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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全文及草案说明:意见征集

确实,这法案对如何保护及对不保护的责任说的比较模糊 , 对谁去调查 ,怎么调查倒是规定的怪死板!   也不知道这是谁的意思?什么意思?
竹林青青,微风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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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调查其实很大程度上靠个人的交际能力搞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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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算不算意见

既然让提意见,那么根据基层的经验,主要说两点:
    (1)财政支持和管理的问题、责任问题都很模糊,如果这些都不清楚,料想效果也不好。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和困难是如何保护传承人,如何激发传承人的传承兴趣,目的则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下去,从而有利用人民的精神生活,这才是关键。此法对如何调动传承人传承兴趣,如何支持他们,如何有效传承等问题缺乏制度行的可实施方案。缺乏可操作性。
    如果,这两点问题不解决,那么此法形如空话。地方就不知道如何实施、如何操作、如何负责,因此,会造成不痛不痒,有利则利用之,无利则听任之的怪状。这种状况,反而会加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流失和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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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玄的,法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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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林中路 于 2010-9-3 02:28 发表
问个玄的,法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 [/
好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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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发展文化产业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
何为合理?当下非遗保护最大的问题是以“合理利用”之名行破坏之实,此方面应有个具体规定,如二人转的传承人之争就凸显了这方面问题;丽江古城中充斥着大量的假东巴文化旅游商品,一些外来商贩没学过一天东巴文,胡编乱造……此方面应有个具体的、可操作的规定。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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