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失序与重建——作者: 石勇
2011-07-04 15:07:46 来自:
悠悠 有人说现在的中国社会秩序已处于一个“坏到无以复加的时代”。这当然是夸大其词。但善意地想,它是在以吸引注意力的方式向我们“报警”。
最近,媒体披露湖南隆回县计生部门强抢村民婴儿,送入邵阳市福利院并被卖走事件,引爆舆论关注,上级部门也高度重视,迅速介入调查处理。但是,从公众反应上看,已经谈不上“震惊”。某些基层“执法人员”打家劫舍或随意“绑架”的现象,在各地早横行多年,其行为逻辑完全在人们的可想象范围之内。这个事件就实质而言也无新颖之处,只是重复了“基层权力失控”这一严峻命题。
不仅仅是某些基层权力,今天的社会,看起来似乎还有“失控”的状态。
在城市的十字路口,如果没有红绿灯,没有交警,大家不遵守交通规则,人和车必然乱成一团,司机会担心行人无视汽车的存在而来不及刹车,行人也会担心自己过马路时会不会有车猛冲过来。交通秩序的存在,就给司机和行人一个对他人行为的预期把握,一个过马路的安全保障。
放到“社会”这个范畴也一样。人本质上是社会动物,而在社会生活中,如果没有一些东西来维系一个社会的秩序,进行“社会控制”,每个人的生活,同样无法得到保障,“社会”存在着溃败、瓦解的可能。就此而言,一些可以预期的秩序的存在,构成了一个社会的公共利益。
社会秩序的形成,主要依赖以下三个层面的作用。一是人性、理想、信仰层面。比如,人在组成社会一起生活时,实际上有一个约定,就是大家要有同情心、人性。它要求每个人,看到有老人摔倒,要上去扶一把;看到有落水儿童,要冲上去救一下。在不需要付出多大代价的情况下,如果没有人这样做,大家就会谴责他。同情心、人性在这里,就具有社会控制的功能;反之,大家毫无人性,无所顾忌,社会必然乱套。
另外一种是道德规范、管理制度层面。每一个行业,都应该具有自己的道德标准和严格的管理制度,造奶粉、食品的,不能掺毒害人;做精神病医生的,不能按照权力的命令或为了利益,利用自己所掌握的“精神病诊断”权力把一个无辜的正常人诊断成“精神病人”。这些道德规范、制度等,可以维系一个安全的秩序;反之,如果违反它们,却又无法得到惩罚和制约,每个人的生活,都可能被撕破。
还有一种,就是法律层面,包括国家权力对社会的管理。这属于硬性的社会控制,以强制力为后盾。就法律来说,它是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屏障,因此必须公平正义。如果司法腐败,看人判决,就突破了社会控制的底线,而变成了某些可以控制法律的人对社会的伤害。而权力对社会的管理,如果不是用来服务民众,相反变成一种创收的利器,一种对民众的“合法伤害权”,那性质就已经完全不同,它不再具有社会控制的功能,而是在控制社会,也就是在进一步地摧毁社会。用美国社会学家罗斯的话说,它实质就表现为,“有权势的少数派的联合和自我意识越是明显,社会控制就越有可能被带上阶级利己的色彩”。
在今天,“社会控制”的问题,把我们每个普通人都逼到了一个不得不面对的境地。诸如“腐败”、“基层权力失控”、“潜规则盛行”、“道德沦丧”、“拜金”、 “被精神病”、“染色馒头”、“化粪油”等一系列用来描述当今社会现象的话语,正变成每个人思考和行动的背景,感到无奈,或找到也参与干坏事的合理性。诸多社会控制的功能,有时候也会失灵。剩下的,唯有权力对社会的强力控制。
在社会失序之下,我们丧失了预期:不知道自己买的食品是否有毒,不知道房子哪一天就会被强拆,无法预测不受约束的权力哪一天会侵害到自己,不清楚物价的继续上涨会不会让我们的生存陷入困境。这一切,正在吞噬我们的生活。
不仅如此。焦虑、狂躁、迷茫、抑郁等社会情绪的蔓延,成为社会控制失灵的伴生现象。“精英移民潮”、“心理—精神病人杀人”,从不同的角度揭示了它的后果。
一个从外在秩序和内在心灵秩序都如此脆弱的社会,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种困境。拯救滑向失控的社会,关系到每个中国人的切身利益,无论他手上是否握有权力。
拯救之路当然是艰难的,牵涉的问题也非常复杂。但起基础性和决定性作用的,仍然是这样的一个常识问题:约束和控制权力。权力在发挥社会控制功能时,必须得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公众从外部能够对它进行控制,它在内部也能够进行自我控制。
当前从中央到地方正在推进社会管理改革创新,强调要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此举意义重大,我们充满期待。
2011-5-20
本文原载:南风窗
本文转载自豆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