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晓辉:自由啊自由,神马是自由
自由啊自由,神马是自由
欢迎林中路参与讨论,谢谢南池子的提醒。我知道泳超老师有一篇相关文章,但最近忙于他务,未及拜读。我在帖子里说的“书”指的是(听说)他最近完成的一部相关书稿(大概尚未出版)。
关于自由,非三言两语能够说清。其实,民俗学的研究迄今为止还很少涉及自由的人,但自由的人恰恰是现代人的根本标志。首先,自由与独立的人格有关。由于传统的民俗学讨论的多是集体的“民”(“蒙面人”)而不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人,所以,自由以往不能成为传统民俗学的问题意识。当代民俗学已经把传承人或表演人等“民”从传统的集体性中解放了出来,所以自由的人才可能成为民俗学的问题。有人说,自由是西方近代才发现的价值不能用于民俗学曾经研究的古代人,没错;也有人可能说,自由是西方价值而没有普适性,无语;事实上,无论我们愿不愿意承认,现代的“人观”中假如缺乏自由的含义在其中作为核心内容,那就没有人的人格、尊严和权利可言,这时的人从根本上说就不再能够称为“人”。
关键的问题是:自由是我们讨论和研究问题的前提,不承认这种前提,我们研究的“人”就没有人格、尊严和权利可言,也就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人。这个前提是普遍的预设,先于经验的观察。我曾经说,民俗学在起源时有一种“隐秘的渴望”就是让民成为自由的人。在中国,胡适和周作人就是能够意会这种渴望的伟大的先驱。本次讨论的目的也是继续发掘学科的这种初衷,“通过我们这个学科、通过我们的知识生产而生产出来的产品——学术观念,证明民是自由的人,民俗是有价值的文化,从而参与到推动社会进步的整体进程当中(如果民俗学者能够参与其中,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那么我们才会感到对得起自己),让每一个普通人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见《草案》,知遥兄已经指出“目的明确”)。
正如林中路所指出,“自由”是一个“口头常用的词汇”。正因如此,我们很容易用中国人的流俗性“前理解”来理解“自由”这个“术语”。最常见的是,把自由等于任意性。例如,索绪尔的“任意性”常被中国学者误解为人在使用语言符号时的任意性“自由”。其实,索绪尔认为,语言“符号是指能指和所指相联结所产生的整体”而能指和所指的联系或语言符号是任意的,这种“任意性”的意思不是说完全取决于说话者的任意选择,而是指“它是不可论证的,即对现实中跟它没有任何自然联系的所指来说是任意的”(参见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高明凯译,第102页,第104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所谓“不可论证的”[法语原文为immotivé(Cours de linguistique generale,Paris : Payot & Cie, 1955,第101页),巴斯金(Wade Baskin)的英译本译作unmotivated(第69页),德语译为unmotiviert,参见Ralph A. Hartmann, Grundprobleme der Sprachwissenschaft. Kritische Analyse und Abwaegung der allgemeinen Ansichten über Sprache von Saussure, Chomsky und Piaget, S.17-18, Hartung- Gorre Verlag Konstanz, 1998]指的也是没有理据的或没有特别动机的联系而不是人在使用语言符号时的“任意性”。
当然,把自由与任意性联系起来并不完全错,因为所谓自由指人的意志能够不被强迫而自己决定自己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谈得上“任”意。也就是说,意志是独立决断的,所以可以是任凭己意的,但恰恰因为意志是独立的、不被强迫的,所以它才不是中国人常常理解的那种“任逍遥”意义上的“任意”(无拘无束、为所欲为、唯我独尊、无法无天),而是必须为自己的这种独立决断负责。也就是说,自由概念中固然有任意,但这种任意不是中国人所谓的无拘无束、为所欲为、唯我独尊、无法无天,而是包含着权利和义务的双重制约和含义。正因如此,我觉得任意性只是摆脱外在束缚意义上的“消极自由”,其中不仅缺乏责任和义务的含义,反而常常是逃避一切约束和责任,这对真自由是莫大的曲解和南辕北辙式的误会,所以是“伪自由”(“这种自由观在中国十分流行,而且危害很大”);而真正的自由是意志的自我立法,即自己约束自己,自己的“任意性”不能与他人的“任意性”相互矛盾和冲突,我的自由以他人的自由为界限,否则就会相互抵消、自我瓦解,每个人对另一个人来说都是“狼”(霍布斯)。因此,严复才天才地把穆勒的On Liberty译为《群己权界论》,康德才说意志必须以可普遍化的法则为准则来行事。前些年读康德的时候觉得他老人家提出的标准真高啊,这哪里是人人可为(做到)的唦?其实,康德是依据每个人的自由如何可能以及社会如何可能的思路推论出来的,不是想当然。
关于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说法,是黑格尔批判“任意的”自由时提出的,我以为有理。当代民俗学如果想继续为现代社会(至少在理论和观念生产上)有所贡献,不能不思虑自由的真意。
[ 本帖最后由 户晓辉 于 2014-3-1 13:3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