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文化网头条】我国非遗“家底”盘点:世界非遗数量全球第一

【文化网头条】我国非遗“家底”盘点:世界非遗数量全球第一

2012-06-05中国文化传媒网



中国文化传媒网讯(记者 肖岚) 6月5日,由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主办的十七大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会在京举行。这也是我国非遗“家底”的一次大盘点。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马文辉介绍,十七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经由单个的项目性保护逐步走向系统保护、科学保护和依法保护阶段,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初步形成:


十七大以来,我国完成了第一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公布了1219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实施了国家级名录项目“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命名了1488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活态传承;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濒危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抢救性记录,推动了生产性保护的方式方法;建设了12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理清了文化生态保护建设的思路,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多措并举成效显著;“文化遗产日”和民族传统节日宣传展示活动丰富多彩,营造了全民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推动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则制定,成功申报36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为世界上入选项目最多的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确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制度、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度、传承传播制度,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当前社会转型期,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面临冲击、“重开发、轻保护”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代表性项目保护工作不够细致深入、传承人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保护工作队伍亟待提高等问题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据了解,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文化部将不断深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客观规律,扎实推进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深入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法规,提高保护工作针对性和时效性;二是要制定出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分类保护规范与标准;三是要加大濒危项目保护力度,启动实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四是要进一步健全传承机制,加大对代表性传承人、学艺者的培养和扶持力度;五是要继续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六是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深入开展,争取出台相关税收、融资、土地使用的优惠政策;七是继续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八是要加大对基层保护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

TOP

“活态传承、重在落实”——2012年“文化遗产日”

2012-06-05中国文化传媒网

中国文化传媒网讯(记者肖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今年的6月9日,是我国的第七个文化遗产日。6月5日,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召开新闻发布会,由非遗司巡视员屈盛瑞结合介绍了在“活态传承、重在落实”的主题下,文化部在今年“文化遗产日”将举办的部分活动。在国家图书馆举办10位非遗专家主讲的10场讲座,在江苏苏州举办第四届非遗论坛,在浙江嘉兴、湖北宜昌分别举办端午习俗活动等,是此次文化部主办活动中的亮点。

山东省枣庄市市长张术平在会上介绍了9月将在枣庄台儿庄古城举办的第二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筹备相关情况。


10专家10场非遗讲座
6月9日至18日,在国家图书馆举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讲座周”活动将邀请原文化部副部长、现中国国家图书馆馆长周和平,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刘魁立,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田青等10位非遗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举办10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题讲座,系统介绍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知识,以及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和未来展望。据了解,这一系列讲座主要是面向社会公众,内容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兼具知识性与趣味性。如刘魁立先生的讲座《中国人眼中的外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贯通中西,中国艺术研究院邱春林先生《技艺因人而存在》的讲座,将用丰富的田野经验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民间存续的传统手工艺进行解读;北京师范大学萧放教授的讲座《传统节日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将结合传统节日的内涵和民众对传统文化的新认知,阐述传统节日各个层面及其当代功用。同时,为配合讲座,主办方邀请了与讲座内容相关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现场表演。如田青先生《找回祖先的声音——中国民歌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讲座上,将有陕北民歌的原生态演唱;中国武术研究院研究员康戈武先生的讲座,将邀请云南省武术协会副主席沙俊杰等进行八卦拳等武术表演;中国艺术研究院邱春林先生的讲座,将邀请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李春珂、殷秀云进行牙雕和雕漆技艺展示。


“中国传拓技艺展”将现身国家图书馆
6月9日至7月8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典籍记忆系列展” 将在国家图书馆举行,包括“中国传拓技艺展”“中国传统建筑营造技艺展”两个专题展。

传拓是我国劳动人民在长期社会生活实践中,为便于文化传播和交流而创造的一种独特的文献复制技术,至今已有一千余年的历史,为中华文化遗产的有序传承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建筑是一个国家文化最明显的标志,它代表了一个民族智慧的结晶。中国传拓技艺展将系统介绍传拓技艺的产生和发展,展示东汉《熹平石经》残石、三国《正始石经》、宋拓本《神策军碑》、元拓本《道德经》等实物与100余件唐、宋、元、明、清时期具有代表性的拓本,均为传世国宝,洵足珍贵,同时邀请来自全国各地的当代传拓名家,进行传拓技艺现场演示。

我国传统建筑是人类建筑史上具有独特面貌的建筑体系。中国传统建筑营造技艺展将依托国家图书馆馆藏“清代样式雷图档”、《永乐大典》、《营造法式》、文源阁御碑、古旧地图照片等百余件重要典籍和文物,辅以清华规划院“再现遗产”工程的多项最新成果——圆明园30个景区的数字复原设计,全面演绎传统建筑营造技艺的魅力。为使公众更好地了解中国传拓技艺和中国传统建筑营造技艺,展览期间还将举办专题讲座和论坛。


“第四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苏州论坛” 论剑苏州
6月30日至7月2日,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第四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苏州论坛”,邀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专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职能处室处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保护与传承机制建设等问题进行研讨。

“2012年端午民俗文化节” 浙鄂同办
为庆祝端午佳节,文化部将于6月21日至24日,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在浙江省嘉兴市共同举办“2012年端午民俗文化节”; 6月10日至25日,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在湖北省宜昌市共同举办“2012年屈原故里端午文化节”活动。全国各地也将结合当地端午文化节习俗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

TOP

十七大以来文化成就专题:

http://www.ccdy.cn/zhuanti2011/17dawhjs/index.htm

TOP

十七大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走向整体性保护、科学保护和依法保护新阶段

2012-06-06中国文化传媒网

2012年1月31日,首批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颁牌仪式在京举行。

2008年2月26日,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戏曲专场在北京梅兰芳大剧院上演。重庆市川剧院徐超等展示川剧特技“变脸喷火”。

2011年,“文化遗产日”主题活动在北京中华世纪坛展览馆举行。

流传在新疆的蒙古族舞蹈《少女萨吾尔登》。

《非遗法》出台,为非遗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同年6月1日,《非遗法》正式施行。

《非遗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位一体战略布局中颁布的一部重要法律,不仅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丰富了我国法律体系的内容,而且是我国履行国际公约义务的重要体现,为促进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维护人类文化多样性做出了积极贡献。《非遗法》的出台为非遗保护政策的长期实施和有效运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从此,我国的非遗保护工作进入了依法保护的新阶段。

《非遗法》颁布出台后,文化部和各省(区、市)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和贯彻《非遗法》活动。结合“文化遗产日”等,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学习培训活动,向社会宣传《非遗法》。

与此同时,文化部及时对非遗保护事业的“十二五”规划进行了完善,对近期工作计划进行了适当调整,使其更加符合法律的要求,进一步廓清了非遗保护工作科学规范、深入发展的思路,提高了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云南、贵州、广西、福建、江苏、浙江、宁夏、新疆、广东等省区也积极出台了地方性法规。

非遗保护的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

近年来,文化部通过开展普查,建立四级名录体系和代表性传承人评审认定体系,加强代表性传承人保护等,逐步建立了我国非遗保护的三项制度。

目前,全国非遗普查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共收集珍贵实物和资料29万件,普查文字记录达20亿字,拍摄图片477万张,普查资源总量近87万项。

非遗名录建设是非遗保护制度的重要内容。

至2011年,国务院已批准公布了3批国家级非遗名录共1219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也公布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8566项。大部分市、县也建立了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基本形成。

2011年9月,文化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建立国家级代表性项目保护工作的定期报告、督查、奖惩和“退出机制”。今年上半年,文化部开展了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督查工作,目前正在对督查情况进行整理统计并择机公布。
促进活态传承,是非遗保护工作的关键。

至2011年,文化部已命名公布了3批1488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第四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已经结束,即将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从2008年起,在中央转移地方非遗保护经费中,文化部按每人每年8000元的标准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予以资助,2011年起补助标准提高到1万元。各地也陆续开展了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与命名工作,全国共命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9564名。

多种保护措施并举,保护成效明显

非遗的丰富性,决定了保护方式和保护措施的多样性。根据非遗的种种特点,在工作中文化部逐渐探索出多种保护方式:前期以建立代表性项目名录和项目保护为主要工作抓手;与此同时,要把传承人的认定和保护放在关键地位,把抢救性保护放在第一位,尽可能运用生产性保护等积极保护方式,采取整体性保护,还要注意区别对待,研究实施分类保护措施。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濒危的非遗项目及年老体弱的传承人进行全面拍摄、记录,形成档案和建立数据库,是非遗抢救性保护的重要方式。目前,非遗数字化保护工程“一期工程”已经完成;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程也已列入《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

根据非遗自身传承、衍变的规律,文化部提出了生产性保护的理念,传统技艺、传统美术和传统药物炮制类非遗项目,在保持非遗核心技艺的真实性和传统工艺流程的整体性等有效保护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生产实践,并借助流通、销售等手段,使之更紧密地融入当代生活,激发非遗自身生机与活力,促进非遗的保护和传承。

2011年,文化部开展了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已命名公布了第一批共41个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树立了开展非遗生产性保护的典型。

各地也在积极探索非遗生产性保护方式和具体措施。今年元宵节,文化部等15个部委联合在全国农业展览馆举办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成果大展”,集中展示了近几年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丰硕成果,进一步宣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理念和经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同志在参观展览时强调,非遗生产性保护是最积极、最有效、最有利于非遗可持续发展的保护传承方式。非遗生产性保护工程不仅是文化工程,而且是富民工程、德政工程,体现了执政为民的理念,受到人民群众欢迎。

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将非遗从单项的项目保护提升到与其依存的环境进行整体性保护,是遵循非遗传承和发展规律的保护方式,是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快速城市化进程中保护非遗的重要举措。

自2007年文化部启动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以来,目前已相继设立了闽南文化、徽州文化、热贡文化、羌族文化、客家文化(梅州)、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海洋渔文化(象山)、晋中文化、潍水文化、迪庆民族文化、大理文化、陕北文化等12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浙江、山东、云南、广西等省(区)也开展了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探索工作。

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多彩,非遗保护意识日益深入人心

人民群众是非遗的创造者、拥有者和传承者。人民群众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提高,是对非遗最好的保护。

近年来,文化部和各级文化部门利用“文化遗产日”和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大力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集中、全面、深入地报道宣传非遗保护工作,促进了非遗的传播,营造了良好的保护氛围,提高了全社会的保护意识。2011年“文化遗产日”,文化部确立了“依法保护,重在传承”的主题,围绕学习、宣传和贯彻《非遗法》,在北京举办了“文化遗产日”主题活动,包括“依法保护,重在传承——《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宣传展”“薪火相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师徒同台展演”等。总体来说,活动覆盖面广,重头戏多,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充分体现出非遗保护工作日益深入人心,保护非遗的文化自觉日益增强。今年“文化遗产日”的主题是 “活态传承,重在落实”,全国各地也将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展示活动。

与此同时,各地文化部门也通过积极与教育部门协商,将民歌、民乐纳入中小学音乐课,将剪纸、年画纳入美术课,将传统技艺纳入手工课,将传统舞蹈、武术纳入体育课,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对青少年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

机构队伍建设和经费投入为非遗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

经中央编办批准,2007年,在中国艺术研究院设立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08年,在文化部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司。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均已建立了省级非遗保护中心,其中,北京、山西、内蒙古、安徽、四川、云南等11个省(区、市)成立了独立建制的省级非遗保护中心;北京、江苏、浙江、河南、广东、广西、贵州、陕西、青海、新疆等18个省(区、市)文化厅(局)成立了非遗处。目前,全国已逐渐形成了一支专兼职的非遗保护工作队伍。

近年来,文化部一直有计划地对现有保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这支队伍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同时,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密切协作,鼓励设立非遗相关专业,培养一批硕士、博士研究生,为非遗保护提供专业人才保障。

同时,各级政府在非遗保护经费上的投入在逐年加大。截至2011年,中央财政已累计投入非遗保护经费14.99亿元,各省(区、市)也将非遗保护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截至2010年,省级财政投入非遗保护经费共约22亿元。

对外交流合作渠道继续拓展,国际影响力日益提高

我国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缔约国,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工作,认真履行加入《公约》的义务,注重学习、借鉴他国文化遗产保护的成功经验,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近年来,我国在法国巴黎成功举办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节”;在四川成都举办了3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与蒙古国联合申报蒙古族长调民歌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并签订合作协议,加强联合保护;参加以“非遗延续和弘扬”为主题的“亚洲文化部长论坛”等。201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我国政府在中国艺术研究院设立“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我国积极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工作。去年11月,在印度尼西亚召开的保护非遗政府间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我国申报的赫哲族说唱艺术“伊玛堪”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国皮影戏”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目前,我国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9项,“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7项,总数达36项,成为世界上入选项目最多的国家。这充分表明了国际社会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充分肯定。

总体呈现持续健康发展良好态势,保护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有待解决

从总体上讲,全国非遗保护的各项基础工作扎实开展,非遗保护的一些关键环节、主要做法上有了新进展、新突破,全国的非遗保护工作呈现了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发施行,非遗保护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建立;对非遗传承发展规律的认识与把握进一步增强,非遗保护方式方法不断完善,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生产性保护取得显著成效;非遗保护经费投入逐年增长,保护机构和队伍逐步建立;展示传承场所建设稳步推进;“文化遗产日”和民族传统节日宣传展示活动丰富多彩,人民大众主动参与非遗保护的热情不断提高,非遗保护理念正在逐渐深入人心。

截至2012年5月,全国1219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630个子项目(中直单位、港澳地区项目除外),生存状态较好,传承有序的项目共1726项,占65.6%,多为传统美术、传统技艺和传统戏剧的大剧种项目,如玉雕、石雕、刺绣、陶瓷、京剧、昆曲等。

存续状况得到一定程度改善的项目共756项,占28.7%,如民歌、锣鼓音乐、少数民族舞蹈等。传承群体较小,存续状况亟待改善的项目有148项,占5.7%,如满族说部、神话传说、劳动号子、傩戏、翼城琴书等。

总的来讲,十七大以来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机制有效,推进扎实,成绩显著,得到了社会一致的肯定。但也要看到其中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 如社会转型期非遗生存面临巨大冲击;重开发、轻保护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工作不够扎实、深入;传承人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保护工作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等等。

针对当前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文化部将以《非遗法》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不断深化对非遗保护的认识,遵循非遗保护的客观规律,努力提升工作水平,扎实推进全国非遗保护工作。下一步,文化部的重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进一步贯彻落实《非遗法》;制定出台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分类保护规范与标准;加大濒危项目保护力度,启动实施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进一步健全传承机制,加大对代表性传承人、学艺者的培养和扶持力度;继续推进非遗整体性保护;推动非遗生产性保护深入开展;继续实施非遗数字化保护工程;加大对基层保护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把国家级代表性项目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本版文字由本报记者焦雯、王立元根据6月5日文化部新闻发布会发布材料整理,图片由本版记者卢旭、陈曦摄)

TOP

12年什么活动啊。。。。。。。。。。。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