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颁奖仪式
由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办,中国泛海控股集团协办的“第二届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颁奖仪式”,6月6日在北京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举行。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王文章,中国泛海控股集团副总裁徐建兵,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马文辉、副司长王福州、蒋明清,中国艺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刘茜、副院长吕品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有关专家、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代表、有关媒体代表与获奖传承人共150余人出席了颁奖仪式。颁奖仪式由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李新风主持。
“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 (以下简称“薪传奖”)由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办、中国泛海控股集团出资设立,是我国首个由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工作机构设立的国家级专业奖项。“薪传奖”旨在表彰为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做出杰出贡献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以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弘扬。“薪传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出杰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60名。
去年6月6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已为60位做出杰出贡献的传承人颁发了首届“薪传奖”。文化部部长蔡武为首届颁奖发了贺信。他在信中指出:“‘薪传奖’不仅对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尊重传承人的良好氛围具有积极作用,还将对逐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社会激励机制,探索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规律的保护方式,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薪火相传的内在动力产生深远的影响。希望大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共同努力,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工作中作出更大的贡献,取得更好的成绩!”一年来,“薪传奖”的评选在社会上引起了热烈的反响。各位获奖传承人备受鼓舞,以更大的积极性、创造性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他们的社会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薪传奖”的设立,对营造全社会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尊重传承人的良好氛围起到了明显而积极的作用。
在首届“薪传奖”成功举办的基础上,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继续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合作,举办第二届“薪传奖”的评选和颁奖。第二届“薪传奖”继续秉持公平、公正、严格、规范的原则,面向我国内地和港澳台地区,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推荐、专家提名或传承人自荐构成候选人,最后经专家评审选出60位杰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获得第二届“薪传奖”。
王文章在“第二届‘薪传奖’颁奖仪式”上致词,对各位获奖传承人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10多年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显著成绩,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中国的保护工作实践得到国际社会很高评价。活态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们的文化认知体系中,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由儒家文化、道家文化、佛教文化组成,但呈现为中华民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形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却长期未得到应有的重视,这才急需我们发动全社会的力量保护、保存那些承载着我们民族记忆、文化轨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推进,我们已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价值有了深切认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虽然起步比较晚,但是按照科学保护的原则推进,保护的成效和成果显著,其中,对传承人的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关键环节。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近十多年来,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有力推进,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地位、价值得到尊重与肯定,传承人的作用得以发挥。这也正是我们设立“薪传奖”的初衷。就是要承认他们的价值,给予他们应有的尊重与地位,使他们的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第二,我国在十几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方面已形成一个较为科学、健全的体系。在这方面,我们重要的经验是: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传承规律,针对不同形态的“非遗”项目,采取不同的保护方式。通过普查建立国家级项目名录,包括建立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的公布制度,还有整个保护体系和保护措施的完善,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第三,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保护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使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了根本性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王文章指出,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之所以能取得今天这样的成果,是因为有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与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其中发挥主体作用的是各级传承人的传承,保护成果凝聚了每一位传承人的不懈努力。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正是以活态方式存续,以人的实践活动为主要载体。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文化传统的传承,文化根脉的延续,需要通过传承人言传身教才能够传承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主体是该项文化遗产的持有人,各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持有人中核心组成部分,自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主体核心。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使命的传承,不仅肩负着延续传统文脉的使命,而且对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内在动力的持久发挥,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我们大力宣传和呼吁提升传承人的地位,尊重传承人的传承,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设立“薪传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体现。比如在第二届“薪传奖”颁奖仪式即将举办之时,一位获奖传承人、著名蒙古族长调民歌演唱家宝音德力格尔因病去世。在我们心情感到无比沉痛的同时,略感欣慰的是这位传承人用毕生精力传徒授艺,使她的艺术生命仍能够在众多的传承人身上得以延续,这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意义所在。因此,保护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文化的繁荣发展,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和积极支持。“非遗”保护同样如此。大型民营企业中国泛海控股集团在出资设立“中华艺文奖”之后,再次出资设立“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更加体现其“奋发有为,服务社会”的企业责任感,体现了社会参与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徐建兵代表中国泛海控股集团讲话,对获奖传承人表示祝贺。他说:“保护和利用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其世代传承,并不断发扬光大,是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得益于社会、奉献于社会’是我们长期以来秉持的核心价值观,参与‘薪传奖’的设立,能够为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尽绵薄之力,在中华文化的弘扬和传承中承担更多责任和使命,是我们的荣幸,更是我们的责任和孜孜以求的愿望。希望‘薪传奖’越办越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保障。”
在颁奖仪式上,王文章、马文辉、徐建兵共同为获奖传承人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
第二届“薪传奖”获奖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剧代表性传承人、著名评剧表演艺术家袁淑梅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景德镇手工制瓷技艺代表性传承人黄云鹏代表获奖传承人在颁奖仪式上发表获奖感言,表示要认真履行传承人的责任与义务,立足自身,扎根传统,放眼未来,既要继承好前辈的优秀成果,搜集、整理、保存好相关资料,更要用更好的、更有效的形式,积极做好“传帮带”工作,全心全意做好优秀传统文化、传统技艺的传承、保护工作。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央民族大学教授祁庆富代表专家发言。他说,“薪火传无尽,春从腊底生。”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走过了不平凡的10年。10年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以空前的浪潮,向全社会传递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正能量。这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实现中国梦的不可或缺的宝贵精神支柱。各位传承人求真务实、孜孜不倦、持之以恒的贡献,体现了宝贵的“薪传精神”,应当在全社会发扬光大,这是因为,“薪传”不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义务,也应该是所有有志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人士的共同追求。
“薪传奖”的设立,对全面贯彻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起到了积极作用;对逐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社会激励机制,探索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规律的保护方式,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薪火相传的内在动力具有重要意义。相信随着“薪传奖”的继续举办,它所产生的影响必将越来越大,对广大传承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对文化事业的推进,也将发生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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