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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以“端午节”的申遗与保护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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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以“端午节”的申遗与保护为例

 【摘要】本文从端午节“申遗”出发,比较研究韩国江陵端午祭和中国端午节在申遗之后的保护模式,进而分析端午节习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探讨民俗文化遗产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以及历史城市建设中的作用。

【关键词】端午节,民俗文化遗产,申遗,整体性保护 

Abstract: The article comparatively studies the safeguarding mode of Korean Kangnueng Danoje and Chinese Dragon Festival after the application for inscription on the Representative List of ICH to UNESCO, and analyzes the integral protection of dragon festival custom and ICH. Therefore, the article researches on the role of folklore cultural heritage on the integral ptotection of ICH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Cultural Ecology Protection Area and Historical City.

Key words: Dragon Festival, Folklore cultural heritage, Applicaton for World Heritage, Integral Protection.

端午节是中国的传统节日,蕴含多民族丰富的节俗活动。自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以来,民间习俗文化的保护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内容。关于民俗文化遗产的保护也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领域探讨的重要课题。笔者从端午节申遗出发,探讨申遗之后,端午习俗的保护与传承。

一、“端午节”申遗引发的思考

(一)    韩国“江陵端午祭”申遗成功给中国带来的冲击

2005年,韩国江陵端午祭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这一事件在中国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了中韩两国关于端午节起源和属地的争议。国内舆论普遍认为,韩国将“江陵端午祭”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是“抢注”了中国的端午节文化,是对中华文化的剽窃。国人认为,端午节源于中国,在中国具有千年历史,世界理应认可的是中国的端午节,而不应是韩国的江陵端午祭。这一事件在国内引起一片哗然,关于端午节的起源与归属问题的讨论一时成为舆论界和学术界共同探讨的热门话题。

这次争议事实上是对端午节习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首先,文化是具有传播性的,文化变迁、传播导致不同地域、民族的群起拥有相同或类似的文化现象,是世界文化发展的重要特征之一。韩国江陵端午祭,是古代韩国同中华民族文化交流碰撞中,传播过去并受本土文化影响而形成的传统节俗活动。江陵端午祭虽在起源上与中国端午节有着深远渊源,然而不能因此而要求韩国放弃这一文化传统。其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的发起,是为了促进各地区、民族保护和弘扬本土优秀文化传统,维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不是注册知识产权或者品牌商标,为了一方的盈利而承认该文化传统的排他性和独享性,而是在保存传统文化基因的基础上,促进该文化传统的生存和传播,是承认其共时性、共享性的。

理清了这两点关系,中韩关于端午节的争议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然而,不容置否,韩国江陵端午祭的成功申报“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对中国的传统文化复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都产生了深远影响。中国社会各界也逐渐开始反思我们对待传统文化的态度。多年来,中国对于端午节这些传统文化,依然停留在学术领域,成为学者在书斋中研究的“学问”而没有进入民间社会的关注视野。这种对传统文化的漠视和淡忘,造成了民众对本土文化失去了归属感和认同感,失去文化自信,也就谈不上保护传统文化的文化自觉。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江陵端午祭申遗事件也成为促进我国端午节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世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因素之一。

(二)    中国端午节“申遗”之路

2006年,“端午节”入选我国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公布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开篇之作。端午节入选名录,也标志着我们对传统节俗文化的保护与弘扬进入了新阶段。

2009年,“端午节”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对于端午节习俗文化的保护和弘扬,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端午节作为民间传统习俗活动,在中国流传了几千年,是民间社会传统佳节。端午文化一直在民众的生活历史中静静流淌,以润物无声的品格影响着一代代人的文化传统。在中国人心中,端午节就如同吃饭睡觉一般,重要却从未进入大家关注的视野。随着现代文明的蔓延,传统文化的式微,端午节这样的传统节日和习俗也逐渐被改变,节日的氛围逐渐淡化,有关的节庆活动也慢慢消失。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使人们重新拾起这些日渐淡去的传统习俗活动。

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端午节,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社会实践、仪式和节庆活动”。在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它被列入“民俗”类。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间习俗,需要有特点的时间、地点以及具有重复性和实践性的仪式等内容。中国端午节是群众性的节俗活动。在“端午节”的大概念之下,各地各民族有着不同的起源传说、仪式和习俗活动等。针对这种特点,2006年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由文化部和具有突出特色的地方共同作为申报主体,通过了“端午节”及其子项——湖北宜昌、秭归的“屈原故里端午习俗”、湖北黄石的“西塞神舟会”、湖南汨罗的“汨罗江畔端午习俗”和江苏苏州的“苏州端午习俗”。2008年,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又批准通过了上海市宝山区的“罗店龙船习俗”、浙江杭州市余杭区的“无常龙舟胜会”和福建晋江的“安海嗦啰嗹习俗”。

(三)    “申遗”与“保护”的关系

自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为文化界的盛事,文化的“申遗热”成为社会各界争相探讨和褒贬不一的话题。中国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双名录体制的建立,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名录成为各级文化部门的首要任务之一。随之而来的是一股“申遗热”背后的负面影响和冷思考,如申遗工作的“政绩化”、“GDP化”、“重申报、轻保护”等现象,让人们开始重新思考申遗的目的是什么?

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和促进该项目的保护与传承。在当前的“保护”体系和机制中,申遗是实现保护的开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起步阶段,为了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各国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文化事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立了清单制度,在我国具体化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清单之时,即意味着对该项目保护的开始。进入清单或名录,不意味保护工作的完结,其实质性的保护工作是制定项目保护规划和实施保护措施。

在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制度日益完善,各国非遗保护工作进入全面开展阶段的背景下,促进非遗保护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是当务之急。我国在公布两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四级名录体系逐渐完善之后,非遗保护工作开始由“以申报为主”转向“以保护为主”。科学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制度,严格审核进入名录的非遗项目,控制数量,确保质量,制定保护规划,实施保护措施,是非遗保护工作现阶段的主要特点,也是明智之举。

二、申遗之后“端午节”的保护之路

申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开端。笔者从研究韩国江陵端午祭的保护模式出发,探讨我国端午节的保护方式。

(一)    韩国江陵端午祭的保护模式

1、    江陵端午祭的变迁

江陵端午祭起源于“端午节”的风俗。与中国端午节相同,韩国将每年的农历五月初五称为“重午、重五、端阳、五月节”等。据史书记载,早在新罗时代就已将五月五日定为端午节,上自皇室下至平民百姓,每逢端午举国欢庆。随着时代变迁,端午的各种传统习俗,如巫术性祭礼与符籍、与菖蒲有关的妇女习俗、分享饮食的文化等逐渐消失,唯独江陵端午祭还绵延不断地承袭着古时的风俗。

江陵端午祭是由融“大关岭山神祭”与“村庄城隍祭”于一体的村落庆典发展而来的官民合一的大规模庆典活动。传统的江陵端午祭的主要内容为“祭仪、演戏和游戏”,其中,以按祭官的笏记奉读祝祷词的“儒教式祭仪”和通过歌舞戏剧表演举行在庆典活动氛围中的“巫俗祭仪”为主。在时代潮流的影响下,现代江陵端午祭逐渐由传统的“娱神”转向“娱人”,成为一种务实的民间庆典活动。在功能的转变下,其形式也不断变化。当下的江陵端午祭除了传统的祭祀仪式和民俗游艺,还不断加入现代的游戏、表演文化,其中,“乱场”成为江陵端午祭的最具时代意义的活动。所谓乱场,就是“集市上的摊位”。江陵端午祭在端午节前后,在特定区域特设十天的乱场,届时,许多小商店、小吃店鳞次栉比,成为一年一度的民俗大市场。江陵端午祭的乱场年年扩大,活动中,除了本国的民众和团体,他们还邀请世界各国的民间团体参与,使江陵端午祭活动成为当地的文化盛事和品牌。

江陵端午祭的重要特点是,在保留和继承传统端午祭习俗和文化的同时,逐渐适应时代潮流,不断吸纳新的文化形式和内容,赋予其现代文化因素,丰富自身内涵,融入群众生活,发展成为一项综合性庆典活动。2005年,江陵端午祭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2、    江陵端午祭的保护

江陵端午祭被指定为韩国国家重点无形文化财第13号,也是韩国最具影响力的民俗活动之一。在韩国的文化遗产体系中,民俗文化遗产是一个与无形文化财并列的独立类别。此类项目的指定,通过“江原道民俗艺术竞赛”和“全国民俗艺术竞赛”两项赛事决定。1958年,韩国举办首届“韩国民俗艺术庆典活动”,即“韩国民俗艺术竞赛”。江原道自1983年开始举行“江原道民俗艺术庆典活动”,活动中,“全体最优秀奖”得主将获得参加韩国民俗艺术庆典活动的资格。

江陵端午祭被指定为国家重点无形文化财之后,由江陵端午祭保存会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开展。活动的费用有江陵市财政和民间团体共同承担。民间资本通过商业赞助、捐赠等形式参与活动的运行。保存会作为活动的组织者,设有日常工作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全年负责活动的策划和运行。在活动期间,保存会在社会和当地高校召集志愿者,参与活动期间的服务和秩序维护。

江陵端午祭中的祭礼部门、巫祭部门和官奴假面舞剧分别被指定为技艺传承人。传承人由国家或市道指定。传承人需有清晰的传承谱系,或为家族传承,或为师徒传承。国家对传承人予以经济补贴,确保其开展传习活动。

江陵端午祭从传统的祭祀活动发展为今天的综合性庆典活动,是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碰撞交融的结果,也是韩国对民俗文化在当代社会中生存发展的探索。韩国是一个西方化程度较高、现代文明颇为发达的东方国家,其传统文化受到西方文化和现代文明的冲击不亚于任何一个其他东方国家。传统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以及习俗等,都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日益淡化甚至瓦解。韩国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立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自此,民俗文化遗产得到了应有的尊重和保护。

江陵端午祭的保护充分体现了韩国民俗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首先,尊重民俗文化的变迁,允许的改变和创新。江陵端午祭经过几个世纪的演变,内容和形式都处于不断变化中。现代的江陵端午祭,不断在活动中增添富有时代因素的新内容。如,在民俗游艺中,增加了“投壶游戏”、“象棋游戏”、“方言竞赛”、“风物竞赛”以及在夜间开场的“话剧演出”和音乐会等,充分体现了现代风貌。其次,融入民众生活,在实践中传承民俗文化。江陵端午祭注重民众的参与性,将“体验文化”作为其重要特色。除了“角力”、“荡秋千”等参与性的民俗游艺,乱场则是体验端午民俗文化的重要场所。乱场中集中了与民俗文化密切相关的饮食、商品以及传统文化体验馆。如画纸扇、脸谱,制作米酒、打糕,等等,都设有儿童体验馆,通过体验文化,让年轻一代在实践中认识和理解传统文化和民俗。最后,综合性保护是实现民俗复兴的重要途径。江陵端午祭是一项综合性的庆典活动,其中包含有官奴假面舞剧、江陵农乐、江陵鹤山奥道戴哥谣、江陵荷坪踏桥游戏等无形文化财。一方面,通过江陵端午祭,这些文化财得以在民众中传播,促进了它们的保护与传承。另一方面,这些项目的加入,使江陵端午祭更为丰富,增添了活动的活力。

二)    中国端午节的保护模式探析

1、    中国端午节的特点

作为中国的传统节日,端午节习俗遍布全国各地,除了主要流行于广大汉族地区,壮、布依、侗、土家、仡佬等少数民族地区也有过端午的习俗。在不同的区域、民族文化的影响下,中国各地区、民族的端午习俗表现出不同的特点。

(1)有多种不同的端午节起源传说。“如纪念屈原投江、始于五月五日毒日的禁忌、越王勾践训练水师、纪念伍子胥投钱塘江和曹娥救父等,这些说法经过历代加工,与端午的民俗活动结合在一起,从而形成中华民族的一个节日。”[1]其中,纪念爱国诗人屈原的传说最具影响力。如湖北宜昌、秭归的“屈原故里端午习俗”和湖南汨罗的“汨罗江畔端午习俗”均起源于祭祀屈原。

(2)有不同的习俗和文化内涵。全国各地的端午节习俗在当地区域、民族文化的影响下,演变出不同的习俗活动,并被赋予不同的文化内涵。

湖北宜昌、秭归的“屈原故里端午习俗”分三次过。五月初五小端午挂菖蒲、艾叶,饮雄黄酒;五月十五大端午龙舟竞渡;五月二十五末端午送瘟船,亲友团聚。其中,祭奠屈原贯穿节庆活动的始终,包括设坛祭拜、游江、龙舟竞渡、粽子寄情、乡里“闹晚”等程序。自明代起,秭归农民自发组织“骚坛诗社”,于端午时吟颂楚辞或作赋,相互唱和,这在全国各地端午习俗中独具一格。屈原故里端午民俗既传承了传统端午习俗驱疫避瘟的内容,还保留了故乡人民对屈原精神、品格的颂扬和纪念之意,是中国上古楚文化和端午礼俗的活态见证。

湖北黄石的“西赛神舟会”,从每年农历四月初八佛祖诞生之日举行龙舟的开工仪式,扎制神舟,到农历五月初五子时由道士主持仪式为神舟开光,直至五月十五至十八的神舟会正式会期,整个活动历40天,是目前国内端午节时间较长的祈福活动。神舟会以消灾、祛病和求平安健康、益寿延年为主题,以“送神舟”的形式为百姓禳灾祈福,是端午节俗中最壮观的一种民间盛会。

湖南汨罗江畔端午节一般从五月初一开始,十五结束。沿江的楚塘、渔街、凤凰山、河市、归义、红花、新市、浯口、长乐等一带的端午习俗除了办盛宴、吃粽子、插艾挂菖、喝雄黄酒、赛龙舟外,还有雕龙头、偷神木、唱赞词、龙舟下水、龙头上红、朝庙、祭龙和祭祀屈原等特殊风俗,其中,观龙舟、回娘家、辞端阳、插艾叶、喝黄酒等风俗更有浓郁的地方特色。

苏州端午节的起源于对春秋时期吴国名将伍子胥的纪念。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以纪念伍子胥为始的端午节逐渐演化成苏州一年一度的盛大狂欢节,形成了一整套与当地自然条件、生产生活、经济特征和文化发展状况相对应的端午民俗活动。这些活动分为四大类,第一类是龙舟表演的大型活动;第二类活动主要表现苏州人适应自然、改善生活的智慧,如采草药、挂艾叶、挂菖蒲等;第三类活动展现苏州悠久的丝织文化和特有的服饰文化,如佩百索等;第四类活动包粽子、吃端午饭是其核心内容。

上海罗店划龙船习俗保留了江南古老的民俗形态,成为黄浦江流域最富地域特色的端午龙船遗风。划龙船以端午正日为始,通常进行5至7天,其中包含立竿、出龙、点睛、接龙、送标、旺盆等聚众共行的祭祀仪式,意在祛除“瘟疫病灾”,保佑一方水土洁净。

浙江杭州余杭区五常街道在每年端午节举行的“五常龙舟胜会”,是江南水乡独特的民俗节庆活动。端午节期间,五常家家户户挂百草、吃“五黄”(黄瓜、黄鳝、黄鱼、咸鸭蛋黄、雄黄酒),自发组织龙舟胜会。五常龙舟胜会的特点是竞技巧、闹龙舟。龙舟胜会前后,五常当地还有“请龙王”、“谢龙王”、“喝龙船酒”等传统民俗活动。

另外,一些少数民族也有独特的端午节习俗。如苗族在五月初五过“龙舟节”,除举行龙舟竞渡外,还举行跑马、斗牛、踩鼓和“游方”等活动。男女青年在芦笙、竹笛、月琴等乐器伴奏下,翩翩起舞。出嫁的姑娘,在这一天要带上鸡鸭、粽粑回娘家省亲。水族同胞在端午节要举行赛马活动。赛马之前,各村要推选几位德高望重的老人,骑着披红挂彩的骏马,在跑道上走一圈,谓之“开道”。骑手们在比赛之前先要表演腾空跃马等高超骑技,然后再进行赛马。赛马不以名次取胜,而是比马的耐力,比骑手精湛的骑术。布依族在端午节有打“格螺”的习俗。格螺形似漏斗,上圆下尖,便于旋转时用鞭抽打。格螺比赛有比凶、比久、比快三种形式。比凶,以撞倒别人的格螺为胜;比久,以发旋后最后一个停旋者为胜;比快,抽打格螺向斜坡上前进,谁先将格螺“活”着打上坡为胜。藏族的端午节被藏民称为采花节,是藏族传统节日,流行于甘肃与四川交界的博峪一带,时在农历五月初五,节期两天,也叫“女儿节”,主要活动是抢水、采花和祝福。

(3)随时代、文化变迁而处于不断演变中。端午节跟其他传统节俗活动一样,在现代文化和外来文化的影响下,生存和发展的环境不断受到冲击,传统的节俗理念在人们心中逐渐淡化,赋予这些传统节俗的文化内涵在现代社会逐渐消逝,传统的民俗活动也不断被改变以适合当代人的审美情趣和生活需要。如,当今社会,人们将端午节理解为“粽子节”,除了吃粽子,传统的防五毒习术(贴端午符剪纸、挂艾草菖蒲、佩戴香包等避邪物、兰汤沐浴)、游戏(如玩斗草、击球、射柳等)以及划龙舟等习俗,都逐渐从人们的生活和观念中淡化甚至消失。

2、    中国端午节的保护

虽然现代文化和生活方式改变了人们对于传统节日的观念和纪念形式,但端午节这一传统节日依然在民间社会流传,其影响力依然根深蒂固,是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和心理归属的重要标识,这是端午节习俗延续至今的最主要原因。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使传统节日文化得到积极主动的保护与弘扬。端午节自2006年进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开始,得到了国家和各级文化主管部门的关注,并于2008年开始,成为国家法定节日。2009年,端午节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当前,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角度出发,各地实施的端午节保护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政府主导的文化盛事。国家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成为倡导和组织端午节民俗活动的主导力量,是“端午节”项目的首要保护主体。当前,进入国家名录的“端午节”项目的保护,主要组织者和实施者为当地的文化主管部门。文化主管部门通过活动策划、制定实施方案、资金投入、组织参与者或团体等措施,主导端午节期间大型民俗活动的集中展示。通过这些措施,使端午节成为当地一项庆典活动。如此,一年一度的端午节民俗活动也成为各地文化主管部门的重要工作。

(2)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抢救性保护。端午节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各地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开展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性保护。如,开展普查工作,搜集整理散落在民间的有关端午节的文献资料和实物,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完整保存端午节资料,并编辑出版,以向大众普及推广。修复和维护与端午节有关的遗址、遗迹。与研究机构合作,对端午节的历史和现状进行研究、挖掘,科学恢复濒危的传统习俗。

(3)与旅游文化相结合,发展为现代文化庆典活动。民俗旅游是城市建设和民俗复兴过程中新生的、不可避免的经济现象和文化现象。端午节民俗文化的保护与弘扬,与民俗旅游的发展是相辅相成。一方面,端午节民俗文化的复兴会带动当地民俗旅游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民俗旅游也会促进端午节民俗文化的弘扬和复兴。各地开展端午节民俗活动,逐渐将民间自发的端午节习俗转化为端午节文化庆典活动,丰富当地民众的文化生活,也为当地旅游经济的发展催生活力。

以上措施为端午节民俗文化的复兴创造了契机,激活了端午节习俗在民众现实生活中的现实价值。笔者认为,除了以上措施,还应该注意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注重社会参与的力量,激发更多的民间团体和个人参与到端午节民俗活动的组织和实施中来。政府主导的大型庆典活动,虽然可以确保活动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的保证,但完全由政府承担每年的活动,会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也容易使文化活动偏向地方政府的“政绩工程”。让社会团体或者有公益性的企业参与活动的投资和运行,可以营造活动持续开展的良性经济环境。让普通大众参与到活动中,身体力行,切身体会传统习俗,可以增强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

第二,要允许适度、合理的创新,尊重文化发展和变迁规律。尊重文化发展规律,就要承认传统习俗在现代社会中不断变化的现实,不能一味苛求“原始状态”。传统习俗归根到底是在民众的现实生产和生活中生存与发展的,当下社会的生产生活实践才是其得以延续的土壤。现代社会中,人们的审美情趣和物质需求都在不断发生改变,传统习俗只有适应人们的需求,才会得到尊重和自觉传承。因此,要允许适度、合理的创新,融入现代文化元素,以满足民众的现实需要。

第三,整体性保护。端午节不是一项单一的文化事项或庆典活动,而是融合了当地民间传说、技艺、美术、音乐、舞蹈、戏剧以及游艺等多种文化传统的综合性习俗活动。因此,端午节的保护要注重整体性,以“端午节”这一岁时习俗为契机,激活各种与端午节有关的传统文化现象。

三、从“端午节”看民俗文化遗产的保护

(一)    端午习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

1、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并与特定的生态环境相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是以全方位、多层次的方式来反映和保存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因此,整体性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保护方式。

所谓整体性,就是要保护文化遗产所拥有的全部内容和形式,也包括传承人和文化生态环境。根据文化生态学理论,“文化生态”是由自然环境、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三个层次构成的复合结构。我国以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方式来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还体现在时间向度上。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植根于民间的活态文化,流淌在过去、现在和未来整个历史长河中,永远处于不断更新与创造之中。随着历史的演进和时代的变迁,它一方面保持原有的民族文化精神,另一方面不断注入新的文化内涵,使之发展、升华。因此,整体性保护的一个重要理念是客观地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变化,承认它的发展和流变,在传承中进行活态保护,而不是人为地将其“化石化”。

2、    端午习俗的整体性保护

端午习俗是具有群体性和综合性的民间文化传统。对于端午习俗的整体性保护,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探讨:

(1)发掘和修复与端午习俗有关的物质载体,如实物、遗址、遗迹或活动场所等。将传统习俗附着于有形的物质载体,让文化更为直观地展现在民众面前,可以更深刻地唤醒人们的文化记忆和情感,增加对传统习俗的心灵归属感。

(2)恢复那些在生活中影响逐渐淡化的传统习俗,如倡导挂艾叶菖蒲、贴端午符剪纸、佩戴香包、兰汤沐浴、玩斗草、击球、射柳等,通过展览、多媒体展示、社区讲座等多种形式向民众普及有关这些习俗的知识,让这些日渐消逝的传统习俗重新回到人们的视野。

(3)将与端午节有关的项目进行综合保护。通过激活端午节民俗文化,带动民间传说、绘画、制作龙舟、饮食等传统文化的传播和弘扬。

(4)整合当地其它传统文化项目,尤其是具有现代文化特色的“新民俗”,将其融入端午习俗中,丰富端午习俗的内容,增添传统节日的趣味性,增加对民众的吸引力。

(二)    民俗文化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生存的土壤

1、    民俗文化遗产的特点

民俗文化是民族和地区历史文化的集中体现,全面展示了该民族、地区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民俗文化进入“文化遗产”的概念,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密不可分。在UNESCO《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中,“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以及“文化空间”,可以理解为“民俗文化”的另一种解读。在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中,“民俗”则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中一个类别。

民俗文化遗产具有以下特点:

(1)综合性。民俗文化是一种综合性的文化事项。在一次民俗活动中,通常包含了故事传说、饮食文化、服饰文化、传统技艺、民间绘画等多种文化传统。

(2)活态性。民俗文化是一种沟通历史与现实的活态文化现象。它世代承袭而来,带着历史的印记,又与现实生活紧密相连,是融入到民众的生产生活中的社会实践。

(3)地域性。民俗文化与当地的本土文化一脉相承,因此,维护当地人文环境对于保护和传承民俗文化遗产至关重要。

(4)群体性。民俗活动是一项群体性的社会实践,民众的参与性和文化自觉,是民俗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的先决条件。

2、    民俗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

整体性保护的目标是维护当地文化生态平衡,而这种平衡,除了人文环境与自然生态的平衡,还有传统与现代的平衡。

民俗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综合性、活态性和地域性的文化表现形式,其自身即是当地文化传统的“生态”。民俗文化综合了当地多种传统文化形态,既有历史在当代社会的映射,又是现代文明的集中体现。作为一种非物质文化形态,民俗文化是当地区域文化、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从整体性保护原则来说,民俗文化可以成为当地诸多文化表现形式,如民间文学、传统音乐、舞蹈、曲艺、技艺、美术、游艺等类别项目,生存和发展的土壤。通过传承和弘扬民俗文化,可以带动其他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和发展。

文化生态保护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的实践。文化生态保护区是“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区内文化及其生态进行整体性保护,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划定的特定区域。”[2]文化生态保护区要突破单一项目的保护模式,需要一种“核心文化”形态作为整个保护区文化的支点,从而既突出保护区的文化特征,又可实现从点到面的保护措施。笔者认为,民俗文化最具这种“核心文化”的特质。保护区中,一项持续发展的民俗活动,不仅是凝聚其他文化表现形式的“灵魂”,也是各类文化形态实现传承与发展的土壤。通过激活民俗文化,带动一系列文化项目的恢复与发展,修复文化生态环境,从而实现当地传统文化的复兴。

民俗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对于历史城市建设也具有重要意义。现代城市建设,已经从传统的“功能城市”,转向建设“文化城市”,让特色文化成为城市的名片。各地不同的民俗文化遗产,是该城市区别于其他城市的主要特征。恢复和弘扬本地区的民俗文化传统,理应成为当地文化建设的重要选择。

参考文献:

1、    江陵端午祭保存会:《江陵的无形文物》,韩国江陵市文化观光福祉局,2005年。

2、    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年。

3、    钟敬文:《民俗学概论》,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

4、    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典》,文化艺术出版社,2007年。

5、    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简介》,文化艺术出版社,2010年。


[1] 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简介》,文化艺术出版社,2010.7,第875页。

[2] 《文化部关于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作者:汪欣,中国艺术研究院,助理研究员。载于《2011端午习俗国际学术研讨会(嘉兴)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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