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重视民族感情
□ 王希恩
现代社会普同性的增长并没有将人们的特异性排挤出去,民族感情还是一个广泛的存在。民族感情深藏在细微的琐事之中,事情虽小,却是关系到民族团结的大问题,切切不可忽视。因此,承认差异、尊重差异往往比无视差异更有利于团结,互谅互让、尊重对方亦是对每个民族的要求。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
上世纪50年代是中国民族工作的黄金时期,民族团结搞得好,有许多可资借鉴的经验,其中重视不同民族的心理感情这一条不可忽视。周恩来对此有过很精确的论述,他说:“各民族都有自己的民族感情,它是长期历史发展形成的,并且在很长的时期还要存在下去,……对民族感情要适当重视,无视它是不对的。一个省,甚至一个县也会有地方感情,何况一个民族呢!”他还举例说,辛亥革命以后,由于推翻了清朝,整个满族也抬不起头来,他们用汉文,改满服,有些人还改了姓氏。从形式上来看,满族和汉族没有区别了,可是实际上,满族还是有他自己的民族感情。当承认了他们的民族地位以后,满族人过去几十年来抑郁的感情才舒畅了。
半个世纪过去了,如今的中国社会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尤其是随着改革开放,各族人民的交往程度大大提高,这个时候还需要讨论什么民族感情吗?的确,有许多人会认为这已不合时宜。因为在各个单位、企业、学校和地方,各民族已经建立起了十分亲密的关系,甚至不同民族间的通婚也日益普遍。然而,这并不说明真的没有问题存在。不久前,一位企业的领导在闲聊中向笔者谈到,他在西藏工作12年,与身边的藏族同事相处得很好,有的甚至关系已经很“铁”。但是对于某些问题,特别是关于西藏的一些问题,他们显然有不同的看法,只是平日很少说出来。他为此深感困惑。笔者认为,这正是反映了民族感情问题的存在。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民族感情会影响人们做出明确的选择和判断,所谓民族问题的敏感、复杂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表现于这些方面。相比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环境变了、条件变了,但这种变化还远远没有达到能动摇各民族固有的心理感情的程度。
这种民族感情与“民族意识”有一致的地方,但却更感性、更“原生”,它不需要与利益相结合却有着更广泛而深入的存在。民族感情并不是民族主义,在过去“左”的错误的影响下,许多属于民族感情范畴的问题被说成民族主义,这是错误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左”的错误被清除,民族感情的存在也被视为正常。然而,当代社会的现代化进程太快,超越民族界限的“普同”性因素也增长得太快,以至于人们常常忘记了我们仍然置身于一个多民族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普同性的增长并没有将人们的特异性排挤出去,相反,出自血缘、地缘、文化、语言、宗教等因素的族性意识仍顽强地影响乃至支配着社会的交往和人们的情感,民族感情还是一个广泛的存在。
应该看到,民族感情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和在汉族占绝大多数的地区中表现是不一样的。前者一般表现得显性一些,人们往往明确地声称自己的民族成分,对自己民族的语言、文化和人物可以毫不隐讳地表现出强烈的挚爱之情、依恋之情;而在汉族居多的地区,这种表现一般就要隐性得多。汉族由于自身人口的众多,民族的心理感受相对淡薄一些,而身处汉族为主的社会中的少数民族受这一环境的影响,对自己的民族身份和情感一般也不事张扬,但这不等于他们不重视自己的身份和情感,因为一旦有损及自身民族的言行,他们总会有强烈的心理触动和言行上的反应。
问题也往往发生在这里。汉族民众较少民族方面的意识,因而常常以己度人或强加于人。一些常见的现象是,把自己的认同当做别人的认同,把自己的历史当做别人的历史,甚至以为自己的感情就是别人的感情。这种心态是不自觉的,论其性质也不能说有多么严重,但其危害则是不容忽视的,因为它给少数民族的直接感觉是对自己存在的漠视。我们固然应该给予少数民族充分的信任,但这不等于我们已经实现民族融合了,民族之间没有差异了。在当今世界,承认差异、尊重差异往往比无视差异更有利于团结。由于历史的原因和民族人口多少的不同,少数民族和汉族在民族心理上是有较大不同的。周恩来早就提醒过我们:“任何民族都有它的民族心理感情,汉族因为居于优势地位对少数民族的心理感情是不容易体会的。……汉族同志,尤其是担任领导工作的同志,应该注意了解兄弟民族的心理感情。”这一提醒,今天仍然不失其意义。
反过来说,同是民族心理感情,少数民族也应充分理解汉族和自己之间的不同。应该认识到,互谅互让、尊重对方是对每个民族的要求。除少数人之外,绝大多数汉族同胞的不当言行都是无意的,他们的过失或不当只是忽视了“一家人”中的差异,与对少数民族的有意歧视和压迫是根本不同的,过于敏感同样不利于民族团结。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