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绣的遗产意义与传承生态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2年10月15日第366期 作者:宋俊华
【核心提示】目前,广绣正在从地域的文化走向行业的、美术的、民族的世界性文化。因此,明确广绣文化遗产的意义及其传承生态环境,将有利于促进广绣保护和传承。
广绣,一般指以广州为中心,广府地区的刺绣,与苏绣、蜀绣、湘绣并称中国四大名绣。2006年,广绣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且被作为粤绣的一种,归类于民间美术类遗产。广绣作为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意义是多元且多层的。从历代有关刺绣的文献记载与现存实物来看,刺绣对于人类具有生存、生活、信仰、审美等多方面的意义。
刺绣观念制约广绣传承生态的演变
据《宋史·职官志》记载,徽宗年间宫中文绣院设绣画专科。至清代,宫廷御用刺绣大部分由宫中造办处如意馆的画人绘制花样,经审核后再发送江南织造管辖的三个织绣作坊照样绣制。广绣具有地域性刺绣的特征,反映了广府独特的文化内涵和广府人独有的生命认知与存在方式。同时,广绣也是一种历时性文化实践活动。它的实践内容、形态、功能和意义,不是某个特定时间点上的,而是历史线上创造、传承、积累、积淀而形成的。从这个意义讲,把广绣当做纯粹创新的文化与纯粹守旧的文化,都是不恰当的。
广绣是一种技艺性文化实践,是传统技艺发展的体现。民间美术的归类,赋予了广绣以“美术”的特性,即广绣的艺术性和技艺性。广绣的传承人由此被赋予了艺术家、工艺大师等称号。但民间美术并不能涵盖广绣的全部文化意义。广绣技艺与广绣文化之间如器与道之间关系,器是道之凭借、道之途径,道是器之根本、器之目标,道器合一,才是广绣,任何一种形式的呈现都是为了表达人们对社会的独特感受。
广绣作为行业性的文化实践,是刺绣行业实践的代表。在自身发展演化中,不仅呈现为历时性演变,而且呈现为地域性、民族性演变,与苏绣、蜀绣、湘绣、羌绣、苗绣、瑶绣等独立并存,体现了刺绣行业的多元化实践。
从自给自足的农耕文明到物物交换的初级商业文明,再到高度资本化的现代商业文明,刺绣观念的变化制约着传承生态,即从生存性、信仰性、生活性、商业性刺绣,至审美性刺绣的不断演变。
广绣传承生态跨地域的世界性扩展
目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生产性保护,即帮助或引导与其相关的传承人,自觉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活动,并把其纳入现代经济活动体系中,以解决与其相关的传承人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过程中的资金等需求。二是生态保护,即帮助或引导相关的传承人,自觉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系统,通过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系统的稳定来确保其生命力。
广绣是在区域文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独特文化。广绣与广府文化的共生、共存、共发展是广绣传承的根本生态,广绣与其他刺绣及文化的交流是广绣传承的衍生态。根本生态与衍生态构成了广绣传承生态系统。
首先,独特的广府自然生态是孕育广府文化和广绣文化的自然基础。以广州为中心的广府地区,是珠江水系冲积形成的三角洲,是典型的水乡文化区。独特的地理位置与自然物产,促进了传统刺绣业的产生与发展,又为广绣形成自己风格特征创造了条件。如广绣作品中大量以南方自然物产、风光为题材,使得广绣具有鲜明的岭南特色。
其次,独特的广府民俗、艺术生态是广绣发展的文化基础。广府地区的民间祭祀、节日习俗,如北帝诞、菠萝诞、妈祖诞、赛龙舟、乞巧节、宗祠祭祀中使用的神帐、旗幡、服装大都需要广绣来装饰。广府地区的民间艺术,如粤剧、飘色、鳌鱼舞、麒麟舞、狮舞、龙舞中的服饰、布景、旗子等也都需要广绣来装饰。此外,广府人的传统婚丧嫁娶中的嫁妆也大量需要广绣。所以,广府民俗生态是民俗性、生活性和艺术性广绣传承发展的基本生态。
再次,广府的商业、城市文化生态是艺术性、商业性广绣发展的基本前提。自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秦平岭南,南海尉任嚣在此筑番禺城(俗称任嚣城)起,广州建城已有2226年,一直是中国对外贸易的重要港口城市。
广绣与其他刺绣的交流,促进了广绣对其他刺绣艺术的借鉴和吸收。1905年,广东省工艺局聘画家高剑父任宾华艺术学校校长时,设绘画、刺绣、雕刻等习艺班,宋铭黄任刺绣班教师。民国初,宋铭黄随高剑父到上海,创办“上海女子刺绣院”,并以花鸟画作为刺绣画稿,改进了刺绣针法,被誉为“改革刺绣工艺的范本”。广绣传承人许炽光、梁桂开等又曾跟随苏绣名家学习,把苏绣的技法融入广绣之中,发展了广绣技艺。
如今,广绣的传承观念与生态都在发生变化。广绣正在从地域的文化走向行业的、美术的、民族的世界性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程,给我们提供了对广绣变迁反思的机遇与参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评审,一方面使广府人意识到广绣所包含的超越地域与日常生活的民族的美术的意义,从而增强了对本土文化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另一方面,也使广府人对广绣意义与生态环境的演变有了清晰的认识,从而加强了对本土文化传承的责任感。
由此,明确广绣文化遗产的意义及其传承生态环境,将有利于促进广绣保护和传承。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