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清民间社会管理的探索
□王日根
我研究的主题是明清民间的社会管理。最初我主要侧重明清时期民间的经济组织管理,傅衣凌先生当时让我做明清福建义田的研究。我在梳理学术史时,就发现福建义田与江南义田有诸多不同,曾发表了相关论文。随着研究的深入和视野的扩展,我的研究视角逐步转移到明清会馆、会社和民间的自我管理上。到后来即力图做一些理论上的提升,涉及官与民、中央和地方在基层管理层面上的互动关系,目的在于建立中国传统社会的社会管理研究框架。
经过若干年的研究,我基本在以下方面形成了一些认识:(1)关于义田。在明清时期,义田是一种全国性的土地形式,它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具有积极的社会功能,稳定了传统社会秩序。比较而言,福建地域的义田实际上包含家族内义田和家族外义田,福建义田还体现为以商人捐助为主,全民参与,数量较少于江南。义田既可以服务于倡导信义,也可以应用于家族间的利益斗争或械斗中,因而福建义田与江南义田相比显示出若干不同点。(2)关于会馆。我觉得会馆是最能反映明清社会变迁的基层社会自我管理组织。明清各类会馆的发展壮大与明清政府统治策略的调整有着密切的关系,会馆的发展经常是与“行”的衰微相伴随的,会馆追求的是自我的有序化,而“行”则是过去政府力求管理市场的机构,对会馆的倚重实际上是政府下放部分权力给予民间自我管理组织的体现,这样做的结果是积极的,既有效率,又消减了政府的负担。作为民间组织的会馆较能适应社会变迁的需要,及时调整自己的角色定位,因而既能顺应时势,又能保存传统。我于1996年出版的《乡土之链:明清会馆与社会变迁》获得了学界较高的评价。(3)关于会社。我觉得凡乡约、会、社等都体现了在家族之外道德性、职业性或兴趣性组织的滋长,它们在政府机构、家族组织之外为基层社会提供了又一类社会整合途径。民间社会可以在乡贤的旗帜下凝聚,也可以在共同的神灵面前聚集。(4)关于家族研究。这曾是傅衣凌、陈支平、郑振满等先生深入开展过研究的领域,我的研究只是想说明明清福建家族发展与当地纷起的“外患”有着密切的关系,并不一定是中原家族组织的移植,而且家族发展并不显示出与农业生产方式存在多么密切的关系,而是在商业发达地区,家族发展愈加兴盛,稽之海外华人社会,同样可以得到印证。明清时期庶民家族延续发展的事例不少,尤其是福建地区这种倾向更为明显。总结这些庶民地主家族延续发展的内在机制,挖掘其与政治既游离又关注的双重性格,对认识中国社会的更新机制、稳定机制都将有所帮助。(5)关于商业与民间社会秩序的探讨。明清商人所处的社会环境、明清商人经营方式的转换、明清商业发展与文化发展的相互关系以及商业与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等问题都是本人想竭力探究的。这些研究目的都在说明一个观点:明清时期,中国传统政治文明中的“官民相得”倾向日益成形,并有效地维持着中国社会向前发展。(6)关于东南海洋文化。我觉得海防政策是明清海疆政策的基础和前提,海洋贸易政策、海洋移民政策都是海防政策的派生政策,或者说直接受海防政策的影响,海洋贸易政策与海洋移民政策必须随海防政策的变化而变化,因应海防政策的变化而作出调整。科举制度曾一度对海洋文化产生了一定的收编作用,使东南区域的海洋文化得到提升,且逐渐实现了与世界海洋经济的接轨。(7)关于科举制度史。科举制度的推行遭遇各种制度内与制度外的冲击,时常会滋生弊端,各区域间的差异也较为明显。
在我的研究中所用的资料融合了官方正史、档案、考古实物史料、民间习俗调查资料、家谱族谱、口碑资料、地方志书、笔记、碑刻,以及小说中关于社会基层管理运作部分的史料等。研究涉及经济、政治、法制、教育、思想、文化等领域,这也显示和顺应了社科研究中多研究领域的整合和对话的总体研究思路。
综合我的研究体悟,社会经济史不是单纯地对社会经济政策、体制和运作形式的研究,而主要是应具备社会整体史宏观视野。把研究的任何一部分从整体史中抽出而不加以还原,都有片面性的嫌疑。就好比研究文化史,如果从其中截取一部分,而不能观照其在整体文化中的角色和地位,则所做的研究、评价有失偏颇。
文章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报 2010-4-22 11: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