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村落:“天人合一”的美好家园
罗杨 《 中华读书报 》( 2013年02月20日 03 版)
“竹篱茅屋趁溪斜,春入山村处处花。”苏东坡描写出的是一幅多么富于诗情画意的美好景致。青山翠竹、粉墙黛瓦,牧笛山歌、蛙声蝉鸣。我们的祖先曾经就是如此诗意栖居,神话般地生活。这种农耕文明的恬美情境至今保留在山青水秀、文化灿烂的历史名村名镇,是祖先遗馈给我们的一笔丰厚精神遗产,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以流传的血脉,也是给我们留下美好记忆的精神家园。在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汹涌而来的今天,守护和保护好每一处名村名镇就意味着守护好我们的精神家园,这是民族赋予民间文艺工作者的历史责任。
人类文明的进化不能没有积累和继承,历史的车轮可以碾过如梭的岁月,但不应拆毁我们心灵回归故里之路。作为我们精神故里的每个古村落是一个自然的社会单元,也是物质与文化的综合体,是民族民间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是民族文化复兴的重要源泉。古村落是中国传统“天人合一”的人生观和自然观产生的居住方式,具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和文化底蕴,是祖先长期适应自然、利用自然的见证。它如同一部历史教科书,记录和镌刻着我们民族的文化基因和历史记忆;如同一条历史长河,至今滋养着中华儿女的心田。古村落不仅仅是一个地点和空间,而且保存着年轮的印痕和光阴的故事,它曾以五千年文脉涵养了一个泱泱中华。梁漱溟先生曾经说过:中国新文化的嫩芽绝不会凭空萌生,它离不开那些虽已衰老却还蕴含生机的老根——乡村。
古村落是一个完整的生命体,有自己的外形和内核,有自己的精神和灵魂。保护古村落,绝不能被动地对抗岁月的磨蚀,而是更加注重对古村落人文生命的挖掘与扬弃。完整的古村落不仅包括民宅建筑、桥梁、祠堂、古戏台等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同时还应包括与之密切关联的各种民俗、生产生活、婚丧嫁娶、民间信仰崇拜、民间艺术等口头的、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解古村落就可以理解中国文化的民族密码和历史细节,读懂古村落就可以读懂民间文化的百科全书。中国文化遗产的丰富性留存在古村落里,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华闪烁在古村落里,中国文化的多样性散落在古村落里,中国民间文化的独特魅力汇聚在古村落里,中华文化的根脉深深扎在古村落里。冯骥才先生曾说:中国最大的物质遗产是万里长城,最大的非遗是春节,最大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古村落。
在历史面前我们应该是虔诚的,在文化面前我们应该是卑躬的,在故土面前我们应该是敬重的。人类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曾经付出过惨痛的代价,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很多美好的东西只有当失去时才发现它的宝贵。在城市化的过程中,我们曾经失去了很多充满温馨、充满诗意的村庄,是鳞次栉比的水泥森林再次唤醒了人们对古村落的重新认识。田园牧歌式的居住不仅是古人的生活理想,更是当代人的精神诉求,我们在渴望享受现代城市文明的同时,也渴望留住那些曾经养育了我们祖辈温暖了我们心灵的原生态、多样性的古村落。
保护与开发永远是一对矛盾,是把古村落作为文化基因完整地加以保护,还是作为生财之道尽快地开发赚钱,这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因此,对古村落的保护、建设和开发一定要按规律办事,切忌在开发和建设中造成不可补救的破坏,使历经浩劫而幸存的古村落在不当开发中消亡。各级政府在古村落保护过程中,应本着高度的文化自觉,以历史的情怀、超前的眼光、长远的规划和持之以恒的决心,注重其文化内涵的活态传承,正确地面对历史与现实,正确地处理经济与文化,正确地看待遗产与利益,正确地评判政绩与公益,寻找出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古村落保护与发展的两全之策,逐步建立起科学有效的古村落传承保护机制,从而不断增强古村落的魅力和生命力,找回那种“倚杖柴门外,临风听暮蝉”的美好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