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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式转换】民俗事象研究范式的再审视

【范式转换】民俗事象研究范式的再审视

自从高丙中教授发表《民俗文化与民俗生活》以来,民俗学长久以来所信奉的民俗事象研究范式基本上被学界所抛弃了。从此以后,对民众的关注开始逐渐进入了人们的视野。而今,之所以有必要再重新审视以往的民俗事象研究范式,并不是要为已经死去的民俗事象研究范式翻案,而是希望通过回望我们曾经走过的路,对当前的民俗学研究进行必要的反思。
       从根本上来说,当初高丙中教授之所以批评民俗事象范式在我看来主要是着眼于这种范式对于民俗“生命性”的一面的忽视,更具体地说,就是这种民俗活生生的、鲜活的、有生命力的一面被以往的研究所埋没了。在这种研究范式中,人们对民俗的审视千篇一律,似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民俗自身的特性消失殆尽,在这种民俗研究中,既看不到民众,也看不到研究者,还看不到那些不同的东西和事物之间的差异性和独特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民俗事象研究范式确实是需要被打倒的。
       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其合理的一面,民俗事象范式也是这样。在民俗事象范式中,合理性的一面就是对民俗之“俗”坚持,尽管这种坚持是以一种对独特性和差异性的埋没为前提的。其实,在这种“俗”中还有一种被所有人忽视的一面,那就是“俗”的客观性。这种对民俗事象的描述在埋没了研究者的主观性和研究对象的生命性和现场生动性之后,留下的是民俗的客观性。那么,民俗究竟有没有客观性?我的观点是肯定的。这种民俗的客观性是基于对生活的白描,是一种与古物遗存、文字文献等证据性事实相同的东西,或者我们在此模糊民俗学和人类学的界限,这种“俗”就是叶舒宪所提出的“四重证据法”当中属于民族志资料的那一种。显然,民俗的这一重要的特性在当今的民俗研究中被人们所忽略了。当前,大量的研究是建基于田野调查的基础之上,田野调查并没有错,人们对民俗中“人”的寻找,对民俗和民俗现场“生命性”的追求都没有问题,问题在于研究的碎片化趋势,这种碎片化表现在只注重具体的个案研究而忽视更加广泛的、全面的研究。
       我在这里还是要强调,我不反对田野,我反对的是所有的田野都走向个案,都缺乏反思,都将眼光放置于一个地方。在我看来,大量的田野调查是基础,但是也应该有一定的综合研究,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有一定的对于民俗客观性的研究,有一定的对于民俗学理论建构的研究,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对一些问题进行不断地推进而不是始终说不清楚,比如民间信仰。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一些共同的范式,共同的理论,也才能谈得上和其他学科的对话。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对社会有更大的发言权。最后还是要说一句,有学者强调还是要注重差异性,将具体的东西搞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也是一种贡献,这话并没有错。但是不一定所有的学者都要这样做。我们所期望的是,民俗学这个学科有足够的包容性,人们从各个不同的方面和角度入手,共同推进这一学科自身的发展和对于社会的贡献,从而不但改善自身的状况也为社会的发展、学术的进步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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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对象的形式认知问题

邓苗的批评涉及到民俗学对学科对象以及个人研究的对象界定。我曾经尝试用民俗学的形式主义来谈这个问题,可惜没有详论,只是一个提纲。那么,我就相应老大、晓辉设置议题的初衷,另开一个题目,把民俗学的几本理念概括在一起:形式主义、历史主义、整体主义、实践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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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的帖子

欢迎邓苗!我相信会有不少人对你飞题目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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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 的帖子

非“飞”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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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说现代中国民俗学的建立是新文化运动以来的事情,但是谁也不能否认,中国民俗搜集和研究的前奏很早就开始了。而以现代中国民俗学的建立为分水岭,前后两个阶段的民俗搜集和研究却具有两种不同的学术追求。在前一个阶段,基本上是以民俗的搜集为主,而辅以学术意义上的民俗研究;而后一个阶段,在不抛弃民俗搜集的情况下,现代学术意义上的民俗研究不断地增加和深入。在前一个阶段,这种对于民俗的搜集基本上有两条主线,一条是以方志和正式文献为主的民俗记录,另一条是以文人笔记、小说、野史为主的非官方记录。尽管这是两条不同的主线,但是这两条主线有一个共同的品格,那就是客观性的追求,就是以保存资料为目的的客观记录,尽管有时这种记录非常简单,而有时这种记录则神乎其神、不着边际。在后一个阶段,随着现代西方意义上的学术思想的引进,现代科学的建立,人们开始对事实背后的东西有了更多的兴趣,开始进行更加自觉的学术研究,更加注重学术的解释和建构,开始为学术而学术。然而,一方面仍然有许多学院和地方的学者在进行大量的资料的整理和记录,另一方面许多学术意义上的解释和建构也要立足于客观的描写。在著名民俗学家钟敬文教授的学术构想中,资料学也是他对民俗学学科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可以说,客观性的记录一直是中国民俗学的重要传统之一。
        但是在长期以来的学术实践中,特别是民俗学“田野作业化”的大趋势之下,对于特定研究本身的特殊性的追求似乎占了上风。地方性知识的挖掘、主位研究等研究范式成为民俗学研究的主流。民俗学研究的客观性追求被研究者抛之于荒野。反倒是人类学的民族志研究开始注重这种记录的客观性,以及这种客观性对于人类学和整个社会科学的重要意义。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有必要反思三十年来的民俗学研究。大量碎片化的田野研究不但没有对于特定研究普遍性意义的关照,而且缺乏对田野作为一种方法论的反思。于是,田野成为一种狭隘的自说自话,而从来看不到对于整个学科的作用,和对于整个社会科学的意义,同时,田野本身对于中国正在发生的现实和人们的生活也变得没有意义,学术完全沦为学者个人的自言自语。
        那么,我们现在提出民俗学研究的客观性,究竟有什么意义?在我看来,重拾民俗学研究的这一传统,或者说正视民俗学研究的这一传统,不但有助于民俗学学科普遍性理论的建构,从而使民俗学成为一种可以被更多人理解的学科,而且有助于民俗学走出长久以来只是单纯地从别的学科引进理论的尴尬,还有助于民俗学作为一门现代学科自身学科体系完整性的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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