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办印发《“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
两办印发《“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
2017年05月07日 19:32:24
来源:新华通讯社
原标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
新华社北京5月7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主要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文化发展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纲要。
序言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是国家强盛的重要支撑。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党和国家的战略方针。
“十二五”时期我国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开辟了治国理政新境界,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进一步呈现出繁荣发展的生动景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的学习宣传教育不断加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主旋律更响亮、正能量更强劲。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文艺创作日益繁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广为弘扬,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文化走出去步伐加快,国际传播能力大幅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更有信心和能力铸就中华文化新的辉煌。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关键时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必须充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迫切需要补齐文化发展短板、实现文化小康,丰富人们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改革全面深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迫切需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增进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激发全民族创造活力。高新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社会信息化持续推进,互联网影响广泛而深刻,迫切需要拓展文化发展新领域,发展壮大网上主流舆论阵地,更好运用先进技术发展和传播先进文化。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迫切需要提高文化开放水平,广泛参与世界文明对话,增强国际话语权,展示中华文化独特魅力,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要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奋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局面,为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提供强大的价值引领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一、总体要求
(一)牢牢把握文化发展改革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全面推进文化发展改革,全面完成文化小康建设各项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更好地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中国贡献,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思想文化基础。
(二)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文化发展改革全过程
——坚持创新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高新技术发展要求,体现文化例外要求,加大改革力度,全面推进文化内容形式、方法手段、载体渠道、体制机制、政策法规等创新,激发动力、增强活力、释放潜力,推动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
——坚持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区域文化发展,统筹文化发展、改革和管理,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国有与民营、对内与对外等重要关系,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更好发展、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弘扬。
——坚持绿色发展。尊重规律,增加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和优质文化服务供给,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提升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开放发展。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提高国际传播能力,更好发出中国声音、展现中国精神、提出中国主张,借鉴吸收世界有益文化成果,深化不同文明交流互鉴。
——坚持共享发展。面向基层,贴近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群众文化参与度和获得感。
(三)全面实现文化发展改革的目标任务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广泛普及,中国梦引领凝聚作用进一步增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国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更加活跃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能力不断提升,文化精品不断涌现,网络文化健康发展,社会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
——现代传播体系逐步建立,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一批新型主流媒体和主流媒体集团,网络空间更加清朗,社会舆论积极向上。
——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体现地方和民族特色的文化设施网络基本形成,公共文化供给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匹配。
——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更加完善,文化市场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发挥,做优做强做大一批文化企业和文化品牌,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十三五”末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基本形成,中华民族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实现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文化开放格局日益完善,中华文化影响力持续扩大,中国故事、中国声音广泛传播,良好国家形象全面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国际话语权进一步增强,促进世界文化多样化发展。
——文化宏观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微观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文化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二、加强思想理论建设
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推动实践,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一)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研究宣传。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中之重,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学习宣传教育。继续编辑出版《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修订出版《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结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深化理论宣传。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规划纲要。抓好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研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制定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规则。组织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对象化、互动化的理论宣讲。加强对各种社会思潮的辨析和引导,出版一批通俗理论读物。深入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加强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
(二)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按照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立健全哲学社会科学管理体制,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平台、研究基地、传播中心建设。加强话语体系建设,注重以我为主设置议题,积极开展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国际学术研讨活动。举办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论坛系列理论研讨会。加强对各类讲座论坛、社科机构的引导和管理。发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强化考核评价工作。充分发挥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作用,形成定位明晰、特色鲜明、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能进能出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体系。扶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著作出版。编写哲学社会科学普及读本。
(三)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考核、督查、问责机制。推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开设意识形态工作课程和讲座。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
三、提高舆论引导水平
牢牢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高举旗帜、引领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人民、鼓舞士气,成风化人、凝心聚力,澄清谬误、明辨是非,联接中外、沟通世界,加快构建现代传播体系,健全舆情引导机制,强化媒体社会责任,发展壮大主流媒体,切实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一)做强做大主流舆论。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加快构建主流舆论矩阵。加强党报党刊、通讯社、电台电视台等重点新闻媒体建设,提高宣传报道专业化水平。加强和改进正面宣传,做亮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大主题宣传,做活经济宣传,做好热点引导。综合运用微博、微信、移动新闻客户端等传播方式,拓展主流舆论传播空间。建立和完善民意调查等制度。做好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和权威信息发布,把握舆论引导的时度效。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发挥舆论监督建设性作用。
(二)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扶持重点主流媒体创新思路,推动融合发展尽快从相“加”迈向相“融”,形成新型传播模式。支持党报党刊、通讯社、电台电视台建设统一指挥调度的融媒体中心、全媒体采编平台等“中央厨房”,重构新闻采编生产流程,生产全媒体产品。明确不同类型、不同层级媒体定位,统筹推进媒体结构调整和融合发展,打造一批新型主流媒体和媒体集团。
(三)发展壮大网上舆论阵地。遵循网络传播规律,强化互联网思维,加快网络媒体发展。加强重点新闻网站和政府网站建设。加强移动互联网建设和生态治理。强化网站主体责任,健全网站分级分层管理体制。加强教育引导,进一步提升网民网络文明素养。将新闻网站采编人员纳入新闻记者证制度统一管理,纳入新闻采编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称评价体系。统筹推进网络舆论引导、网络文化建设、网络文明传播、网络公益活动,增亮网络底色、激发网络正气。
(四)规范传播秩序。规范地方媒体、行业媒体管理。规范推进电台电视台实质性合并,健全节目退出机制。建设视听新媒体集成播控平台。开展视听类智能终端设备入网认证工作。制定互联网分类管理办法。完善互联网法律法规,将现行新闻出版法律法规延伸覆盖到网络媒体管理。完善网站新闻来源许可机制,加强新闻信息采编转载资质管理,规范商业网站转载行为和网络转载版权秩序。建立完善网络版权使用机制。实行新闻采编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加强职务行为信息管理。加强互联网信息搜索引擎、即时通信工具、移动新闻客户端等管理,明确微博、微信等的运营主体对所传播内容的主体责任。加大对新闻界突出问题治理力度。严厉打击网络谣言、有害信息、虚假新闻、新闻敲诈和假媒体假记者。
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贯穿社会生活全过程,加强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注重通过法律和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落细落小落实,不断增强价值观自信,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一)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实践具体化系统化。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研究阐释和宣传普及,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文艺作品、公益广告和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开展主题宣传。强化实践养成,注重典型示范,开展文化培育,精心设计开展多样化的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修订和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载体,增强中华民族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荣誉感和命运共同体意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增强学生爱国精神、社会责任感和实践创新能力。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用好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各类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等红色资源。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推动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彰显社会主流价值。推动社会治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强化公共政策的价值导向,探索建立重大公共政策道德风险评估和纠偏机制。
(二)加强和改进群众性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应对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组织开展理论宣讲和形势政策教育,设计有特色有实效的活动载体。推动基层党组织、基层单位、城乡社区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方式。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基层工作加强年”活动。健全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机制,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三)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举办中国公民道德论坛。礼敬英雄人物,加强对全国重大典型和道德模范、时代楷模的学习宣传,广泛推出“最美人物”、善行义举和身边好人。建立健全先进模范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创新发展乡贤文化,开展孝敬教育、勤劳节俭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弘扬劳动最光荣、劳动者最伟大的观念,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创新创业精神。
(四)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修订完善各类创建测评体系。加强和改进文明城市创建管理,培育城市精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培育优良家风家教,传承优良校风校训。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文明行动。完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长效机制。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制定国家礼仪规程。实施全民文明礼仪教育养成行动,培育文明行为习惯。规范升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等礼仪制度。广泛开展军民警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对各类评比活动的规范管理。
五、繁荣文化产品创作生产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着力扶持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推出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的精品力作。
(一)把握正确创作导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努力为人民抒写、抒情、抒怀。抓好中国梦和爱国主义主题文艺创作,讲好国家民族宏大故事,讲好百姓身边日常故事。建立支持文艺工作者长期深入生活扎根基层的长效保障机制。
(二)推动文化内容形式创新。加强规划指导,加大对具有示范性、引领性作用原创精品的扶持力度。抓好文学、剧本、作曲等基础性环节,支持戏剧、电影、电视、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曲艺、杂技等艺术门类创新发展,鼓励戏曲流派创新,推动交响乐、歌剧、芭蕾舞等艺术品种的中国化、民族化。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发挥国家艺术基金、国家出版基金的积极作用。
(三)发展网络文艺。加强网络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推动网络文学、网络剧、微电影等新兴文艺类型繁荣有序发展。推动传统文艺与网络文艺创新性融合,促进优秀作品多渠道传输、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培养优秀的网络文艺创作、生产、传播和评论人才。健全网络文艺思潮研究分析机制,加大对网络文艺引导力度。
(四)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把价值取向、艺术水准、受众反应、社会影响等作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反映市场接受程度的量化指标。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收视率调查系统。深化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引导和规范出版物推荐活动。加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与评论建设,培养高素质评论队伍。
(五)加强版权保护。全面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版权保护促进文化创新。完善版权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体制和社会服务体系,推进国家版权监管平台建设,依法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保护版权权利人利益。建立健全信息网络传播权长效保护机制,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原创文化作品的版权保护,规范网络使用。完善版权运用的市场机制,推动版权贸易规范化。发展版权产业,形成全产业链的版权开发经营模式。
六、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坚持缺什么补什么,注重有用、适用、综合、配套,统筹建设、使用与管理,加快构建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鼓励各地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自主制定富有特色的地方实施办法,健全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立足实际,注重实效,做好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的规划建设。提高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制播能力和发射(监测)台、卫星地球站、直播卫星平台的承载能力。建设国家和地方应急广播体系。探索农村电影放映长效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或捐助公共文化设施设备。
(二)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资源共建共享。统筹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和重点文化惠民工程,避免重复建设。整合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普普法、体育健身等资源,建设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综合文化服务设施。合理利用历史街区、民宅村落、闲置厂房等,兴办公共文化项目。以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为中心推进总分馆制。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三)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推动各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和产品服务供给。建立“按需制单、百姓点单”模式,明确由基层选定为主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健全配送网络。推进数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设。开发和提供适合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群体的基本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完善公共文化考核评价,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
(四)推动老少边贫地区公共文化跨越发展。与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相结合,实施一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加强少数民族语言频率频道和涉农节目建设。为贫困地区配备或更新多功能流动文化服务车。支持少数民族电影事业发展。加大文化扶贫力度,建立健全“结对子、种文化”工作机制。
七、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和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促进文化产品和要素在全国范围内合理流动,促进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有机融合,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提高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一)发展壮大文化市场主体。发展骨干文化企业,推动产业关联度高、业务相近的国有文化企业联合重组,推动跨所有制并购重组。以党报党刊所属非时政类报刊、实力雄厚的行业报刊为龙头整合报刊资源,对长期经营困难的新闻出版单位实行关停并转。降低社会资本准入门槛,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支持“专、精、特、新”中小微文化企业发展。
(二)推进文化市场建设。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快文化产品市场建设,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文化市场业态,发展电子票务、电影院线、演出院线、网络书店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健全文化要素市场,完善文化资产评估体系。创新文化投融资体制,推动文化资源与金融资本有效对接。鼓励有条件的国有文化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推动资产证券化。加强文化消费场所建设,开发新型文化消费金融服务模式。发展文化旅游,扩大休闲娱乐消费。培育和发展农村文化市场。加强城乡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规范出版物市场价格行为。加强文化行业组织建设,发展文化中介服务。规范文化产业统计。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
(三)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布局。加快发展网络视听、移动多媒体、数字出版、动漫游戏、创意设计、3D和巨幕电影等新兴产业,推动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工艺美术、印刷复制、广告服务、文化娱乐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演出、娱乐、艺术品展览等传统业态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扩大中高端文化供给,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加强重点文化产业带建设。发掘城市文化资源,推进城市文化中心建设。支持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发展特色文化产业。
(四)强化文化科技支撑。落实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通过优化整合后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科技项目。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科技成果,催生新型文化业态。加强虚拟现实技术的研发与运用。推动“三网融合”。制定文化产业领域技术标准,深入推进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依托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加强文化科技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提高文化核心技术装备制造水平。加强文化资源的数字化采集、保存和应用。
八、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客观科学礼敬的态度,扬弃继承、转化创新,推动中华文化现代化,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拥有更多的传承载体、传播渠道和传习人群,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
(一)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挖掘和创新发展。系统梳理中华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时代影响,阐明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厘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改造陈旧的表现形式,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籍整理和出版,推进文化典籍资源数字化。推动文博单位开发相关文化创意产品。
(二)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加强中华文化基因校园传承。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图书音像版权资源共享。加强戏曲保护与传承。普及中华诗词、音乐舞蹈、书法绘画等,举办经典诵读、国学讲堂、文化讲坛、专题展览等活动。鼓励媒体开办主题专栏、节目。利用互联网,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传播。加强语言文字研究和信息化开发应用,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
(三)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大力强化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加强世界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单位、大遗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重要工业遗址、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珍贵遗产资源保护,推动遗产资源合理利用。加强馆藏文物保护和修复。建立健全国家文物督察制度,完善文物登录制度。规范文物流通市场,加大非法流失海外中国文物追索力度。加强考古发掘和整理研究。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加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传习场所建设。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
(四)传承振兴民族民间文化。加强对民间文学、民俗文化、民间音乐舞蹈戏曲、少数民族史诗的研究整理,对濒危技艺、珍贵实物资料进行抢救性保护。扶持民族民间文化社团组织发展。规范和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建设。把民族民间文化元素融入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美丽乡村。打造一批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五)保护和发展传统工艺。加强对中国传统工艺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创新,挖掘技术与文化双重价值。推动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运用现代设计改进传统工艺,促进传统工艺提高品质、形成品牌、带动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