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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山野烂漫 于 2010-10-20 11:51 发表
我想学科的理论方法也是一点点建设起来的,如果前辈有经得住检验的理论,我们就可以拿来用并继续完善,这样才可以有所建设,否则到底也只能是各说各话。比如刘老师和您的文章就可以总结出一些可行的理论,但要有一致的说法,也就是说概念名称什么的要一样。您认为呢? ...
对于这个问题,我突然想起我在博士后出站报告的初稿中有这么一段话,提供参考:
顾颉刚为故事研究提供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操作方法,却没有为之配套提供便利的操作工具——一套权威、稳定的术语体系。
一套权威的术语体系,是这一学科最重要的共同知识。共同知识是所有对话的必要平台。一个学科如果没有一批这样的共同知识,任何对话都可以被视作“对牛弹琴”。
在中国文学传统的理论批评中,术语具有多义性、模糊性、体验性的特点。也就是说,“能指”和“所指”不是一对一的关系,而是一对多、多对多的关系。一个术语在不同场合、不同文艺学门类里可有不同的含义;另外,一个含义可由不同的术语来表达。 (朝戈金语)
在理论术语的建设问题上,顾颉刚未能表现出他的先进的一面。他在对故事“演变”的表述上,就曾先后使用过“演化”、“变化”、“迁流”、“变迁”、“讹变”、“纷歧”、“改变”、“发展”、“转变”、“转换”等不同的术语,胡适又把这一过程表述为“演进”。以至于后学们常常各执一词,不能统一,只好借用发明了相近研究方法的芬兰学者的学术用语——“历史地理学派”来对顾颉刚的故事学方法进行言说,这样一来,就大大地淡化甚至抹杀了顾颉刚在方法论上的独特贡献。
刘魁立在《历史比较研究法和历史类型学研究》一文中说到:
我们手中的术语非常有限,而且很含混,意义朦胧,往往潜藏着意想不到的产生歧义和被人曲解的基因。结果便是不同的研究者用同一个术语表示着并非同一的事物。或者用不同的术语谈论着同一个对象。这就造成了相当的混乱,以致在一些情况下,不能进行有效的对话和讨论,影响到这一或那一课题在理论发展上的不断前进。 (刘魁立语)
事实上正是如此,长期以来,民俗学界就一直在为争名份、辨名称而笔战不休,关于“民俗学”是什么,“民”是什么,“俗”是什么之类的文章,可谓多如牛毛。没有一个权威、公认的对话平台,学者们的精力都耗散在对同一对象的不同表述的辨析之中。
要理解术语在科学研究中的意义,必须具有这样一种认识,即:每一个术语,都指向一套确定的理论体系。术语是理论的符号表达,是理论的代言者。只有借助于这些术语,学者们才有可能把冗杂的理论转化为操作系统中的一种简便工具,并借助于一批这样的工具,确立一个学科或一个学派的常规研究。
比如说,巴莫曲布嫫通过一部彝族史诗被文本化、被迻译、被阐释的过程,检讨了文本制作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物”与“象”之间的矛盾。为此,她使用了“格式化”一词来指代这样一种复杂过程:
某一口头文学传统事象在被文本化的过程中,经过搜集、整理、迻译、出版的一系列工作流程,出现了以参与者主观价值评判和解析观照为主导倾向的文本制作格式,因而在从演述到文字的转换过程中,民间真实的、鲜活的口头文学传统在非本土化或去本土化的过程中发生了种种游离本土口头传统的偏颇,被固定为一个既不符合其历史文化语境与口头艺术本真,又不符合学科所要求的“忠实记录”原则的书面化文本。而这样的格式化文本,由于接受了民间叙事传统之外并违背了口承传统法则的一系列“指令”,所以掺杂了参与者大量的移植、改编、删减、拼接、错置等并不妥当的操作手段,致使后来的学术阐释发生了更深程度的误读。 (巴莫曲布嫫语)
如果我们只对一种理论认识作出模糊表述,那么,每一次重复建设,都可以用另一种模糊表述来找到自己存在的理由,彼此相安无事;如果我们将这种理论认识指向了一个明确的理论术语,成为学术共同体的共同知识,那么,重复劳动就很难再用相似表述来滥竽充数,我们的理论建设就有可能由重复转为递进。“格式化”的背后,是一个基于学术史和田野研究的艰难的理论建设过程;“格式化”的提出,让我们能够简省对于上述理论认识的重复论证。
所以说,对理论术语的共识,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对同一认识的反复论证,避免学术研究的重复劳动,有助于我们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探讨更细致精深的理论问题。
与顾颉刚发明了相近研究方法的芬兰学派——“历史地理学派”,他们不仅把学术精力执着在了故事学本身,搜集编辑了大量的民间故事,而且自觉地使用了一套稳定的操作术语。它们产生了强大的辐射力量,刺激全世界的故事学界生长出一批颇具理论含量的学术用语。兹举要如下:
1910年,芬兰学者阿尔奈(Aarne)提出了分析各民族民间故事以及比较研究的重要概念“类型”(type)。
1928年,俄国学者普罗普(Propp)提出一个用以抽象分析故事形态结构的新概念“功能”(function)。
1932年,美国学者汤普森(Tompson)提出了切分故事情节的最小单位“母题”(motif)。
1955年,法国结构主义大师列维-斯特劳斯(Levi-Strauss)提出了神话结构分析的基本概念“神话素”(mytheme)。
1962年,美国当代民俗学家阿兰•邓迪斯(A•Dundes)进一步将母题分解为抽象和具象两个层面,提出了“母题素”(motifeme)等新概念。
所以这些术语,今天都已经成为我们故事研究不可或缺的理论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