人培训项目,为文化产业走出去提供更多的专业人才。(5)积极参加国际艺术节和文化博览会,即使有两个国内艺术团参加一个艺术节也无妨,说明我国的文化资源丰富。(6)大力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在优势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资源,重点扶持出版发行、广播影视、文艺演出、文化展览、动漫游戏、工艺美术等各类文化企事业单位的文化出口贸易,扩大其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提高市场份额。(7)进一步落实鼓励措施。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对文化“走出去”的企业,根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所需要的资金,在税收返还、人才、法律援助、出口保险、咨询服务等方面落实鼓励措施。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