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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新、冷杉译《欧洲神话的世界》误译举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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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原文是非常平易日常的写作风格,“恪守宗教仪轨的”这个译文从意思上说是对的,但是太文雅了,太不日常了。
我自己的理解是,这句话里面作者并不在着意强调对宗教的虔诚还是虔信,而说的就是平常的一群人、一种现象而已。在欧洲有不少犹太人既不了解犹太教义也不遵循教规,但是因为血统关系仍然被认定为犹太人。用practicing Jews只是要把所指人群界定清楚些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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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探花兄出场带来的欢呼雀跃,让人觉得民俗学界还是敬重和感谢翻译者的。说实话,此前的十一页半贴子给人的印象是,孩子和洗澡水都泼了,给孩子洗澡的成了千人所指的罪人—谁还敢提翻译的事啊,何止手脚冰凉呢。
自己的几个想法,写出来让大家拍砖吧。
1、        想读学术著作的人不多,所以用不着让眼疾手快的翻译家来干这个活。还是行当里的人协调分工一下,自己下手干吧。
2、        肯趟这混水的人,基本上都是理想主义者,因为翻译既挣不来工分,也几乎没有什么稿费(为挣钱的话,写八卦时评都比翻译划算)。所以建议不要轻易把“功利性”和“学术翻译”两个词放在一个句子里。
3、        常见的人名、书名、概念、用语等的翻译当然最好和现行公认说法保持一致,这很重要。但说到底,这些都是技术层面的问题。译者需要用心去做,但读者没有必要过分在这些问题上纠缠不休。
4、        比单独用语精确对应翻译更重要的,是对一段话总体文意的正确把握,并将其用汉语有效地传达出来。不要忘记我们的文字传统是 “不落言筌”,“得意忘言”是很高的表达境界。可能有些原文的词句看起来是被“吞掉了”,可能这正是得意忘言。如果该吞掉的被保留了,不该吞掉的却被忽略不计了,那就是文意理解上出了偏差。
5、        个别词汇的误译容易被明眼人一下看出来,因为整个句子会读不通。或者是一个看起来很华丽的句子,每个字读者都认识,放在一起就是不知所云。出现这样的情况,肯定是有译错了地方。这就像好端端路上的一个大坑,虽然没人设围栏,只要行路人稍微留神一点儿,是不会掉进去的。要命的是那些文章没看懂还要强译的主,顺不下去了就按照自己的理解改写、简单化了,等于把原作者的学术水平降低到译者的学术水平。面对这样的陷阱,我们都几乎无能为力。
6、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不依赖译著,直接看原文,所谓求人不如求己。小语种的名著大多都有英译本,因为英译本看的人多,翻译质量太差马脚太多会容易被淘汰,所以基本上说得过去。尤其是70后80后的后生们,操练一下读英文的本领还是值得的。
7、        如果实在需要看译著,就看业内人的手艺,出于现代社会的“职业信任”(韦伯的概念)吧,不过业内高手翻译中的错误也在所难免。活到老,学到老,大家都在进步中。
8、        大家都动手实践翻译是好事。就从翻译这引发讨论的八句话开始好了,何必再去舍近求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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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谈翻译

翻译之所以令人倍觉艰辛,主要还不在于有时读不懂原文,而是在于即使读懂了原文,却搜肠刮肚也找不到一个与之相当的汉语词。所以翻译者光懂外文是不行的,还应该是一个能够熟练使用母语的高手。
问题是现如今中国学者的汉语水平正在大踏步地衰退。自己的母语都写不成个儿,遑论翻译。

转一篇网友谈余光中论翻译的文章,说的就是这个问题:

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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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iyunw.blogbus.com/logs/63359634.html

我本想等结束手头初译稿,再利用检校时间,同步读《余光中谈翻译》一书,但前些日子,不知怎地拿了起来,拿起来就放不下。我自己停停走走好几个月,文气时断时衔,不少当初以为确凿的译法,现在读着一塌糊涂,昨晚挑一个章节出来,果然还得大力删改。余教授提及“的的不休”、“当当不已”、“被动滥用”、“句法僵化”,不时为我敲警钟,通融流畅的中文,自然比死硬忠实原文,求字不求词、谋词不谋篇重要得多。

我几乎没接触谈过翻译理论的书,唯一一本,好像是中学时候读《翻译的技巧》(钱歌川 著)。那是学英文的海绵阶段,好奇心炽,甘苦如饴,每天搬《牛津字典》与语法书,虽然并非全然“哑巴英语”,师业重心,始终在文法。至于听说,读写,是等到念大学后自己锻炼了。反复文法训练的功效,似乎只限于快速打理词句逻辑,余教授所谓“和文学花园的看门狗搞好关系”罢了,加之我气力足一些后,愈发看重原汁原味、做近距离读者(而我一向认为,哪怕读速不及中文,这也是值得提倡的读书方法),久而久之,后置定状,同位补足,句中插入,的的地地,也默化了我自己的中文,乃至我需要透过翻译,另眼检视,掂估弥补,这实在不算出乎意料。

于是余教授这本书,最教诲我的,倒集中在中文读写,或者说,读什么样的中文,怎么写中文,而非仅仅几个译文机巧。他的大多篇幅,皆涉及中文白话史、与之并行的西化而不消化以及如何消化。说到底,就是要保持中文的生态。“措词简洁、语法对称、句式灵活、声调铿锵” ,斩截半吊子西化而至冗肿虚缀,积极汲取中文(包括古文)生态原味。余教授自己的论文演讲,实为良态中文示范,泛览雄辩滔滔,细处肌理严明,论证对仗工整,词章健雅,音声和美,气韵环回。让我不禁想起十几岁时读他的散文时那种惊艳。

《莲恋莲》、《听听那冷雨》、《催魂铃》、《记忆像铁轨一样长》、《沙田七友记》等等篇目,我十几岁时大概颇读过几遍,至今仍记得某些平仄与整句间动情点,有一次讨论出行,说及丹佛,心上居然首先凛过雪冽的风、稠密思乡;呼啸情绪,完全可以回溯十几年,照应初读余光中时的撼慨。我对他的诗作,倒没有太深印象,这可能是我对白话诗一贯淡漠的缘故吧,那一曲被人憋嗓子挤出来的《乡愁》,第一次的确动衷,隔久了就寒潭鹤影了。我倒总记得他念苏轼、寻李白,这叫跨时空投契,心有灵犀,又或者,文化接力。

或毋宁说,中文的接力。我记得曾和鬼子聊汉语特质,我说没有你们的复杂,表达时态,我们用副词、状语就够了,不必借助助动词+分词嵌套,直抒原形即可;部分名词有性别,却不像你们的那么泛滥,名动形无一不变(法德尤甚,德语根据主宾补人称,连修饰成分都不放过,真是精确到了家)。余教授在《谈翻译》里解释得更详尽,他译诗,诗句高度凝练,凸显的对比也更强烈。他指出中文诗歌的主语常常秘而不宣,像“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这种根据平仄而倒装移位的情况笔笔皆是,更勿论罕冠词、以实数泛言多寡,是以人称可以调剂,虚实无妨偷换,气氛敛散自如,招待读者,就有特殊的亲切感,三千年前无邪之歌,如今读起,依然叫人入境生情。转向英文,必得坐实,逐词理清,以致原诣损减,例如《史记》里“射之,中石,没镞,视之,石也”,一连串动作十字而已,明畅的英文典范可能是“...He shot an arrow at the rock and hit it with such force that the tip of the arrow embedded itself in the rock. Later, when he discovered that it was a rock...”,这就约束得多,也不复简脆声腔所携裹的风雷。《庐山面目纵横看》一文里引证了诸多优劣英译,好的尚且受制于两种文法的错位,残次品简直是读都没读通。

英译作品,并不因其“天生严谨”,就百分百恰宜。海明威就曾诟病过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英译,我自己读本雅明的英译,也并非没有一点抱怨,指代不明含义混沌的句段--我相信那不是原作精神--还是时隐时现的。而阅读的一部分时间花在究文法劈词句,要不然就是我英文太差,又或者它本来阻滞。欧系语文,互为渗透良久,可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欲窥探一些我不了解的语言文学,比如意大利西班牙,很自然的捷径,即是找它们的紧邻,比如法语,而北欧、德国,在英语里沉积厚重。我无妨预设,那种起承转合的措辞难度不会非常大。在此基础上,依然误漏不断,可以推想,中西匀手时可能的难度。

余教授分析的中文特点,五四时期被拿来做话柄反证,推助白话文,而今天回看,这些其实也恰是中文的弹性、优势。干净简洁,音韵和环,抑扬铿锵,见字如画,如果不是这样的文字传承,真的很难想象中国何以占据高势能文化那么久,何以自诩为“中”。反向由英至中,余教授颇引了几位新文化健将译例文例,证明当时幼弱白话文尊奉西文后,病案重重。而彼时精英,实际上中文底蕴极深,所以再怎么试验,他们留下的作品也不乏锦绣文章。延及今日,后学文言成分锐减,读书人没有学习中文原貌的习惯(我是很少见谁去读中文诗章的,倒颇不乏把翻译书籍奉为圭臬的)和环境,一任中文顺承西语生态,日渐繁复拗口。余教授给了不少赘句冗词,正像董桥在《浏览这样的中英文》里抓虫,余先生成文大多在70年代,董桥的晚一些,可见此风长盛不灭。

就译事而言,余教授赞同鲁迅所说“白话不足,则济之以文言”,换言之,并非复辟文言,也非推崇它,而是因时就势或文或白,检修和丰富中文的句法。不幸的是,不少人“文言文读得太少,中文底子脆薄,写起白话文来,逢到笔下周转不灵、山穷水尽之际,胸中哪有文言的词汇和句法可以乞援?倒是英文读过几年,翻译看过多本,于是西化的词汇和句法,或以‘折合’,或以‘现金’的姿态,一齐奔赴腕底来了。” 这样非中非西、弃简复烦、句式老套的夹生译文,每个读译作的读者都或有遭遇。说到底,翻译的问题,实为中文的问题。余教授教翻译数十载,改裁学生卷宗时,往往也不是英文讹读,而在中文欠佳。试看梁实秋、鲁迅、胡适、徐志摩、或是余教授赞誉的钱钟书,又或者董桥,哪位译者不同样堪称中文大家?摊开一本钱钟书,迎面拂来英法德意,可你看他的中文,是何等老辣娴圆?中西固然天堑,中国的译者也固然不乏精通西文之人,倘若匀一刻功夫,多读几句汉语,可能译文质量也会更上层楼吧。

余教授对文学批评的标杆立得更高。他指出,一个够资格的批评家,必须“精通(至少一种)外文”,惟其如此,他方才获取直接知识。“如果一个批评家要从中译去认识莎士比亚,或从日文论述去研究里尔克,那将是徒劳”。其次,“他必须精通该国的文学史,学有所专”。最后,“他必须是个相当出色的散文家”,“散文应别具一种风格,而不得仅为表达思想之工具”。这又提到中文格局了,且为重中之重。读者无法以此横准每位批评家,但劝勉也罢,自励也好,引介西文,诉诸汉语的人都应当权衡中西砝码,注重中文营养。

当然我也并不认为余教授的所有观点都毫无瑕渍。比如他对比中西诗歌,谈及法文,说“因为语言本身的重音并不明显,所注重的却是每行要有一定数量的音节,例如古法文诗的“亚历山大体”......事实上法文重音不像英文一样以前飘号标注,在不做重读标识的情况下,不是没重音,而是缺省在尾音上,这是为什么法语听起来特别婉转清扬了。我不懂诗歌体例,但读法上,古今总有联系吧。再一点,是这本书的装帧,我都不晓得明明很晓白谈文艺,主题之下,为什么注了两行“法律文本翻译的原则、策略和方法/操作性很强的法律文本类型模式和翻译模式”,简直离题万里,也绝配得上“西而不化”的中文了。我每次合上书,总不免发一回怔,不晓得封面设计的人想什么。

读这本论文小集,我觉得求证之余,更有中文欣赏之得。余教授在《外文系这一行》写道,“一位成功的讲师应该是一个巫师,念念有词,在神人之间沟通两个世界,春秋佳日,寂寂无风的上午,面对台下那些年轻的脸庞,娓娓施术,召来济慈羞怯低回的灵魂,附在自己的也是他们的身上。” 这所有篇目,正仿佛穿梭时间,撷摘文曲,展露中文姿态,召回人们心中流失的元神。没有什么文化纽带比文字更为苍弱,也更为磅礴了,一个诗人、学者、翻译家一生颠沛,却握紧了文字纽带,坐变古今,一身眷眷绵绵的爱。所谓“但为君故,沉吟至今”,我可以肯定,在西文或汉语教育中,余教授一定反复重申过西为中用,中文生态的意义,我也能感受到这份语重心长背后的使命感。

无须立法,也不必鼓吹什么防卫、洁化,翻译也罢,不译也罢,作为中国人,读好中文,写好中文,这是最基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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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设立的标杆,是大师的境界,对我们来说,实现那目标可能是一种奢侈的痴心妄想。
问题的关键是,在缺少中外文字皆能出神入化的大师通才时,我们的专业翻译(没有文学翻译那么高的境界和标准)怎么办?首要的还是读懂原文,如果中文功底不够的话,就用大实话把意思说对了就是了。一句话拆成两句说,虽然占的地方多些,却也未必比那些太浓缩、太纠结的句子显得繁复。虽然不美,至少达意。
听见过无数次教授们批评现在的学生、学者语言水平太低(决不仅仅是中国的问题)。可是,也许这只是语言风格在演变,并没影响交流啊。不管怎样,驾驭母语的能力肯定会比外语强,对谁都一样。如果自己觉得看懂了原文的内容、只是用母语表达不出来,估计那多半还是没把原文的意思想吃透。
我原以为这个贴子设定的靶子是那八句话翻译中的词汇、语法、语意理解等错误呢,跟贴的人真想以此为例讨论具体的翻译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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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八嫫”的E文比母语还母……俺更不敢给……品三也是在谦虚吧……

说实在的,翻译这活,其实有点像阎云翔当年说民间文学这行当,“赖汉子干不了,好汉子不屑干”。在学校成果评价系统里,有的学院,在比较权威的刊物上发一篇论文,给的奖金顶得上三本厚厚的译著。俺这半赖不好的汉子,勉强干点这吃力不讨好的差事,着实是自讨苦吃……就算是本行当的书,有些地方,特别是涉及俗语俚语双关之类,压根就不可译……愁使了……如果原著不是本行当的,也敢下手,那不出笑话才怪……前些年柳鸣九先生给俺翻译小说的任务,俺是坚决不敢接……接了的话,说不定就成了这会的杨立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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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ural history:自然史or博物志

读《人类与自然世界》4月21日作者:wuguosheng
转贴自:http://book.douban.com/subject/discussion/12796077/
    读完《人类与自然世界——1500-1800年间英国观念的变化》,这是一本由职业历史学家写的英国博物学思想史的著作。作者基恩·托马斯是牛津大学的现代史教授,1988年被封爵。本书以大量的史料(300页的正文,120页的注释),生动的揭示了在这三百年间,英国人的博物学观念如何由人类中心主义走向所谓的“新感性”——鉴赏植物、同情动物、亲近自然。
  
    译文也很不错,唯一遗憾的是,书中多处把natural history译成“自然史”,不伦不类。近二三十年来,由于博物学传统的被贬低、遗弃直至遗忘,汉语学术界连这个词的正确译名也一起忘了。中国学术界在1980年之前都能够把natural history正确的翻译成“博物学”或“博物志”,到了今天却越来越多的人连词典都不愿意查,就望文生义地译成“自然史”,实在是一大倒退。这就好比,由于某种野蛮时代的到来使天文学传统被国人所遗忘,新一代的翻译家根本不查词典就自以为是地把milky way译成“牛奶路”,而不知道正确的译法应该是“银河”。错误的根源在于翻译家不知道history这个词在这里根本就不是“历史”的意思,而是希腊文和拉丁文historia的本来意思,即“调查、研究、探询”。作为一种“科学”传统,它有别于数理科学所代表的natural philosophy传统。它强调的是详细而具体的记录、命名和分类,而不是追究事物背后的普遍原理、原因。natural history不是history of nature。
  
    与natural hisory相关的几个词的翻译也很混乱:
  
    natural historian,应译成“博物学家”,而不是“自然史家”
  
   local history,应译成“地方志”,而不是“地方史”
  
    medical history,应译成“病历”,而不是“医学史”
  
    Museum of natural history或者natural history museum,应译成“自然博物馆”,而不是“自然史博物馆”
  
    naturalist,应译成“博物学家”,而不是“自然主义者”
  
    history of bird,应译成“鸟类志”,而不是“鸟的历史”
  
    history of animal应译成“动物志”,而不是“动物的历史”
  
    有几本世界名著的名称都应该更正过来:
  
  1,普林尼的《博物志》
  
  2,布丰的《博物学》
  
  3,吉尔伯特·怀特的《塞耳彭博物志》,而不是《塞耳彭自然史》(花城出版社)
  
    查近几年出版的翻译的带有“自然史”字样的著作,其译名均莫名其妙:
  
  1,阿克曼的《感觉的自然史》(花城出版社),应为《感官志》
  
  2,阿克曼的《爱的自然史》(花城出版社),应为《情爱志》
  
  3,古尔德的《自达尔文以来:自然史沉思录》,应为《博物学沉思录》
  
  4,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高煜翻译的《趣味自然史系列丛书》应为《趣味博物学系列丛书》,其中包括《引诱的博物志》
  
  5,《大自然的猎人——生物学家威尔逊自传》(上海世纪出版集团),应为《博物学家》。完全背离了本书的主要思想,把一位博物学家扭曲成了一位攻击自然的猎人。
  
  6,休谟的《宗教的自然史》,应为《宗教志》
  
  7,《陌生人群:一部经济生活的自然史》,应为《一部经济生活的博物志》
  
  8,《蓝色星球:海洋自然史》,应为《海洋博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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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金枝引发的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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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告一段落,暂时解除置顶,作加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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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陈刚 于 2010-5-3 06:35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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