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故事节少儿故事会的通知
中国民协网 加入时间:2009-3-30 18:17:5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协:
为了迎接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弘扬优秀民间艺术,促进故事文化发展,繁荣我国的少儿故事创作和少儿故事表演,中国文联、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江苏省镇江市文化局、《民间文学》杂志社等单位共同举办“第九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文学(新故事创作)奖评奖暨第二届中国故事节少儿故事会”活动,现将活动通知下发,请各地有关部门认真组织落实。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9年5月31日。
地点:江苏省镇江市。
二、活动内容
1.少儿故事作品的评奖和颁奖。
2.少儿故事表演的比赛、评奖和颁奖。
3.中国少儿故事研讨会
4.“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民间文学》故事基地”授牌。
三、奖项设置和称号
1.第九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文学(新故事创作)奖“入围作品奖”
获得第二届中国故事节少儿故事会故事作品奖金奖、银奖、铜奖的10篇作品同时荣获第九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文学(新故事创作)奖入围作品奖。
2.第二届中国故事节少儿故事会“故事作品奖”
故事作品金奖:2名,获山花奖“入围作品奖”;
故事作品银奖:3名,获山花奖“入围作品奖”;
故事作品铜奖:5名,获山花奖“入围作品奖”;
故事作品优秀奖:若干名。
故事作品奖的最佳组织奖、最佳编辑奖等另设。
3.第二届中国故事节少儿故事会“故事表演奖”
故事表演金奖:2名,获“小故事大王”称号;
故事表演银奖:3名,获“小故事家”称号;
故事表演铜奖:5名,获“小故事员”称号;
故事表演优秀奖:若干名。
故事表演奖的最佳组织奖、最佳辅导奖等另设。
四、参赛办法
1.报名时间
2009年3月25日至5月10日。
2.组队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协组队报名。每队参赛选手1~2人(含领队),三人以上的多人组合故事表演节目须经组委会审核后,方可报名。
3.参赛节目的初评、复评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协组织本地参赛节目的选拔和初评。初评通过后填写“参赛申请表”,连同参赛节目的文本、音频、视频文件送交组委会进行复评,复评通过后由组委会下达参赛通知。
五、选手和节目要求
1.参赛选手年龄为7~16岁。
2.节目时长5~10分钟。
3.表演过程中允许使用背景音乐或其他辅助表演手段。
4.节目的表演人数单人、二人、三人或三人以上均可。
六、内容和艺术要求
1.节目内容健康向上,展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最新成果。
2.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展示中华文化优秀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3.反映现实生活中的新人物、新事物,展示新时代少年儿童的崭新风貌。
4.形式新颖、生动活泼,表演自然、感染力强。
七、参赛费用
组委会负责报销每队2名参赛人员(含领队)自始发地至镇江往返所乘坐的火车硬卧或长途汽车所产生的交通费用(凭火车票或交通运输部门的专业发票),并承担以上人员在镇江期间的食宿费用。
八、组委会联系方式
第九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文学(新故事创作)奖评奖暨第二届中国故事节少儿故事会组委会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山门口街37号镇江市文化馆
邮编:212001
联系人:刘松林、夏成梅、李书文
电话:0511—85911618、85911603
传真:0511—85039453
电子邮箱:zggsj2007@126.com
网址: www.cflas.com
本通知和参赛申请表可从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网下载。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第二届中国故事节少儿故事会组委会
2009年3月25日
第二届中国故事节少儿故事会
故事表演参赛申请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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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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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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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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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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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辅导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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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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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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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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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钟 □原创 □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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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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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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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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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此表可复制。
2.请附参赛者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3.文本文件、音频、视频文件可发至组委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