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年度语文差错”看对常识的敬畏
2011年12月23日 07:08:26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3版
■热点评说
有“语林啄木鸟”之称的上海《咬文嚼字》编辑部,21日公布了2011年中国出现频率最高、覆盖面最广的十大常犯语文差错。社会影响最大的语文差错,是故宫将“捍”误为“撼”。(12月22日《燕赵都市报》)
不难看出,“年度十大语文差错”都属常识的范畴。是常识而不知,有些是因为语文知识没学好,比如把“捍”误为“撼”、把“光復”误写为“光複”、把“泄漏”错写成“泄露”等;有些是因为基本常识匮乏,比如把“村主任”误称为“村长”、把“摄氏度”分开来说成“摄氏”多少“度”等。
常识有知识层面的常识,亦有伦理、法律、规则与制度层面的常识。缺常识可以普及,比如加强中小学语文教育,比如《咬文嚼字》编辑部这样的举动。但很多时候,问题并非出在懂不懂常识上。比如,故宫“捍”误为“撼”之所以影响那么大,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故宫方面在出了常识性的低级错误之后,还摆出拒不认错的姿态。人非圣贤,出错了,诚恳地道个歉,公众能够理解,如果硬撑着一路错下去,连“出了错认错”的常识都没有,那就别怪公众冷嘲热讽了。
又比如,12月22日《人民日报》在评论乌坎事件时便坦言,在此事件中,“基层政府最初失误正在于,没有正视村民合理的利益诉求,让理性的上访升级为过激的行动”;而“回顾近年来的诸多群体性事件,究其实质,大多源于群众利益诉求得不到纾解和满足。”诚如斯言。民众绝大多数常态的基本诉求,本来经过常规的程序、简单的处理便能化解,个别基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却尊崇特权思维、枉顾常态程序,一意孤行、恣意妄为,使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最终把“小事情”酿成“大事件”。
由此可见,一些基本的常识之所以被“放逐”,不是当事人不懂常识,而是他们认为潜规则大于常识,甚至可以凌驾于法律和制度。所以,常识的普及,第一层面在于教会知识,第二层面在于确立规则,第三层面在于严厉制度。比如,如果常态的规则与制度,一直未能很好地得到贯彻,逆向作用就是伤害普通公众对常识的认知、信奉和遵守。在一些地方,在一些领域,正是因为常识一再被“放逐”,才出现了“相煎何太急”的局面。
所以,少出问题少出错,可以是常识教育——“年度十大语文差错”的提出,便是这种再教育的过程。但更重要的,还在于对规则和制度的信奉、遵守,对常识的敬畏。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如果包括基层权力在内的管理者,面对民众的基本诉求时,都能视民生利益为头等大事,都能以遵守常识为第一要务,小事也不可能变大,更不可能被“拖炸”;换句话说,如果规则制度和常识一直以来都被信奉、遵守与敬畏,公众也就不会用“相煎何太急”相互伤害的方式,去完成自己的利益诉求。常识容易教导,敬畏常识有时很难——无疑,在“年度十大语文差错”之外,相关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李记)