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我国将制定首个人权行动计划

我国将制定首个人权行动计划

我国将制定首个人权行动计划

包含保护少数民族特殊权利等内容

《中国民族报》2008年11月7日




  本报讯 据国务院新闻办消息,我国将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下简称《行动计划》),这是我国第一次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将对未来两年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作出规划,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有关专家表示,此举将进一步改善我国人权状况,全面推进我国人权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行动计划》内容将涉及完善政府职能,扩大民主,加强法治,改善民生,保护妇女、儿童、少数民族的特殊权利,提高全社会的人权意识等与人权相关的各个方面。

  《行动计划》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共同牵头制定。为制定该计划,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牵头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邀请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发改委等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相关群众团体、非政府组织共50多个单位共同参与。同时,还成立了由全国重点高校和研究单位十多位人权专家组成的专家组。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指出,我国政府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七大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再次表明了我国高度重视人权、致力于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的坚强决心。他强调,我国政府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我国未来人权事业的发展作出详细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这一计划的制定对于推动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据了解,目前世界上共有23个国家制定了人权行动计划。


                                (钟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