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目录与民俗学的生存策略
2007年12月,在温州大学举办的“首届中国民俗学高层论坛”,我做了“学科目录与民俗学的生存策略”的发言。当时发言时间较短,讲得也比较简单,大意如下:
在我国高校中,影响专业生存的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的关于硕士、博士培养的学科目录,这个目录是按照大类、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排序的,凡进入二级学科目录的,便被称作是独立学科,就可以以学科的名称招收研究生。民俗学是在1997年的学科目录调整中作为独立的二级学科进入目录,其上面的一级学科是社会学,大类属于法学。
这个学科目录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到学科在高校中的生存地位。据说,1997年的调整,关于民俗学和民间文学学科问题,当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曾征求过钟老的意见(钟老曾经担任文革以后第一届学位委员会委员)。钟老斟酌再三,还是建议将民俗学进入学科目录。此前,北师大培养的民俗学博士生所授学位都是文学博士,此后,北师大的民俗学博士才授予法学博士学位。
作为独立学科的民俗学,今天和10年前相比已经大不相同。当年是北师大一枝独秀,如今,全国已经有5所高校可以授予民俗学和中国民间文学的博士学位(北师大、中央民大、山东大学、华中师大、中山大学),有将近30所高校可以授予民俗学和中国民间文学的硕士学位,至于借助相关学科的力量培养民俗学民间文学硕士博士的高校就更多了。
尽管培养单位在增加,学生人数在增加,但是民俗学专业教学质量和学生的水平并不理想。为此,中国民俗学会已经成立了民俗教育专业委员会,希望在这方面提供一个合作交流的平台。
面对当前十分严峻的就业形势,民俗学在自己的培养目标方面应该有明确的认识。我认为,民俗学不适宜发展本科专业,应该在其他人文学科本科教育的基础上,从民俗学的硕士研究生开始,培养出具有专业水平的人才,以适应当前社会对于民俗学人才十分急需但又数量有限的现实,要把高校有限的教学力量用在培养高水平、高质量的民俗学人才上面。
在学生的知识面方面,我认为民俗学民间文学专业的研究生,应该采取宽口径培养的策略,除学好民俗学、民间文学的专业课外,还必须把文化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纳入培养计划中,以适应学生将来进入社会就业时的需要。因此,我们应该培养学生:要有问题意识,不要有学科意识。
据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又在酝酿学科目录调整,同为社会学一级学科之下的人类学有望升格为一级学科(或许,是人类学自己在努力争取升格)。那么,民俗学何去何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