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论:“非遗”不是唐僧肉
“非遗”不是唐僧肉
作者:乔鲁京
原载:《 人民日报 》(2010年06月10日 24 版)
有媒体报道,经过普查,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总量已达87万项。这真是一个巨大的数字,保护任务相当繁重。
如今,提到“非遗”,很多人恐怕都不陌生。这要归功于多年来政府和民间对“非遗”的保护与宣传,也和部分“非遗”项目的开发利用不无关系。“过度开发利用”成为“非遗”保护面对的头号问题:“非遗”成了唐僧肉,人人都想占为己有,对其进行“一次性消费”。
近些年来,不少地方打着“保护性开发”的旗号,对“非遗”进行竭泽而渔的开发。以少数民族歌舞、宴饮来说,大多有其特定的展示时间和场所,比如贵州省雷山县的苗族鼓藏节每12年才举办一次,云南省景洪市的基诺族村寨只在每年立春后三天跳神圣的大鼓舞。但在商业开发的冲击下,一些地方但凡有游客,必时时盛装,夜夜宴饮,日日歌舞,美其名曰拉动经济,失去了对少数民族文化传统的尊重,同时也消解了遗产的神圣与庄严。
还有一些企业搭乘“非遗”快车,赚得盆满钵盈。比如,“非遗”这块金字招牌着实做大了凉茶产业。有如此先例,我们也就不会奇怪,为何接下来有16种酒的酿造技艺、13种茶的制作技艺,甚至像“佛跳墙”这一道菜的制作技艺——跻身“非遗”名录。这样一来究竟能否促进其自身传承不好说,但“非遗”保护的严肃性由此受到质疑、“非遗”的门槛被降低、“非遗”的日渐庸俗化,却是不争之实。
如此说,并不是要把喝酒品茶之流、烤鸭烧肉一类从“非遗”名单中赶出去。只是我国87万项“非遗”的保护总要有个轻重缓急。特别是那些没有商业开发价值的“非遗”项目,如果再得不到有效保护,将面临灭顶之灾。以第二批国家级“非遗”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芒康县澜沧江边的井盐晒制技艺为例,其传承已有上千年历史,制作程序在全球独一无二,堪称茶马古道上最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今因下游云南省德钦县兴建水电站,盐井保护堪忧,井盐晒制技艺也岌岌可危。
在僧多粥少、经济实力有限之时, 87万项“非遗”保护要面面俱到地撒胡椒面,只怕谁也活不好。应以“特殊性”、“难以复制性”和“不可替代性”为门槛有所选择,先让谁跨进门槛,谁就会先被重点保护。而不是无论轻重,一窝蜂地挤进来,然后顾此失彼。更不能让“非遗”成为一块唐僧肉,人人以开发之而后快!然后,就看见真正的遗产在消亡灭绝……
[ 本帖最后由 yn001 于 2010-6-10 18:0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