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连山回复
晓辉兄担心“某个群体有一种习俗已经不符合现代价值观,但他们又不愿改变,外人或民俗学者该怎么办?”这是大家都可能遇到的问题。
我以为,这种极端情况的发生跟两个方面有关。一方是该群体,另一方是外人或民俗学者,双方价值观不同,因而导致价值判断的冲突。
面对这种极端情况,学者应该分三个步骤进行研究。
首先应该暂时放弃自己的价值观,以文化相对主义的态度,去研究该群体的习俗,探索其价值观的内在合理性——当然指该价值观在其社群之中的合理性。既然该群体不愿意改变,它必定具有合理性。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最基本的理解。
其次,在上述理解的基础上,再反思我们自己的价值观是否合理。因为所谓“现代价值观”也不一定正确,即使正确,它的实现途径也不一定正确,更不一定是人类必须遵守的律法。各种貌似先进、神圣的“现代价值观”已经多次出现在中外近现代历史,并造成巨大伤害。法国大革命是一次,德国国家社会主义是一次,中国文革又是一次。这些还都是大规模的伪价值,其他小者更不待言。过去我们都相信一夫一妻制度是唯一的好制度,那么我们可以依此标准去判断摩梭人的阿注婚吗?阿注婚的存在与延续,证明人类在不同条件下,可以选择不同婚姻制度。
第三,假如经过以上研究,该群体的价值观的确违反了现代公认的基本价值观,比如严重侵害人权,比如印度寡妇自焚的旧俗,那是学者应该予以批判。公权也应该干预。这种情况中国目前似乎不多见。多见的反而是外人强制破坏人家的风俗文化。
我不是说晓辉兄多虑了,提前做好理论准备,有备无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