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文浩著《中国现代思想史上的潘光旦》序言
( 书评周刊同仁Blog 2009-04-03 06:27:02)
《中国现代思想史上的潘光旦》,吕文浩著,福建教育出版社即将出版
黄兴涛
在中国现代学术史上,潘光旦的重要地位大约毋庸置疑。韩明谟先生在《中国社会学名家》一书中,就将他列为中国社会学“较突出并有代表性”的四大名家之一(另三家为孙本文、陈达和费孝通)。与此同时,他还是现代中国首屈一指的优生学家、性心理学家,有成绩的民族学家和重要的社会史家。作为学者的潘光旦,可以说既学有专攻,又博识多能,属于那种思想敏锐、特色独具而又积极用世的“学术大家”一类。
记得1980年代,中国社会学开始“重建”、社会史研究潮流刚刚兴起之时,我和许多青年学子一样,都经历过一个热心“悦读”潘光旦和费孝通著作的时期。潘氏的《明清两代嘉兴的望族》、《中国伶人血缘之研究》两书和费氏的《乡土中国》等书,堪称那个时代社会学与历史学互相滋养的代表之作,它们曾带给无数雄心勃勃的学子以学养的积淀、研究的激励和方法的启迪。后来,在探讨民族性改造思想和“中华民族”观念形成认同的过程中,潘氏那种介于种族和国家之间的独到“民族”界说,以及在《性心理学》译注中所体现出来的中西文化融会功夫,又曾激起自己由衷的赞佩和敬意。像他那样有社会关怀、富思想能力、轻学科界限且底蕴深厚的学者,得到学人喜爱、渐受学术史家重视和研究,实在是理所当然的。
不过,若要将潘光旦放在中国现代思想史上去看,或选择潘光旦作为思想史研究的专门对象,人们的观点则可能会有所不同。我不得不坦承,在阅读吕文浩这本《中国现代思想史上的潘光旦》之前,我是从未认真思考过潘光旦算不算一个重要而有特色的思想家、他在中国现代思想史上究竟具有何种意义、地位或代表性这一问题的。甚至最初见到该书标题的时候,还曾产生过一丝何必要步余英时命名其胡适研究论著之后尘的疑惑。但读过此书之后,或者说在阅读此书的过程中,我却又有了一些新的认知和想法。
长期以来,我们的近现代中国思想史书写,主要以政治思想史为主、文化和经济等思想史为辅,关心和叙述的都是精英人物尤其是“思想家”的思想。近些年,葛兆光等先生提倡“一般思想史”研究,呼吁人们重视那些对现实社会生活发生了切实影响的普遍思想观念,我是深表赞成的。不过在我看来,这种“一般思想”不仅要具备普遍的“社会性”,还要能体现打破各门学科、各个领域专门界限之思想的“基础性”;同时,其思想者主体也不能只局限于某个特定的阶层,如葛先生所提到过的“一般水准的普通知识分子和普通文化人”,而更需考虑“精英”与“大众”互动的复杂情形。特别是在近现代中国传统社会及其观念发生重要转型的特殊时代,此种一般思想观念形态的形成,显然无法漠视精英分子的思想参与和作用过程。
在阅读吕文浩此书的时候,我忽然感到,如果出于上述思路,那么那些精英人士在大众媒体上,就恋爱、婚姻、家庭、性、生育、民族、国家、文明等社会生活的“ 基本问题”所发表的有特色有影响的“社会思想”,是否也应该成为近现代中国“一般思想史”所关注的对象,并程度不同地构成其可供选择的思想内涵呢?这的确是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在此书中,文浩虽没有明确谈及“一般思想史”,但通观全书,他无疑十分重视这些“社会思想”的内容,甚至可以说,他正是将这些“社会思想”视作潘光旦思想的核心部分而加以深入阐述和精心分析的。在“导言”里文浩还曾强调,潘光旦“卷入时代思潮的程度既深且广”,其中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在上述许多社会文化问题上,他多参与过公开的讨论和论争。我不知道像这样从“社会思想”重要性的视角来理解潘光旦在“中国现代思想史”上的独特意义,是否与文浩一致?或者说至少能为文浩所认同?
当然,文浩主要从“后五四时代知识分子”突出代表的角度,以知识、学术与思想的关系问题为方法论意识来揭示潘光旦的思想史地位,也是别具见解、很富启发性的。诚如他所言,以潘光旦为突出代表之一的后五四时代知识分子,他们大多是依托于学院体制的职业学者,其充当思想界的重要角色,往往在思想论述中打上深深的学术烙印:“也许他们的主张多具书生意气,但其优势也是很明显的,他们的西学知识不再是支离破碎的、一知半解的,他们对于社会问题和文化问题的判断,往往经过科学的盘诘,具有更加扎实的学理依据。”(见该书“导言”)。因而他们对传统和西方文化往往采取较为平静与理性的态度,对五四一代知识分子激进的思想批判,亦多能予以双重的反省。这在某种程度上,毋宁说也正体现了时代思想水准的总体提升。
潘光旦留学时所学专业为优生学,回国后又长期任职于社会学界,在他身上,那种经由优生学训练和社会学熏陶而形成与强化的“社会选择”(他有时又自称为“人文选择”)的独特思想方法,可以说是牢不可破、自觉到家的。他以此观察和思考各种社会和文化问题,也以此评断世间诸事。这是他作为学者型社会思想家的一个突出的特色。因此当他读到胡适主张对西方文化取“Wholesale acceptance”(全盘接受)态度时,便忍不住要起而辩论,因为“Wholesale”乃好坏不分、整个“批发”,恰是要省略掉那万万不可省却的“ 选择”功夫。后来胡适虽接受潘氏批评,承认自己的说法有“语病”,自嘲即便是99%也不能算作“全盘”,但其实他却未见得真正领悟了潘氏所批评的要领。
正因为重视“选择”,潘光旦对主张改造中国民族性的思想同道张君俊也要严厉批判,指责他对自然选择和社会选择说缺乏了解,强调“民族素质的改造,除去选择,更无第二条路可走”。为此,他主张“婚姻要选择,生育也要选择”,一切的一切都要选择。而为了选择,控制和引导的功夫实在又必不可少。①
这种主动“选择”的运思方式既成习惯,也就有力地保证了潘光旦总体思想的理性品格。比如对于中国古代经书,他既反对那种“完全唾弃不讲”的简单态度,也并不赞同“谈不上整理、谈不上选择”地去读经;他强调中华民族“有过几千年的阅历与经验”,这“整个民族的生活经验”,的确值得“当代人的一盼”,但又认为只有用现代眼光加以“选择性整理”,它们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为“转移世界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等等(可参见文浩本书第八章“潘光旦的中西文化观”的有关论述),不一而足。
“选择”既是自然的、又是社会与人文的;既是历史的,又是当下的,它是一种需要、一种本能、也应该是一种自觉的生存状态与方式。潘光旦特别将“选择”与英文中的“adaptation”过程紧密联系起来,把“adaptation”苦心孤诣地译成“位育”而不翻作“适应”,真的是耐人寻味、启人深思。在他看来,翻作“适应”,很容易使人狭隘地误解为是对环境的一味“迁就”,这样人的能动选择性就不免要被忽视和轻视,这是他所最不能容忍的。
“位育”一词的灵感来自《中庸》。所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故“位育”又被称之为“中和位育”,它体现着一种自然与人道的动态合一境界。这样的翻译是否准确姑且不论,但它却无疑凝聚了潘光旦融会中西的旨趣与精神。那种学者自是的“书生之气”,也在这一创构之词中一并汇集,彰显无遗。
“位育”之道提醒人们在做选择时,不仅要有一种自然适度的节制,还务必保持一种平静无偏的心态。自大的态度和自卑的情结,都容易导致错误的判断和选择。在这个问题上,潘光旦对“早婚”话语的论析很有典型性。清末以降,以梁启超为首的启蒙思想家总爱将早婚与国家积弱联系起来,认为早婚伤身弱种,罪大恶极,以至人人以为至理、信奉不移。而潘光旦却从优生学原理出发,并引证当时大量的科研成果指出,早婚迟婚其实各有优劣,早婚既不必与伤身有直接关联,也并不必然导致缺陷较多的产儿。梁启超式的论调之所以流行,不过是国人积久的自馁心理作怪罢了:“自馁心之所至,至认种种不相干或不甚相干之事物为国家积弱之原因,从而大声疾呼,以为重大症结端在乎是,早婚特其一例耳”。②这种近代中国少有的“异见”,对我们理解“禁早婚”的主流话语之特性,意义不言自明;而潘光旦思想的反思特质,也可以由此略见一斑。
作为一个社会思想家,潘光旦关于“社会选择”或“人文选择”的思想还有待于人们去作进一步的揭示与阐发。而这种思想有时来源于或体现为他对社会日常生活的深入观察和批判意识。比如他对中国人游艺生活中“麻将”的流行及其社会效应的分析,就颇有些发前人所未发之妙论。在他看来,“中国人的民族性与麻将牌中间,实在有一种固结不解的心理因缘在”。麻将牌与外国纸牌的玩法不同,它完全用不着“合作的功夫”,不仅用不着合作,而且合作还要不得。玩家一定得假定“ 其余三人无一不是你的敌人,要对他们钩心斗角,一刻不可懈怠。------他无时不在想占便宜,或至少叫别人也占不到便宜”。③他的意思是说,中国人对麻将牌的酷爱与民族病态心理有关,而反过来,此种日常娱乐方式的社会选择,又不断固结强化着此种民族心理。诸如此类的社会批评,在潘光旦的文字中并不少见,文浩此书中也多有论述,它实际上反映了“后五四时代知识分子”在力图超越此前启蒙思想家的同时,对其启蒙主题也有一种深沉的延续与自觉的继承。
关于潘光旦的思想,认知的视角自然很多,其丰富的内涵,也绝非浅学者所能尽揭。文浩研究潘光旦多年,又受过社会学与历史学两种学科的训练,故在综合认知和整体把握其思想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通读该书,我觉得他对潘氏思想的重要内容、特点与意义等问题,都有出色的阐述和深入的论析。在解读潘氏思想的过程中,他注意揭示其思想的“学理”依据一点,给我的印象尤为深刻。我与文浩是同道也是朋友,对他的为学态度和认真劲头向有感触。他劬学覃思、不喜“花枪”、重视资料、讲究表述,这种风格也是我所喜欢的。蒙文浩信任,命作序言,因得以先睹大著为快,并草此读后之感,以与作者和读者交流。
① 参见潘光旦《评〈民族素质之改造〉》,《潘光旦文集》第9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第588~589页。
② 潘光旦:《中国之家庭问题》,《潘光旦文集》第1卷,第168页,可参见此书第六章“潘光旦关于婚姻家庭问题的见解”中的有关论述。
③ 潘光旦著,潘乃谷、潘乃和编:《夔庵随笔》,百花文艺出版社,2002,第1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