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东 徐冰]非遗保护如何从少数民间艺人走向大众
非遗保护如何从少数民间艺人走向大众
张旭东 徐冰
[ 来源:中国文化报 | 更新日期:2010-06-01 ]
正在山东省胶州市举行的中国第二届秧歌节上,很多专家共同讨论一个话题: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在保持原生态的同时,从少数民间艺人手中走向大众?
非遗传承与保护危急
非物质文化遗产被认为是历史文化的“活化石”,但一些地方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大量流失甚至遭到破坏,而且受国际多元文化的冲击,愿意继承和学习非遗的年轻人也越来越少。安徽省蚌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谢克林在第二届秧歌节上接受媒体采访时大声疾呼:“非遗的保护与传承十分危急!”
曾担任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的谢克林说:“现在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如果不保护,就真的没有了。非遗是活在人身上的文物,如果没有人继承,这项艺术就等于被判处死刑。我现在看一些民间舞蹈已经没有了原来的韵味。”
近年来,我国在非遗保护中取得巨大成就,2006年我国设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至今,列入这个名录的项目达到1400项左右。但同时,在过去20年间,我国民间小戏种从386种减少到目前的200多种,100多个民间戏种流失。
前来参加第二届中国秧歌节的云南省玉溪市花灯剧团秧歌队的领队严伟告诉记者,玉溪花灯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但目前在当地的普及程度并不乐观。“许多年轻人虽然知道这是当地的民俗瑰宝,但就是不喜欢学。而且剧团作为这项艺术的主要载体,现在也面临改制和观众少等困境。”
非遗保护 需注重艺术形式创新
如何改变非遗在大众特别是年轻人心中陌生的形象?北京舞蹈学院民间舞系教授潘志涛认为,艺术工作者应该在保留非遗内涵和本质的同时,创新其表现形式。“例如秧歌节上表演的胶州秧歌,节奏明显加快了,大家喜欢看,喜欢跳,虽然形式有变化,但还是让人感到了胶州秧歌的韵味。”
中国艺术研究院舞蹈研究所所长罗斌说:“以创新的艺术表现形式让群众喜爱非遗、认可非遗,才能起到真正的保护和传承作用,因为其来源于民间,就应该活跃在民间。但是,对于非遗原生态的保护,例如它的骨架、风格和风貌,应该原封不动地保存,这样也能满足不同类别受众的需求。”
罗斌说:“非遗原生态的保护类似于文物保护,博物馆无论如何装潢改造,灯光如何设计,一件文物器皿应该是原封不动地存放在那里。否则,民俗艺术发展到多样化的阶段就会出现混乱,我们就找不到各自的源头在哪里,不知道其种子在哪里。”
专家表示,其实非遗的原生态保存得越好,其形式就越具生命力;而群众对非遗新形式认可度越高,对其本源的保护就会更加重视,二者可以起到相互促进的作用。
非遗保护和传承意识 有待提高
除创作群众乐于接受的非遗艺术表现形式外,专家认为,改变公众对非遗的价值认可度还需要多方共同努力。谢克林说,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浩大的工程,是一个国家层面的工程,不是任何个人和单位所能完成的,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配合。
潘志涛说,现在各地有那么多的歌舞晚会,电视转播的也不少,但是展现民族民俗文化的却寥寥无几。这首先是由于人们对非遗的认识和认可度的局限,另外便是受商业化运作模式的影响,金钱利益从中作梗。
“因此,除专业人员在保护非遗上努力外,我们也希望电视和报纸等媒体能够在文化报道中多向非遗等民间民俗文化倾斜,少一些功利化的目的,在舆论上用非遗的魅力感染公众。”潘志涛说。
北京舞蹈学院民间舞系副教授田露告诉记者,歌舞剧团等文化艺术的载体也应注重在其节目中多挖掘文化内涵。现在很多歌舞节目流于形式,非遗项目的舞蹈系学生学习非常认真,但毕业到了歌舞团都反映所学的用不上,这对非遗的保护和传承是不利的。
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主任阮兰玉说:“现在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很多扶持政策,对濒临灭亡的项目还有诸多财政补贴。我们现在就是要用好这些政策和资金,刺激濒危民俗艺术的发展,确保我国源远流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历久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