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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晖事件,立此存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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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方正:需认真处理汪晖涉嫌抄袭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17日15:00  时代周报

  本报记者 李怀宇

  “汪晖事件”如同滚雪球一般,在华人知识界引起越来越广泛的关注。

  今年3月10日出版的学术刊物《文艺研究》发表南京大学教授王彬彬的文章《汪晖〈反抗绝望—鲁迅及其文学世界〉的学风问题》,质疑清华大学教授汪晖涉嫌抄袭。3月25日,《南方周末》全文刊载了这篇文章,“汪晖涉嫌抄袭事件”开始成为公共事件。

  媒体记者随后采访相关学者。3月25日,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钱理群称:“以今天的学术标准来看,《反抗绝望》可能确实在引文等方面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但这不能简单称之为剽窃。”同日,汪晖对媒体记者回复短信:“我在国外,现在是深夜。有朋友来信说及此事。我没有看到文章,手头也没有20年前的著作。我很希望此事由学术界自己来澄清。”

  3月30日,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严家炎认为汪晖是抄袭或变相抄袭,但是王彬彬也有一些地方说得好像过分了一点。4月3日,《北京青年报》发表汪晖著作的责任编辑舒炜的文章《“王彬彬式搅拌”对学术的危害》,为汪晖辩护:“这种王彬彬式的搅拌学风对中国学术危害极大,因为这样以人身攻击为目的的指控,几乎可以把任何学者的任何写作都定义为剽窃。”

  5月,清华大学继续将汪晖列入本年度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学者名单。6月6日,美国华人学者林毓生在接受《南方都市报》专访中称:“中国学术界最近一再声言要与世界学术接轨。如果这不只是一句口号的话,我认为负责督导校内学术发展、维持学术秩序的清华大学文学院院长与清华大学校长,有政治与道德的责任尽速成立‘汪晖涉嫌抄袭调查委员会’,根据调查报告作出符合上述原则的决定:根据鉴定的确实证据作出停薪、停职或撤职的决定。

  如果清华大学校长、文学院院长不愿作出任命‘汪晖涉嫌抄袭调查委员会’的决定;显然得很,他们未能负起责任,他们自己应该下台。”6月8日,《新京报》刊发林毓生专访。随后,学者李陀发表《给林毓生先生的一封公开信》,并接受《东方早报》专访。李陀在信中说,原本以为林毓生的介入,此次论争可能会形成好的转机,“不过,仔细读过你的相关谈话,以及这些谈话中的意见和结论之后,坦白说,我相当失望”。

  “或者还汪晖一个清白,或者严肃处理他”

  香港城市大学前校长张信刚从美国飞回香港,就接受本报记者的采访。他表示:“我感觉现在对这个事情,不是学术界里用学术的方法处理,而是由舆论传媒讨论。似乎不少参加者都是关系人,而不是独立的没有利害关系的人,这就很难定出一个黑白来。”

  张信刚说:“我在美国、加拿大、法国和香港的大学都工作过,这四个地方的大学如果出现这种问题的话,处理问题的方法会是大同小异。”他认真地介绍了自己所知道的处理这类事情的方法:“一旦有人向学校举报,而学校当局认定指控具有表面证据,学校的负责人就应该设法搞清楚事实是什么。在大学里都有学术委员会(英文里一般称之为Academic Senate); 这个学术委员会下面多半有一个学术诚信(AcademicIntegrity)委员会。

  无论是系、院、大学都可以启动这个机制,但是最后决策的层次是在大学的学术委员会,把这种事作为学术诚信的问题来处理。据事件的性质和轻重,一般会由校方组成一个独立调查委员会,由几位具有学术经验和公信力的人担任委员。这些委员应该有相当的学术地位,并且跟被指控者没有利害关系。

  比如说,被指控者的导师、学生、同僚好友,或者跟他有过共同学术创作的同行不应该担任委员。反过来说,跟他有过学术争论或其他方面不和的人也应该排除在调查委员会之外。调查委员会应该由一些有诚信而独立的人,针对事实作决定。

  被指控者应该有权在委员会面前进行申辩和说明;当然,他可以这样做,也可以不这样做,可以单人赴会,也可以有一个人陪同去。如果指控里面牵涉到比较重要的问题,被指控者可以带一个像律师那样的人陪伴自己出席。独立调查委员会应该在一定的时限之内,作出一个客观而明确的评断。”

  张信刚指出:“委员会的成员必须是对相关学术问题具有判断能力的人。比如指控一个生物学家数据造假,就必须由具有专业知识的学者作评判;最典型的事例是几年前韩国‘黄禹锡事件’的处理。但大多数学术诚信的指控可能是属于涉嫌抄袭一类的问题。”

  张信刚的观点在学术界有不约而同的呼应。香港城市大学教授张隆溪表示:“关于汪晖涉嫌抄袭一事,我当然听说过,也看到了网上转发王彬彬的文章。这件事其实不应该在网上讨论,而应该由有关学校来处理。我觉得学校如果公正处理这件事,就可以确定是非曲直,或者还汪晖一个清白,或者严肃处理他抄袭的错误,同时也可以取信于人,平息网上过度激烈的争论。”

  香港中文大学教授梁其姿则表示:“我并没有仔细阅读汪晖的著作,对他是否抄袭不能作判断,不过对此事件,我同意清华大学应作出积极反应,对事件进行客观的调查。学者抄袭别人的著作是极为严重的道德问题,如被证实抄袭,应得到比较严重的处分。近年大陆学术界抄袭的歪风极盛,相关的学术单位应该拿出勇气与决心纠正此风气。否则大陆学术界无法往健康的方向发展,无法与世界竞争。另一方面,

  如果汪晖没有存心抄袭,也要还他清白。学者这方面的清白是他的第二生命。清华大学或大陆学术界能否妥善处理此事,大家都在看。”梁其姿介绍:“我在台湾时,曾在‘国科会’工作,那里有时会出现抄袭的问题,通常‘国科会’会组织委员会审查事件,作出处理方式的建议。委员会会开会多次作多方面的讨论。

  我也曾为台湾‘教育部’审查过抄袭案例,通常台湾学术界对抄袭事件比较重视,先组织委员会讨论,然后送给相关的学者审查,然后委员会再开会讨论处理方式,一旦被认定抄袭,处罚会较严重,停权、停职、解雇是常见的方式。”

  目前,清华大学方面仍然没有对“汪晖事件”向社会公开处理的方法,让各界颇为关注。张信刚说:“我不知道清华大学到底做了什么。他们也没有义务在没有搞清楚事件的性质之前,甚至在作出决定之前把具体情况告诉大家。当然,清华大学如果知道这个事情会影响到校誉,最好主动处理,不一定要等到有人正式投诉才做调查。”

  “抄袭是‘硬伤’,必须按照国际标准来处理”

  “汪晖事件”不仅在国内引发热烈争论,在海外华人知识圈也引起关注。现居美国纽约的学者马大任认为:“美国学术界当然也有抄袭的事情。美国法律对‘抄袭’有相当明确的规定。如果有确实的证据,‘抄袭’是要受到处罚的。如果中国也有类似的法规,‘汪晖事件’应该不难解决。只要拿出确实的证据就可以依法处理。如果中国还没有有关‘抄袭’的法规,现在应该尽快建立。这事情是汪晖个人的问题,不应该牵涉到别人。清华大学可以根据证据,依照严重程度,作适当的处理。”

  马大任同时指出:“中国作为一个‘进口知识’的国家,利用国外学术成果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但是尊重知识产权的观念还不十分发达,所以容易发生‘抄袭’的事件。这种事件不仅会影响国内的学术研究,也会影响中国学术界的国际地位。所以,必须设法尽力减少这类事件的发生。”

  现居华盛顿的作家谭加东从事翻译工作之外,也致力于写作。她说:“其实王彬彬总结出来的四点‘抄袭手段’,都属于学术文章里的模糊率概念范围,只不过学术界需要的电脑软件要比翻译界复杂和高明,而中国的学界又有其特殊国情:1970年代末‘文革’一结束,知识界求知解禁,大家纷纷通过各种途径吸收知识和文化信息,那时候是通过看内部刊物和翻译刊物来捷足先登,或者是几亿人里有少数极其幸运者因为某种机缘可以获得稀有的学习机会。其间的抄袭都通过政府的出版机构完成,版权完全不进入人们的概念和用语;1980年代,年轻学者们开始把翻译引进的学问改装,变成自己的出版发行,让那些没有机会和时间阅读的人分享他们吸取的新鲜知识信息,这是好事。

  说中国人对版权不够尊重,学术上‘借花献佛’太泛滥,我们确实有这种坏习惯。而坏习惯是可以改的,要改其实也不难,西方学者哪怕是演讲,没有白纸黑字留把柄,他们也会把前人或者别家观点讲清楚,然后在提出自己看法的时候,很明确地说,我的看法和谁的在某点上相似,某点上不相似。”

  现居加拿大的媒体工作者和学者丁果,也是上海师范大学客座教授。丁果在“汪晖事件”刚爆发的时候,就已经关注,并在海外华人学者群里引起议论。丁果说:“没有想到,像汪晖这样名气大的学者教授,成为名著的博士论文中竟然有如此涉嫌抄袭行为,而且在十多年后论文修订之时,也没有更正。

  我们大家议论说,可见抄袭者并不‘心虚’,认为这是学术界的常规,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更可怕的是,中国学术界鲁迅研究领域的顶尖人物也竟然堂而皇之地为汪晖教授的行为辩护、开脱,这显然是为他们自己当初审查论文或者阅读论文时没有发现这个缺陷辩护,也是为整个学术界的这种‘常规’辩护,这就让这个问题变得更为严重,这对中国学术发展的未来相当不利。”

  虽然这看起来只是中国学术界的一个事件,丁果却认为值得深思:“中国是一个正在崛起的大国,但在国际上一直被诟病抄袭太多,模仿太多。如今在学术领域,而且是最顶尖的学者身上发现这样的问题,真的是一种遗憾。

  耶鲁校长曾经说过,中国的北大清华在二十年里必将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因此对于抄袭事件的处理,不能用‘中国特色’来对待,因为抄袭是‘硬伤’,必须按照国际标准来处理,我非常赞同林毓生先生的意见,清华应该成立独立调查小组,作出结论,不然,中国的大学要在二十年内进入一流大学行列,将是‘痴人说梦’。”

  “汪晖教授可以成巨人,也可以沦为侏儒”

  到目前为止,汪晖本人对此事件并未公开发表相关的声明和辩护。然而,在网络上,“汪晖事件”已成为热议的话题,出现了“挺汪派”与“倒汪派”,言词激烈,针锋相对,甚至出现谩骂式的语言。

  曾经留美深造的青年学者胡惊雷在研究了网上的相关讨论后认为:“我倒是觉得今后《反抗绝望》可以被视为判断其他中文著作是否剽窃的一把尺子,只有达到或超过它的标准才配得上被称作‘剽窃’。”

  台湾学者庞建国则说:“从粗浅的阅读中,我比较偏向王彬彬和林毓生的立场,希望大陆的学术界能够不和稀泥,不涉党派立场地纯粹从建立学术规范、提升学术水平的角度就事论事。”他介绍:“台湾当然也曾经出现过类似情形,大致说来,以前比较会采取和稀泥的方式处理,如今,则会采取类似林毓生教授的建议来因应。

  我相信,大陆也会逐步走向比较严谨的处理方式。林毓生教授的建议就是一个可以树立学术规范的参考模式。这件事情能够在大陆被公开讨论并成为热门议题,就显示了反省批判的意识和能力正在文化界中成长茁壮。如果大陆能够因为‘汪晖事件’而对学术研究和著作发表建立更严谨的规范,当然是一件好事。”

  对于汪晖迄今为止的表现,丁果认为:“其实,汪晖教授也可以有相当不同的对应方法,作为新左派的领袖,强调的就是公正公义,公正公义的基础就是真实,人非圣贤,谁能无过?汪晖教授如果坦然认错,自己摘掉头上的博士头衔,以他在学术界的贡献,根据他其他的学术著作,照样可以被评为一级教授,照样可以被清华重新聘用,照样可以拿国务院特殊贡献津贴,但意义就截然不同。

  那个汪晖就不再是1988年的汪晖,而是‘死而复生’的汪晖,汪晖教授不应该以沉默对待问题,这样不能保持‘一贯正确’,反而连带着让自己真正的学术贡献也蒙上了污点。一念之间,汪晖教授可以成巨人,也可以沦为侏儒。”

  作为整个事件的局外人,丁果意味深长地指出:“‘汪晖事件’对中国学术界来说,也并非坏事,学术进步也如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从初级阶段走向成熟,这是中国学术界走向大国的必经之路。学术有派系并不奇怪,但游戏规则必须是一样的,文化界尤其要带头遵守学术规范,不能自甘堕落,不然中国的大国崛起,不要说没有底蕴,更可能走向歧途。”

  中国学术界鲁迅研究领域的顶尖人物也竟然堂而皇之地为汪晖教授的行为辩护、开脱,这显然是为他们自己当初审查论文或者阅读论文时没有发现这个缺陷辩护。”—加拿大学者丁果

  “调查委员会应该由一些有诚信而独立的人,针对事实作决定。被指控者应该有权在委员会面前进行申辩和说明。—香港城市大学前校长张信刚

  “汪晖事件”应该不难解决。只要拿出确实的证据就可以依法处理。如果中国还没有有关“抄袭”的法规,现在应该尽快建立。—旅美学者马大任

  倘若今日相关的大学当局能够排除各方面的制约,下大决心来做这件事情,他们当然可以在短期内就发挥很大、决定性的作用。 — 香港中文大学物理系名誉教授陈方正

  陈方正:汪晖的缄默令人惊讶和失望

  时代周报:你有没有关注“汪晖事件”的发展?

  陈方正:当然有,但是并没有工夫仔细去研究相关文本和实质性问题。

  时代周报:你如何看待发生在中国学界的这一事件?

  陈方正:这是中国学界许多同类事件中的一件而已,由于当事人的地位,也是比较重要和引人注目的一件。我感到困惑的是:一、大学当局,以及有地位的相关学者,没有严肃、认真地看待这一事件。也就是说,他们或者认为这只不过是意气之争,并不值得关注,或者不愿意采取行政措施(在大学而言)或挺身而出(在个别学者而言),为中国的学术风气负起责任。这令人感到十分悲哀。二、迄今为止,汪晖本人对于他所受的抄袭指控完全保持缄默,这倘若不是默认,那么只能够表示,他认为这指控完全没有根据,或者并不那么重要、无关痛痒,总之是不值一驳。这态度,我想也是令人惊讶和失望的。

  时代周报:目前学界出现了支持王彬彬或汪晖的对立观点,你如何理解双方的看法?

  陈方正:最少这些学者愿意站出来表明自己的观点、立场,这是值得肯定、赞扬的。但在他们各抒己见之后,还应该有个辨明是非曲直的场所,或者平台。即使一时还没有这样的平台,学者也应该设法形成广泛的共识,并且明确地将观点、结论公布周知。这当然也就是林毓生教授所呼吁的,也可以说是建立现代学术规范的起码要求。

  而且,我要强调,这个评判、共识是完全可以,也应该撇除个人的政治倾向、观点而形成。譬如,要成立调查委员会的话,那么委员会的组成应该尽量包容不同派别、倾向的学者,委员们的意见、讨论、表决,应该完全公开、透明,每个委员都应该公开表明自己的意见、论据、立场。

  时代周报:就你视野所及,国际学界有没有出现过类似的“抄袭”事件,事后如何处理?

  陈方正:在竞争极其激烈的国际学界,这样的事件多得不可胜数(这只是概括印象,因为我并没有仔细研究,但大体应该没有错),和中国不同的是,它们的是非曲直最后都得到了明确结论,因为处理这样事件的机制、程序、标准早已经建立起来。我立刻想到的类似(而不相同,因为牵涉造假,而非抄袭)事件是:韩国干细胞专家黄禹锡教授捏造研究数据的丑闻,他最后被开除教职,还要坐牢。

  时代周报:你认为清华大学等相关的学术机构,应当如何妥善处理这一事件?

  陈方正:校方应该成立委员会调查此事,然后公开发表详细的调查报告,正式否认或者承认抄袭的指控,并且宣布相应的处理决定。这可以说是大是大非的问题。校方对此迄今没有明确态度,令人遗憾。

  时代周报:你认为这一事件背后折射出大陆学界什么样的问题?

  陈方正:主要在于许多中国学者似乎并不普遍承认:原则上学术可以有,也应该有客观的、普世的真伪标准,而并非仅仅有时尚风气或者派别观念。因此他们往往也就没有为这种标准而争辩、奋斗的向往与执著。

  时代周报:你认为今天大陆学界应当如何树立相关的学术规范?

  陈方正:这种规范并非几个乃至百数十个学者,或者一两个机构,甚至国家政令能够“树立”的,它有赖于许多学者的觉醒、决心和长期奋斗。说到底,也许要经过一两代人的不断努力,才有可能扭转我们这么庞大一个国家的整体学风。但话说回来,倘若今日相关的大学当局能够排除各方面的制约,下大决心来做这件事情,他们当然可以在短期内就发挥很大、决定性的作用。

  时代周报:在你看来,这一事件对文化界有什么样的启示意义?

  陈方正:倘若我们希望真正融入国际学界,则还有些表面上看来不甚重要,其实却很根本的问题,需要学界整体,特别是它的领导层下决心来解决吧。也就是说,学术的进步固然和物质资源有关,但说到底,也不能离开学者的精神、追求和自尊,那绝不是可以用金钱来替代、补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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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以历史的视角看待汪晖与朱学勤事件

中国新闻网 2010年07月13日 08:38 来源:中国青年报

  近日,知名学者汪晖事件被炒得沸沸扬扬。学术界形成了两派,一派是以王彬彬、林毓生、项义华和《南方周末》为代表的“倒汪派”,认为汪晖涉嫌抄袭,并促成了60多名国内学者上书清华大学,要求就汪晖事件进行调查;而另一派“挺汪派”,是以钱理群、李陀、孙郁、赵京华、朱永嘉等知名学者为代表,认为汪文个别引文不准确,是学术规范问题,不属于抄袭。同时,有三联书店编辑舒炜、作者钟彪、魏行等,通过仔细考证认为“抄袭说”不成立。


  笔者以为,汪晖的原文中个别地方引文确实存在问题,如将勒文森对梁启超的评价用到鲁迅身上,虽然汪在此处使用了标注页码的注释,可以排除抄袭之嫌(王彬彬没有标出汪晖原文中的页码注释),但用错了对象(“挺汪派”认为可能是文章的文字错误),没有用冒号和引号(有人解释为当年的引文格式不规范),是汪晖被抓住尾巴的最明显的一个硬伤。不过,王彬彬的指摘也存在夸大甚至故意误导的地方。比如,他认为汪晖的释义“参见”引文格式,没有打冒号和引号,是“搅拌式抄袭”和“掩耳盗铃式抄袭”,并认为“参见”是表明自己的论述与参见的那本书、那篇文章没有渊源关系。这种说法其实有待商榷。

  比如,美国通用的人文科学MLA格式和社会科学APA格式中,对参考文献的释义(英文为paraphrase,王彬彬称之为“偷意”,并不准确)是完全允许的。如果是对原作者观点的阐释,则不需要标注冒号和引号,只须标注文献来源;只有原封不动照搬原文时,才需使用冒号和引号。王彬彬的论文一字不动大段引用的汪晖论文,却省去原文中的参见注解,是不规范的。

  就在汪晖事件尚未解决之时,另一名学者、被“南方人物周刊”评为“影响中国50位公共知识分子”之一的上海大学朱学勤教授,也被曝出涉嫌抄袭(《东方早报》7月11日)。有人指摘朱学勤的博士论文“剽窃”了他人的论著。

  巧合的是,两人被指“抄袭”的都是早期的博士论文,前者完成于1988年,后者则晚4年,写于1992年。既然汪晖被所谓的“自由派”媒体穷追猛打,被60多名国内学者联名要求调查,那么,在朱学勤先生的“问题”被揭露后,是否也该受到同样的“追责”?

  就这些事件,诚如在《东方早报》里“揭露”朱学勤先生的网友Isaiah所说,朱学勤和汪晖,两者在学术规范上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问题;但以今天的标准去判断上世纪80年代的人和事,并不公平。在那个时代,我们对西方的各种研究都还显得有些陌生,上世纪末的整个20多年,国内的学术工作主要是引进西学,很多学者都在大量借鉴,或者说得直白点,就是抄西方的著作。正如钱理群与梁文道所说,中国学术界在过去根本没有像现在这样,认真对待学术规范标准。即便是现在,也没有建立起公认的如APA、MLA等严格规范的论文文体格式。如果以现在的引文规范要求上世纪的中国学者,可以肯定,如果不是百分之百,至少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文科学者,都存在这方面的问题。不信,大家可以对所有文科领域的学者们在上世纪末20年间的论文和著作进行全面调查。

  鉴于此,笔者以为,对发生在上世纪的这些事情,没有必要去穷追猛打,不管是出于个人目的也好,还是为了学术打假。重点要做的,应该是向现在的学生和年轻学者传授学术规范方面的知识。上世纪的学术规范问题,不是某一个人的问题,而是整个知识界的问题,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历史。学界、媒体对过去历史的态度,应该是理解与反省,如果要批判的话,最好不要针对个人。当然,这一事件,也折射了时代的变迁,反映了中国学术规范上的进步。如果我们能从中学到了一些什么的话,将是汪晖与朱学勤事件的最大意义。

  徐开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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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报前天还是一边倒,今天却来合稀泥。
黑虎掏心,以攻为守。
绝地反攻,全盘皆活。
孙子兵法,文武咸宜。
楚汉之争,叹为观止。

[ 本帖最后由 蜜三刀 于 2010-7-13 23: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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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又出了一个朱学勤事件,其中当事人之一(《姊妹革命:美国革命与法国革命启示录》一书译者,事件中的被抄袭者)还是我的大学同宿舍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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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愿汪晖事件和朱学勤事件共启学术转机

中国新闻网 2010年07月14日 08:50 来源:中国青年报


  愿汪晖事件和朱学勤事件共启学术转机

  本刊编辑部

  从公开信到公开信,从汪晖到朱学勤,尽管事态发展中隐约有一丝令人不安的气息——已有评论表示担忧,希望学术打假莫成派系斗争的工具——但我们此时仍愿意相信,越来越“热闹”的讨论甚至纷争,是学术这一“经国大事”在公共性意义上得以提升的途径,而非滑向闹剧的起点。

  问题的实质从一开始就很简单,也很明确:当事人是否抄袭?需要启动什么样的程序来查清事实?若抄袭属实,当事人该负何种责任、该被如何处理?


  这是我们的诉求,也是本刊发表《就汪晖涉嫌剽窃问题给中国社科院和清华大学的公开信》的初衷。我们愿提供一个平台,让问题回归它的实质。从这个意义上,我们也乐于见到海外学者联署寄给清华大学校长的信件向公众公开。

  以汪晖教授在国内及国际学术界的影响,在已经过去的3个多月里,我们一直期待围绕他的这起事件成为一个契机。

  如今,上海大学教授朱学勤面临和汪晖相似的抄袭指控。以朱教授的学界分量,我们投以同样的期待。

  我们的期待是:廓清学术底线,明确学术规则,完善学术机制。

  底线,意味着治学者要有基本的尊严,也意味着学术共同体对这种尊严及相应的行为准则有基本的共识。规则,意味着学术共同体对突破底线的行为能够进行有效的辨识、调查及处理。机制,意味着学术共同体需要提供一种保障,这种调查和处理不会因时、因事或因人而异。

  我们愿意相信这两起抄袭指控事件及公众对此的关注中,蕴涵着这样的契机。然而,我们并未天真到无视其中的纠结。

  让问题变得复杂和模糊的,先是学术观点的分歧,并由此在学界形成不同的“山头”和派系。学术政治本难以避免,但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一系列事件,造成的一个最大恶果便是,学界割裂到了伤害以至击破基本共识的地步。这是中国学术的大悲哀。

  在理想的视域里,这两起事件本是学界修复共识的契机。我们一方面乐见其成,但另一方面也不得不承认还存在他种可能性,即击破基本共识的力量有着太过强大的惯性,这种惯性将裹挟这两起事件,从而错过这个契机。

  一旦错过,惯性的前方就是闹剧。

  首先,请以我们的态度切断这种惯性。两封公开信,尽管立场并不一致,但我们愿意从中提炼出共同的对学术的诚意。两次抄袭指控,一用真实身份一用网名;两位当事学者,一个保持沉默,一个接受媒体采访表示将撰文回应,并“非常希望启动调查机制”——但我们愿意相信指控者和被指控者都珍惜自己治学者的身份和尊严。

  有了意愿,有了相信,事件才有可能往良性方向发展。

  其次,请相关学术机构在处理这两起事件时表现出足够的智慧,以切断这种惯性。一套好的解决方案,能够有效回避纠结缠绕的学界恩怨,激发事件潜在的积极意义。而欠妥当的方案,或者一味拖延、拒绝正面解决,则将放大事件潜在的伤害力量,进一步割裂中国学术界。

  总之,我们所期待者,不要以派系之争掩盖问题的实质,不要以诛心之论裁定相关发言者的动机,也不要因缺乏解决问题的勇气而坐失良机。

  民国报人张季鸾为《大公报》撰写《本社同人旨趣》,提出“四不”办报方针。他写道:“第四不盲……随声附和是谓盲从;一知半解是谓盲信;感情冲动,不事详求,是谓盲动;评诋激烈,昧于事实,是谓盲争。”

  “吾人诚不明,而不愿自陷于盲。”张季鸾的这句话,我们今日呈现于版面,用以自勉,也用以寄望于学界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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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汪晖对抄袭指控的回应

 作为学者,我反对学术不端行为,也倡导学者应该遵循基本的学术规范。因此作为当事人,在面对学术批评和指控的时候,最坦荡的态度就是平心面对学术界的评判。学术共同体的判断是最终的,个人辩解并不是决定性因素,如果有错就得承认,如果举报不实,学术界也会有公论。——汪晖

  长时间保持缄默的汪晖日前在北京寓所接受本报专访,这是他自3月底做出“希望学术界自己澄清”简短表态后,第一次对抄袭指控作出直接回应。(韩咏红摄)


“汪晖抄袭门”当事人接受本报专访:
不回应是坦荡面对学术批判

韩咏红

(联合早报 2010-08-02)
  
  
  沸沸扬扬的“汪晖抄袭门”已在中国舆论界里延烧了四个月。从清华大学教授汪晖22年前的博士论文是否抄袭他人作品的具体质疑,“抄袭门”最终演变成声势浩大、中国内外160多名学者卷入的公共话题。

  直到最近中国媒体上还持续有相关报道,支持与反对成立学术调查委员会彻查汪晖抄袭嫌疑的双方各执一词。在争议中,中国学术界的学风争议、左右学派矛盾也被猛烈掀开,诸如“学术腐败”、“媒体暴力”等用词凸显了争议的激烈。虽然关于“抄袭门”的评论已超过数十万字,但与此同时,事件所交织的学术规范的时代性、学术诚信与学派之争等问题,海外学者接获匿名信的谜团,又让事件更显罕见与复杂。

  7月中旬,保持了长时间缄默的汪晖在北京寓所接受本报专访,这是他自3月底做出“希望学术界自己澄清”的简短表态后,第一次对抄袭指控作出直接回应,叙述他所经历的事件过程。历时两个多小时的访谈里,汪晖语调平缓,但当涉及具体过程尤其是媒体的角色时,他的强烈不满清晰可察。

  至今“抄袭门”的起源中国舆论界中恐怕已无人不知:今年3月,文艺理论研究刊物《文艺研究》刊出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王彬彬长文,引述例子指汪晖1988年的博士论文兼成名作《反抗绝望——鲁迅及其文学世界》多处抄袭了李泽厚、勒文森、林毓生等中外学者的专著。

  《文艺研究》是学术刊物,随着新闻媒体的报道,抄袭事件以醒目的姿态走进大众视野。3月25日,在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南方周末》以及北京《京华时报》同一天分别以全文转载和摘录的方式,报道了王彬彬对汪晖抄袭的指控。《京华时报》同时采访了鲁迅研究权威钱理群以及汪晖本人,得到汪晖的简短回应:他在国外,尚未读到王彬彬文章,手头也没自己20多年前的著作,很希望此事由学术界自己来澄清。

  外界所不知道的是——据汪晖透露,该期《文艺研究》出版前他已获友人告知王彬彬的文章要发表。他当时在美国哈佛大学访问,托人找《文艺研究》主编要求看文章并同时作出回应,遭到了拒绝。《文艺研究》面市后,《南方周末》与《京华时报》针对抄袭事件的报道几乎在同一时间见报了。

  此后,“抄袭门”迅速上升为舆论热点,报道在大量网站上被转引转贴,多家平面媒体跟进报道。在第一时间内,舆论界就出现“挺汪”与“倒汪”两种声音的对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钱理群、鲁迅博物馆馆长孙郁、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赵京华表示对“抄袭说”的质疑,他们基本都认为《反抗绝望》被指出的多数为引文不规范的技术问题,与具有道德内涵的剽窃、抄袭是不同概念。学者钟彪与三联书店学术编辑部主任舒炜则发表了两篇反驳王彬彬的分析长文。

  另一方面,北大哲学社会科学教授、也是当年《反抗绝望》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的严家炎则对《中国青年报》说,王彬彬对汪晖的批评“有点夸张”,但“觉得王彬彬先生有些地方引出来的文字,看上去确有根据”,对汪晖而言是“硬伤”。他认为,虽然事过20年,讨论这类问题对于纯洁中国学风有好处与必要性。

  谈到此,汪晖强调:《南方周末》在3月25日与4月8日两次大版面地报道“抄袭门”,过程中全没有联系他。舒炜的8000多字长文最初投递给《南方周末》,却被告知最早两周后才可能刊登,而且要做大幅删节。舒炜最后将稿件转投《北京青年报》,在4月3日刊出。

  4月13日,《南方周末》编辑刘小磊电邮汪晖,表示“王彬彬文章确有不够稳妥之处,想听听他的意见”。但汪晖认为,如果明知王彬彬文章有问题,媒体就应该为之前的严重指控,包括编者按语和小标题公开道歉。在汪晖准备回复的同时,4月14日,他被告知刘小磊群发邮件附清华大学公示获政府特殊津贴名单,情势看来是向清华大学施压质疑汪晖入列,汪晖对该媒体的公正性与动机产生了强烈怀疑,他没有回应刘小磊,这也成为在抄袭争议中《南方周末》与他的唯一一次联系。

  受访时,汪晖总结他这一阶段的回应方式:“作为学者,我反对学术不端行为,也倡导学者应该遵循基本的学术规范。因此作为当事人,在面对学术批评和指控的时候,最坦荡的态度就是平心面对学术界的评判。学术共同体的判断是最终的,个人辩解并不是决定性因素,如果有错就得承认,如果举报不实,学术界也会有公论。”

  他提出,钟彪、舒炜以逐条分析的方式澄清事实,但在媒体中没有受到重视。他又补充说,3月下旬,《中国青年报》记者写信要求采访,他建议该报暂缓报道,表示愿意在回国后与该报记者逐一核对原文,做出全面的回应,避免不必要的错误和混乱,但媒体不愿意等待。

  汪晖在4月11日回国后,将有关资料交给有关方面进行核查。他认为只有通过对相关规章、法律的研究,以及细致的查证,才能说明问题。

  
     今年3月,文艺理论研究刊物《文艺研究》刊出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王彬彬长文,引述例子指汪晖1988年的博士论文兼成名作《反抗绝望——鲁迅及其文学世界》多处抄袭了李泽厚、勒文森、林毓生等中外学者的专著。《京华时报》3月25日报道了王彬彬对汪晖抄袭的指控(见图)。同日作出相关报道的还包括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南方周末》。(互联网)  

“抄袭门”第二波高潮

  6月初,“抄袭门”随着海外学者的介入进入第二波高潮,事态进一步升级,要求清华大学针对汪晖“抄袭事件”进行调查,以及反对成立调查委员会的两个阵营,以公开信形式对峙,一场牵扯国内外学界的争论从汪晖是否抄袭的问题上引爆。

  美国华裔学者、中国现代思想史专家林毓生6月初到中国参加学术交流期间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对“抄袭事件”做出了又一次重磅火力的批评。

  他引用王彬彬文章的指控,指汪晖博士论文有些地方“确实可以说是抄袭”,如果不成立“汪晖涉嫌抄袭调查委员会”(之后要根据鉴定的确实证据作出停薪、停职或撤职的决定),清华大学校长应该下台。

  不太久后,60多名国内学者连署清华大学要求成立调查委员会,联署信7月7日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而与之对阵的,是90多名海外学者、汪晖的作品译者与学术合作者联署清华,表示他们当中每位译者都检查并且复查了他们翻译过的、长达30年时间跨度中的汪晖著作所采用的大量参考书目的注释,“无论根据多宽泛的抄袭定义”,没有一人发现有任何剽窃的现象。

  海外学者联署信的突出态度,是“声援正在被大众传媒攻击的汪晖教授”,海外学者联署信的发起人、美国莱斯大学历史系教授白露(Tani E. Barlow)和纽约大学历史系与东亚研究副教授卡尔(Rebecca Karl)接受本报电邮访问时表示,他们从3月开始关注汪晖被指抄袭的问题,他们以及其他学者连续收到指控汪晖的匿名信,到后来林毓生的介入,引起他们对事件的狐疑。

  卡尔表示,他们原来并不愿意在公开媒体上讨论这个问题,信早已在6月上旬邮寄给清华大学,后来信的内容泄露了出去,他们才决定将信完全公开。她也表示谴责媒体“在冷静的学术讨论上造成敌对氛围的作用”,也谴责由激烈争议所引发的、不断针对汪晖以及其他人的敌意。

  实际上,林毓生6月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时,也提到了中国学术界的分裂现象。他说,中国的知识分子在80年代中渐渐形成要走向宪政民主的基本共识:“但很不幸,政治力量影响下,知识界在90年代分裂了,有的人继续走这种路,但有的就觉得西方也腐化,也有利益团体,不一定接受西方的宪政民主,新左派汪晖公开说毛泽东时代民主才是真民主,已经是非常严重的分裂。”(专访问答及相关人物回应刊下页)

    汪晖回答本报记者:“我从不拒绝真正的学术批判!”

  问:您自己如何回应关于“抄袭”的批评?为什么至今不公开回应?

  答:关于对我的所谓“抄袭”的批评,将会有专门的调查报告出来。

  要说明这个问题,首先是要认定抄袭的标准,其次是要认定抄袭的事实;前者需要研究相关的规章、法律,后者需要以文本为据,详细比对和研究各条指控。很不幸,虽然媒体就这个问题的讨论已经累积了数十万字,但在抄袭标准和事实认定方面的讨论却很少见。

  坦白地说,我在阅读了王彬彬文章后,的确感到很惊讶。根据研究,王文对于《反抗绝望》的指控共计十条,其中六条原著提供了注释,但他忽略或掩盖这些注释,或者将所谓参见式注释曲解为抄袭。这些做法只要稍加核查就可以发现。有两处原著提供注释,但重版时由于编辑分段,而将原注释与分段后的引文脱节,但注释仍然存在,属于技术性的失误。另外的例子则用完全不能成立的‘偷意’概念来指控,有很强的随意性。

  我对《文艺研究》和《南方周末》的主要意见是:在发表这类文章时为什么在发表之前不与当事人核实,在发表之后又以各种方式拖延发表不同意见?

  《反抗绝望》是22年前的著作,就像许多著作一样,存在一些缺点、疏漏,有些是当时的学术和出版惯例造成的,有些是校订和写作中的问题,在重版中未能加以纠正;重版过程中,由于校订不细,还造成了一些新的问题,如前面提及的由于分段而造成的脱注现象。

  如果就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批评,我不但愿意接受,而且一定持欢迎态度,并在再版时吸纳这些意见。但这些疏失与抄袭、剽窃是完全不同的事情。如果刻意捏造事实或掩盖证据,用莫须有的定义对早期作品进行攻击和构陷,就是另外一种性质的问题了。

  我至今没有看到对于捏造事实或掩盖证据等行为的严肃批评——如果一个社会容忍这样的行为,将会对公民权利造成很大伤害。

  这类问题在媒体中很难说明,应该由学术共同体来澄清,作者个人可以提供一切必要的帮助。由于这些指控涉及20多年前的著述,也需要从当时的学术规范出发研究相关的例证,才能全面客观地说明问题。4月回国后,我将相关资料交给专门研究和处理著作权问题的法律机构进行研究。相比于在媒体中炒作,我觉得只有对相关法律、规章进行研究,对具体指控进行核实,才能有助于澄清问题。

  问:您如何看待学术规范问题?

  答:学术规范问题看起来很简单,其实也有其复杂性,离开历史的脉络和学科格局的发展,按照现在的规范对以往的论著加以判断往往会造成很大问题。以注释的体例而言,不同的领域与时期有不同的学术惯例,引注的严格性方面也会有所不同。此外,还有历史条件的约束和一些出版惯例。八十年代当然是有学术规范的,但由于时代氛围不同,整个学术风格与今天不一样。这只要拿当时的一些代表性著作与今天的著作做个对比就很容易了解。

  中国对学术规范问题的讨论始于20年前《学人》丛刊创刊之际。我是这场讨论的亲历者和推动者之一。在倡导学术史和学术规范的过程中,我和我周围的朋友们曾对我们自己在八十年代的学术方式做过深入的自我批评。也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从不拒绝批判和自我批判——但这个批判应该是真正的学术批判,也应该是从历史的观点展开的学术批评。

  问:您对这次争论的评价?

  答:在今天中国社会的大转变中,有争论是好事情,但如果为了达到打倒论敌而采取捏造证据、向国内或国外大规模寄送匿名信等方式,这样的争论就会走向反面。如果媒体以学术规范的名义展开批评,那么至少自己也应该遵守基本规范;如果媒体工作者一面发表单方面的观点,另一面又参与组织针对某个作者的社会动员,你就很难信任这样的媒体。

  林毓生先生公开发表自己的意见,本是很好的事情,但他不做核查,以不实的例证作为指控的根据,就不合乎规范。他对我的思想观点展开批评,我也很欢迎,但他既没有引证,也没有上下文的关联,近于无的放矢。以这种方式在大众传媒中发言除了起到“动员”作用外,很难引起有意义的争论。

郑也夫:联署要求成立调查委员会 “这是了断争议的最好方法”

  “汪晖抄袭门”成为中国内外学术界与舆论界的争议课题,两个阵营的专家学者各执一词,本报也采访了支持清华大学进行调查,并参与联署要求清华大学成立学术调查委员会的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郑也夫。

  对于海外学者将“抄袭门”视为“媒体攻击”、政治迫害,郑也夫有截然不同的意见。

  他说:“参加联署的有些海外学者看不懂中文,他们解释联署的理由时说:怀疑中国发生了政治迫害。我不认为迫害行动会选择诬陷剽窃这样最难得逞的领域。而王彬彬的文章是个体行为,是突发的。”

  他说,这些天他的朋友与若干签名者有过沟通,其中一些不赞同给清华校长的这封信公开,另一些态度已经有变。

  “媒体是公平的,他们只是提供平台,上面基本是学者的文章,两派都有。钱理群、靳大成、杨念群、舒炜、李陀等‘挺汪’的言论一点不少。《南方周末》原计划发表舒炜的长文,是他自己撤稿转投别处。我驳斥了舒炜文章中对王彬彬证据的驳斥,他未答复。且不止一家媒体联系采访汪晖而未果。”

  受访时,郑也夫也对汪晖四个月来不接受中国媒体采访,第一次发声却选择境外媒体表示“很不理解”。

  他认为,涉嫌人所在学术单位组织调查是了断“抄袭门”争议的最好方式。

  “今天是这样,以后应该成为学界的常规,事情发生了,不经外界敦促就自动履行。国内名牌大学中多有相关机构,但他们常常拖延、无作为。我们是在事发后三个月清华大学和社科院毫无作为的情况下,搞出了致两机构的63人签名信。”

  事实上,面对着官办机构的无作为,一些关心此事的学界中人也议论过成立民间学术机构来裁定此事的可能性,但郑也夫认为这是下策,可能惹起更多争议。

  他说:“我邀请公开挺汪的几个朋友(也是我的朋友)签名,因为我认为,涉嫌剽窃事件最终要通过当事人所在的学术机构裁决。很遗憾,他们拒绝了,他们认为学术机构开始受理就意味着汪晖有问题。这很荒诞,无罪推定是现代法律的基本观念啊。我们63人签名信是中性的,没有对汪晖剽窃与否表态,没有攻击,自然也就不是‘有组织的攻击’。相反,我觉得90余海外学者的签名信是‘有组织的包庇’,不懂中文就参与辩护。”

  他对比了汪晖和上海学者朱学勤(不久前也被惹上抄袭争议)。两个人都认为自己没有剽窃,但是在态度和处理方式上天差地别。汪晖面对实名人揭发,四个月不答复。朱学勤遭到匿名揭发后,在第一时间主动找复旦大学,要求审理,甚至上交学位证书。郑也夫认为,汪晖、朱学勤都各有不少“粉丝”(支持者),但两件事的态势大不相同,围绕汪晖的争论甚嚣尘上,“汪粉”们一直在抱怨媒体;而朱学勤的事情迅速走入学术调查机构,过程要平静许多,两种不同的演变方式,恐怕与二人的态度相关。

  郑也夫认为,事情的症结还在于需要对“抄袭”问题调查清楚,对此,他寄望清华大学以及汪晖本人对此也有积极的表态。

  他说:“我对清华和社科院(汪晖博士论文的授予单位)总体上很失望,但对清华还抱希望。明年是清华百年校庆,庭院打扫干净才能迎接海内外的宾客吧。我觉得作为当事人,汪晖的态度可以促进清华开始审理,他们的态度将是这件事接下来如何发展的变量。”


  反之,郑也夫说,他唯一确定的是:“我知道很多学界朋友的态度是坚定的:此事不可以不了了之。”

《南方周末》编辑刘小磊的回应

  针对汪晖对《南方周末》的批评,该报编辑刘小磊在回答本报求证时说,在直接联系汪晖以前,他曾经通过多个渠道试图间接联系汪晖请他回应未果。

  刘小磊也表示,除了王彬彬的文章,该报也刊登了批评王彬彬的项义华文章,他相信这体现出公共话题在大众媒体中的被讨论接着自我修正的过程。

  刘小磊澄清说,他并没有表示要等两周才刊登舒炜文章,但最终因为字数关系舒文转投了《北京青年报》。

  至于群发邮件清华大学公示获政府特殊津贴名单,刘小磊说,那是官方的公开文件,他认为可以转发给朋友当中关心此事的人。

《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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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晖首次回应抄袭门:这些疏失与剽窃不同

中青网  2010/08/05 09:11    来源:东方早报

  “汪晖涉嫌抄袭事件”断断续续已经持续了4个多月,这已经几乎成了全世界华人学者圈无法回避的话题,学者们对该事件的态度也异常分裂,而相当多学者对汪晖的不满之处是他不愿意公开出来回应甚至辩护——特别是当朱学勤高调回应自己涉嫌抄袭事件后。汪晖昨天最终还是通过媒体回应了这场风波,尽管选择的是境外媒体采访。在采访中,汪晖坚持认为,《反抗绝望》中出现的“这些疏失与抄袭、剽窃是完全不同的事情。”


  关于涉嫌抄袭
  “将有专门的调查报告”


  几个月来,外界始终认为汪晖和有关校方在回避这一事件。但在昨天的境外媒体报道中,汪晖首先表态,“关于对我的所谓‘抄袭’的批评,将会有专门的调查报告出来。”汪晖不认为自己的不回应是在逃避,他表示,“这类问题在媒体中很难说明,应该由学术共同体来澄清,作者个人可以提供一切必要的帮助。由于这些指控涉及20多年前的著述,也需要从当时的学术规范出发研究相关的例证,才能全面客观地说明问题。4月回国后,我将相关资料交给专门研究和处理著作权问题的法律机构进行研究。我觉得只有对相关法律、规章进行研究,对具体指控进行核实,才能有助于澄清问题。”相对于之前朱学勤借助媒体高调回应,汪晖显然选择了另外一种策略,尽管这一策略会被人诟病“不透明”。


  对于来自很多方面的批评和指责,汪晖也并不回避,甚至予以一定的反驳。在接受采访时,他表示,“我至今没有看到对于捏造事实或掩盖证据等行为的严肃批评——如果一个社会容忍这样的行为,将会对公民权利造成很大伤害。”对于挑起论争的《文艺研究》和《南方周末》,他也毫不回避地指责,“在发表这类文章时为什么在发表之前不与当事人核实,在发表之后又以各种方式拖延发表不同意见?”对于著名华人学者林毓生通过媒体对汪晖的批评,汪晖表示,“林毓生先生公开发表自己的意见,本是很好的事情,但他不做核查,以不实的例证作为指控的根据,就不合乎规范。他对我的思想观点展开批评,我也很欢迎,但他既没有引证,也没有上下文的关联,近于无的放矢。以这种方式在大众传媒中发言除了起到‘动员’作用外,很难引起有意义的争论。”此外,汪晖也以不点名的方式批评了国内某些媒体,“如果媒体工作者一面发表单方面的观点,另一面又参与组织针对某个作者的社会动员,你就很难信任这样的媒体。”这里所指的“社会动员”,其中之一就是“就汪晖涉嫌剽窃问题给中国社科院和清华大学的公开信”,该信被许多人认为是出自某媒体编辑的动员。


  关于学术规范
  “不同的领域与时期有不同的学术惯例”


  在接受采访中,汪晖重点表达了跟自己有关的所谓学术规范问题。汪晖认为,判定自己是否涉嫌抄袭,“首先是要认定抄袭的标准,其次是要认定抄袭的事实;前者需要研究相关的规章、法律,后者需要以文本为据,详细比对和研究各条指控。很不幸,虽然媒体就这个问题的讨论已经累积了数十万字,但在抄袭标准和事实认定方面的讨论却很少见。”对于引出涉嫌抄袭一事的博士论文《反抗绝望》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汪晖辩护说,“就像许多著作一样,存在一些缺点、疏漏,有些是当时的学术和出版惯例造成的,有些是校订和写作中的问题,在重版中未能加以纠正;重版过程中,由于校订不细,还造成了一些新的问题,如前面提及的由于分段而造成的脱注现象。”他认为,“这些疏失与抄袭、剽窃是完全不同的事情。”


  事实上,对“汪晖涉嫌抄袭事件”在学术界产生的观点分裂,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如何看待学术规范问题。汪晖认为,离开历史的脉络和学科格局的发展,按照现在的规范对以往的论著加以判断往往会造成很大问题。“以注释的体例而言,不同的领域与时期有不同的学术惯例,引注的严格性方面也会有所不同。此外,还有历史条件的约束和一些出版惯例。(上世纪)80年代当然是有学术规范的,但由于时代不同,整个学术风格与今天不一样。这只要拿当时的一些代表性著作与今天的著作做个对比就很容易了解。”


  自1990年代以来,中国学术界特别是人文社科界就有关于中国学术规范化的讨论,汪晖在采访中也提到,中国对学术规范问题的讨论始于20年前《学人》丛刊创刊之际,而他本人也是那场讨论的亲历者和推动者。而不久前在北京召开的“别求新声——汪晖的学术世界与当代中国思想之进路学术座谈会”上,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者杨念群也特别提到,1990年代初中国学术界有一个关于中国社会科学规范化和本土化的讨论,该讨论后来又归为中国学术自主性的问题。“当时把社会科学规范化、本土化两者之间对立起来了。中国社会科学在什么意义上规范化,是西方意义的规范?还是中国吸收了自己多年的学术的积累和精华之后形成了自身的规范?”杨念群说,“当年学术规范化的讨论,其实忽略了一点,大家集中谈什么是规范化,忽略了中国学术本土化的问题。但是中国现在已经全球化了,你是在规范的意义上定义本土化,还是在不规范的意义上定位本土化?这两者本身已经形成了矛盾,这个矛盾没法解决,所以这两个问题都变成了伪命题。”在他看来,这段时间以来针对汪晖事件的讨论就是一个所谓伪规范化的问题,“还在纠缠于1990年代非常过时的伪规范化的问题,而汪晖所有大的思考问题全被遮蔽掉,这是中国学术非常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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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彬彬:再说汪晖《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的剽袭问题

  再说汪晖《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的剽袭问题

  编者按

  自今年三月开始,南京大学王彬彬教授陆续在国内报刊上发文指清华大学汪晖教授的著作涉嫌剽窃,至今已有百多位国内外学者卷入争议中,一场学术争端已演变为一个广为人知的公共事件。有人提议中国社科院、清华大学组成联合调查委员会,彻查此事,但也有人认为汪晖著作中不存在任何剽窃。

  八月十九日,王彬彬收到汪晖通过律师事务所发来的律师函,要求王彬彬“停止失实指责并书面道歉”。而王彬彬对此一笑置之,他已于四月二十九日在《南方周末》上发表文章《读汪晖〈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献疑》,指出书中的若干“剽袭”问题。在重新翻阅《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过程中,他又发现了一些涉嫌剽袭的例证,写下长文,由本版独家刊发。原文一万多字,删节发表如下,敬请关注。

  欢迎汪晖先生对本文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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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的例证,主要是一种“注释式剽袭”。将他人的数百字、上千字,甚至更多的文字,原文照抄,或者稍做文字变动,却只在开头或中间部分,做一个注释。注释并不能涵盖的部分,便完全成了自己的思考。这种方式,汪晖是常用的。还有一种,就是“伪注式剽袭”,也是汪晖惯用的方式。

  例一

  汪晖《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北京三联书店,2008年3月版,下卷第一部《公理与反公理》)第1042—1043页:

  ……文德尔班(Wilhelm Windelband)在讨论费希特对知识学的基本问题即“经验的基础是什么?”时指出:“知识学力求证明:一切经验的意识即使它的目标集中在存在,客体,事物,并将这些当作自身的内容,归根结底,它的基础还是存在于意识对自身的原始关系上。”【72】自我意识构成了费希特唯心主义的原则。从主观方面说,这一唯心主义原则认为知识学只从知性的直观出发发展自己的认识,意识只从它对自身行为的反省出发而进行自己的活动;从客观方面说,日常生活中的所谓事物和客体以至康德所谓物自体都是理智的功能,从而客观只为主体而存在,知识的对象就是理性体系……


  上面这番话,开始以引号的方式引用了文德尔班的原话,并做了注释:“见中译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下卷,罗达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页799—800。”既然引号之后做了注释,那注释后面的话,当然就是汪晖自己的思考、认识了。我们来看看文德尔班的书。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下卷(罗达仁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10月第一版)第800—801页:

  ……因此知识学力求证明:一切经验的意识即使它的目标集中在存在,客体,事物,并将这些当作自身的内容,归根结底,它的基础还是存在于意识对自身的原始关系上。

  唯心主义的原则就是自我意识。就主观方法而言是在这样的范围内:知识学只从知性的直观出发发展自己的认识,意识又只从意识对它自身行为认识的反省出发伴随着这知性的直观而进行自己独特的活动;就客观体系而言是在这样的范围内:用这种方法揭示出理智的这样一些功能,凭借这些功能便产生日常生活中所谓的事物和客体以及在独断哲学中所谓的物自体。最后这个概念,即物自体概念,本身是彻底矛盾的概念;就这样物自体概念被溶解为最后的残留物。整个存在只能被理解为理智的产物,而哲学知识的对象就是理性体系(参阅第四十二节)。

  查查文德尔班的原书,我们就明白了,上面所显示的汪晖书中的那一番话,在文德尔班原书中,本来属于两个自然段。注释标记后面我用黑体标明的部分,本是另一自然段。汪晖将这独立的自然段移到引号之后,作为自己的话出现。稍加比照,就能明白,文德尔班原书中我用黑体标明的那一段,与汪晖书中我用黑体标明的那一部分,有多么相似。当然,汪晖对文德尔班的话做了些改动,做了些删节。而这些改动和删节,就使这番话很难理解,甚至不知所云。


  例二

  汪晖《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北京三联书店,2008年3月版,下卷第一部《公理与反公理》)第1043页。读者应该注意到了,这与上面的例子是在同一个地方。确实,下面这一段话,与上面例一中汪晖的话,是连在一起的。例一中汪晖那番话最后的省略号,省略掉的就是下面这些话:

  叔本华在费希特的影响下,从“德性主义”的立场跃进到对万物本质的认识。“作为观念的世界”只能是现象;客体只有在主体中才有可能,客体被主体的形式所决定。从知识学的意义上讲,只有直观才能理解世界的本质,而这种直观是这样一种直观:“凭借这种直观,‘认识主体’通过自身直接呈现为意志。”由此也就解决了外部世界之谜:物自体就是意志。【73】

  上面这番话,有一句加了引号,但注释并没有紧挨着引号做,而是在引号后又有一句正文式的话,然后才是注释。注释说明:“见中译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下卷,罗达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810—811页。”从上下文看,引号以内的话,加上引号后面的那句话,可以认为是注释指涉的对象。而引号前面我用黑体标明的几行字,不属注释所涵盖的范围。这几行字,读者会认为是汪晖自己的思考。我们来查查文德尔班的书。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下卷(商务印书馆,1993年10月第一版)第810—811页:

  叔本华在费希特的影响下,把这位哥根廷教授的思想发展成为一种形而上学。他从“德性主义”的立场果敢地跃进到对万物本质的认识。当我们认识到在我们的内心里的意志就是真正的现实的时候,我们据以认识到它物的现实性的反抗力也必然是意志。这是出于统一解释整个经验的“形而上学需要”的要求。“作为观念的世界”只能是现象;客体只有在主体中才有可能,客体被主体的形式所决定。……(王按:此处省略九行半)只有对整个观念世界的直观解释,只有艺术家对经验的天才洞察,只有直接领悟,才能穿透真正的本质,本质在我们的观念中只呈现为受空间、时间和因果性规定的世界。但是,这种直观是这样一种直观:凭借它“认识主体”通过自身直接呈现为意志。这句话也解决了外部世界之谜。因为根据这个唯一直接被呈现之物的类比,我们必然能理解作为观念间接呈现于时空中的整个事物的涵义了。物自体就是意志。

  将文德尔班这段话中我用黑体标明的部分,与上面汪晖那段话中的黑体部分一对照,就能明白,汪晖那些黑体部分的话,是对文德尔班这段话的跳跃式抄袭。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值得一说。汪晖用引号的方式引用了文德尔班的一句话,但却又对文德尔班原话有改动。文德尔班的原话是“凭借它”,但在汪晖的引号里却成了“凭借这种直观”,这也是很让人惊讶的。指出这一点,决非吹毛求疵。用引号的方式引用他人的话,必须一字不差。哪怕是他人的错误,也要照抄(当然,可作说明)。这是一个学者所应具备的常识。从这些细小的地方,也可看出汪晖对学术规范的轻慢,对他人权益的蔑视。

  现在对例一和例二做点总结。例一和例二所指出的汪晖两段话,实际上在汪晖原书中属于同一段话。汪晖将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下卷第800—801页的一部分,与第810—811页的一部分,拼凑在了一起。不错,汪晖做了两个注释。但这两个注释,与其说是在指明某种来源,毋宁说是在掩盖某种出处。在怎样让注释为剽袭服务上,汪晖真可谓苦心孤诣、机关算尽。


  例三

  汪晖《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北京三联书店,2008年3月版,下卷第二部《科学话语共同体》)第1344—1345页:

  文德尔班曾经把决定19世纪哲学运动的因素归结为这样一个问题,即关于现象界的自然科学概念对于整个世界观和人生观应有多大意义的问题。【17】欧洲17世纪的形而上学和18世纪的启蒙哲学主要受到自然科学思想的支配。关于现实世界普遍符合规律的观点,对于宇宙变化最简单因素和形式的探索,对于整个变化基础中的不变的必然性的洞察———所有这些因素决定了理论研究,从而也决定了判断一切事物的观点:特殊事物的价值要以“自然的事物”作为标准来衡量。

  但是,这种机械论的世界观受到了德国哲学的抵抗:科学方法所取得的一切知识不过是现象形式,只不过是内心世界自身符合目的地向前发展的工具;对特殊事物的真正理解势必要决定该事物在符合目的的生活联系的整体中的意义。【18】……

  上面汪晖书中的话,属于两个自然段。第一段在汪晖书中也是一个完整的自然段。第二部分是另一自然段的开头几句。汪晖在第一段的第二行处做了注释【17】,这样说明:“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下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页859。”在第二自然段的第三行处做了注释【18】,说明:“同上,页859。”也就是说,这两个注释,指出的来源是文德尔班书中的同一页。注释标记所涵盖的对象,只能是此标记之前的特定部分,不能指向该标记之后,这是常识。所以,注释【17】不能说明后面我用黑体标明的文字的来源。同时,除非在引用前或注释文字中特意做了明确说明,注释标记也不能越段而发挥说明来源的作用。如果注释【18】能够涵盖上一段,那注释【17】岂非多余。所以,注释【18】充其量只能说明这一自然段开头几句的出处,不能说明上一段中黑体部分的来源。这样,上一段后面的黑体部分,读者只能理解为是汪晖在表达自己对欧洲哲学史的某种理解。我们仍然要看看文德尔班的原书。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下卷(商务印书馆,1993年10月第一版)第859页,有这样一个完整的自然段:

  在十九世纪的哲学运动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无疑是关于现象界的自然科学概念对于整个世界观和人生观应有多大意义的问题。这种特殊科学曾经对哲学和整个精神生活取得了胜利,其影响在十九世纪初受到阻碍和压抑,但尔后又以更强大的力量发展起来。十七世纪的形而上学和以后十八世纪的启蒙运动主要受到自然科学思想的支配。关于现实世界普遍符合规律的观点,对于宇宙变化最简单因素和形式的探索,对于整个变化基础中的不变的必然性的洞察———所有这些因素决定了理论研究,从而决定了判断一切特殊事物的观点:特殊事物的价值要以“自然的事物”作为标准来衡量。这种机械世界观的传播遇到德国哲学的抗拒;德国哲学的基本思想是:用此方法所取得的一切知识只不过是现象形式,只不过是内心世界自身符合目的地向前发展的工具;此外,对特殊事物的真正理解势必要决定该事物在符合目的的生活联系的整体中的意义。历史世界观是“理性体系”在脑力劳动中积极探索的成果。

  再强调一下:上面这段话,在文德尔班书中,是一个独立、完整的自然段。这样我们就知道,汪晖将文德尔班这一完整的段落截为两部分。前面一部分在自己的书中以一个独立自然段的形式出现;后面一部分作为自己书中另一段落的开头。文德尔班这一段中我用黑体标明的部分,与汪晖书中注释标记【17】后面的黑体部分,基本相同。所以,汪晖书中注释标记【17】后面的黑体部分,应该看成是对文德尔班的剽袭。这黑体部分的第一句话,汪晖做了些改动。而正是这种改动,说明他存心要让这些话作为自己的看法被读者接受。在相隔不远的地方,做了两个注释,似乎极守规矩,极其注意把自己的看法与他人的观点分开。但实际上,汪晖之所以以这样一种方式做注释,正是为了对他人的巧取豪夺。分析这里的微妙之处,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读者或许看得头晕。这真没办法。汪晖在这些地方的用心,真是太细、太深了。


  例四

  译文(引文)剽袭和伪注。汪晖《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北京三联书店,2008年3月版,下卷第一部《公理与反公理》)第982页:

  我们首先探讨第一个问题,即梁启超的“集体主义”及其与自由主义个人权利理论的关系……这一基本判断的理论根据是自由主义的权利理论,特别是卡尔·弗里德里克(Carl J.Friedrich)在《人类和他的政府:政治学的一个经验主义理论》(Man and His Government;An Empirical Theory of Politics)一书中关于两种自由概念的解释。弗氏说:“当人类或以个人或以集体方式从事政治活动和当他们达到从事政治活动的程度时———也就是说,选择、决定、或对之发表意见而不受他人干预时,他们应被认为是自由的。……如果这种活动主要是指在私人范围内人们可以做他想做的事,我们可以称为独立的自由;如果这种活动主要是指参与群体活动,那么就是参与的自由。”【158】

  在这番话中,汪晖以引号的方式引用了弗里德里克的一段话,并做了注释。注释【158】这样说明:“Carl J.Friedrich,Man and Governmant:An Empirical Theory of Politics (New York;McGraw–Hill,1963),PP.253—255。”既然注明的是英文原著的出处,那就意在告诉读者,自己读了弗里德里克的这本原著,并且自己翻译了所引用的这段话。这当然是一个谎言。张灏《梁启超与中国思想的过渡(1890—1907)》(崔志海、郭夫平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7年1月第1版)第142页:

  梁的自由思想最好根据卡尔·弗里德里克(Carl J. Friedrich)在研究有关自由问题中提出的理论来加以分析。在弗里德里克看来,自由由两部分组成:独立的自由和参与的自由。他把这两种自由解释如下:“当人类或以个人或以集体方式从事政治活动和当他们达到从事政治活动的程度时———也就是说,选择、决定、或对之发表意见而不受他人干预时,他们应被认为是自由的。……如果这种活动主要是指在私人范围内人们可以做他想做的事,我们可以称为独立的自由;如果这种活动主要是指参与群体活动,那么就是参与的自由。”按照弗里德里克的分析,独立的自由可以指以下两种情况:或指个人从社会和社团契约中独立出来,或指一个团体从另一个团体独立出来②。

  张灏在这段话后面做了注释。这注释②在崔、郭二位译者的译本中是这样的:“卡尔·弗里德里克:《人类和他的政府———政治学的一个经验主义理论》(纽约,1963年),第253—255页。”也就是说,两位译者将英文注释也译成了汉语。汪晖的译文,与崔、郭两位的译文一字不差,连标点符号也完全相同。这只能说,汪晖剽袭了崔、郭两位的译文,却将崔、郭的汉译注释还原为英文,谎称是自己直接译自英文原著。这种译文的剽袭,与正文的剽袭,应该视作是同等性质的问题。


  “剽袭”案来龙去脉

  3月10日

  王彬彬在《文艺研究》2010年第三期上发表《汪晖学风问题———以〈反抗绝望〉为例》,指出汪晖《反抗绝望》一书存在剽窃问题。

  3月25日

  王彬彬在《南方周末》发表《汪晖〈反抗绝望〉的学风问题》,《反抗绝望》一书涉嫌剽窃问题引起学界和社会普遍关注。

  4月29日

  王彬彬在《南方周末》上发表《读汪晖〈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献疑》,指出《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一书中第12章第4节的若干剽袭问题。

  7月7日

  63位国内外学者在媒体上发表《就汪晖涉嫌剽窃问题给中国社科院和清华大学的公开信》,呼吁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清华大学组织调查委员会,调查结论以及各委员投票意向最终能公布,以示公开、公正,接受公众监督。

  7月9日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刘禾教授给凤凰网发去邮件,告知80多位海外学者(后补充至90多位)曾联署签名信寄给清华大学校长。在这封公开信中,80多位学者力挺汪晖,称通过学者举证发现任何剽窃都不存在,“他们当中没有一人发现有任何剽窃的现象”。


  7月15日

  “汪袭网”(http://jflycn.com/wangiarism)启动,主要收集整理汪晖涉嫌抄袭的证据以及其他相关资料,至今已有成员200多人

  7月24日

  《羊城晚报》花地/论坛版发表上海同济大学文化批评研究所教授张闳专访文章《只有真相,而不是沉默,才可能还汪晖以清白》。

  8月2日

  汪晖回答新加坡《联合早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王彬彬所指陈的问题属于“疏失”,“与抄袭、剽窃是完全不同的事情”。“这类问题在媒体中很难说明,应该由学术共同体来澄清”。

  8月5日

  汪晖通过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给王彬彬发律师函,要求“停止失实指责并书面道歉”。

  8月8日

  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学者奚密在《羊城晚报》人文周刊观点版发表《一位美国学者的六点质疑》,对7月9日国际学者的公开信提出六点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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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种东方主义反对另一种东方主义

  作者 梁捷

  东方早报 2010-08-29 02:57

  汪教授在陈述、列举和批判各式各样“东方主义”之后,研究了历代、各国人民(包括流亡藏民)对西藏的看法之后,唯独没有回到西藏内部,从西藏本身的宗教、文化、经济和社会来看西藏。

  梁 捷

  《亚洲视野:中国历史的叙述》

  汪晖著

  (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

  2010年 月第一版

  清华大学汪晖教授的文集《亚洲视野:中国历史的叙述》,就在一片争议声中由牛津大学出版社推出繁体中文版。虽是新著,但熟悉汪教授著作的读者都不会对此书感觉陌生。

  以本书第一篇“亚洲想象的政治”为例,据汪教授在《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以下简称《兴起》)中的介绍,本文初稿于1998年成型于北京,1999年修改于西雅图,2002年改定于北京。2002年,此文以“亚洲想象的谱系”为标题,发表于《视界》杂志第八辑。2004年,此文又作为附录二收入《兴起》。

  虽然汪教授在2002年就表示此文“改定”,但是他在《亚洲视野》的序言里承认,自己在2006在东京再次“改定”此文,更名为“亚洲想象的政治”。现在收入书中的文章,就是2006年的“改定版”。仔细对照“亚洲想象的政治”(2010版)与“亚洲想象的谱系”(2004版),可以发现两篇文章的结构一致,绝大多数文字也变,只是“亚洲想象的谱系”比较长,“亚洲想象的政治”在某些地方进行了删节,调整了段落次序,并在局部做了文字上的修饰。

  除非根据时间顺序将汪教授著作一路对勘细读,否则很难了解汪教授实际修改的内容和动机,这对一般读者是个不小的考验。当然也不是每篇文章都经历了这么复杂的修改过程,如本书第五篇“地方形式、方言土语与抗日战争时期‘民族形式’的论争”,最早于1996年发表于《学人》杂志第10辑,1997年收入《汪晖自选集》,2004年又作为附录一收入《兴起》,2010年收入《亚洲视野》。这篇文章在十多年里几乎没改过。

  而《亚洲视野》中比较新的文章,情况就更为复杂。“东西之间的‘西藏问题’”一文,曾在2008年以“东方主义、民族区域自治与尊严政治”为题发表于《天涯》杂志。作者在2009年6、7月间对文稿做了大规模的增补和修订。但作者在序言里表示,在《亚洲视野》出版之前,自己仍在修改,“于三天之前杀青”(即2010年1月22日),不知以后是否还会修改。汪教授谦称“这些文章并不成熟,我期待着专家和读者的批评”,也许《亚洲视野》里的文章仍是“半成品”、“过渡品”,来日方长,执著的读者才可能与汪教授将一同成长。

  此书虽由国际著名出版社出版,但编辑失误颇多,让人意外。如书后“重要人名地名索引”中B开头的那两排,先是把“勃列日涅夫”错排成“勃涅日列夫”,后又将同一页的“布拉瓦斯基”与“赫列娜.皮特罗维娜.布拉瓦斯基”分置两个条目。比较离谱的是“巴人”,注明出现在151页和277页。查阅151页,没有发现巴人,只有“夏尔巴人”;而277页出现的是杂文家巴人(王任叔)。“巴人,151,277”这样的条目大概是电脑自动生成的吧,意义何在呢?

  不仅如此,索引里还出现了大量我们熟悉的学者的名字,如靳大成、王晓明、李陀、甘阳、王斑、刘禾、舒炜、林少阳、韩东育、王中忱、高瑾等。令人惊讶的是,索引表明他们只出现一次,且都出现在连续两页中。翻到那里,原来是汪教授在序言最后的致谢,一一提及这些学者。致谢无可厚非,但既然不是讨论这些学者的观点,在索引中编入他们的名字,就很难不让人觉得费解了。

  此外,全书还有多处编辑失误,损害了详尽索引所体现出的“学术性”。比如在第五篇“地方形式、方言土语与抗日战争时期‘民族形式’的论争”一文最后还保留着这样的句子:“在以后的段落中,我将着眼于新 / 旧、现代 / 民间的关系,进一步探讨支配‘民族形式’讨论的现代性逻辑。”此段在《汪晖自选集》(1997)、《兴起》(2004)上亦是如此,可文章至此全部结束,再没有“以后的段落”,不知何处可以读到“进一步探讨支配‘民族形式’讨论的现代性逻辑”。

  又比如,书中多次引用拉铁摩尔名著《中国的亚洲内陆边疆》的观点。但是在“亚洲想象的政治”一文中,用的是《中国的边疆》译名(这是1941年译本所用译名),在注释中则标注1940年的英文版,而在最后一篇“跨体系社会与区域作为方法”一文中,又引用2005年唐晓峰的译本。作为编辑,没有尽职统一前后的注释体例。

  《亚洲视野》是一本文集,但它到底应该归入学术著作还是随笔文集,到底应该套用哪个评价体系,却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一方面,此书有丰富的注释和详尽的索引,汪教授在序言中也称六篇收入书中的长文为“论文”;但另一方面,这些论文中随处可见这样的叙述:“2001年,我在瑞士访问时曾经参观过一个叫做‘作为梦幻世界的西藏-西方与中国的幻影’的博物馆……”;“2004年春天,我去中甸参加‘藏族文化与生物多样性’讨论会,人类学者萧亮中曾经在会上提到少数民族间的分离趋势。萧是当地人,白族,他的家庭中就有四个民族的血统”;“2005年秋至2006年春,我在东京大学担任客座教授,有六个月的时间。2005年10月,在尾崎文昭先生的安排之下,我们一起去了北海道”。这些游记经历,应酬交际,自我感悟,恐怕都不是严肃论文的笔法,更不可能通过西方的“匿名审稿”制度了。

  除去这些“学术不规范”(或者本书本来就非学术著作),本书的主题确实重要。“亚洲”、“视野”、“中国”、“历史”、“叙述”,这五个关键词高屋建瓴,涵盖了时间、空间、事件、方法等所有维度。而且在序言的一开始,作者又补充了一个在标题中未能体现出来的关键词,“现代”。作者认为,收入文集的六篇文章都围绕了一个主题即“如何诠释中国及其现代”,构成一条内在逻辑。同时作者又表示,离开任何历史变动、权力关系和人的活动,来理解区域、中国和亚洲等历史范畴的方式,都是没有意义的。可惜的是,作者并没有界定“意义”,未经界定的意义,恐怕同样没有什么意义。

  这些关键词我们都很熟悉,汪教授六年前的代表作《兴起》的导言部分,就是围绕“现代”和“中国”两个关键词展开。到了《亚洲视野》,《兴起》的两篇附录仍被收入,置于重要的位置,“亚洲”这个关键词凸显出来,“中国”退为副标题,“现代”则隐藏在文本中,成为全书的内在线索。也许,“现代”、“中国”、“历史”等概念,将是贯穿汪教授一生的研究对象吧。

  “亚洲视野”这个标题不容易理解。汪教授有言,“亚洲不是一个亚洲的观念,而是一个欧洲的观念”,所以要借用福泽谕吉“脱亚论”的否定观念才能说明亚洲。所以同样的,“亚洲视野”也不是“对于亚洲的视野”或者“源于亚洲的视野”。换句话说,亚洲视野不是亚洲视野,而是一种在中国采用欧洲视野置于全球视野下才可能获得的反观亚洲的视野,离开了欧洲的中国、中国的欧洲、欧洲的世界、世界的欧洲、中国的世界、世界的中国等诸多视野,来讨论亚洲视野问题,都会变得没有任何“意义”。

  马克思曾说过,“他们无法表述自己;他们必须被别人表述。”这也正是萨义德《东方学》的起点。萨义德表示,西方人对东方的研究抱有负面倾向,在“西方”的知识、制度和政治经济政策中,长期将“东方”假设并建构为异质的、分裂的和“他者化”。在一些激进作品中,东方甚至被认为是西方的对立,即将所谓的“他们”表现为“我们”的反面。

  萨义德长期在美国大学任教,他的理论传入“西方”后,再传回“东方”(东方已经不是那个东方),从而变成汪教授手中“新东方主义”的利器。

  例如,他先列举了许多种对西藏形象的认识,都带有偏见或者浪漫主义。第一种,过去数百年的欧洲传教士对西藏的认识;第二种,赫尔德、康德、黑格尔为代表的哲学家对西藏的认识;第三种,神秘主义学者和艺术家对西藏的认识;第四种,种族主义者以及纳粹对西藏的认识;第五种,六十年代西方大众文化对西藏的认识。这些认识相互影响,层层叠加,但是都有偏差,都不全面,都有东方主义之嫌。

  接着,汪晖又列举了近代汉人对西藏的不同认识。明、清政府对西藏的认识,民国政府对西藏的认识,新中国政府对西藏的认识等等,其中既包括文化上的认识,也包括宗教上的认识,更重要的是政治上的相互关系。对于藏人而言,汉人与西方人一样,同样也是“他者”,也是“东方主义”,尽管这里的“他者”,是相对于西方人的“他者的他者”,“东方主义”也是“东方主义的东方主义”,可以称为“新东方主义”。

  然后就应该讨论近代西方国家对西藏的政治看法与干预。二十世纪是一个动荡的时代,英、法、美、日等国都与中国有接触,直接或者间接地涉及西藏问题。西藏问题是中国与世界各国博弈时的重要筹码,西藏与北京的关系,部分也是由中国与西方国家的博弈结果所决定。反过来,西藏这时的形象变化再一次影响西方对西藏的认识,再一次影响北京由于西方对西藏的认识改变而相应改变的博弈策略,“东方主义”变成了“新东方主义”,再变成“新新东方主义”,“新新新东方主义”……

  可惜的是,汪教授在陈述、列举和批判各式各样“东方主义”之后,研究了历代、各国人民(包括流亡藏民)对西藏的看法之后,唯独没有回到西藏内部,从西藏本身的宗教、文化、经济和社会来看西藏。西藏内部当然有不同的社会阶层,对于宗教和政治的看法不完全一致,存在严重的张力,并且随着外界环境改变而改变。回到东方主义本原的意义上,这才是“西方”和“东方”最根本的对立之处。没有做到这一点,那永远只能是东方主义地反对东方主义,用一种东方主义来东方主义另一种东方主义,达到更高层次、却毫无意义的东方主义。

  汪教授敏锐地注意到东西方两种不同的“失语”状态。许多真正的中国学者因为缺乏制度保障而对所有人失语,西方学者因为语言、认知、实践的问题,而对普通读者失语。所以汪教授的一系列著作有效地填补了诸多断裂,既是中国的,也是西方的,既是古代的,也是现代的,既是历史的,也是实践的。亚洲不是亚洲的亚洲,中国不是中国的中国,汪晖也不是汪晖的汪晖,他自然是独特的,但也是与整个中国与世界正在经历的巨变密切相关。

  《亚洲视野》书后的介绍中说:汪晖,中国近十年来最受争议的知识分子、学者,原因恐怕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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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腐败积重难返 亟须重建知识分子信誉

——学术风气二人谈

祝东力 黄纪苏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8-06


    学风败坏,是从红卫兵-知青这代人当中的某些人开始的

    祝东力(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以下简称祝):今年过了一多半,学术思想界的热点,一直集中在学术规范问题上。对这个问题的探讨争论,有学术层面的,有意识形态层面的,但意识形态的争论很快就掩盖了学术层面的探讨,甚至越来越短兵相接,有近乎肉搏之势。学术思想界的这种状况,当然是目前中国社会矛盾和利益关系的一个集中反映。但是,既然是学术思想界,就应该更多一些分析的态度和方法。我觉得,我们不妨后退一步,从更大的视野,从中国当代社会和改革开放的历程,从学术思想史和几代知识分子的思想性格特征,来审视剖析一下眼前的这个热点问题。

    黄纪苏(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以下简称黄):朱学勤、汪晖二人涉嫌抄袭事件本身,有多少属学术,多少属政治,多少属文化,多少属历史,这的确需要一种分析的态度。分析方法在中国其实不缺,上世纪80年代就有一本《分析时代》,很有影响。目前缺的是分析的态度或愿望。

    近些年分析的态度、实事求是的精神越来越淡出思想辩论的舞台,讲理的空间越来越小。教授研究员们一说就吵,一吵就骂,一骂就翻。吵和骂所配套的手段是过度简化、符号化、政治化,不是给自己戴帽子,就是给对方扣帽子。翻脸之后的方法论就更不堪了,全是武术学校那一套。

    我原来跟老婆开玩笑说,咱家也挂牌吧,挂个“理不到处”。其实这牌子倒真适合充满戾气的当今社会。层出不穷的恶性事件往前追,十之七八都有个不愿讲理或没处讲理的环节。这次事件也表现出了同样的普遍趋势,令人不安。

    祝:我发现,很多人对上世纪80年代的学术思想情况其实不太了解。历史地看,上世纪80年代的学术风气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就我的记忆来说,1985年以前相当好,1985年以后比较差。

    这里涉及两个因素,第一个因素是改革进程。1984年年底,改革重点开始从农村转向城市,文艺界学术界风气为之一变。文艺界八仙过海,什么实验小说、八五新潮之类,不管有没有思想和艺术的准备,一哄而上,甚至无所不用其极。学术界也一样,不管有没有知识和理论的积累,有条件的上,没有条件的也上。一方面是新观念新方法,另一方面是中西文化比较,成为学术理论界的两大热点。

    第二个因素是知识分子的代际特征。从“文革”结束到上世纪80年代前期,学术界唱主角的是中老年学者,红卫兵-知青那代人大多还在求学阶段,被笼罩在前辈师长的身影之下。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红卫兵-知青一代开始在学术界崭露头角,一开始就迥异于前几代人。

    黄:笼统地说上世纪80年代学术不规范,笼统地说上世纪80年代学人都那样,既不是事实也不公道。

    前两天跟一个朋友也聊到上世纪80年代风气。上世纪80年代学界的老年是上世纪一二十年代费孝通这拨儿。中年是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前期李泽厚这拨儿。这两代总体上说为人比较本分,学风也相当严谨,甚至略嫌死板——李的思想在同辈人中算是异数,但学术上仍是规矩中人。

    学界青年是40末、50后这拨儿,尤其是50后,他们在“文革”中由少年儿童长大成人,其间不是钻窗就是翻墙,基本上没走过正门,没迈过正步。他们的人格特点是敢想敢干、无法无天,用我一个朋友(任继愈的研究生)上世纪90年代跟人打架时向对手做的自我介绍就是:“告诉你,‘文革’过来的,40岁以上的,可都是流氓!”

    作为时代的人格烙印,我想“文革”一代青少年儿童——包括我自己——身上除了大家津津乐道的“理想主义”之外,也都有股不服不忿不吝的“流氓”劲儿,只是深浅不同而已,具体人得具体分析。我们胡同有位右派的儿子,老高中生,成天抱本《唐璜》、《莎士比亚》什么的,特别“绅士”,但他的想法做法跟老实巴交的老大学生一代终归不同。

    可以说,这拨儿“流氓”是“文革”留给市场经济的一份遗产,是乱世赠与变世的一份厚礼。离开这样的人格资源,很难理解中国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轰轰烈烈。记得上世纪80年代有一阵“野性”这个词儿比较时髦,充满野性的半人半马作为社会转型的冲锋队或敢死队冲决罗网,别开生面,放在大的历史视野里积极意义不能抹杀,但副作用也是明摆着。

    上世纪70年代后期、80年代中前期是短暂的治世,一晃而过。那十年可算得上当代风气的“黄金十年”(从民国史借个词儿)。体制基本上还是旧体制,社会流动的渠道还不“多元”,“野路子”不但法律上禁行,道德上也被蔑视。价值观也还没走到“英雄不问出处”、啥手段好使使什么的那一步,个人主义、精英主义的时代精神还是在传统的“正道”上一路奔走,道边的标语全是“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之类。在这样的体制和价值环境里,剽窃的事情并不多见。

    祝:1985年之前学界剽窃抄袭的情况确实很少,就我了解的相关专业范围来说,比较有影响的只有上世纪50年代中期华岗的《辩证唯物论大纲》和上世纪80年代初韩进廉的《红学史稿》。这两本书都有人撰文揭露其抄袭,但在那个时代,类似的现象可以说寥寥无几。

    1985年以后风气陡然一变。我那时还在读研究生,记得1985年或1986年,有一天在北大大饭厅门前西侧的阅报栏,看到贴出一张《光明日报》,大半个版都是某某担任主编的某编委会名单,还有这个编委会编辑的“西方学术文库”和“新知文库”的书目,以翻译的西方哲学类书籍居多,大约有上百种,每本书都标有中译者姓名。我因为在哲学系读研,了解点情况,知道其中许多西方名著当时并无真正的所谓中文译者。那其实是跑马圈地,因为怕别人或别的出版社也要译同一本书,所以先随便安个译者名字,相当于现在的恶意抢注。我们几个同学当时对这种“吃相”就很不屑。那个编委会的绝大多数人就是40末、50后。

    实际上,学风之败坏,就是从红卫兵-知青这代人当中的某些人开始的。当年造反、串联,甚至打砸抢,20年后转移到了学术领域。包括年轻时的何新,也有贪多、图大、求快的毛病,十几年前我在书里评论过他的学风问题。当然这些都还不是抄袭剽窃,属于钻窗翻墙抄近路,但学术界的规矩的确被破坏了。这一路下来,影响到后来的20多年,再加上别的因素,到今天,学界、高校的学术腐败已经积重难返。

    一代特殊的知识分子遭遇了一个特殊的时代

    黄:“黄金十年”里,青年学人跟在中老年师傅后面学徒,“老师”长“先生”短的再配上些“之乎者也”,看着颇有古风。但听他们私下骂人话之纯正、下流话之地道,跟前辈学人大不一样,更别说传统的“士林”、“儒林”了。

    十年一觉,等到青年学人学徒期满,正赶上社会大转型,什么下海潮、出国潮、寻宝热、特异功能热,一时间天翻地覆,人仰马翻。整个社会风气由正步改为醉拳,又东倒西歪起来。青年学人骨子里的红卫兵也结束了冬眠,一跃而起,回老家似的走进新时代。市场新时代崇尚工具理性,讲究小投入高产出,最好不投入光产出。不择手段开始成为最佳手段——能拿干嘛买,能加塞儿干嘛排队?“老实”、“厚道”、“本分”从此成了贬义词。

    我在戏剧《我们走在大路上》说到那一段时也感叹过:说你“老实”可不是夸你/说你“邪性”可不是骂你/说你“本本分分”可不是抬举你/说你“乍乍乎乎”可不是数落你/说你“人挺可靠”是说发家致富靠不上你/说你“混球一个”是说将来混得好的可能还就是你!

    当然,风气的影响不会搞绝对平均主义——每个青年都一样。“逍遥派”还在南窗下逍遥。而“造反派”听着窗外哪个同学一夜发了,心里又空又慌又躁之际,就近造他娘的学术规范、“资产阶级法权”一回反,也是可以理解的。

    祝:红卫兵-知青一代和“文革”前的大学生截然不同,有的可能只相差几岁,但思想性格上的差别却非常明显。“文革”前的大学生是从新中国成立到“文革”这十七年体制的产物,就像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所说的驯服工具,忠诚可靠、循规蹈矩、温良恭俭让,是传统儒教加斯大林主义培养出来的思想性格。红卫兵-知青一代却不同,他们在人格形成的年代,突然遭遇到“文革”那样千年不遇的政治风暴,面对中国和世界的大问题。“大字报”、“大辩论”,造反、串联、武斗,然后又是“上山下乡”、进工厂或当兵,在中国社会的最底层摸爬滚打。这大概也是古今中外空前绝后的一代人,其中的知识分子和学者尤其如此。

    对这一代学术思想界人物的特点,我以前也做过分析。与前后几代知识分子相比——比如前边的“文革”前大学生、后边的60后学者,他们有更多的大抱负、大视野、大思想,同时又具备底层社会的经验和生存能力。他们的优点和优势非常明显,缺点和劣势也同样明显。这当然是两代人之间整体的、粗略的对比,不排除个别人的特殊情况。总之,红卫兵-知青一代知识分子获得独立的学者身份,正好是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一代特殊的知识分子遭遇了一个特殊的时代。应该说,汪晖和朱学勤都属于这一代中的佼佼者。

    黄:这一代“小将”出身的学人,跨越社会光谱之宽,拥有社会身份之众,比较接近“五四”前后一代青年——西方一战、二战中的青年其实也差不多。复杂的经历和身份给了他们观察社会人生的多重视角,跟庙里的“千手千眼”似的。他们当然有短处,但其开阔的视野,丰富的内涵,不是“空疏”所能概括,也不是南窗所能望尽,更不是三岁就开始学英语、三十岁还在学英语的承平时代学子可以嘲笑的——那位叫Isaiah的网上青年嘲笑朱学勤英语不行的态度并不可取,有点小松鼠跟短尾猴比谁后面长了。

    这一代红卫兵-知青学人,他们不同身份、不同经历、不同视角之间的关系及其发展变化,应是当代学术思想史的重要内容。他们的身份,除了前面说的“流氓”(去掉贬义),还有“导师”。我们都知道毛主席是“伟大导师”,其实他们也是,只是尺寸小点。他们跟着伟大导师比画了一二十年,想不比画都收不住。更何况时代又提供了继续比画的机会:前三十年的路线到“文革”结束时已经走不下去,中国需要换路子,往哪儿去,怎么走,当官的心里有数但没底,特别需要两种人来帮忙。一种是禹作敏、年广久之流,相当于柬埔寨踩地雷的水牛,要靠他(它)们踩出条血路来。一种就是“导师团”或“教导团”了,要靠他们广搜古今中外的各种路线图。

    祝:“文革”涉及中国和世界的根本出路,“文革”中成长起来的这一代人,其问题意识就不是通常的学科、专业所能限制约束的。上世纪80年代初那会儿读李泽厚,曾经觉得他的治学路子很宽,美学、中国思想史、康德哲学,都有系统的论述。可是到了红卫兵-知青这一代,在跨学科跨专业方面比较起来,李泽厚就是小巫见大巫了。像何新,哲学、逻辑学、美学、历史、训诂、文学批评、经济学、国际政治等等,专门论述过的少说也有十几个学科领域。

    另外还有一个因素,“文革”结束后恢复十七年体制,上世纪80年代清理“三种人”,培养提拔“四化”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所以,上世纪80年代培养提拔起来的干部,一般是听招呼、能办事,思想上个性上大多乏善可陈。这形成了一种政治价值观和任用标准。所以,依照这种价值观和标准,上世纪80年代以来,除了个别高干子弟,其他特别有个性和思想的人,不管什么观点立场,经过层层筛选,在仕途上大多不会有什么前景。于是,不少人下海经商,不少人进入学术思想领域。这两拨儿人,虽然进了商界和学界,但都是“形在江海之上,心存魏阙之下”,有极大的政治关怀和热情。这种关怀和热情反映在治学特点上,就必然是政治大于专业,思想大于学术。

    黄:红卫兵-知青一代学人当过两种徒弟,即学校老师的徒弟和毛主席的徒弟;毕了业要当两种“导师”,即博士生导师和中国导师。两种选择可以非此即彼,也可以两头兼顾,还可以有所侧重。有的人觉得学术小世界够大的了,就是它吧,于是边走边背诵小世界的旅行守则、“十要十不要”之类,果然一步一个脚印走成小世界纯然又斐然的专家学者——江山不是不想指点,但打算指导完最后一届研究生即退了休再指点。有的人则觉得学术小世界虽然放得下自己饭锅饭碗,但放不下自己的雄心壮志,博士生导师要当,中国导师更要当。中国不少“公共知识分子”都是一身兼着两种“导师”。两种“导师”各有各的侧重、路数、功夫和标准,彼此虽有重叠、互补、相得益彰的一面,但也有关照不过来、顾此失彼,甚至有你没我的时候。

    汪晖、朱学勤身上也都存在这样的身份矛盾和尴尬。先说朱吧,学术并不是他的“长板”(从他那儿抄个比喻),也不是他人生的主要追求。《道德理想国的覆灭》最核心的意思是告诫中国人,革命没有革出好的,换别的道吧。这样的“警世通言”本来跟《芝加哥文体手册》没多大关系,可你既然把它写了博士论文,又用它换了学者身份,就别怪刺客拿着此类手册随时登门拜访。汪也是两种身份冲突挺大的一位,在左翼学人中,属他“学术”气最重,不把檄文写成论文不罢休。他好像还参与推动过上世纪80年代思想向上世纪90年代学术的转变,提倡过“学术规范”,如今却绊在了学术规范上,就像他身上的另一组悖论——“不”西方的主张和SO西方的表达。朱、汪二位作为学者都有失严谨,作为思想者却不失严肃。两种利弊互见的身份及其矛盾,虽非这次事件的最核心部分,却是我们理解其背景的一个必要角度。

    不是没有规则,而是不讲原则

    祝:朱学勤是一个思想型的学者,我原本对他的印象相当好,他能把深奥刻板的理论问题论述得那样生气勃勃、激情澎湃,确实有点“大革命”——是法国大革命的,更是“文化大革命”的气息。可惜他的自由主义立场过于偏狭,所以这些年的思路似乎越走越窄。

    汪晖博览群书,博闻强记,读书之多,涉猎之广,在当今的人文学术界是很少见的。他的学问的繁琐和细密,很容易让人想起——从乾嘉学派到钱锺书的苏南地域文化和学术传统。在这次事件中,有这么多学者和网友不顾一切地挺汪,不是没有道理的。

    但汪晖有一个特点,就是摊子铺得过大,在论述一个问题的时候,总要牵涉进许许多多相关——甚至不那么相关——的问题来,而且要一并展开论述。对这些问题,他当然都有过涉猎或研究,但不一定都做过系统的透彻的研究。问题就在这里:要按照专业学术标准展开论述,从论点到论据,没有深入系统的透彻的研究,是不足以支撑的。所以,他就必须大量借助于二手文献。而如果把这些借用的二手文献全都一一注明,不论是对于作者,还是对于读者,恐怕都会不胜其烦,而且也太像读书笔记了。所以,就形成了目前汪晖的这种不完全注释的方式,有一些对别人成果的援引前一段有注释,后一段没有注释。这是对汪晖的一点技术性分析。

    黄:我没有读过原始文献,但从那些小孙怡让、后段玉裁对版本的校勘、字句的核查看,汪、朱的情况有相似之处,都是引了别家的东西而未一一明确标注。问题看来都是有的,至于如何定性,可以交给知识产权法的硬杠杠去做判定,也可以参考当年和当今的未成文法、即学术共同体约定俗成的规范去慢慢计较。

    这次事件山重水复,机里藏机,变外生变,看得人眼花缭乱。目前最需发言者能不党不私,诚心正意,本着对公众负责、对学术负责、对个人负责的态度,从小处入手,向大处着眼,公正妥善地处理好这件事。知识界如果连这件事都干不好,那还能干什么?

    自古以来,读书人就是中国社会自我反省、自我纠错机制的一个重要部分,总的说是一支健康的力量。近一二十年来,知识界的腐败与腐朽因市场化的环境和官僚化的体制而愈演愈烈,知识分子的集体形象江河日下。这个群体在道德人格上的覆灭,会是对中国未来发展的致命一击。公众包括媒体对此次事件反响之强烈,正反映了人民对这个群体的期望与失望。

    祝:从小处入手,就是要逐步建立一套比较细化的中国学术的写作规范。

    其实将近10年前,历史学者王笛就针对中国学界的问题,撰文介绍过《芝加哥文体手册》。这当然不是说要照搬谁的制度,而只是作为一种参照。因为鉴于今天的社会风气,建立中国的学术规范,不能再仅仅停留于道德的呼吁或谴责,而是要有一套硬件的基础设施作为依托,要有一部大家公认的、可作为依据的行业法典。我不太同意把这些年的抄袭成风归咎于讲究学术规范本身,所谓学术规范本身鼓励引用别人的论述,鼓励鹦鹉学舌,因此鼓励变相抄袭。在社会整体教育文化水平大幅度提高,特别是在写作成果发布平台即互联网便捷化、大众化,导致写作者人数呈爆炸式增长的时代,必须相应地提高学术的准入门坎,明确区分专业学术写作与非专业学术写作。专业学术写作必须在充分掌握前人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必须为每一个论点提供准确的、充足的论据,这必然要求比较多的引文和注释。同时,按照这个标准,抄袭还是没抄袭,在什么程度和意义上抄袭,其实不难判断。

    黄:1990年代以来是学界订规则最细密、同时也是学人出事最频繁的时期。问题的症结似乎不在于没有规则,而在于不讲原则。像当年王铭铭学术不端成那样,连“孟修斯”都闹出来了,可我们《中国社会科学》杂志刚刚开完他的会没几天,《读书》上便见到他的新作。不是说犯了错误就得一棍子打死,但学术共同体总该讲点原则,有个态度吧?就算他人才难得,观点有益,但他的作为和你的反应会对学界起什么样的示范作用,会对学术风气产生什么样的正负影响,难道不应该考虑么?

    因此,我不反对从技术和规则的角度抑制抄袭等学术恶行,但我更相信治本之道在于整顿人心、树立原则,营造正气。在整个社会心理及价值观大环境坏了这么多年、坏到这个地步的今天,说这些的确近乎痴人说梦。尽管如此,公众对这次事件空前的关注程度,让我们看到中国社会还存在着推动人心向善、风气转变的强大动力。这股动力目前特别需要公心的引导,而不是私心的利用。事件的整个过程中,派别的阴影挥之不去,小团体的私货随处可见,这未必一点不利于事实本身的澄清,但不大可能推动事态朝着符合公众整体利益的方向发展。本来抄袭行为大则与价值制度环境相关,小则与个人作风品格相关,与自不自由派、新不新左派没有内在联系。

    党争派性的继续插手不大可能使这次事件成为改善学界风气、重建知识分子信誉的一个契机,很有可能让它沦为一场让公众越看越无聊的闹剧。希望各方珍视不多的机会,管住私念,拿出公心。只要公心在,中国学人岂有连这点事都说不清、摆不平的道理?若公心不在,从五洲四海请多少余英时、齐泽克——就是把真貔貅弄来——也无济于事。

    能不能妥善处理、解决汪朱事件,对中国社会是一个考验

    祝:这次事件一开始,王彬彬先是在《文艺研究》上发文,虽然用词狠点,态度横点,但基本上还是学术的讨论。《文艺研究》也是一家行业内的学术刊物,没有一些网友想象的什么内幕和阴谋。《南方周末》重新全文发表王彬彬文章,是非常破例的,于是“汪晖涉嫌抄袭”变成了媒体事件、公众事件。但想想也并无不可。因为既然高等教育大跃进,现在每年600多万大学毕业生,关注学术理论、关注学术界的就不会再是一个小圈子。但这的确使整个事件复杂化了,需要特别慎重地分析和评判。

    所以,一方面是从小处入手,另一方面要向大处着眼,第一,就是要考虑到这一代学人的特点,包括上面提到从“文革”到改革的大时代背景,以及思想家兼学者的双重身份。这一代人的大视野来源于他们所处的时代,并不是每一代学者都能具备的,这是他们的优势,相应地也就有他们的劣势。思想不可能恪守学科专业的界限,它跟着问题走,可能会从社会学走到经济学、政治学,又走到法学、哲学、历史学等等。在这个过程中,的确容易出现学术违规的情况,比如过度借用二手文献而未完全注明,这可以理解,但必须纠正。向大处着眼的第二条是,中国面临社会重建的任务,需要更多的社会群体参与。不同立场如果长时间都拥有众多追随者的话,那么就不能简单地认为这种立场仅仅代表极少数人的利益。

    我个人认为,就像古文经学与今文经学、汉学与宋学、理学与心学,或者就像西方的经验论与唯理论等一样,在每个领域,都会有长期对峙而又互补的两种路线或立场。在社会思想领域也同样如此,自由派与新左派都有各自的合理性和群众基础,好像没有必要搞得这样你死我活,特别是掌握强势媒体的一方,更应该厚道一点,采取建设的态度来处理目前的这一事件。中国未来前景,经济增长方式、利益分配方式、社会治理方式,不确定因素还很多。可以说,这次能不能妥善处理、解决汪朱事件,对中国社会是一个考验。

    黄:最后再就当事人说几句。朱、汪各自所持立场、所做工作,分别属于对中国前、后三十年两种体制及其弊端的正当反思。朱的作品包括他的《道德理想国的覆灭》,是可以看出理想主义底色的;而且,在自由主义学人中数他和吴思有智慧,不是那种俩眼发直一点余光也没有的角色。汪晖和黄平主编《读书》十年,为开阔知识分子视野、探索中国道路和人类发展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参考消息”,贡献不可谓小。

    现如今,两条意识形态路线有代表性的两个人物,被对立的双方当作彼此的疮疤撕得血肉模糊。而事实上,朱的《覆灭》和汪最初被质疑的《反抗绝望》均成书于还只有一条路线的二十年前,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是一条路线上犯的事,还会成“事”么?也许会成,但成不了这么大事。

    总之,一个不太政治的问题被过分政治化了,一个相对个人的问题被过分集体化了。这样一个泡沫化过程,从长期看,只会累及集体,伤及个人。能让人行之久远而立于不败之地的,永远是实事求是——老实不吃亏。这应该是我们从这次事件中吸取的第一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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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批评别人比自己看书轻松,还能出名哦
没关系,海德格尔死了都不得安生
不过,有时间看纯洁的王彬彬的檄文,还不如看汪晖的袭文,因为后者能长见识
能长见识的文章,管他是谁写的呢
就像海德格尔是纳粹又怎么样,我偏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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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明报月刊上的评论

《明报月刊》:論學術「不規範」與「剽竊」 (同俊子)

  目前關於汪暉的博士論文和其他著作涉嫌「抄襲」的爭論,有助於國內學術界對學術規範的意識和遵守。另外,從爭論過程看,有些現象也需要引起有意識的注意,不然,由此產生的負面影響將會十分深重和長遠。

推理論證的理性原則
  這些現象,本質上是討論和斷言的理性問題。這裏的思考針對的還不是那種網路上充滿的情緒化的言辭所代表的非理性現象。那些容易看出。判斷一個人是否抄襲,根本是一個依據確鑿的事實進行合理的分析、推理和判斷的過程。這個過程,應該是理性的,也只能是理性的——它必須符合基本的推理、論證的理性原則。
  這些理性的原則,首先是那些成為學術規範、邏輯、批判性思維、科學方法等基石的思想規則。比如說,對作為推理前提的事實證據的真實性、準確性、代表性、相關性的確證;立足語境和歷史的角度理解和解釋事實、語詞、觀念的意義和內容;概念和標準的清晰性;推理的充足性;思考的多面性和全面性;解釋的寬容原則;大膽質疑但謹慎斷言的原則;以及相應的批判性思維的素質和科學精神的要求:追求真理和開放的精神素質;誠實和公正的規範;換位思考的規範等。
  這樣一些基本的原則,奠定了思考、論證、判斷、認識和行動的合理性,也自然應該指導我們現在討論的推理和判斷。

注解疏漏與剽竊之間
  比如,判斷一個人是否抄襲,起點應該是事實的鑑別必須清楚準確,所依據的標準和應用範圍必須明確,不然一切都無意義。而我們在這裏恰恰看到很大的混亂,事實證據本身常常是爭論的中心,除了因為明顯由於對文本的內容採取斷章取義的剪裁而提取的「證據」外,還有許多因為標準依據不清而形成的「證據」(僅僅根據現在的規範來判定過去而得出的證據)。這不是說汪暉著作中沒有在當時的學術環境中也可以認作的不規範現象,但這整個爭論的一開始就有先天的不足,並且在隨後的討論並沒有得到有意識的改正、從而將軌道拉到理性的方向來。
與這種非理性的基礎相配合的,是推理的不合理,或者乾脆沒有推理的現象。很多言論就是把脫注、漏注的現象斬釘截鐵地直接等同於(在有意、惡意的剽竊意義上的)「抄襲」。很多是在事實沒有確認的情況下就進行激烈的、非學術性的道德抨擊(我們應該很熟悉這樣的歷史)。沒有做過學術研究的人認為一本幾十萬字的學術著作中不可能有疏漏和錯誤這還可以理解,出版過學術著作的人也這樣看就很難合理解釋。幾乎可以說,注解方面的疏漏在過去中國學人的著作中出於各種原因幾乎是不可避免的。而只要有注解方面的疏漏和不規範現象,就可以說是(剽竊意義上的)抄襲嗎?只要把自己做學問、寫作和出版的體會放進去想,可能就不會這樣斷言。批判性思維要求人們大膽質疑,這一點很多人知道,但卻忘記了這個原則的下半段:謹慎斷言——有什麼證據說什麼話,只有這樣批判性思維才不等同於盲目否定。因為從質疑到斷言之間,有一條不可忽略的寬寬的鴻溝,你不可能隨意一步跳過,而只能建築橋梁一步步地通過。這個橋梁,就是推理——具體、細緻、充分、合理的推理。

程度各異,性質不同
  比如:假設我在一大段介紹歷史背景的文字開始處用了這樣的語言:「人們普遍認為」,或者「正如某某指出的」,然後我基本照抄了一個人的話來描述我認為在有關學術界看來的常識(比如中國洋務運動經歷了從一開始只想學「夷技」到後來不得不認識到也要學精神、觀念和制度的過程),到最後我沒有給出這段話的注解。這樣的做法,可以說是不規範的,是脫注,我要麼應該用原話加引號再注釋,或者用自己的話陳述(最好也指出來源,雖然並不一定要求)。但是這不規範代表我是在把這個觀點據為己有,想把別人的思想表達為我的原創思想嗎?顯然不是。除了一開始我就指明這是已有觀點,我既不把它當作核心觀點,也不指望我的論文的假定讀者——特別是導師們——會認為這是個新認識。這次圍繞汪暉的博士論文的爭論,一開始錢理群就表示,使用引文不夠規範和剽竊是兩個概念,而且需要考慮當時語境。葛劍雄也曾說:「學術不規範有各種表現,程度不同,下結論時應十分謹慎。例如引文不規範、失注、偽注與抄襲、剽竊之間不僅程度各異,性質也不同,不要輕易決斷。」一些海外學者(Tani E. Barlow, Susan D. Blum等) 也一再突出強調學術不規範並不自動等於剽竊,而是可以出於多種原因。這些說明都不過是指出一個學術的常識:從不規範現象到「剽竊」的結論之間有一段空白,需要充分和合理的論證去填補。遺憾的是很多人沒有這個常識,而是簡單指找到的不規範現象喊「剽竊」!似乎每找到一個脫注的地方就等於找到一個剽竊。

不規範的七種可能性
  就像科學方法論指出的,在一個現象、事實證據之上,可以有不同的解釋性假說,科學還鼓勵提出更多不同的解釋性假說,以便追求最好的理論。形成一個科學知識,就是要在這些不同的競爭的解釋性假說中,找到最好的——人們稱這個尋找、判斷的過程為「最佳解釋推理」。在這裏,如果有了不規範現象,我們很自然地可以給出這些關於其原因的解釋性假說:
  一、無知或缺乏訓練(不知道什麼樣的注解方式足夠了)
  二、疏忽(作者的和編輯的)
  三、當時的規範不做進一步要求(認為這樣一般表明是前人的思想就可以了)
  四、誤解(比如錯誤假定論文的讀者物件、學術共同體的常識)
  五、向同時代其他著作中注解方法的學習的結果
  六、其他技術上的差錯
  七、剽竊:抄來並有意地掩蓋來源,以便用來作為自己的思想、研究成果(相信它不為閱讀物件所知)
  實際的情況只會多於筆者這裏列出的可能解釋。到底哪一種解釋假說更可信呢?批判性思維、邏輯和科學方法論對分析、排除、確認、選擇的過程和規則有悠久的討論,並根據上面說的理性原則、規範和規則,和認識發展史總結了一些具體評估準則,比如對事實的更多、更大的符合程度,解釋力,簡單性等。作為八十年代畢業並進入學術研究的人,筆者以親身經歷誠實地說,前面六種解釋的可信性是比較大的。在國內,儘管讀了文、理,讀了本科和研究生,但是從來沒有讀過一本學術規範方面的書,更沒有受過這方面的教育。那時候許多人對注解的印象,主要來自閱讀其他著作,或者源於老師的隻言片語。對於為什麼要作注解也沒有全面的認識。有的可能覺得它是為了證明自己的觀點有他人支持,有的甚至還可能認為注解多說明讀書多有知識,即使很多學做注解的人並沒有明確的知識產權意識。至於什麼樣的注解方式才算合適,在什麼地方標注,也是看用什麼書做樣子,再不就是憑自己的感覺和判斷:這樣說一下就可以表示這樣的觀點由來已久了吧;這已經是我們這個學術圈的眾所周知的認識了;我這樣的套用有新意等。這些個人感覺和判斷完全可以是錯誤的,但和剽竊是兩回事。

疏漏和缺失很容易產生
  在這樣的學術環境下寫作,產生和現在的規範不符合的脫注、不足、混淆、借用等現象是一點都不奇怪的,所以第一點至第六點的解釋要更符合當時的實際情況。即使借用別人描述人或事物的詞句或觀念來描述另外人或事物(所謂套用或者一些人說的「換頭」)的性質也是這樣,在模糊不清的地方只能靠自己的感覺。專門研究寫作規範和抄襲現象的Susan D. Blum說過,「在沒有規則的時候指責人不遵守規則是荒謬的」(Accusing someone of not following rules when they were not in play is absurd)。即使是多次修訂也未能更正所有錯誤的現象也是可以用疏漏的解釋來說明。我們知道,很多時候,除非是全面的重新核校,對舊作的修訂甚至還沒有原來那麼仔細,修訂的常是後來看到的疏漏和錯誤。
  因此,從人性、學術工作的性質、歷史的學術環境和規範的特點、和我們的親身經歷可以知道,各種原因引起的疏漏和缺失是很容易產生的。筆者後來在歐洲和北美上學,開始了解學術規範,但是由於一些依然存在的誤解和模糊,今天回頭去看自己當年在海外通過的學位論文和出版物,注釋方面的疏漏甚至錯誤依然很多。
  所以,用非惡意的失誤的各種假說第一點至第六點來解釋汪暉的博士論文和其他著作中的引文注釋不規範的地方,應該更符合歷史事實,更有說明力,更簡潔;即簡單地說,是符合上面的理性原則和科學精神的更好的解釋。

指控者有責任完整舉證
  這當然不是不准人們論證剽竊。但是要注意的首先是,一個充分、合理、具體和細緻的論證是作出這樣斷言的人的義不容辭的責任。指控者,而不是別人,有責任提供完整的論證,而且這證明必須符合理性的標準,而不是重複「這就是剽竊」的斷言、或者預設了剽竊假設的循環論證、又或貶低對方名譽的辦法來回擊其推理根據的無關論證。 其次,邏輯上說,剽竊是一個更強的斷言,是一個道德指控,論證它所需要的證據,推理的全面性,說明力和可信性要遠比論證其他的斷言所需要的多和強。比如這需要整體考慮和比較著作的主題、核心觀點、篇幅、必要性,作者的目的、主觀意圖、相關訓練、過去的信譽和表現,讀者物件的假定,當時的知識標準、寫作規則和出版要求等。第三,如果論證中需要擱置或者重新解釋那些歷史的和論證理性的原則和標準(比如從語境中理解意義的原則,歷史分析的原則,解釋的寬容原則等等),那麼指控者必須給出充分和令人信服的說明和證明,不能僅僅自己規定一套原則和標準就來隨意運用。第四,從上面說的科學方法上來說,論證剽竊還需要排除所有其他的可能假說才能得出,這遠比論證其他假說所擔負的排除任務困難,但指控者有這樣的義務。
在筆者數月的觀察和用心追尋中,到現在為止,沒有發現關於剽竊的指控給出了這樣的證明。換句話說,目前的剽竊指控,有斷言,沒有合理論證。
  堅持要求和獲得這樣的合理論證具有極為根本的意義——它代表理性行事,代表科學精神,代表對人權和公民社會的推動。因為它後面的那些理性和科學原則,不但是創造知識的必要,而且是社會文明和進步的支柱。不可想像,一個社會,如果它的知識分子群體中都流行極端、情緒、偏見和虛假,會有真正普遍的公正、民主和自由的性質。
  (作者是旅加學者和評論作者,加拿大麥克馬斯特大學哲學系邏輯學和科學方法論博士,講授的課程包括邏輯學、科學方法論、知識理論、批判性思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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