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扩招
本报讯 近日在京举行的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联席会年度工作会议上,全国16个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负责同志、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及有关高校的校长、研究生院院长一致认为,必须调整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定位,优化硕士研究生教育结构,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根据我国的学位制度,学位分为学术性学位和专业性学位两大类。学术性学位是在人文学科与自然科学领域里所授学位的统称,如法学学位、文学学位、理学学位、工学学位等,它是侧重于理论和学术研究方面要求的一种学位。专业性学位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如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等。获得专业学位的人,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而是有明显的某种特定的职业背景,如律师、教师、工程师、医师等。专业性学位与学术性学位在培养目标上各自有明确的定位,因此,在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授予学位的标准和要求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1991年,我国开始实行专业学位教育制度,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基本形成了以硕士学位为主,博士、硕士、学士三个学位层次并举的专业学位体系。目前我国设置了19种专业学位。截至2008年上半年,我国专业学位教育已累计招生86.5万人,其中学历教育招生24.6万,占专业学位总体招生数的28.4%;在职攻读招生61.9万,占专业学位总体招生数的71.6%。目前我国参与专业学位教育的院校总数为431个,占我国博、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总数的60%。可以说,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教育制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量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国务院学位办主任、中国科学院院士杨玉良说:“今年增加招收一定数量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不仅是为了应对当前就业问题,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而且是要通过一定的增量,促进完成研究生培养结构的调整,激活硕士研究生结构调整的阀门,进而发出结构调整的明确信号,进一步促进研究生存量的调整。”
(阳秋)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报
本网发布时间:2009-3-17 16: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