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本人的田野经验,在调查过程中还是尽可能的“主位”,否则会影响到对客观存在理由的解释效度。当然我并不排斥(其实也无法排斥)来自主观上对事实的看法,毕竟那都是我的亲身体验和分析。在民族志写作上我基本上做两种文本的写作。比如我对贵州荔波瑶麓瑶族的调查就是这样。目前我对客家族群的田野调查也是这样。这有一个好处,即可以让读者通过视角转移来看待所调查的族群和文化。其中一个文本(即按传统民族志的要求)尽可能隐匿自己,让客观事实说话。另外一个文本(即贯彻实验民族志的精神)写出“我的”看法、思考和解释,甚至直觉、情感。
深以为然,民俗学尤是。主位客位本是方法论,因人因地因时因学而异。民俗学中的家乡民俗学,就不可能完全脱离主位意识。为什么要搁置主位呢?调查中自己也是调查对象之一,客观与主观绝非以二元论来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