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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华]环境威胁与民俗应对——对端午风俗的重新考察(上)

[王利华]环境威胁与民俗应对——对端午风俗的重新考察(上)

  环境威胁与民俗应对——对端午风俗的重新考察
  王利华
  (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及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
  一、绪论
  传统节日是民俗文化的盛宴,凝结着祭祀、娱乐、社交、教化、饮食、医药……许多方面风俗事象,多向度地反映一个民族和社会的历史传统、生存状态、思想观念和精神气质,具有十分丰富的文化内涵。正因为如此,传统节日风俗向来是文化史和社会史家非常关注的重要课题。
  任何一个传统节日都是在一定时空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离不开特定的历史环境。在这里,“环境”不仅仅指社会文化环境,同时也包括自然生态环境。事实上,许多古老节日民俗事象,在产生和发展初期更多地受到生态环境因素的影响,甚至是对生态环境认知、把握和应对的产物:热烈隆重的庆典、庄严肃穆的祭礼和林林总总的巫术、禁忌与符咒,起初多与自然现象和事物有关,人文的色彩则往往并不那么鲜明。随着文化不断进化,人类在大自然面前变得越来越自信,人文意识不断增强,节日风俗的“自然色彩”因而逐渐剥落或者被掩盖,以致今人难以辨识其本来的面貌和意义。历史学者虽以正本清源为己任,但对于传统民俗节日,向来主要关注它们的社会文化侧面,对其产生、传承、流播和变异的自然生态基础则往往不甚措意。对本文将要讨论的端午节同样也不例外。
  端午节是中国乃至整个东亚最古老、最重要的传统民俗节日之一,起源很早,流传广泛。不过,在历史上并不只有“端午”这一个名称,见于文献的有“端五”、“重五”、“浴兰节”、“端阳节”、“天中节”、“解粽节”、“地腊节”、“女儿节”等10多个叫法。流播到朝鲜半岛则形成“端午祭”;传至日本后,经过世代演变,如今称为“男孩节”。
  自闻一多先生的《端午考》[1][1]一文发表以来,关于这一节日的介绍和考论甚多,特别在最近20余年,随着社会史和文化史研究的发展,对端午节的探讨不断深入。但由于端午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民俗文化聚合,且随着时代和地域变化而不断分异,关于其中的许多具体问题至今仍然是聚讼纷纭,比如端午节的起源地究竟是华北、荆楚还是吴越地区?它究竟是源于祭神、祀祖、图腾崇拜或别的什么?论者往往各执所是。要想把古往今来众多端午风俗事象的源流一一考辨清楚,即使并非全无可能,也是十分困难的。本文拟在前人基础之上,对这一古老民俗节日的源流再作一番考索,并试图从文化风俗与生态环境的历史关系入手,重点揭示其产生、流变的生态基础和环境背景。
  二、端午节的源与流[2][1]
  “端午”之名,最早见于晋代人周处的《风土记》,然其历史的源头可以追溯到秦汉甚至更早时代“恶月”观念和止恶、驱邪、防疫习俗;自魏晋南北朝时代基本成形之后,端午风俗不断衍化和传播,至唐宋时代乃成为一种具有丰富内容的全国性节日,并逐渐流传到了东亚其他国家和世界其他地区。
  下面仅对它的起源及其在中国传播演变的过程略作叙述。
  1、两汉时代的五月五日风俗
  两汉时代尚无“端午”之名,但“五月五日”已具备了特殊的时令意义。时俗认为:五月乃是阴阳争锋、恶气盛行的时节,[3][2]其中五日尤其特殊。两汉时期,民间围绕“五月五日”逐渐形成了若干习俗,见于文献记载的主要有如下几端:
  一是讳举五月特别五月五日所生子女。时俗认为:五月非是嘉月,五日更非良辰,生儿害父、生女害母,因此时人讳举五月五日生子。东汉王充《论衡·四讳》云:“讳举正月、五月子,以为正月、五月子杀父与母。”据称这种忌讳在战国时期已经出现,著名的孟尝君田文,就曾因为出生于五月五日而被父亲弃而不举。[4][3]在汉代文献中,五月五日生子弃而不举的事例时有记载,这一风俗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仍然存留;
  二是五月五日食枭羹。《史記》卷12《孝武本纪》:“祠黄帝用一枭破镜。”《集解》引“孟康曰”:“枭,鸟名,食母。破镜,兽名,食父。黄帝欲绝其类,使百物祠皆用之。……”如淳曰:“汉使东郡送枭,五月五日为枭羹以赐百官。以恶鸟,故食之。”汉“以孝治天下”,而枭和破镜这两种鸟兽却食母、食父,恶毒至极,故人必欲绝其种类而后快。皇帝在五月五日这样一个特殊日子以“枭羹”赐百官,具有特殊用意;
  三是在门户上悬挂饰诸物,以止恶气。在门户上悬挂饰物的古俗由来已久,目的在于助阳气以使万物繁盛,子孙蕃息。汉人亦特重之,但目的主要在于驱除五月特别是五日的恶气。《后汉书》卷12《礼仪》中云:“仲夏之月,万物方盛,日夏至,阴气萌作,恐物不楙。其礼:以朱索连荤菜,弥牟[朴]蛊锺,以桃印长六寸,方三寸,五色书文如法,以施门户。代以所尚为饰,夏后氏金行,作苇茭,言气交也。殷人水徳,以螺首,慎其闭塞,使如螺也。周人木徳,以桃为更,言气相更也。汉兼用之,故以五月五日朱索、五色印为门户饰,以难止恶气。”人们相信:这些悬饰之物,具有避邪、驱毒的神秘法力(法力来自于它们的颜色、形状和性味等);
  四是用五彩丝系于手臂以避凶邪、防疾病,保证健康长寿。《太平御览》卷31《时序部》十六“五月五日”引《风俗通》曰:“五月五日,以五彩丝系臂者,辟兵及鬼,令人不病瘟。”又云:“亦因屈原。一名长命缕,一名续命缕,一名辟兵缯,一名五色丝,一名朱索。又有条达等织组杂物,以相赠遗。”[5][4]
  五是采药、合药。《齐民要术》卷3《杂说》第三十引东汉·崔寔《四民月令》曰:“是月(引按:即五月)五日,合止痢黄连丸、霍乱丸。采葸耳。取蟾蜍(原注:以合血疽疮药)及东行蝼蛄。(原注:蝼蛄,有刺;治去刺,疗产妇难生,衣不出。)”
  如此看来,端午节的某些元素在两汉时期已经具备,其中包括“恶月”的观念、五月五日生子禁忌和止恶、避邪、驱毒、防疫的方法,但是完整的端午习俗尚未形成。首先,“端午”或“端五”之类固定节日名称尚未出现;其次,端午节的主要标志性风俗,如食粽、竞渡、悬挂艾和菖蒲等等,即使在南方地区亦尚未五月五日的固定风俗;其三,上述诸项习俗,充其量只是针对五月五日而消极地进行的止恶、避凶活动,而全然没有民俗节日应当具备的娱乐和喜庆色彩。
  2、端午风俗基本成形
  端午节风俗是在魏晋南北朝时代基本成形的,它的形成区域是长江中下游地区。
  最早记载“端午”的《风土记》早已亡佚,但类书及其它文献曾反复征引,其中包括关于端午的一段记载。兹将诸书所引抄录如下:
  《齐民要术》卷9《粽饐法》第八十三引《风土记注》[6][5]云:“俗先以二节一日用菰叶裹黍米,以淳浓灰汁煮之,令烂熟,于五月五日、夏至啖之。黏黍一名粽,一曰角黍,盖取阴阳尚相裹未分散之时象也。”
  《玉烛宝典》卷5引《风土记》曰:“仲夏端五,方伯协极。享驚用角黍[7][6],龟鳞顺德。注云:端,始也,谓五月初五也。四仲为方伯。俗重五月五日,与夏至同。鸭,春孚雏,到夏至月,皆任啖也。先此二节一日,又以菰叶裹黏米,杂以粟,以淳浓灰汁煮之令熟,二节日所尚啖也。……裹黏米一名粽,一名角黍,盖取阴阳尚相苞裹未分散之象也。”
  《北堂书钞》卷155《五月五日》十八引《风土记》云:“仲夏端午,谓五月五日也。俗重是日,与夏至同。先节一日,以菰叶裹黏米、粟、枣,以灰汁煮令熟,节日又煮肥龟,令极熟,去骨,加盐、豉、麻、蓼,名曰葅龟,节日啖之。黏米,一名角黍,盖取阴阳包裹之象也;龟甲表肉里、阳外阴内之形,所以赞时也。”
  《艺文类聚》卷4《岁时》中“五月五日”引《风土记》曰:“仲夏端五,烹鹜角黍。端,始也,谓五月初五日也。又以菰叶裹黏米煮熟,谓之角黍。”
  《初学记》卷4《五月五日》第七“叙事”引周处《风土记》曰:“仲夏端午,烹鹜角黍。”
  《白孔六帖》卷4《五月五日》十五引周处《风土记》:“仲夏端午,进角黍。端,始也。”
  《太平御览》卷31《时序部》十六“五月五日”引《风土记》曰:“仲夏端五,端,初也。俗重五日,与夏至同。先节一日,又以菰叶裹黏米,以粟、枣灰汁煮令熟,节日啖。又煮肥龟,令极熟,去骨,加盐、豉、麻、蓼,名曰菹龟。黏米,一名粽,一曰角黍,盖取阴阳尚包裹未(引按:应脱漏了“分”或“分散”)之象也。龟表肉里、阳内阴外之形,所以赞时也。”
  从上可见,《风土记》关于端午的记载,诸书所引详略不一,文字颇有差异,物事亦颇有出入,其中《玉烛宝典》、《北堂书钞》和《太平御览》所引较详。但《书钞》早在宋代即非全本,世传版本多经后人“搀乱増改”,[8][7]上引此条文字即是明人陈禹谟所补;《太平御览》虽仍有完帙存世,所引当可据信,但不同版本亦颇有异同,以上引文出自中华影印宋本,四库本则作了多处改动,特别是最后一句,文意乃与影宋本正尔相反,更接近于陈禹谟所补《书钞》文字。[9][8]诸书相较,《玉烛宝典》所引似乎更为详细而可靠。
  就是“端午”这个名词,诸书引文亦不相同,或作“端五”、或作“端午”。由于原书早已亡佚,一时无法判定何者为是,笔者倾向于“端五”。很奇怪的是,除以上诸书所引《风土记》称“端午”或“端五”之外,从现存魏晋南北朝其他文献中竟找不到这两个词,而到了唐代,“端午”或“端五”在诗文之中时有所见。这曾令笔者有些怀疑:“端五(午)”可能并非《风土记》原文,而是后人添加上去的。[10][9]但其正文为四字一句韵语,且本注又有对“端”、“五”二字的解释,应当属于该书的原文。
  诸书引录《风土记》记载之端午食品亦颇有异同,《齐民要术》和《白孔六帖》所引仅有“角黍”;《玉烛宝典》则有角黍、鹜和龟;《北堂书钞》和《太平御览》引及“角黍”和“葅龟”;《艺文类聚》和《初学记》所引有“鹜”和“角黍”。诸书一致的地方是都有“角黍”即粽子。
  根据以上情况,我们得出两点判断:其一,“端五”或“端午”之名,在晋代应当已经出现,至唐代则确凿无疑地成为这一节日的名称;其二,此日吴人食用以菰叶包裹黏米和粟、枣等物做成的“角黍”即粽子,可能还烹食鸭和龟。也就是说,“五月五日”在当时已经成为一个固定的民俗节日,做粽子食用作为这个节日的主要习俗之一,至少在长江下游的吴地已较流行。
  凡讨论端午起源者,必引据梁·宗懔《荆楚岁时记》。确实,《荆楚岁时记》(包括本文及注文)对端午风俗有相当详细的记述,兹先逐条迻录其文,[11][10]然后再作讨论。需要说明的是,与《风土记》不同,《荆楚岁时记》的注文并非宗懔所作,据说是出自隋代人杜公瞻的手笔。[12][11]故我们对其正文和注文分别采用不同字体,以示区别。《记》云:
  五月俗称“恶月”,多禁忌曝床荐席,及忌盖屋。按《异苑》云:“新野庾寔尝以五月曝席,忽见一小儿死在席上,俄而失之,其后寔子遂亡,或始于此。”《风俗通》曰:“五月上屋,令人头秃。”或问董勋曰:“俗五月不上屋,云五月人或上屋,见影魂便去。”勋答曰:“盖秦始皇自为之禁,夏不得行,汉、魏未改。案《月令》:‘仲夏可以居髙明,可以远眺望,可以升山陵,可以处台榭’,郑玄以为顺阳在上也。今云不得上屋,正与《礼》反。敬叔云:‘见小儿死而禁暴席,何以异此乎’?俗人月讳,何代无之,但当矫之归于正耳。”
  五月五日谓之“浴兰节”,四民并踏百草之戏,采艾以为人,悬门户上,以禳毒气。以菖蒲或镂、或屑,以泛酒。按《大戴礼》曰:“五月五日,蓄兰为沐浴。”[13][12]《楚辞》曰:“浴兰汤兮沐芳华。”今谓之“浴兰节”,又谓之“端午”。‘踏百草’,即今人有斗百草之戏也。宗则字文度,常以五月五日鸡未鸣时采艾,见似人处,揽而取之,用灸有验。《师旷占》曰:“岁多病,则病草先生”,艾是也。今人以艾为虎形,或剪彩为小虎,粘艾叶以戴之。
  是日,竞渡,采杂药。按五月五日竞渡,俗为屈原投汨罗日,伤其死所,故并命舟檝以拯之。舸舟取其轻利,谓之“飞鳬”,一自以为“水车”,一自以为“水马”,州将及土人悉临水而观之,盖越人以舟为车、以楫为马也。邯郸淳《曹娥碑》云:“五月五日时迎伍君,逆涛而上,为水所淹”,斯又东吴之俗,事在子胥,不关屈平也。《越地传》云:“起于越王勾践”,不可详矣。是日竞采杂药。《夏小正》云:“此日蓄药,以蠲除毒气”。[14][13]
  以五彩丝系臂,名曰“辟兵”,令人不病瘟。又有“条达”等织组杂物以相赠遗。取鸲鹆,教之语。按《孝经援神契》曰:“仲夏,蠒始出,妇人染练,咸有作务,日月星辰鸟兽之状,文绣金缕,贡献所尊”。一名“长命缕”,一名“续命缕”,一名“辟兵缯”,一名“五色丝”,一名“朱(一作百)索”,名拟甚多。赤、青、白、黒以为四方,黄居中央,名曰“襞方”,缀于胸前,以示妇人蚕功也。《诗》云绕臂双条达是也。或问辟五兵之道?《抱朴子》曰:“以五月五日作赤灵符着心前。”今钗头符是也。此月,鸲鹆子羽毛新成,俗好登巢取养之,必先剪去舌尖,以教其语。”
  夏至节日食粽。按周处《风土记》谓为“角黍”。人并以新竹为筒粽,楝叶插五彩系臂,谓为“长命缕”。
  根据上引文字,我们可以了解当时荆楚地区相关节俗的梗概:
  1、其时,“五月五日”已经成为包含多种民俗事象的节日,但在荆楚地区尚未被称为“端午”或者“端五”,而是称为“浴兰节”。前已指出:除诸书引录《风土记》所载之外,遍检现存隋以前的文献,尚未发现“端午”或“端五”的叫法,直到隋人杜公瞻作注文时,方始指出“浴兰节”又称“端午”;如果类书引录《风土记》不误的话,称五月五日为“端午”或“端五”,应是吴人的发明;
  2、当时荆楚一带的“五月五日”节俗已有:(A)踏百草、(B)采艾做成人形悬于门户以禳除毒气、(C)以菖蒲泛酒(即做菖蒲酒)、(D)竞渡、(E)采药、(F)用五彩丝系于手臂(称为“辟兵”)以防避瘟病、(G)互相馈赠“条达”之类的织物、(H)取一种名叫鸲鹆(俗称八哥)的幼鸟并教之作人语以供娱乐等项;
  3、该书亦载有“食粽”之俗,但不是在五月五日,而是在夏至日。不过,据《齐民要术》和《玉烛宝典》所引《风土记》材料,可知当时粽子既不限于端午,也不限于夏至,而是这两个特殊日期、甚至可能是端午至夏至期间共同的应节食品;
  4、据杜公瞻注文所言,其时,相关习俗特别是竞渡和食粽,已开始与特定的历史人物相联系,在荆楚地区与屈原相联系。关于粽子与屈原的联系,最早而典型的记载出自梁代吴均的《续齐谐记》。《太平御览》卷31《时序部》十六“五月五日”引《续齐谐记》曰:
  屈原五月五日投汨罗而死,楚人哀之,每至此日,竹筒贮米,投水祭之。汉建武中,长沙欧回见人,自称“三闾大夫”,谓回曰:“尝见祭,甚善,但常患蛟龙所窃,今若有惠,可以楝树叶塞其上,以五彩丝约之,此二物蛟龙所惮也。”回依言,后乃复见,感之。今人五日作粽子,带五色丝及楝叶,皆是汨罗之遗风也。
  不过,在吴越地区,竞渡却是与伍子胥、越王句践和曹娥联系在一起的。[15][14]
  叙述至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东晋南朝时期,南方地区已经逐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端午风俗。不过,从《风土记》、特别是《荆楚岁时记》所载诸种风俗事象,我们注意到以下几点:
  其一,前代文献所记载的产生于中原地区的五月五日习俗,不论是“恶月”的观念,还是止恶气、避凶毒的方式方法,几乎全部都被继承了下来,并与一些具有南方地域色彩的民俗现象互相杂揉,形成了包含多种民俗事象和丰富文化内涵的节日风俗。因此,我们不妨说,端午风俗虽然形成于南方地区,实际上却是北方传入文化与南方土著文化相互交融的结果;
  其二,虽然“踏百草”之戏、竞渡和教鸲鹆作人语等活动具有一定的娱乐性质,但从二书的记载中,我们很难体味出传统节日应当具备的喜庆气息,逐恶避凶仍然是这一节日的主要色调。不过,随着时间推移,情况逐渐发生了变化。《艺文类聚》卷4《岁时部》引梁王筠《五日望采拾诗》曰:“长丝表良节,金缕应嘉辰,结芦同楚客,采艾异诗人,折花竞鲜彩,拭露染芳津,含娇起斜眄,敛笑动微嚬,献珰依洛浦,怀佩似江滨。”不论从“良节”、“嘉辰”的用语还是从诗中所反映出来的欢乐气氛来看,相关风俗逐渐不再像过去那样充满怖畏,而是朝着喜庆娱乐的方向转变。事实上,魏晋南北朝时期,发生这种转变的不单是五月五日节俗,其它节日如三月三、九月九的节日活动和气氛也发生了同样的变化。这是很值得注意的文化现象。[16][15]
  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风土记》和《荆楚岁时记》均是反映南方风俗的作品,其中所载的多种节俗,当时只流行于长江流域的荆楚和吴地而不及北土;并且吴越和荆楚地区所流行的习俗亦颇有不同之处,比如以菰叶裹粽和以竹筒作粽,不论是粽子的做法还是其所蕴涵的观念都是有差别的。
  检索同一时代的文献,我们也找到了若干关于中原地区“五月五日”风俗的零星记载,但它们大抵仍是两汉延续下来的旧俗,如五月五日生子、入官禁忌,聚会宴饮、祀神飨祖、作五色丝和五色新盘互相馈赠以及带“长命缕”等等,并没有多少新的发展。[17][16]因此,虽然南人俗重“五月五日”可能是受到中原文化观念的影响,但端午节的主要标志性习俗如食粽、竞渡、挂艾叶、饮菖蒲酒、踏百草等等,都是在南方地区产生的,并且隋朝以前只流行于长江流域;北方人虽然知道南方有美味的粽子,甚至有时还用粽子招待南方的来客,但食粽尚未在北方地区相沿成俗。[18][17]因此,两晋南北朝时期,端午还只是一种流行于长江中下游的地方性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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