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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祝平]当代中国民间信仰的历史演变与依存逻辑

[张祝平]当代中国民间信仰的历史演变与依存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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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民间信仰的历史演变与依存逻辑

                                        张祝平


[内容摘要]当代中国的民间信仰经受了被阻挠、查禁,甚至被取缔的命运,伴随着改革的持续推进和社会的转型,民间信仰又有了很大的复苏,显示出顽强的生命力和极大的社会适应性。然而,民间信仰并非国家法定的宗教信仰,其生存状态仍然时常受到挤压,地方政府对其管理也具有较强的随意性,有时还将其视为封建迷信活动予以打击和取缔。在这种社会政策环境下,民间信仰继续获得较快的发展与较大的生存空间,这与社会经济制度的变迁、农村民众的精神需求以及民间精英分子积极寻求民间信仰发展的合法性有关。

关键词:民间信仰;当代演变;生存逻辑;合法性



    民间信仰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和深厚的社会基础,在传统农村社区中,民间信仰是普通百姓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它带有一定的原始性和随意性,在古代社会,其信仰场所和各种仪式活动经常受到一些地方官员的查禁。近代以来,它又受到来自所谓的“文明社会”人士的攻击,并与来自西方的基督教产生激烈磨擦。现代社会中的民间信仰一直被视为愚昧落后的封建迷信而遭到批判。新中国成立后,在历次破除封建迷信及各种政治运动中,民间信仰不仅失去了存在的经济基础,而且也失去了生存空间。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伴随着改革的巨大成功和社会的转型,民间信仰出现了复苏,集中表现为乡村庙宇得到复兴,信仰人数有增加的趋势,显示出了顽强的生命力和极大的社会适应性。

    一当代中国民间信仰演变历程回溯

    民间信仰作为一种非制度化的“泛化性宗教”①,其演变轨迹被深深地打上了国家政策的烙印。新中国成立后,宗教政策的波动使民间信仰也经历了一个波动过程,其演变历程大体可分为4个阶段。

    (一)民间信仰的初步断裂与艰难延续时期(1949-1966)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在法理层面上一直倡导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的合法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对公民宗教权利的基本规定。然而,事实表明,这一时期国家的具体政策对于民间信仰的冲击也是非常深刻的,特别是民间信仰的物质层面受冲击最直接、最严重。1950年开始开展的土地改革以及社会生活方面的移风易俗运动,使祠堂与村庙公田不复存在,寺院的田产锐减。民间信仰组织也同样受到冲击,如村庙管理委员会、香会等都在被取缔之列。在合作化及人民公社运动中,祠堂与村庙大多被改作他用, 有的成为生产队和大队的仓库,有的成为农村中小学的校舍。因为土地改革极大地振奋了民心,老百姓有了奔头、生活有了盼头,越来越多的人感觉到不再需要祖宗、神明的护佑,生活照样可以过得很好,信徒大大减少。尤其是1957年以后,国家宗教政策呈现出“左”倾化倾向;1962年12月至1963年1月召开的第七次全国宗教会议认为,自1962年以来,宗教方面的阶级斗争是很激烈的,并确定在宗教界人士中开展“三个主义”教育②,大抓阶级斗争,典型、成规模的民间信仰活动被取缔。这时,民间信仰已经出现了断裂。

    然而,民间信仰毕竟已根植于中国乡土社会数千年,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合作化运动、人民公社运动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并没有让农民完全放弃民间信仰。一些信徒偷偷地搭建简易神龛,求神拜佛。那时候,虽然无钱也无处买到纸钱与香烛,但信仰活动仍在农村滋长,农民从默默求神念佛到偷偷摸摸地举行简单的仪式:白纸代替纸钱,油灯代替蜡烛,三根筷子成了供香。就这样,民间信仰断断续续地延续着。

    (二)民间信仰的全面断裂时期(1966-1979)

    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后,国家开始了对宗教采取破“四旧”政策,提出“彻底消灭一切宗教”、“解散一切宗教组织和宗教团体”、“取缔宗教职业者”、“彻底捣毁一切教堂寺庙”等,这期间对于宗教与民间信仰的物质层面的冲击是前所未有的。从这一时期开始,延续了数千年的民间信仰在强大的国家力量干预下出现了全面的断裂。

    当然,对民间信仰的摧毁,只是触及其物质层面,没有触及其精神层面,砸毁庙宇、神像,并没有将人们的神明观念从头脑中清除。当宗教与民间信仰的神明从人们心灵世界退出时,另一种神明崇拜却悄然兴起,对革命领袖的崇拜成为时尚[1](P241)。

    (三)民间信仰的恢复重建时期(1979-1992)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重新得到落实,制度化宗教信仰获得自由发展的空间,民间信仰也得到了恢复。1979年3月,中共中央批准了《中共中央统战部关于建议为全国统战部、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摘掉“执行投降主义路线”帽子的请示报告》。1982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通知,这个文件,比较系统地总结了1949年以来党在宗教问题上的正反两个方面的历史经验, 阐明了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当年1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又一次重申了“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表明国家宗教信仰政策得到了重新确立。不过,由于长期“左”的宗教思想的影响,一些人还没有转变“文化大革命”中对宗教的印象,在一定程度上仍视宗教为当代社会发展中的“异物”。至于民间信仰,对其不了解的人往往将其联想为“愚昧、落后、迷信”,从来不将其列为一种宗教信仰;而且由于国家法律只承认当代中国只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与基督教五大宗教,民间信仰只能算是一种社会风俗习惯,得不到社会应有的尊重与宽容,其边缘性的地位、受挤压的生存状态并没有得到明显的改观。

   (四)民间信仰在复苏中调整创新时期(1992-至今)

    1992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作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出要“动员全党、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进一步重视、关心和做好宗教工作,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是党的中央文件第一次正式提出“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1993年11月,江泽民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就如何解决好我国现阶段的宗教问题正式提出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著名论断, 把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作为一项战略目标定下来,并成为我党处理现阶段我国宗教问题的方针政策。党的十七大进一步阐明了党对宗教信仰问题的基本立场,即“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一新阐述,是对宗教工作理论政策的继承和创新, 是对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深化和发展,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这也是我们党在如何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上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随着国家宗教政策的日趋完善,民间信仰也在调整创新中不断发展。当前,民间信仰在农村的发展状况,实际上也是民间信仰对现代社会变迁的一种主动适应。民间信仰这一阶段的发展演变,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初步走向规范化。许多庙宇都组织了管理班子,分工很明确,不同于以往的传统管理形式,具有现代意义上的组织管理特征。二是寻求合法性的有益探索。目前,有一些规模较大、信徒较多、组织管理较好、影响传播较远的民间信仰场所已经纳入政府管理,作为佛教、道教场所开放,由一个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纯粹民间信仰场所转变为一个被国家话语体系承认的宗教场所。这种“正名”其实是为民间信仰在现代社会变迁中的发展找到了合法性的基础。

    二民间信仰当代演变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制度变迁是当代中国民间信仰发展演变的直接原因

    “制度变迁是指创新主体为实现一定的目标而进行的制度重新安排或制度结构的重新调整。它是决定社会演进的主要方式,是理解社会历史文化变迁的关键。”[2]从制度变迁的角度来分析我国民间信仰的历史演变,尤其是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民间信仰复苏的事实,能很好地看到制度变迁的效应及制度本身的力量。通过前文对当代中国民间信仰的演变历程的考察,我们可以看到,国家的宗教政策是决定民间信仰生存状态的最直接的制度因素,民间信仰一直随着国家宗教政策的调整变化而曲折演变。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宗教政策逐渐稳定并趋于成熟,民间信仰由断裂走向复苏。

    然而,我们更应该看到,国家的经济制度安排在民间信仰变迁中的决定性作用。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和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形式的实行,使农民、土地和乡土社会的一切几乎都被纳入到国家的控制范围内。这种经济制度安排,既有效控制了广大民众日常生活的时间和空间;同时,更以“国家符号”③来占据民众的感观和记忆。尤其是在以高度集权的总体性控制与总体性动员为特征的文革时期,便从根本上断绝了民间信仰生存的土壤。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恢复了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经营方式, 使广大农村民众从以前的“大队社员”这一“集体人”转变为“个体人”或“自由人”。由于制度的变迁,造成农民们身份上的这种转变,使得它们重新拥有了很大的自由活动空间和自主的时间。“宗族社会和民间信仰是根植于传统的小农经济之上的,小农经济除了强化家庭这一基本经济单位之外,更重要的应是经营上的自主权和日常生活中的自由空间。”[3]显然,在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制度框架下,这种自主权和自由活动空间是缺失的,而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后,民间信仰赖以生存的这种土壤重新具备了。因而,从这个意义上看来,国家经济制度的变迁才是改革开放以来民间信仰复兴的深层次原因。

    (二)民众需求是当代中国民间信仰得以复苏的内在动力

    民间信仰“有其不完全服从、依赖于经济、政治变革的相对独立性和自身发展的规律性。”[4]它的生成、演变与创造它的民众的需求息息相关。

    1.“村村皆有庙,无庙不成村”。“这是祖传的规矩,村村都有庙,无庙不成村。并不是无中生有的修庙,而是原来这个地方本来就有庙。”“如果村里没有庙,或者盖得不好,村民都会觉得抬不起头来,一定要盖一座像样的庙,与邻村规模相当。”这些是笔者作田野调查时,经常听到的回答。在传统农村社区中,宗祠与村庙是不可缺少的两大建筑。在长期的民间信仰史中, 村庙中诸神为本区域发展做出过种种神异的“贡献”,村民对其有着特殊的感情。文革期间,神像被毁,庙宇被改作他用或拆除,信仰中断,则是迫于政治压力不得已而为之。20世纪80年代是民间信仰复苏的年代,当一些村庄将在人民公社时期改作他用的村庙重新收回并布置成庙宇时,其他村庄也纷纷效仿,有的村庄庙宇已不复存在,村民就将生产队的仓库改成村庙。进入90年代,随着农村经济条件的进一步改善,村民已不满足于村庙原来的模样,或者新修、或者重建,翻修庙宇成为时尚。我们还可以看到,当一些村庄因国家建设需要或脱贫需要而整体移民异地重建新家园时,原来的祠堂与村庙都被村民们搬到新地重建或移建,不仅没有放弃,而且建的更好。

    2.“风险社会”的精神归属。吉登斯从不确定性的视角把现代社会称为“风险社会”,他把人类社会早期的风险定义为“外在风险”,这是一种自然风险;而现代社会的风险却是一种“人为制造的不确定性”,也即“人为风险。”[5]现代乡村社会,既存在“外在风险”,也存在“人为风险”。人民公社集体经济条件下,“风险”由集体中的每一个人共同承担,单个人很难感觉到事实上存在着的风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代人民公社制度后,“个人解脱了经济和政治纽带的束缚,他通过在新的制度中积极和独立地发挥作用,获得了积极的自由。但同时,他所摆脱的这些纽带正是过去给予他安全感和归属感的那些纽带。”[6]显然,现代农村社会的巨大变迁给每一个人都获得了极大的自由空间和成功希望,但也使人们强烈的体会到现代社会中的不确定性及其带来的“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安全感和归属感的缺失。

    “人的内在精神需要使宗教的心理调节功能成为可能”[7]。它通过解释未知事物从而减少个人的恐惧与忧虑,这些解释通常假设世界上存在着各种超自然存在物和超自然力量,人们可以求助于这些东西,也可以控制这些东西[8](P322)。这就为应对现代社会风险提供了一种方法和手段。“现在做什么事都不容易,都有风险,去拜拜神,至少心理会好过些!……再说,到底有没有神,谁也说不清楚,万一真的的呢?”④这实际上就是民间信仰在现代社会“回归”的重要原因——“人们想从一个未必可知的世界中求得可知世界中不可求得之物的手段”[8](P312-313)。

    3.当下农村的“文化盛宴”。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9]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根本改善,但农村的文化建设远远滞后于经济发展,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倒退,加之近年来农村人口的外迁和大量年轻人的外出务工,“早上听鸡叫,白天听鸟叫,晚上听狗叫”成为一些乡村民众文化生活的真实写照,直到今天仍有不少村民还时常津津有味地回忆起当年样板戏的演员和看戏时的情景。可见当下农村文化生活之单调与枯燥。民间信仰恰在这时给村民们的生活注入了生机与活力,为乡村民众提供了社会交往和文化交流的平台。空闲时村民们可以去庙里“拜拜神、祈祈福”,可以在神灵诞辰的庆典仪式上重温当年看戏的盛况,同时联络村民感情。特别是每年春节期间,众多村庙都要举行游神巡境活动和戏曲演出,许多村民都认为是“搞热闹”,增添喜庆,宗教性的目的反而隐而不显,“娱神”更是“娱人”。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以村庙神明的名义集资唱戏,戏资问题迎刃而解。“以神的名义进行唱戏时,戏班也不会偷懒,会很卖力。”“用这种方式演戏,戏资有时并不是平均分摊,有钱人要多出钱。有时村里某人发了财,如果他在此之前曾向村神做过许诺,他就会请一台戏作为对本村神明护佑的报答,这样,经济条件不好的家庭不出钱也可以看戏。”④由此可见,民间生活有其自身的演绎逻辑,并不会因为外来的干涉和社会环境的变迁而被改变。着眼当下,民间信仰在传统农村社区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性,否则,农村中很多公共生活就无法开展与延续。

    三寻求合法性民间信仰当下及未来之依存理据

    尽管这些年来民间信仰出现了较大的复苏,但因不是国家法定的宗教信仰, 其生存状态仍时常受到挤压,因而为了其生存发展,就不得不寻找其存在的合法性。

    (一)游走政策边缘,寻求民间信仰场所重建的合法性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村庄都市化促进了传统社区的变迁。城市改造和拆迁中对于庙宇的处理有3种办法:一是就地消灭,二是异地重建,三是原地保留⑤。由于民众坚守自己的传统信仰,就地消灭的庙宇并不多,原地保留的也较少,大都是异地重建。

    农村地区建筑管制较少,重建村庙没有受到较多的干涉,而在市区是不准私自建庙的,“因为在政府有关部门看来,在城市里建庙宇是与建设现代文明城市相违背的,政府有带头搞封建迷信的嫌疑”。但村民们也有自己的办法,“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打着修建老人协会会馆的名义将庙宇建到新住宅区里。“老人协会是基层政府承认的民间老人福利互助组织,打着修建老人协会会馆的名义重建村庙受到的干涉极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村落中的精英分子总能找出理由来进行自己的信仰活动。”⑥因而,大多数的庙宇也随着村民搬进城市楼群之中。

    重建庙宇或保护庙宇不被拆除, 打文物牌是最好的借口⑤。“很多普通的村庙都在庙内树碑立传,表明自己的历史传统和文物价值, 其目的就是表明村庙存在的合法性。”⑦农村中的庙宇大多是传统农村社区中的典型建筑, 的确有不少的农村庙宇历史悠久,具有一定的文物价值。因而,有很多乡村庙宇被列为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也不少,甚至还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此外,打发展旅游牌也是近年来常用的有效对策,不少大型的民间村庙就是借着“修复古迹,发展旅游事业”的名义进行重建的,许多地方在开发旅游景点时也总是想到建庙,以庙来挣香火与门票钱。香火旺盛的庙常成为地方政府的摇钱树。村庙与社区居民的朴素联系开始淡化,变得越来越商业化[1](P254)。

    (二)贴近主流话语,寻求民间信仰活动开展的合法性

    民间信仰的合法性难以定位,成为游走在娱乐、迷信和宗教边缘的一种社会存在形态[10]。“村民为了庆祝丰收,祈求来年风调雨顺,便集资搞一些娱乐活动,如聚餐、斋醮、酬神演戏、游神巡境等,还要到山上的庙里烧香求神。这些活动是村民自愿,政府也不便管理。”⑦通常,村庙管委会成员也总是能想出很多办法应付相关部门的种种限制。石练是浙江遂昌县一个山区小镇,这里的“七月会”闻名遐迩,庙会由石练16个坦轮番值年⑧,届时,抬一尊木雕的蔡王圣像出巡,神像每村坦驻一夜,演一夜戏,会期长达20天,形成了独特的庙会习俗。为获得政府话语系统的认同和支持,2008年的“七月会”还新增迎奥运系列演出[11],2009年的“七月会”又与欢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相结合[12]。浙江青田是著名的侨乡,据当地基层干部反映,从海外回乡的侨胞对于建祠堂、修村庙之事格外热心,几乎是有求必应,或多或少都要表示一点。由于华侨较多,得到的捐助多,村庙也修复得漂亮。华侨对于民间信仰的热心,无疑为其发展赢得了更为宽松的社会政策环境,在其复兴过程是起着重要的激发作用。浙江青田阜山镇有一万名多华侨分布在世界70多个国家,走出国门的华侨比当地居民还多,那里有个清真禅寺香火旺盛⑨,寺中24对千斤巨烛多是华侨捐助,每对都可点一年,长年不熄,据说世界第一。事实表明,民间信仰的传统活动一旦被恢复,势必成为一种民间文化制度而坚持下去。在沿海地区的一些乡村,信众们组织动员能力相当强,只要他们这一方有理由, 他们就敢于不遵守基层政府的禁令。仅管地方政府会同公安等部门曾严厉查禁乡村的游神巡境活动,但结果常常导致基层政府及相关部门与乡村群众的对立与紧张,部分地区还酿成群体性事件,最后基层政府与村民达成妥协,只要游神队伍不出治安问题,基层政府不会干预。

    (三)依附法定宗教,寻求政府认可

    民间信仰具有宗教性质是确定无疑的, 官方给它一个“民间信仰”的称谓,造成很多人对它的误解,因不是国家法定的五大宗教之一,其合法性也受到影响。社会上一些人将民间信仰视为一种“低级信仰”,认为其“愚昧落后”,甚至是“封建迷信”,对其管理与约束很多,既有来自地方的基层政府,更有来自宗教局、统战部、文明办、公安部门等。民间信仰在当今社会的尴尬境地, 一直使信众特别是村庙管理者感到为难。如何走出被挤压的状态,是众多村庙管理者想做的事。

    根据《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必须进行登记,登记办法按1994年4月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发布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办理。但大多数乡村庙宇不满足登记条件,能登记管理的只是一些在社会上影响较大,且有专职“司神”做住持的庙宇。为了成为合法的宗教活动场所,众多小型农村庙宇主动要求登记。由于民间信仰在仪式活动中大量聘请道士作为仪式的主持者及人神之间沟通的中介者,以及民众对佛的虔诚与尊崇,因此,在考虑以何种宗教形式向政府主管部门登记时,道教、佛教成为民间信仰依附的选择。

    四结语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生活为民间信仰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充裕的空间,民间信仰也表现出了极强的社会适应性。这无疑给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对于社会主义时期将长期存在的民间信仰,即要看到其消极性,又要正视其存在的合理性。我们不能因为其消极因素的存在而企图运用国家力量彻底将其在现实土壤中拔除, 历史实践已经证明这种做法是难以奏效的;当然,更不能因其存在的合理性而放任自流。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对待传统文化的态度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这对民间信仰也同样适用。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进程中, 应当主动吸收民间信仰中那些与现代乡村社会人文精神和伦理价值相一致的观念和行为规范,抛弃那些与现代科技、现代法制和现代道德伦理观念相抵触的东西, 对它进行积极正确的引导和管理,使之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从而促进农村社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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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根据宗教社会学有关宗教类型的划分,民间信仰是与制度性宗教相对应的一种泛化性宗教,其对社会的影响力并不逊于制度性宗教。参见甘满堂.宗教·民间信仰·村庙信仰[J].福建宗教,2002,(6):36.
②即:在宗教界人士中开展以反帝、爱国、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社会主义的阶级教育。参见何虎生.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研究[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4.141-142.
③这里主要指伟大领袖、标语口号、样板戏、红旗、模范人物等在当时被植入人们感观和记忆的国家标志。参见王荷英.民间信仰的变迁——以白云庵为个案[D].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27-28.
④笔者田野调查访谈笔录.
⑤据甘满堂对沿海地区村庙信仰状况的调查。参见甘满堂.村庙与社区公共生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251.253-254.
⑥笔者对“城中村”干部和社区干部进行访谈时的笔录。
⑦村庙管理者和乡村干部接受笔者访谈时都如是说。
⑧“坦”为当地的村落单位名称,大的坦包括两三个村子,小的坦只有一个村子。为筹备七月会,十六坦中挨次轮任值首(迎会理事人),凡十二年轮值一次,值年当头坦一律全村男、女、老、少斋戒半月,待佛爷出殿为止。
⑨清真禅寺位于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西南23公里的阜山乡眠牛山麓,距县城约20公里。清真禅寺庙会是人们为纪念观音生辰(农历二月十九)而自发组织的佛事集会活动,延续至今,已有近800年的历史。每年农历二月初一至二月十九,由清真禅寺管委会举办庙会。全省各地的善男信女及海外侨胞、台湾同胞纷纷赶来,多达数万人,车来人往,热闹非凡。

参考文献:

[1]甘满堂.村庙与社区公共生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2]佟新.人口社会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356.
[3]王荷英.民间信仰的变迁——以白云庵为个案,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D].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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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冯必扬.社会风险:视角、内涵与成因[J].天津社会科学,2004,(2):73-77.
[6]弗洛姆.逃避自由[M].陈学明译.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1987.87.
[7]张元坤.和谐宗教[M].北京:大众文艺出版社,2007.151.
[8]王铭铭.村落视野中的文化与权力——闽台三村五论[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
[9]曹锦清等.当代浙北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5.513.
[10]张泽远等.农村“民间信仰”缘何升温[EB/OL].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society/2006-10/31/content_5271085.htm,2006-10-31.
[11]参见崔璀等.遂昌石练“七月会”欢庆北京奥运会[N].丽水日报,2008-08-13.
[12]参见王水英.遂昌县石练“七秋赛月会”欢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EB/OL].浙江文明网,http://www.zjwmw.com/07zjwm/system/2009/08/25/015773879.shtml,2009-08-25.


           



(本文来源:《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11月第26卷第6期)






本文转载自:普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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