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分类与儒教的类型特征
加润国
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宗教的经典论述,宗教有四种历史形态:原始宗教、国家宗教、民间宗教和世界宗教。
原始宗教是对原始社会氏族部落生活的幻想反映,又称为氏族宗教或部落宗教,是最早产生的宗教形态。恩格斯说:“最初的宗教表现是反映自然现象、季节更换等等的庆祝活动。一个部落或民族生活于其中的特定自然条件和自然产物,都被搬进了它的宗教里。”原始宗教包括自然崇拜、生殖崇拜、鬼魂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和天神崇拜、行业神崇拜等内容,其崇拜方式主要是巫术、禁忌和献祭。原始宗教具有自发性、氏族性、质朴性等特点,其数量是很多的。每一个氏族部落都有其原始宗教,信徒包括氏族部落的每一成员。不同氏族、部落和民族的原始宗教大致相同,其微小差异是由不同的生活环境造成的。原始宗教的崇拜活动一般由族长、酋长和部落联盟首领主持,他们是原始宗教的天然祭司长。
国家宗教是伴随着民族国家的产生而形成的,它是原始宗教民族国家化的结果,是对民族国家社会生活的幻想反映。恩格斯说:“古代一切宗教都是自发的部落宗教和后来的民族宗教,他们从各民族的社会条件和政治条件中产生,并和这些条件紧紧连在一起。宗教的这种基础一旦遭到破坏,沿袭的社会形式、传统的政治设施和民族独立一旦遭到毁灭,那么从属于此的宗教自然也就崩溃。”最初的国家宗教也是多神教,但必有一位至上神统领诸神,就像民族国家必有一位君主或首领统率各诸侯部族一样。国家宗教具有人为性、国家性和阶级性等特点,其实质是神化本民族和国家政权,所以常把君主的权威说成是神灵的赐与,君主自己及其家族则自称是神的儿子或后裔。马克思说:“古代国家的宗教随着古代国家的灭亡而灭亡,这用不着特别说明,因为古代国家的‘真正宗教’就是崇拜它们自己的‘民族’,它们的‘国家’。不是古代宗教的毁灭引起古代国家的毁灭,相反地,正是古代国家的毁灭才引起了古代宗教的毁灭。”早期国家宗教也像原始宗教一样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习惯上直接用其所依附的国家的名称来统称。历史上比较重要的早期国家宗教有:古代埃及宗教(消亡)、古代巴比伦宗教(消亡)、古代印度宗教(婆罗门教和印度教)、古代中国宗教(商周宗教和儒教)、古代希腊罗马宗教(消亡)、古代以色列宗教(摩西教和犹太教)、古代波斯宗教(琐罗亚斯德教)、古代日本宗教(神道教)等。
民间宗教是作为国家宗教的异端而出现的新型宗教,一般由个人创立。古代奴隶和农民的生活极其悲惨,在用物质手段无法拯救自己的情况下,他们会幻想出超自然的精神手段,或者在现世拯救无望的情况下,他们会寄希望于来世。恩格斯说:“宗教是由那些本身感到宗教的需要,并且懂得群众对宗教的需要的人创立的。”新创的民间宗教拥有比较先进的社会思想,如主张阶级种姓平等、人人都有亲近神并获拯救的权利等,因此对下层人民极富吸引力。恩格斯说:“不是通过供奉牺牲而是通过把自己的心灵奉献给神来进行忏悔,最后还有以下的本质特点,即新的宗教哲学倒转了从前的世界秩序,它在穷人、苦难人、奴隶和被排斥的人中寻找信徒,蔑视有钱人、有势力的人和有特权的人,因而也就有蔑视一切尘世享乐和禁止肉欲的规定。……在追求这种思想上的安慰,设法从外在世界遁入内在世界的人中,大多数必然是奴隶。”“在荒漠中,成千上万的预言家和宣教者那时创立了无数宗教上的新东西,但只有基督教的创始人获得了成功。”历史上流传下来的民间宗教,除三大世界宗教外,主要有犹太教、摩尼教、耆那教、道教、锡克教等。19世纪中叶以来在各种“传统宗教”基础上创立的“新兴宗教”,如巴哈伊教、摩门教、圆佛教等,也属于民间宗教。
世界宗教是民间宗教进一步发展的结果。在古代文明核心区,不同的国家和民族之间征战不断,最终导致幅员辽阔的世界性帝国的产生。正如民族国家的产生需要相应的民族国家宗教一样,跨地区跨文化的世界性帝国的产生也需要相应的世界宗教。历史证明,把传统的国家宗教改造为世界宗教是不可能的,世界宗教只能由新创的民间宗教发展而来。恩格斯说:“在以前的一切宗教中,仪式是主要的事情。只有参加祭祀和巡礼,在东方还须遵守十分繁琐的饮食和洁净方面的清规,才能证明自己的教籍……人与人之间的这种隔绝状态,是古代东方大部分衰落的原因之一。基督教没有造成隔绝的仪式,甚至没有古典世界的祭祀和巡礼。这样一来,由于它否定一切民族宗教及其共有仪式,毫无差别地对待一切民族,它本身就成了第一个可行的世界宗教。”一个民间宗教如果能经受住历史考验而存活下来并发展壮大,它就可能被统治者改造利用而成为最初的世界宗教———世界性帝国的国教。早期世界性帝国的国教能否发展为真正的世界宗教,受许多因素制约。琐罗亚斯德教成了波斯帝国的国教,却没有发展为真正的世界宗教。只有古印度帝国孔雀王朝的(准)国教(佛教)、罗马帝国的国教(基督教)、阿拉伯帝国的国教(伊斯兰教),最终发展为世界宗教。19世纪中叶以后形成的巴哈伊教,由于其普世化的教义和组织系统,正在成为一个新的世界宗教。
儒教属于国家宗教。国家宗教又分奴隶制国家宗教和封建制国家宗教。儒教属于封建制国家宗教。大多数封建制国家宗教是由从民间宗教发展而来的世界宗教充当的,儒教却是由商周时代的传统国家宗教发展而来的。儒教是在中国古代奴隶社会的国家宗教“商周宗教”的基础上,以孔子编篡的传统政教经典“六经”为依据,以秦汉以后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皇权为依托,以皇天上帝为至上神,以天地、日月、山川、祖先(包括历代帝王、圣贤)诸灵为重要神祇,主要经董仲舒、朱熹等儒者改造发展而成的以神化封建王权、维持封建秩序为主要功能的政教一体、祭政合一的中国封建社会的国家宗教。
儒教与古印度奴隶制帝国的国教“佛教”(由原始佛教演变而来)和古罗马奴隶制帝国的国教“基督教”(由原始基督教演变而来)属不同类型。世界上绝大多数封建国家的国教是由民间宗教发展而来的世界宗教(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充当的,也有一些如古代印度、中国和日本这三个封建国家的国教(印度教、儒教、神道教)是由古代奴隶制国家的国教(婆罗门教、商周宗教、原始神道)改革发展而来的。
自阶级产生以来,宗教的功能主要有两个:一是以“君权神授论”对地上的王权进行神化,一是用“来世拯救论”对绝望的人们进行精神安慰。传统的国家宗教一般只具有前一种功能,而经过统治者改造的民间宗教或世界宗教却具有这两种功能。所以,在世界宗教充当国教的古代社会一般没有其他宗教存在的空间,而在传统国家宗教充当国教的古代社会却可以同时允许民间宗教和世界宗教存在。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为什么历史上在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占统治地位的地区古代国家民族宗教的生存空间极小,而在儒教和神道教占统治地位的地区民间宗教和世界宗教的生存空间较大。婆罗门教在发展为印度教的过程中大量吸收耆那教和佛教的东西,其许多派别具有民间宗教和世界宗教的特点。
儒教在西汉确立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国教以后,其发展受到“三教合一”的影响。佛教和道教的补充,使儒教没有必要发展其作为传统国家宗教所缺少的“来世拯救”论。实际上,还不能说儒教中完全没有类似内容,只能说它在这方面不像世界宗教那样突出。古代的氏族部落宗教和民族国家宗教本来就是注重现世的宗教,因为有佛教和道教的补充,儒教不但不再发展与其固有理论相矛盾的出世避世理论,反而经常对佛教和道教的这种理论进行批判。这样,儒教就保持了一方面帮助统治者神化王权、一方面指导统治者治国安民这一古代国家宗教的固有特色。广大儒教徒如果对现实感到绝望而想用避世、出世思想慰藉心灵,往往转向佛教或道教。大量普通民众则根本不管什么儒释道,仅仅作为本地传统民间信仰的信徒罢了。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本网发布时间:2007-2-15 15: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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